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說,簡臨把胡蝶喜好拿捏的死死的。


    胡蝶住在李景榮這裏期間,頓頓吃的都是簡臨親自下廚做的飯菜。


    他清楚的知道胡蝶喜歡吃魚,所以他會做各種各樣的魚。紅燒的,清蒸的,每天換著花樣的上。


    並且,這些魚在送到胡蝶麵前的時候,都已經挑好了刺,胡蝶隻需要吃就行了。


    為了不讓胡蝶感覺到不舒服,簡臨很少出現在胡蝶的麵前,隻在一日三餐的時候才會出現。


    一段時日下來,就連李景榮都忍不住感歎:“這小子,真有他的啊,難怪你當初拿他當個寶呢。”


    簡臨寵起一個人來,那可當真是放在心尖尖上的。讓李景榮一個老頭子看了都不免有了幾分心動。


    胡蝶看李景榮一眼,淡淡地說:“他做的再好……我也不記得。”


    李景榮一愣,看了她一眼,然後說:“他不是說了嗎?你永遠不記得也沒關係。”


    “可我覺得有關係,”胡蝶盯著碗裏挑好了刺的魚,低聲說:“他這樣好,像是對另一個人的。而我,隻是個後來者,是個小偷。還有,我根本無法迴應。”


    這就像一覺醒來院子裏突然多了一顆果樹,這顆果樹的果實又大又甜,無比美好。但是,她卻沒有澆水施肥,沒有看到這棵樹開花結果的過程,莫名其妙的就享受到了這美妙的果實。


    這讓她覺得心慌,不踏實。


    李景榮沉默了片刻,然後說:“或許,這就是人們常說的患得患失?”


    胡蝶翻了個白眼。


    李景榮搖了搖頭,說:“你就是想的太多了。不管是失憶前的你還是失憶後的你,他在乎的都是你,你不用有什麽心理負擔,他對你所有的好你都承受得起。沒有你,就沒有那小子的今日。”


    簡臨這個人,就是胡蝶從小精心培育,澆水施肥給予陽光,一點一滴的培育成現在這個樣子。


    所以,簡臨現在所給予她的一切,她都可以心安理得的去享受。


    胡蝶抱頭,說:“可我都不記得了。”


    李景榮搖了搖頭,想著這事兒還是要他們自己解決才行,他再勸說也沒有用。


    ———


    胡蝶在李景榮這裏住了半個月,身子養的差不多了,便鬧著要走。


    她有不是沒家,不能一直賴在別人這裏。


    她一說要走,簡臨立刻收拾了行李跟上。


    胡蝶看著簡臨,悠悠的說:“你大可不必這樣。”


    簡臨:“……我怎樣?”


    “你都沒有事情做的嗎?”胡蝶盯著他,說:“每日都在給我下廚做飯,圍著我轉。男子漢誌在四方,你怎麽甘做跟班呢?”


    簡臨聽完沉默幾秒,然後看著胡蝶說:“做飯是為了你學的,但是以前一直都沒有機會做給你吃。那些年我一直為了別的事情費心盡力,卻沒有好好的陪過你一天。現在這樣的日子,才是我夢寐以求的。”


    以前都是胡蝶追著自己跑,他卻什麽也沒為她做過。


    現在,他想力所能及的去補償給她。


    胡蝶盯著簡臨看了幾秒,沒再多問,轉身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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