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咖啡館出來陳歌去了網吧,現在陳歌是網吧的常客,一旦坐下,半個網吧都聽得到他敲擊鍵盤的聲音,所以網吧老板對陳歌印象很深,看到陳歌在門外就已經開好小票,等陳歌一進門把小票遞給陳歌,“還是三十七號,角落那一台機子,五個小時。”


    陳歌笑著道了聲謝謝,付了錢走過去打開機子。


    陳歌登陸企鵝,一條消息提示聲同時響起:糖加西紅柿,準備一下,星辰變明天上架。


    十月二十九日。


    國內最大的小說網首頁一行醒目的紅色標題:仙俠大作星辰變。


    星辰變的更新寫寫停停讓讀者怨念頗深,但是迄今為止星辰變出書不到一個月就上架,讀者才驚訝地發現,短短二十八天,經常斷更的星辰變已經達到二十八萬字,平均日更萬字,很少有作者有這個速度。


    書評區隻用了一個上午的時間煥然一新,除了打賞外多是讀者對作者糖加西紅柿速度和質量雙重保證的讚歎。


    陳歌為了慶祝上架用五個小時的時間連更七章,至此,星辰變前期第一個大**完美收官,第五卷‘赤血洞府’掀開帷幕,兩萬一千多字看得讀者大唿真爽,打賞區一片飄紅。


    上午陳歌光打賞進賬三千多,陳歌當即提現,離開網吧的時候紅光滿麵,不知情的人都以為他是喝了酒,隻有熟悉陳歌的網吧老板知道陳歌不是喜歡喝酒的人,老板頗有‘眾人皆醉我獨醒’的榮譽感:陳歌那小子看模樣春光wai泄,一定是受女朋友的召喚出去約會,然後就可以飄飄欲仙走上人生巔峰。


    陳歌是去找武超群。


    他已經想好要給武超群的第一首歌,因為王佳那天在車上的幾句話,陳歌對武超群留了心,拿出一首質量上乘但又算不上頂尖的歌,瘋人願。


    陳歌和武超群定好的見麵地點是科大校門口,科大和網吧的距離本身不遠,所以陳歌一路步行,卻沒有想到發生了一個他很早之前就想到卻沒來得及防範的小插曲。


    網吧和科大之間隔著一條專賣小吃的街道,人來人往算是個小鬧市,陳歌路過一個賣糖葫蘆的小攤位看到插在秸稈棒上的糖葫蘆一時間童心大起,指指糖葫蘆問商販,“多少錢?”


    “一塊。”


    “來一根。”


    陳歌拿著糖葫蘆想起卡裏剛剛到手的三千,心想我現在也算是小小的有錢人了,如果不是為了節約糧食我一定買兩根吃一根扔一根,陳歌被自己這個逗比的**絲想法搞得情不自禁哈哈一笑。


    這時候一個女孩走過來略顯羞澀地問:“你是陳歌嗎?”


    陳歌愣了愣說:“我是,怎麽了?”


    女孩一臉雀躍,“真的是你,太好了,你能給我簽個名嗎?”


    這不是陳歌第一次被人要簽名,但這次情況不太一樣,女孩歡唿地時候聲音要高一點,很多人朝這邊看了看。


    於是又有幾個學生走過來,手裏拿著匆忙之下借到的紙筆,“陳歌我特別喜歡你的那一首你還要我怎麽樣。”“陳歌我喜歡你的一生有你!”


    陳歌挨個簽上陳歌兩個字,卻沒想到人群越聚集越多,簽到一個男生的時候陳歌活動一下酸痛的手腕,問了一句,“你喜歡我的哪首歌?”


    男孩說:“你有什麽歌?”


    陳歌心裏一萬頭兇猛異獸草泥馬奔騰而過,“你沒有聽過我的歌為什麽要過來簽名?”


    男孩很誠實,“我遇到過很多次這種情況,反正不管是歌星還是影星都是明星,先簽了名再說,沒準以後可以升值。”


    陳歌簽好名拍拍男孩的肩膀,“小夥子,好好幹,你很有前途。”


    又簽了一會陳歌看看聚集越來越多的人群發怵,心想這樣下去簽到晚上都不一定簽得完,怪不得但凡有點名氣的明星都一定要雇幾個保鏢和經紀人,說到底就是雇幾個擋人的人肉盾牌。


    就在陳歌想要怎麽出去的時候從人群裏擠出來七八名看著身強體壯的漢子,漢子中間護著一雙桃花眼迷死人不償命的武超群大少爺。


    武超群擠進人群對還在發愣的陳歌喊道:“快走。”


    陳歌心知不趁現在走,等人們反應過來就真的不要想離開,於是跟著武超群帶來的幾個人突圍。


    眼看要出人群的時候,一個在邊緣位置的女孩突然指著陳歌尖叫:“陳歌在這兒!”


    女人追星一旦瘋狂起來是不可理喻的,女孩不要命的撲向陳歌,就在陳歌附近的一個保鏢猛推了女孩一把,女孩跌倒在地,身後的人就像多米諾骨牌向後退去。


    陳歌有心想過去扶一把,幾名保鏢卻推搡著陳歌離開人群,再迴頭女孩已經消失不見。


    小吃街通向大路的拐角處,一台相機三十六連拍拍下整件事全程。


    陳歌坐進武超群車裏的時候還心有餘悸。


    武超群略帶調侃地說:“怎麽樣,陳歌,沒想到自己這麽受歡迎吧。”


    陳歌苦笑:“哪裏是受歡迎,國人的從眾心理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敢說剛才那一堆人裏邊有百分之八十的人根本不認識我。”


    武超群說:“你這就太妄自菲薄了,你可能還不知道自己現在的知名度,不說年長一點的,反正年輕人裏麵,十個有八個聽過你的歌。”


    “聽過我的歌不代表知道我,這個道理和吃雞蛋的人不一定要見見母雞長什麽樣是一樣的。”


    武超群遞給陳歌一張報紙說:“你先看看今天的文娛報再說這句話吧。”


    陳歌接過報紙,隻見最醒目的一個標題,文娛報今日頭條:知名歌手陳歌毆打記者!


    陳歌隻大略掃了一遍就知道新聞的大致內容。


    新聞開頭點明陳歌就是近來大火的幾首歌,一生有你,董小姐,你還要我怎樣,別想他和老男孩的創作者和原唱。接著說幾名記者本來很有禮貌地去拜訪陳歌的講師,結果被陳歌看到,因此一名記者遭到毆打,又把陳歌的一番話添油加醋地講述了一遍。最後隱晦地表達了像陳歌這種剛剛有幾首拙劣代表作的藝人就如此大牌實在不配成為公眾人物的意思。


    新聞下麵附著一張記者倒在地上,陳歌伸手指著那名記者大罵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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