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市人民法院。
李曉和閔希坐在聽審席上,大廳中間坐著原告方以及被告方,中央最高處則是坐著法官。
閔希看著原告方是個西裝打扮的青年男子,臉上麵無表情,桌上卻一堆文件,心中略有些疑惑,這個時代不是打官司都要找律師的嗎?
在看被告方,就見一個麵色疲憊神情讓人不由自主感覺到不太舒服,穿著囚服的中年男子,見狀閔希自然又是一愣。
“很意外吧?”
就聽身旁的李曉語氣淡淡地說道。
閔希想了想點點頭,還沒問李曉她的父親究竟反了什麽法律條例,卻聽李曉這樣道:
“坐在原告席上的不是受害人,是受害人找的律師,受害人因為都沒成年,所以可以不用出席。”
難怪她看原告席從一開始就麵無表情的收拾桌上的資料,原來是個律師,在準備一會要用的資料。
“受害者不止一個人嗎?”剛才李曉說受害者都沒成年。
李曉看了看閔希,麵帶歉意地點了點頭,隨後斂下了眼眸道:
“是,並且還都是女孩子。”
閔希直覺李曉的表現有些奇怪,但說不出奇怪在哪裏。
這時法官宣布開庭,閔希也還算認真地旁聽,畢竟這也是個了解這個時代的方式。
可誰知道,原本她以為隻是陪原身朋友旁聽一場判決,最後卻發現,自己竟然就是這個案件的受害人之一!
或者說原身竟然是受害者之一,比這更令她驚訝的是,她身旁的李曉竟然就是另外一個未成年受害者!
“……綜上所述,我方認為,李良總共犯綁架罪,勒索罪,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教唆他人犯罪既遂,且被綁人員包括被告一名未成年女兒極其同齡同學,作案過程情節惡劣,給我兩位未成年當事人帶來較重的身心傷害,根據華夏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應當處以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並處罰金,剝奪政治權利五年以上……”
閔希不敢置信的看向李曉,她怎麽也沒有想到,李曉父親綁架的,竟然是李曉。
“另外一個被綁架的人是我?”
李曉看著閔希點了點頭,閔希這才接受了事實,她說為什麽一開始覺得李曉的神情有些怪怪的,原來是這樣。
隨後二人之間就是一陣沉默,閔希低著頭不知道在想些什麽,這時輪到被告人辯護,卻聽被告席也就是這場綁架案的主犯李良,頗為聲嘶力竭的吼叫道:
“那槍和子彈根本不是我的!有人陷害我!”
說完就見對方還將手指向遠在聽審席的閔希,瞪大了眼珠子,神情可怖又恐懼道:
“是那個妖女的!她一個人竟然可以瞬間撂倒我們三個,妖怪一樣,我們就不能動了!那槍也是她陷害我的!”
閔希皺了皺眉頭,妖怪?這個詞匯顯然比爸爸媽媽這樣古老的詞匯還要遠古些,一時間,閔希思考起了對方控告的這些話。
一瞬間就不能動的話,在星際時代除非是擁有高等級精神力的人,才能做到在瞬間操控或者影響他人大腦的運轉。
哪怕是在這個時代,想在不借助任何外物的前提條件下做到讓他人瞬間失去反抗能力,也必須是比周圍人強大的精神力才可以。
古母星大一統時代的上祖們,精神力普遍較弱,就此刻她的精神力,也不過一個青壯年的精神力水平,基本相當於星際時代的嬰孩時期。
從這裏可以看出,就算其他人的精神力比她還要稍弱些,但按照道理來說,原身也無法在一瞬間使人失去反抗能力。
但是,閔希看向李良,即使隔了這麽遠,對方眼中的恐懼以及歇斯底裏卻不像是作假,假如說出來的話可以偽裝,那麽一個人的狀態是說謊算計,還是真情流露出的恐懼,這一點她卻能判斷出來。
再聯係到原身的諸多秘密,閔希將目光看向了李曉。
既然原身和李曉是一起被綁架的,那麽她應該了解這其中的真相。
“他說的話是真的嗎?我在一瞬間讓三個男人失去了反抗能力?”
李曉想了想,似乎有些遲疑,但最後還是對著閔希點了點頭。
閔希心中劃過一個想法,如果隻是中級營養劑,應該很難讓人突然精神力暴漲的,但要是原身不僅僅有中級營養級,還有高級營養劑這樣的東西呢?
