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大早,天剛蒙蒙亮肯特就起床了。卻沒想到莉婭比他醒得更早。不過德賽維仍然在熟睡,從她斷斷續續地囈語中可以推斷這個女人睡得並不安穩。


    莉婭為肯特準備好了早餐,燕麥粥和煮雞蛋,少女還用心地在粥中加入了蜂蜜。


    “是不是有點奢侈了,小姐?”肯特微笑著感慨道。


    “據宮廷的禦醫說蜂蜜的甜味兒可以增加人的幸福感。”莉婭努著嘴說。


    “每天和你在一起已經很幸福了。”肯特用手刮了一下少女的鼻子,“不過還是感謝你的照顧。”


    兩個人一塊兒吃了早飯,但是德賽維仍然沒有醒。莉婭用手摸了一下女人的頭,“有些發燒,不過問題不大,我會給她熬一些草藥吃下去。”


    肯特隻好讓莉婭守在黑膚女人的旁邊,自己先出去村中打探一下情況。肯特在村中轉了一圈,近距離觀察了一下這座村莊。


    這座村莊看起來比較富裕,都是石質建築,而且村子前後都有石牆保護。旅館對麵就是村長的房子,房子旁邊甚至有一個倉庫,裏麵堆滿了小麥、麥芽酒、葡萄酒罐以及木材和燈油,甚至還有一匹昂貴的天鵝絨。


    村莊中央的路口處點著一堆篝火,道路右側就是普拉伊斯伯爵的莊園。莊園對麵則是一片麥田,旁邊另有一座農莊,看起來也是村子裏有錢鄉紳的居所。村莊西麵的也有一座大宅子,側麵倉庫的房梁上吊著風幹肉,地板上則堆放著麥芽酒桶、裝葡萄酒的陶器以及剪下來的羊毛。這座大宅子後麵還有一片田地種植著卷心菜和南瓜。


    村莊東側則是另一座農場,農場後麵的田地裏除了跟西側田地裏種得一樣的農產品之外,還種植著大量的葡萄。但是不知為何,這個葡萄種植園的正門卻被一輛平板車抵住了正門。


    山坡上長著很多樹,給村莊形成了一道天然的屏障。村子另一端的路口盡頭是一口水井,不時有村民來此取水,水井附近開滿了不知名的野花。村子一片富裕、祥和的樣子,很難想象這裏麵居然還隱藏著一個殺人犯。


    肯特返迴村子入口處,見到一個身穿黑色長袍,頭戴皮帽的老者待在村長房子的門口處,旁邊的木桌上擺著陶罐和陶製酒杯,裏麵裝著本地產的甜葡萄酒。黑袍老者拿起杯子不時地喝上一口,坐在木凳上好不悠閑。


    肯特斷定此人就是塔爾博力亞的村長,於是上前搭話:“你好,先生。請問你是這個村子的村長嗎?”


    老者放下酒杯抬起頭,“你好啊,先生。歡迎來到塔爾博力亞!我是這個村的村長,請問找我有何貴幹?”


    肯特如實地說道:“我奉哈勞斯陛下之命,來此尋找一個叫做‘精瘦的塔馬斯’的人。我被告知他就藏在這裏。您有什麽要告訴我的嗎?”


    村長將皮帽摘下,用手撓了撓頭,有些困惑地說道:“最近很多陌生人出入我們的村子,大部分都是一些收購特產的旅行商人,先生。如果他真的藏在這裏,我建議你到處轉轉一定能夠找到他。”


    “狡猾的老東西,嘴裏沒有半句實話。”肯特心想,但是嘴上卻說:“那麽你最近在周圍看到什麽敵人了嗎?”


    “我很抱歉,先生。我們既沒看到也沒聽說過這個區域有敵人,”村長略帶遺憾地說:“有什麽別的事情,我可以幫你的嗎?”


    “沒有了,謝謝!”肯特打算告辭,忽然迴頭補充了一句:“請轉告村民們,窩藏國王的通緝犯可是重罪,普拉伊斯伯爵知道後會把他吊死在山坡的樹上。”


    說完這番話後,肯特即行離開。消息很快就在村子裏麵傳開,肯特斷定村民們聽到這個消息後不會再冒著殺頭的危險收留這個通緝犯,現在自己隻要在村子裏麵繼續探查,發現形跡可疑的人,十有八九就是那個通緝犯。


    果然,肯特再次繞村一周後,在那個大門被手推車抵住的莊園後麵的葡萄種植園裏發現了一個神情緊張、形跡可疑的人,於是肯特便走上前去。


    這是一個留著山羊胡子的中年男人,他身穿一件灰色夾襖,頭戴一頂氈帽,肯特注意到他腰間別著一把短劍,右手戴著一枚帶有螺旋花紋的青銅戒指。


    緊張不安的人見肯特向他走來,就想溜走。但是騎士更快一步,攔住了那人的去路,那人聲音顫抖地問道:“你想幹什麽?”


    肯特直接開門見山:“我在尋找一個叫住‘精瘦的塔馬斯’的殺人犯,你看起來和很像。”


    那人立刻裝作輕鬆的樣子:“我不明白,先生。我沒有殺過人。我想你認錯人了。”


    肯特也不確定這人究竟是不是那個殺人犯,沒有確鑿的證據也不能亂殺人,萬一殺錯了人自己的清名可就毀於一旦了。於是他隻好說:“沒事,對不起打擾你了。”


    騎士故意賣了個破綻,裝作轉身要走的樣子,將整個後背暴露給那個人。肯特用餘光看到那人拔出了藏在身後的佩劍,就準備刺向騎士的背後。


    肯特立刻抽出長劍格擋開對手的偷襲,嘿嘿笑道:“我沒有看錯,你果然就是那個叫‘精瘦的塔馬斯’的殺人犯。”


    那人見狀索性也不再隱藏自己的身份,“沒錯,我就是塔馬斯——你要找的那個人!但是我是清白的,國王屬下的騎士率先攻擊了我,他想將我的葡萄園占為己有,我迫不得已自衛才殺了他。”


    肯特手持長劍逼近一步,“放下你的劍。如果你是清白的,那你就沒有什麽好怕的,我們現在就去和你的鄰居們談談,如果他們有人能夠證明你說的是真的,我再帶你到國王的麵前自證清白。”


    塔馬斯緊握短劍,“我哪兒也不去,朋友。你想要錢那就得跟我打!”


    “唉,你這個人可真是頑固得不可理喻。”肯特歎了一口氣:“我不是為了錢,而是為了執行國王的法律!”


    “去死吧,狗東西!”塔馬斯話音剛落就揮劍刺向騎士,“想抓我,那你也得把命留下!”


    肯特躲過突如其來的攻擊,塔馬斯雖然攻得很急,但是就像他的外號一樣,這個人的弱點就是太瘦了。騎士格擋躲避了幾招他的攻擊之後,看準時機揮劍劈下,塔馬斯舉劍格擋,但是奈何身體瘦弱,根本無法擋住騎士的巨劍。隻見一道白光劃過,塔馬斯被生生砍成兩段,臨死前這個通緝犯還麵露獰笑地對著騎士說:“誰也別想把我活著帶走!”


    肯特冷冷地迴答道:“沒關係。反正,我隻是要你的腦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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