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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架skyrocket行駛在天空中,前麵的槳葉快速旋轉,發出了“嗡嗡”的微聲。/p


    這輛輕型飛機跨過了長江以及大大小小山的上空,現在是晚上一點鍾。/p


    但天空上的星與月的光照亮了它,讓下麵的人依然能看到它的樣貌。/p


    它的飛過吸引了一個山裏起夜從牛圈裏出來的六歲小孩,小孩呆呆地看著他從未見過的大鐵鳥從自己家的茅草屋上空飛過,也就幾十秒鍾左右。/p


    “讓你快點,時間就是生命知道麽?”一個俄羅斯麵孔的人,對著前麵的駕駛員說道,聲音有些大,當然他這是因為這飛機上的那個螺旋槳旋轉發出的聲音太顯噪,所以才將自己的分貝提得很響的,顯得十分的著急,他打扮還有幾分花花公子模樣,衣服是紅色絲綢上麵還有很多的金色鏤花燙紋,那些鏤花似乎都是牡丹。/p


    那金色的鏤花並不騷氣,就是他的整件衣服是那種紅色的就顯得騷氣十足,可以像想一個男生全身都是那種妖豔玫瑰紅的衣服的感覺,如果普通的人穿這種衣服或許會被稱之為變態吧,那種雙眼皮而炯炯有神杏眼,那高挑的鼻子,以及整個顎骨體都恰到好處地彰顯出一個漂亮的輪廓,再加上一絲若隱若現的小胡須,這種胡須留的不顯粗狂但又體驗了陽性的魅力,整張臉無一不透露出一個男性的陽光帥氣。/p


    所以即使穿得再騷包,不會覺得有什麽問題,反而覺是這很合適,似乎這帶著陰柔氣息的衣服正好能夠中和他的那一張臉的陽剛之力,總覺得恰到好處。/p


    他完美的詮釋了值即正義的那句話,就是他這種帥氣的人穿著女裝出去不僅不會被打,反而會覺得更加騷氣。/p


    同時他還戴著一副更加騷氣的棕色封釉鏡腿的墨鏡……雖然在晚上戴墨鏡完全隻有耍酷的作用……不然這大晚上的又沒有太陽,這自然不用遮擋陽光……難道不成是遮月光或者是星光……所以這耍酷之意是很明顯的……但他依然將這裝飾品帶上。/p


    “我的上帝!”前麵的那一個也同樣是一名俄羅斯人,皮膚很白,現在戴著降噪的耳機,臉形比較的酷帥,如果是隻是看臉,倒沒有那個穿著騷包的精致。/p


    不過也是個型男,但現在的他是穿著一件灰色汗衫的,彰顯出了他那發達的肱二頭肌肱三頭肌,整個人的身材也是比較魁梧的,看得出應該是經常去健身房擼鐵的漢子,而作為東正教的信徒的他,習慣性地把上帝掛在嘴邊,“這已經是最快的了,現在我們是在夜晚,雖然沒有過多的雲層幹擾,但是這樣駕駛依然是很危險的。”/p


    “去,什麽不危險,不開才不危險,我現在是去救人好不,兄弟,你能理解我的心情麽。”後麵的俄羅斯人拍著前麵的駕駛員,以他說話的語氣與內容看得出他是很著急的。/p


    而在副駕駛坐位上也有一個黑人,那個黑人不說話,隻是穿著一身的迷彩裝,而他的手裏抱著一架米尼米輕機槍,閉著眼睛,似乎是調息身體而準備去迎接一場戰鬥。/p


    駕駛員也同樣是順手攜帶著武器的,他的腳下便是一把卡賓槍,而那個花花公子也同樣手持著一把烏茲衝鋒槍,似乎他們這一行來是麵對一場火力對決。/p


    坐在後麵的那個花花公子是老大,叫斯提藩,全稱斯提藩·米哈伊爾·羅紮洛夫,為俄羅斯彼爾姆人。/p


    斯提藩的老爹米哈伊爾是一個金屬企業家,在俄羅斯那種礦資源豐富的國家做金屬自然發家起財,曾經還有過入圍福布斯榜前二十的記錄,那是什麽概念,就是那種小目標先掙一個億,五個億是中等意思的那種……/p


    家產那自然是固若金湯。/p


    雖然老爹說了並不會將整個企業的資產繼承給他,而是會另選一個能夠對整個企業更加了解的人去負責整個企業。/p


    但是至少留給他的那部分也委實夠他逍遙快活一輩子,隻要他聽父親的兩點,一點是不要吸毒,以及不要過分賭博。/p


    其實他也知足了,說真的他也不想過像父親的那種生活,每天早上四五點起床,晚上再熬夜十二點。而且每天根本沒時間迴家,人永遠在外麵去麵對各種應酬。甚至愚蠢到他的生日以及與母親的結婚紀念日都忘記得一幹二淨。/p