那就能解釋為什麽在當時被綁架的情況下,原身能夠用精神力攻擊歹徒的大腦,隨後將這些人製服。
當然,不知道當時情況,所以閔希也無從判斷自己的猜想,但李曉的表情卻說明,原身應該確實不是一般人。
“我似乎不是一般人,有很多秘密。”
雖然話聽起來是猜測,但淡淡的語氣卻幾乎肯定了這一點。
李曉聞言,看向閔希微低著頭,不禁握住了閔希的手。
“閔希,不管你的秘密是什麽有多少,我都覺得你是我最好的朋友,雖然現在的你和以前不太一樣。
現在的你更加沉默安靜,總覺得你好像不相信大家,所以才拒人千裏之外,但我知道你還是你,隻不過可能因為失憶,所以才不願和人親近。”
很奇怪的是,在星際時代長大,和任何一個星際公民一樣,對他人的突然肢體接觸理應感到排斥的閔希,此刻卻並沒有覺得不自在,而是平靜的接受了。
難道這是因為原身的意識還留存在這具身體內的原因?
對於李曉所說的話,雖然閔希知道事實並不是那麽一迴事,但看來對方從始至終都很照顧“失憶”的她的行為來看,對方應該是可以相信的人。
於是閔希就點頭道:
“很高興你能理解。我沒有記憶,但可以產生新的記憶,如果你把我當朋友,那麽我也把你當朋友。”
李曉聽完之後,當然很高興,這時卻聽到被告席那邊繼續叫嚷道:
“法官,我根本沒那個能耐能搞到槍支,那槍和子彈一定是那個怪物和我女兒謀劃的!你一定要相信我啊!”
這場案件的審理,由於涉及未成年人的信息,所以沒有公開審理,但即便是這樣,也依舊有幾個被允許旁聽的從業者,這些人見李良如此狀態,一時間都開始竊竊私語起來。
有用困惑的眼神看向閔希這邊的,也有對李良失去神誌的狀態指指點點的。
好在這種混亂沒有持續多久,法官就敲響了法錘:
“肅靜!”
大家就見在李良身後的兩個警察樣子的人,往前走了幾步,逼的李良坐迴到了椅子上。
李曉和閔希坐在聽審席上,大廳中間坐著原告方以及被告方,中央最高處則是坐著法官。
閔希看著原告方是個西裝打扮的青年男子,臉上麵無表情,桌上卻一堆文件,心中略有些疑惑,這個時代不是打官司都要找律師的嗎?
在看被告方,就見一個麵色疲憊神情讓人不由自主感覺到不太舒服,穿著囚服的中年男子,見狀閔希自然又是一愣。
“很意外吧?”
就聽身旁的李曉語氣淡淡地說道。
閔希想了想點點頭,還沒問李曉她的父親究竟反了什麽法律條例,卻聽李曉這樣道:
“坐在原告席上的不是受害人,是受害人找的律師,受害人因為都沒成年,所以可以不用出席。”
難怪她看原告席從一開始就麵無表情的收拾桌上的資料,原來是個律師,在準備一會要用的資料。
“受害者不止一個人嗎?”剛才李曉說受害者都沒成年。
李曉看了看閔希,麵帶歉意地點了點頭,隨後斂下了眼眸道:
“是,並且還都是女孩子。”
閔希直覺李曉的表現有些奇怪,但說不出奇怪在哪裏。
這時法官宣布開庭,閔希也還算認真地旁聽,畢竟這也是個了解這個時代的方式。
可誰知道,原本她以為隻是陪原身朋友旁聽一場判決,最後卻發現,自己竟然就是這個案件的受害人之一!
或者說原身竟然是受害者之一,比這更令她驚訝的是,她身旁的李曉竟然就是另外一個未成年受害者!
“……綜上所述,我方認為,李良總共犯綁架罪,勒索罪,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教唆他人犯罪既遂,且被綁人員包括被告一名未成年女兒極其同齡同學,作案過程情節惡劣,給我兩位未成年當事人帶來較重的身心傷害,根據華夏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應當處以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並處罰金,剝奪政治權利五年以上……”
閔希不敢置信的看向李曉,她怎麽也沒有想到,李曉父親綁架的,竟然是李曉。
“另外一個被綁架的人是我?”
