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小院逃脫出來之後,一路上,關於自己“為何會是處於這樣一種與世隔絕境遇”的問題,她想過很多,且大膽的想了無數種可能,但苦於得不到求證。


    而她剛剛同墨臨淵所講的那個可能,便是她在問了墨臨淵“是不是向帝辛解釋清楚,做好了斷,就能離開這個地方”這個問題後,看到墨臨淵的反應,讓她篤定下來的。


    不論如何,她都篤定了自己此刻的處境,並不樂觀。甚至不比帝辛同墨臨淵所講的,“隻妖族之人在尋她不是”來得好。


    當然,關於後麵的這個想法,僅僅隻是她的一種直覺。是否為事實,她本人並不敢篤定。


    墨臨淵沉默了。


    他從來不覺得穆卿離傻,也從來不覺得穆卿離是一個好糊弄的人。


    很多事情,她若想計較,勢必是要打破砂鍋問到底的。而一般她不打破砂鍋問到底的,便隻能是她無心計較了。


    所以,當穆卿離異常直白的向他說出她的這個想法之時,他一點都不覺得意外。


    其實,以穆卿離的敏感和細膩,他與帝辛的那套說辭被識破是早晚的事。而在此之前,他們能做的,便是盡量讓那一天晚一點到來。


    但至於讓“那一天的到來”推晚到何種地步,他和帝辛都沒有明確的共識。


    因為,變數太多了。


    穆卿離的細膩是變數、穆卿離的敏感是變數、穆卿離體內那隨時會不受控的攝魂奪魄之力是變數、怎麽也尋不到的儒清遠是變數、正處於大亂狀態都六界是變數、他的感情是變數、帝辛的感情是變數、而穆卿離自己的感情亦是變數……


    總而言之,變數太多了,一切都是不可控的。


    就像他此前想過眾多變數,也萬萬沒想到塵顏竟會是衝破這這眾多變數,成為改變這一切的變數。


    “倘若是他們逼著你犯錯,不是你自願為之的呢?”


    穆卿離終究還是把他說動了,讓他鬆了口。


    以前她失了憶,不會向他說這些“因果”之論;可今日,她憑借自己的細心與細膩察覺到了不對勁兒,在失憶的狀態下,將“因果”之論說出來了。


    要知道,這比在她沒失憶的狀態時說出來還要有殺傷力。


    每一字,每一句,都在誅他的心,要他的命。


    他很想保住她的命,可保住她的命,就要讓更多的人付出代價。


    這段時間以來,他也很為此感到困擾。


    他錯了嗎?


    穆卿離毀壞了六和陣,致使六界陷入混亂,民不聊生。


    可六和陣為何會被毀?


    是因為有人出於私心,在她身上施種了攝魂奪魄之力。


    這是穆卿離願意的嗎?


    不是。


    後來為何又願意了?


    因為有人為了讓她施用攝魂奪魄之力,設計讓她親眼看到自己的叔爹被殺,致使她一氣之下使用了攝魂奪魄之力。自此,再控製不了,成為噬魂奪魄的“惡魔”。


    她的每一步,都是她不願為之,卻不得不為之的。


    可為何到了最後,這一切的罪責,就都到了她一個人身上呢?


    這各中關係太過複雜,不是僅憑借“對錯”二字就能評價清楚的。


    他不知道自己一意孤行,想方設法保下穆卿離的行為對不對。但他知道,他之所以想要保下她,不是因為她沒錯,而是因為他就是想單純的保下她。


    簡而言之,便是:從心而為,無關對錯。


    而今日,麵對穆卿離這可堪稱誅心的“因果”之論,墨臨淵能做的,便是盡可能的將因果疏清,將對錯理清。


    在他看來:果要擔,但不能什麽果都擔。是她的,她才需要擔。


    墨臨淵的這個問題,讓穆卿離陷入了一陣沉思。


    被逼著犯錯……


    雖說穆卿離如今已經失了憶。但,她對這個“逼”字的感覺是不陌生的。


    比如她那日在聽了塵顏的那番話後,覺得逃離小院,在墨臨淵麵前將掩埋在心中的所有想法和情緒悉數爆發出來,都是因為被“逼”了之後做出的舉動。


    被“逼”著的感覺,很不好。


    就好像千斤般的重量壓在你身上,壓得你喘不過氣來。


    但,這還不是最恐怖的。最恐怖的是:每當你適應了這種重量,它又會在這重量的基礎上加重幾分。


    如此反複,你若不爆發,就隻能任由它在你身上添加重量,直到那重量讓你感到無法承受,活活將你壓死為止。


    讓你為今日所承受著的重量痛苦,又讓你為明日將要承受的重量感到絕望……


    所以,被逼著犯的錯,到底該不該犯呢?


    此題無解。


    因為世有千人,千人千麵。


    我們將被“逼迫”的程度看成十分。


    同一件事,有些人被逼到一分,便爆發反擊,犯下了不可挽迴的錯。而有些人,則是被逼到三分,才爆發打擊,犯下不可挽迴的錯。


    不同的事,有人被逼到一分時,選擇反擊爆發;而有的人,則被逼到兩分時,才選擇反擊爆發。


    人不同,經曆的事情不同、學到的學識不同、體悟不同……


    這諸多的不同,致使人所能接受的逼迫程度也便不同。


    你認為此種程度的逼迫不該爆發,但這在別人那裏,就是到了要爆發的程度。


    所以,關於“被逼著犯的錯,該不該犯”這個問題,哪還有什麽具體的標準可為之進行定論呢?


    但是,因為被逼迫,你就能無視規則律法道德,肆意妄為了嗎?


    情感或許是可以的,到行為上一定是不可以的。


    若每個人,都以“被逼迫”為由,做出許多危害其它無辜人之事,那這世道,還能稱之為世道麽?


    怕,隻能稱為人間煉獄了……


    所以,不論被“逼”著犯的錯該不該犯,都應該在犯了之後,為之承擔一定的後果。


    承擔後果,不是為了告訴你:你錯了。而是為了警戒後人:有些對,過了就是錯,會讓一些無辜的人為之付出代價。


    你,不能因為自己受傷了,便肆意妄為。


    這世界上壞人很多,但無辜的人也不止你一個。不能為了維護自己的無辜,而拉更多無辜的人下場,讓他們重複受一遍你所受過的傷害。


    冤有頭,債有主。多大的怨,便報多大的仇。萬不要為此,觸傷讓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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