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曾經分開過五年,那並不是一段愉快的經曆。


    簡臨在書院過的度日如年,但是他從來不知道胡蝶這五年是怎麽過的。


    這是胡蝶第一次說起。


    胡蝶低垂著頭,給病人紮針的手穩的沒有意思顫抖。


    她繼續說:“我每日除了背書嚐草藥,就是不停的賺錢,賺很多很多錢。我那個時候根本不敢閑下來,隻要閑下來,就會忍不住,忍不住想來京城找你。”


    胡蝶笑了一聲,說:“我那個時候,滿腦子都是你。所以,我不敢讓自己閑下來,拚命給自己找事情做。”


    “學醫三年後,舅舅開始讓我去給病人看診。”胡蝶輕聲說:“他說,你學的再好,沒有實戰也是白搭。一開始隻是義診,在路邊擺個小攤,從早做到晚。那個時候,每天嗓子都是啞的,手也累的抬不起來。後來……舅舅開始讓我走出去,接觸更多的病人。”


    “我去過一個瘟疫橫行的村子,那個時候……”


    “別說了!”簡臨突然忍不住,開口打斷胡蝶的話,重複了一遍:“別說了。”


    胡蝶頓了頓,然後才說:“好。”


    “都是過去的事情了,我現在很好。”胡蝶笑了一聲,說:“我說這些,隻是想告訴你,你並不是我能隨意舍棄的人。當初下定決心送你走,對我來說也很不容易。”


    簡臨沒吭聲,眼眶卻紅了。


    那個時候的他,任性無比。直到離開的時候,都沒看胡蝶一眼。甚至,五年來,他都沒主動聯係過胡蝶一次。


    他隻覺得自己心中不好受,覺得自己被拋棄了,覺得自己被舍棄了,所以便忽略了胡蝶的感受。


    現在想起來,他覺得自己是個混賬。


    他現在很害怕。


    如果胡蝶在這五年的時間裏,因為不小心嚐到毒藥出事了怎麽辦?如果她沒能活著走出那個瘟疫橫行的村子,那又該怎麽辦?


    那他最後留給胡蝶的,就是他冷漠的背影。


    簡臨低垂著頭,拳頭攥的咯咯直響。


    胡蝶抬頭看他一眼,眉頭皺了皺,沉聲說:“哥哥,紗布遞給我。”


    簡臨一愣,這才鬆開手,拿起旁邊的紗布遞了過去。


    胡蝶接過,掃了眼他的掌心,說:“傷好的挺快,別再添新傷了。這裏這麽多傷員,藥材很貴的。”


    簡臨:“……嗯。”


    胡蝶彎腰給傷患包紮傷口,低聲說了一句:“我說這麽多,是想說,我是個很執著的人。五年我可以等,十年二十年一輩子,我都可以等。隻要你迴頭,我就在這裏。”


    說完這話,胡蝶便再也沒開口了。


    簡臨卻有一瞬間紅了眼眶,差點忍不住不管不顧的將胡蝶帶走。


    忍了又忍,才壓下心中的衝動。


    兩人始終保持著一定的距離,偶爾說上兩句話,聲音壓的很低,旁邊的人聽不清楚。但是看兩人的神色,又覺得兩人並不非常親近。


    忙活了一個時辰,這裏的重傷患終於處理的差不多了。


    簡臨看著她微微發白的臉色,忍不住說:“剩下的交給軍醫處理吧,你需要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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