    這是因為父親隻想要的是他在事業上能夠得到他所想要的那種成就,也就是為了自己的夢想幾乎拋下了一切,如果不是夢想,不然父親也不可能從一個地方的小銷售變成了企業大亨。/p


    母親總為有一個事來有成就的丈夫而驕傲,又總會浮現著一種失落,斯提藩也知道那是什麽原因。/p


    也是,父親的世界永遠是他所覬覦的那個商業帝國,而這個小小的家,怎麽能容得下他那隻灑脫於廣邈草原的獵豹。/p


    因為家庭的影響,從小他就下定一個決心,就是以後如果真遇到一個他喜歡的女孩,他一定會好好的與她渡過每一個美好的時光。/p


    在小時候還懵懂的他還想著在這個世界上遇到他所喜歡的那個人是一個什麽樣子,而又是在什麽浪漫的地方或是什麽時間遇到。/p


    然而到了十四歲那一年他便遇到了這個女孩,於是就開啟了一段讓他幸福又讓他並不是太幸福的追愛之路,這一過就是快十五年了。/p


    此時斯提藩的手機上放著rosstalna的《bov》,這是烏克蘭語藍調,講愛情的吧,最近他在學習布魯斯,也想著弄一首送給玄樂楓的,本來想著玩爵士樂的,但是那東西複雜多了,他也沒這麽多時間。/p


    斯提藩聽了一會兒,感覺裏麵的歌詞有一種悲劇感,他覺得有點不適應,於是又換了一首Дntpnn-hectepoв的《r-пpocto-дoлжeh-6ыtь-c-to6on》,這倒是一首暖心歌,他一聽一邊迴憶著他與那個女孩子的第一次相遇。/p


    然而那個時候的他似乎也並沒有在一個浪漫的地方,反而當時的他倒挺狼狽的……嗯,斯提藩想了想,嗯……貌似自己對這段真情的投入都一直都是很狼狽的……/p


    第一次見麵,那是在2023的時候。/p


    一切都和平常一樣,十四歲的斯提藩去參加滑雪,反正做為了一個純正富二代,他的父親也曾對他有過很大的期望,起碼要不比自己差吧……當然也隻是曾經……/p


    所以從小也在乎對他德智體美勞的全麵培養,雖然自己沒時間陪兒子,但是他都是請最優秀的教練來訓練他,所以他在這些體育項目上也是好手,而他最愛的運動也就是滑雪。/p


    作為一個作死民族……啊不,是戰鬥民族的一員,即使是十四歲依然有著那不死繼續作的理念。/p


    於是他每次滑雪都要挑戰極困難滑道,所以他去的都不是正規的滑雪場地,都是去一些有雪,但是有著很大隱患的地方。/p


    然而不作死就不會死,就在他滑雪的時候,便不小心落到了一個穀裏……那個穀還是很高的,還算好他還是戴著一些頭盔什麽的保護,所以摔了下去隻是暫時暈厥。/p


    接著他醒來後在那個穀裏走了一會兒……就發生了一件徹底改變他三觀的事,首先他遇到了一隻怪異的東西。/p


    那種東西很恐怖,很像是外星人一樣,眼睛裏的眼眸大大的,而且臉色蒼白,跳躍力極強,在遠處看去像是站立起的袋鼠,但是近看卻是像變了異的怪物。/p


    那東西似乎也是被困在了穀裏還是怎麽,而那個怪物看到自己,似乎很饑餓,一點一點向他靠近,像是要吃了他一樣。/p


    當時便是十四歲的她救了自己,隻記得她就像領邦友國那邊的小仙女一般,她全身武裝著先進的外骨骼,手裏那著一把槍將那個怪物給製服。/p


    那時的場景,他永矢弗諼,當時的他心裏便對這個女孩產生了好感。/p


    他記得當時她便用一口比較流利的俄語解釋說那怪物是因為被做了生化實驗而形成的變異體,還特意告訴他這些事不能外揚,對國際治安不好。/p


    當時他也沒仔細聽她解釋些什麽,隻知道讓他保密就成。而她也將他送了迴去。整個過程裏他就是呆呆地看著那個東方麵孔的美女,而不知道說什麽。/p


    也的確,她就像是一個天人下凡,他怎麽能怠慢。/p


    而在雪山峽穀這件事也成了他與她的秘密,直到現在他都沒與任何人談及道過他見到那基因變異的異種,因為他想萬一說了,讓她受到牽連可不好。/p


    後來他迴到家,心裏想的,思的,都是與這個女孩有關,於是他決定找到她,他動用了他作為富二代的福利,運用各地方的人際,在以前他曾經在想自己估計一輩子也不會有機會再見她吧。/p