李曉看著閔希點了點頭,閔希這才接受了事實,她說為什麽一開始覺得李曉的神情有些怪怪的,原來是這樣。
隨後二人之間就是一陣沉默,閔希低著頭不知道在想些什麽,這時輪到被告人辯護,卻聽被告席也就是這場綁架案的主犯李良,頗為聲嘶力竭的吼叫道:
“那槍和子彈根本不是我的!有人陷害我!”
說完就見對方還將手指向遠在聽審席的閔希,瞪大了眼珠子,神情可怖又恐懼道:
“是那個妖女的!她一個人竟然可以瞬間撂倒我們三個,妖怪一樣,我們就不能動了!那槍也是她陷害我的!”
閔希皺了皺眉頭,妖怪?這個詞匯顯然比爸爸媽媽這樣古老的詞匯還要遠古些,一時間,閔希思考起了對方控告的這些話。
一瞬間就不能動的話,在星際時代除非是擁有高等級精神力的人,才能做到在瞬間操控或者影響他人大腦的運轉。
哪怕是在這個時代,想在不借助任何外物的前提條件下做到讓他人瞬間失去反抗能力,也必須是比周圍人強大的精神力才可以。
古母星大一統時代的上祖們,精神力普遍較弱,就此刻她的精神力,也不過一個青壯年的精神力水平,基本相當於星際時代的嬰孩時期。
從這裏可以看出,就算其他人的精神力比她還要稍弱些,但按照道理來說,原身也無法在一瞬間使人失去反抗能力。
但是,閔希看向李良,即使隔了這麽遠,對方眼中的恐懼以及歇斯底裏卻不像是作假,假如說出來的話可以偽裝,那麽一個人的狀態是說謊算計,還是真情流露出的恐懼,這一點她卻能判斷出來。
再聯係到原身的諸多秘密,閔希將目光看向了李曉。
既然原身和李曉是一起被綁架的,那麽她應該了解這其中的真相。
“他說的話是真的嗎?我在一瞬間讓三個男人失去了反抗能力?”
李曉想了想,似乎有些遲疑,但最後還是對著閔希點了點頭。
閔希心中劃過一個想法,如果隻是中級營養劑,應該很難讓人突然精神力暴漲的,但要是原身不僅僅有中級營養級,還有高級營養劑這樣的東西呢?
那就能解釋為什麽在當時被綁架的情況下,原身能夠用精神力攻擊歹徒的大腦,隨後將這些人製服。
當然,不知道當時情況,所以閔希也無從判斷自己的猜想,但李曉的表情卻說明,原身應該確實不是一般人。
“我似乎不是一般人,有很多秘密。”
雖然話聽起來是猜測,但淡淡的語氣卻幾乎肯定了這一點。
李曉聞言,看向閔希微低著頭,不禁握住了閔希的手。
“閔希,不管你的秘密是什麽有多少,我都覺得你是我最好的朋友,雖然現在的你和以前不太一樣。
現在的你更加沉默安靜,總覺得你好像不相信大家,所以才拒人千裏之外,但我知道你還是你,隻不過可能因為失憶,所以才不願和人親近。”
很奇怪的是,在星際時代長大,和任何一個星際公民一樣,對他人的突然肢體接觸理應感到排斥的閔希,此刻卻並沒有覺得不自在,而是平靜的接受了。
難道這是因為原身的意識還留存在這具身體內的原因?
對於李曉所說的話,雖然閔希知道事實並不是那麽一迴事,但看來對方從始至終都很照顧“失憶”的她的行為來看,對方應該是可以相信的人。
於是閔希就點頭道:
“很高興你能理解。我沒有記憶,但可以產生新的記憶,如果你把我當朋友,那麽我也把你當朋友。”
李曉聽完之後,當然很高興,這時卻聽到被告席那邊繼續叫嚷道:
“法官,我根本沒那個能耐能搞到槍支,那槍和子彈一定是那個怪物和我女兒謀劃的!你一定要相信我啊!”
這場案件的審理,由於涉及未成年人的信息,所以沒有公開審理,但即便是這樣,也依舊有幾個被允許旁聽的從業者,這些人見李良如此狀態,一時間都開始竊竊私語起來。
有用困惑的眼神看向閔希這邊的,也有對李良失去神誌的狀態指指點點的。
好在這種混亂沒有持續多久,法官就敲響了法錘:
“肅靜!”
大家就見在李良身後的兩個警察樣子的人,往前走了幾步,逼的李良坐迴到了椅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