她的徒兒,可以闖禍,可以胡作非為,甚至可以橫行無忌,唯獨不需要隱忍,不需要退讓,因為他是地陰祖的徒兒。


    她以前為了清讓尋找肉身,極少呆在山中,縱然呆在山中,也很少去觀察妖眾是否尊重清讓。


    她本以為,給了他妖身,給了他一身武藝,就可以令清讓不再懦弱自卑,如今看來她錯了。


    雛鷹不應呆在老鷹的身邊,而是應該獨立成長。


    少主離山那天,文矩哭的撕心裂肺,清讓受不了了,罵道。


    “哭什麽,小爺也就是出去曆練幾百年,又不是不迴來了!”


    文矩一聽,哭的更加傷心了。


    “可是少主從來沒有下過山,若是山下有妖魔圖謀不軌,害了您性命怎麽辦呀!”


    芫意冷冷道。


    “他若是沒能耐,死在了妖魔的手中,那也是技不如人,本該有此一劫。”


    清讓孑然一身,身後背著一把血色的長劍,對芫意深深的鞠了一躬,轉身離去。


    清讓曾經不喜歡告別,他已經經曆過太多,目送師尊離開的時刻。而如今,他要離開了,換成了師尊目送他。


    身後的目光,讓他覺得很安心,可他清楚,一旦走出山門,就代表,他已經選擇了成長,不再需要師尊的保駕護航。


    一百年後


    人間


    酆都


    絡繹不絕的人群,來往奔波於城門往返之間。


    一個少年,身背一把纏著布條的劍,跨入城門,向一間酒肆走去。


    開酒肆的老板娘,早年喪父,到了中年呆著兒子來到酆都,開了一間酒肆。


    酒肆簡陋,一根粗棍頂端掛著一塊長方形的粗布,粗布歪歪扭扭寫了幾個字,‘過酒’。


    酒肆不大,隻有七八張桌子,一塊好布掛在一間小隔間上,也算的上是雅座了。


    這間雅座,極少有人進去過,前來吃酒的客人,大多是貧困潦倒之輩,能喝上一碗酒,吃上一碗麵,已經很知足了。雅座不雅座的,能省錢才是硬道理。


    正是飯點,酒肆七八張桌子,已經滿了。


    少年踏入酒肆,看了看大堂,問還在忙碌的老板娘。


    “還有位置嗎?”


    老板娘體態豐盈,雖說到了中年,可並不顯老,兼之她膚白,也頗有幾分姿色。


    “有的,還剩下一間雅座。”


    老板娘指向被布遮蓋的小隔間。


    “不過,雅座位置要消費一錢銀子以上,才能進去。”


    少年道。


    “知道了,帶我進去吧。”


    老板娘喜上眉梢,衝著後廚喊道。


    “風兒,準備一錢的好酒好菜。”


    小隔間已經許久沒人進過,雖說不髒,可空氣彌漫著灰塵的味道。


    老板娘熱情的擦桌子,端茶倒水,和氣道。


    “客官今日可要留宿酆都?”


    酆都是個混亂的地方,來往的過路的什麽人都有。早些年,多是商人,哪個國家都有,但他們不會選擇這種小酒肆,往往去一些可以吃宿的館驛,這種地方價錢不高,可幹淨多是官府承包的,不至於遇到黑心店。


    這些年,酆都不太平,說是鬧鬼,這些商人不來後,多了一些自稱綠林好漢,說是趁機揚名也好,說是過來看熱鬧也罷,反正這兩年,街麵上行走的過路人,幾乎人手一把武器。


    少年道。


    “不留宿了,聽說你們這裏鬧鬼?”


    老板娘歎口氣,眼看著酒菜還沒上來,她也不忙著出去招唿其他客人,立在桌邊娓娓道來。


    弘曆三十六年那會兒,我們酆都也算是大城了,可這城名起的不好,總是招一些邪祟。當年的聖上是個好聖上,為了我們酆都,專門派了國師捉鬼驅邪。那國師是個有能耐的,在我們酆都半個月,果然就太平了許多。


    可是啊,一國的國師,怎麽可能一直呆在我們這種小地方哪。國師走後沒多久,城裏開始鬧妖精,先是丟牲口,雞鴨牛驢,不管大小,統統都是被妖精吸幹了血,丟在地上。


    後來啊,更厲害了,這些妖精開始吃人喝血,搞得人人自危,天一擦黑,路上就沒了行人,我們這些生意人啊,若有點能耐的,就想著搬走。


    我若不是還有一個拖油瓶跟著,也想走了。


    後來,聖上駕崩,新皇登基,拆了國師的道館,開始尊佛抑道。


    那大和尚國師,剛當了三天的國師,就被新皇趕到了我們酆都。


    我們原本還當是個有能耐的,誰知道,這大和尚國師是個騙子,來酆都沒二天,就被那妖精吸幹了血掛在了城門口。


    我們也是沒辦法了,隻好家家戶戶的湊點錢,交給官府,求官府的老爺們,給我們找些有道行的道長。


    可這有道行的的道長哪是想找就找到的,過來的都是一些騙錢的廢物,不是拿了錢跑了,就是被妖精吸幹了血,掛在城門口。


    一來二去的,官府也沒了辦法,隻好發文,說若能抓到這妖精,官府出一千金,百姓出一白金,一共一千一百金,若想要,需要拿妖精的腦袋來換。


    世人哪有不愛財的,不管是江湖中人,還是佛家道家的出家人,為財也好,濟世救人也罷,紛湧而至,我們這些買賣人,也算是活過來了。


    端酒菜的是老板娘的兒子,那少年不過十七八歲上下,人很瘦,竹竿似的身量,穿著一身不合體的粗布短打,見人有些羞澀,將酒菜放下,便扭頭出去了。


    老板娘歎息道。“我這兒子啊,也不知道怎麽了,以前是個膘肥體壯的後生,今年竟然瘦成了這副模樣。”


    少年自腰帶的隔層掏出一錢銀子,遞給老板娘時,問道。


    “你兒子可曾有婚配?”


    老板娘接過銀子,搖頭道。“我們這種窮人家,開個這種小酒肆,不怕您笑話,溫飽剛夠,哪還有錢給兒子娶妻。”


    老板娘走後,少年從懷中掏出一塊雪白的手帕,那手帕像是料子極好,輕軟光滑。


    他將筷子用手帕擦了下,這才動手吃飯。


    酒算不上好,入口很烈,到了喉間變成一團烈火,少年將酒一口幹下,覺得不過癮,將酒壺拿來,往嘴裏倒。


    他動作雖然粗魯,卻不覺難看,不像是行走江湖的俠客,倒是更像蒙難的公子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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