    不過運氣好,在他二十歲後他又再次遇到了她,當然那是一個朋友幫他找到的,知道了她是在北京。/p


    他從二十一歲從大學裏肄業,大學的最後一個學期就沒有去讀,而是對著他老爹說地球那麽大,我想走天下,世界那麽美,不去準後悔……/p


    而他老爹是大很支持他的,說好哇,兒子覺得出去好,去長長見識也不錯,有夢想就大膽向前,放心有老爹我。/p


    他不遠千裏到了北京,來找她,大膽追她,他為了了解她,於是搬到了中國。/p


    並且了解她生活中的愛好,比如學著她玩起了機槍,學著她喜歡上的軍事裝備,在體育館裏和她比賽射擊。雖然第一次真的被她那種百槍百中的射擊力給嚇到了……每一槍都是中十環紅心,而且還是對都是後麵的子彈擊頂著前麵所射出去的子彈那種,也就是說她並不是一次性對準的然後連發的到一個點上的,而是幾次對準了,都能發射到一個點上的,這樣的技術已經可以說奧運冠軍都不能及了,當時斯提藩都看傻了,感覺他眼前的這個女生似乎就像是變異了一樣,那簡直就像是一個超人的存在。/p


    於是斯提藩也似乎知道了中國有一句說,高手在民間的話,估計所說的就這種了吧。/p


    他都像著有這種技術為什麽不比賽,然而人家所給她的迴複就隻是說,那隻是對於一些普通的人的比賽而已,斯提藩頓時就愣了,雖然感覺這樣的話似乎在透露著似乎她不是地球人一樣……其實他都有這種錯覺,覺得自己不是見到了在那個故事或者是電影裏麵那種外星遊客了吧,反正與她的時間越長,越感覺有著很多不可思議的事。/p


    開始他覺得自己沒準是在做夢吧,這個夢就是從他落入了冰穀的時候開始的,他是一直都沒有醒來一樣。/p


    但是因為長時間的了解,漸漸的他也就習慣的,本來斯提藩就是一個學美術的,所以他的腦洞……啊不,應該說是想像力也是不差的,他個人就是感覺即使他們真的就是那種外星人的話他也能夠接受了,反正有些時候他覺得那些電影裏麵的東西沒準就真實存在呢。/p


    而且他還覺得她既然這麽低調不張揚,估計就是不想讓普通的人類知道這一點吧,於是他也同樣沒有張揚這一件事,到現在為止,也隻有前麵的那兩哥們知道這個女孩子是那種非同一般的。/p


    他感覺她應該是一個介於警察之間的正義使者之類的遊俠,因為她曾經殺死了一隻破壞社會治安的基因變異的怪物。/p


    但是又覺得她是一個江洋大盜之類的,因為她的行動隱秘,有時候躲公安有時候躲黑幫。/p


    反正對她的真實的身份他都覺得是一個謎一樣的存在,而斯提藩又是一個喜歡尋找謎底的人。/p


    而對於斯提藩來說,他感覺自己的成長,完全是從找到她開始的。一般來說人隻有在會反省自己的行為的時候成長的,而之前的他是一個各方麵都有著優越條件的人,他為什麽要反省,估計心裏麵都是想著“老子過的才是最幸福的生活”。/p


    但是正是遇到她,他才開始學得一點一滴的改變。人隻有看到比自己強大的時候,才會產生自卑……反正像斯提藩這種富二代一般不會有那種懂得哲學文學那種文化人的謙卑心理,從小到大,不論從任何的一方麵他都是自信無比的,即使在貴族學校裏麵他的學習並不是最好的那種,甚至還是最後幾名的那一種,但是這種事他向來都著急的,因為他隻要去任何的一所學校裏麵,他的父親都能夠成為那所學校的校方投資者或者是大股東的校董……反正斯提藩總是那種優秀生。/p


    他的父親也詮釋了那一句,有錢真的能為所欲為的道理……/p


    所以這樣的人怎麽可能會自卑,還別說那啥謙卑了……謙虛都沒有。/p


    而一般能夠真正成長的人,向來都是自卑或者是謙卑的,因為對於一個人來說他隻有知道自己與別人對比後的不足那他才會不斷的改變自己。/p


    從而讓自己更加的優秀……好吧,說優秀就不用了,反正像斯提藩這種,從生下來就是優秀……優越並且能秀。/p


    隻是能夠說,這種隻有經過“卑”之後,才會知道自己的不足,然後眼中裏麵有人,會變得彬彬有理……好吧……最起碼是斯文禽獸也好……不然以前的斯提藩就是一個禽獸,對,連斯文都沒有的那種……/p


    以前的他最大的樂趣便是召集起幾個夥伴去滑雪,或者就是到處開party,約著都是十幾歲的妹子與兄弟們,一起嗨皮,或者到十八歲後和那些同樣老爹有錢的紈絝子弟飆飆車,在都市夜街裏釋放著自己。/p


    但是那些完全沒有在二十一歲後跟著她,去幫助她來的刺激。/p


    全是提著槍飛機坦克的與死神擦著肩膀的實幹!/p


    一向愛作死的斯提藩對每一次的驚心動魄都當成一種財富。/p


    他很享受那種刺去麵對死神。/p


    但他多次向她示意,她總是用她有很多組織的事為拒絕的理由,他倒很想幫助她完成她所在的任務,但現在隻知道她一直是在尋找什麽東西,但是具體上那個東西有什麽用,用來幹什麽的他一無所知道,他也隻知道她是因為她的那個奇葩公司讓她找的,但他不完全了解她的那個奇葩公司又是一個什麽樣的公司。/p


    就是這種似乎了解又不了解,但是他不介意這些,他覺得自己完全能夠接受她的一切。/p


    在十多年裏,從經濟上也好,從苦力上也好斯提藩不知道幫助過她多少次了,除了暗地的,也有明麵上的,或許是因為他死皮賴臉,所以後來她似乎也會想到他這個朋友。/p


    本來在他以前的認識裏,覺得自己有錢,能給她一切她所想要的,但是沒想到他人生每一次的挫敗便是在她麵前,他被三番五次的拒絕。/p


    然而越是這樣,他越覺得她是一個神秘的存在,似乎這更加的激起了他的好奇。/p


    做為一個有錢的豪公子,他人生其實可以更加多彩的,甚至可以說他完全可以過更加風流。反正以他的家庭背景完全可以做到那種流水的模特,鐵打的老爹……那種幸福的生活。/p


    但是他並沒有放縱自己過那樣的日子,他曾經憧憬過自己人生的那人眼伴侶便是她,雖然以他的條件不缺女友。/p


    並且都和她一樣漂亮的,但是後來他發現一個女人真的不完全就是漂亮就成的。/p


    有很多的地方,一個女人的魅力……以前斯提藩也覺得一個的女人主要的還是看臉,還是看身材,但是因為他在他的身邊不缺少這樣的女性。/p


    但是同樣是漂亮的她,似乎對比起來,好像就比那些女人有著本質的差別,感覺就是從氣質上就有著一不樣的點。/p


    反正就是覺得她好像與眾不同,反正在斯提藩看來她是一個神秘而讓人無法琢磨的女孩,他也不知道她是那一個點勾起了他心,仿佛不光是一個點,而是不論她做什麽都覺得她很可愛,他想去了解她的所有,也不知道,一個男人喜歡一個女人是不是都是這樣,斯提藩心想。/p


    後來他發現了她喜歡去格鬥訓練,於是他便學習摔跤,拳擊,因為他想他可不能在她麵前慫。/p


    他可是男人,不可能在這些方麵輸吧……好吧,貌似現在似乎除了開直升機比她利索一點,別的似乎都比不過她的……不過起碼他在態度就並沒有輸。/p


    還有射擊,以及航空駕駛,野外求生,隻要是她會的他都學會。/p


    他想,這樣才能有共同語言,喜歡一個人就是應該去不斷的磨合與她的三觀不是。/p


    為了學習這些,他還交了兩個坐在前麵那樣體型健壯的朋友,嗯……這兩位,虎背熊腰,特別是那黑人,大臂上的肌肉有他的一個頭那麽大。/p


    這兩位其實是從監獄裏認識的,駕駛員叫卡拉楚巴,黑人叫阿道夫。/p


    他在二十五歲時是進過監獄的。雖然才一個月。/p


    那也完全是為了她所導致的。/p


    也就是那兩次的以身犯險的搭救,一次是在他二十二歲的時候,她們被困在一個海島上,還是他開著地效飛行器找到她的。/p


    那時的她已經很憔悴,他將她抱起,她幾乎是奄奄一息了,當時的斯提藩才發現自己的仙女其實也是一個血肉之軀,她依然需要保護。/p


    在抱著嬌弱的她時他就有了一種作為男人的責任感,他就想著要保護好她,當然也不能禁錮她的本性,正如泰戈爾所說的那樣:你若愛她,讓你的愛如若陽光,包圍她且給她自由。/p


    但是後來他才發現自己真是談不上保護她這個詞……頂多說協助幫忙還差不多,他記得還有一次是在他二十五歲的時候,也就是他進監獄的那一次。/p


    她竟然公然去搶劫一個富商已經拍賣下的埃及首飾,叫什麽生命之符的東西……/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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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矢弗諼:永遠都不會忘記,同意詞永生難忘】/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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