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姑娘看不得屍體。”如意瞟了一眼毓兒,順勢將她護在身後,似乎是故意不讓她看到屍體的慘狀。


    楚毓兒自認有顆26歲的強大金剛心,被一毛頭小兒護在身後反而激起了她心中的不甘,越是不讓看越是要瞧個仔細。她的個頭才剛及如意肩膀,踮起腳尖不夠便貓下身子從如意的胳膊縫處往裏張望。半遮半掩的,也倒能看到個大致模樣。屍體上已經長出屍斑,想來也死了有段時間,若隻是普通屍體,毓兒也不會惡心的直皺眉頭,那屍體的慘狀真如胖胖飛口中所說的“刺激”二字。女人的身上滿是傷痕,手腳被肢解,因剛從泥土中刨除,傷口處還帶著泥屑。可最令人感到作嘔的還是她的臉,被剁成肉醬,麵目全非。


    胖胖飛顯然並不喜歡這種環境,他雙手捂眼從指縫間偷瞄,相較之下金如意和孟言遠可真不想普通十六歲男孩,此刻冷靜而嚴肅,毓兒也不甘示弱,腦海裏翻轉著以往看過的偵探小說,可即便她學福爾摩斯右手托下巴做思考狀,也隻能想出一個連自己都覺得不合理的猜測:“莫非是王路新婚之夜大玩s……m,結果力氣沒控製好導致誤殺,於是第二天起來毀屍滅跡。”


    “少夫人,你說的愛死愛慕是什麽?”胖胖飛倒是很會找重點,摸著自己的肉肚子一臉天真地問道。


    “那個……意思就是……”毓兒一時無從解釋,暗想自己用著豆蔻少女之身竟一本正經地和青春期古代少年探討如此話題也是有傷風化,立馬話鋒一轉探向如意處故意發問,“金少莊主有何發現。”


    “嗯,嗯。”如意像賣豬肉似的用食指戳戳屍體,漫不經心地答道,“我有個疑問,按照言遠所說,報告的人是在今日早晨看到王路偷埋屍體。他為什麽要在早上埋屍體呢?”


    “人死就埋掉嘍,少爺您這問題真好笑。”


    “如果人是早上死的,那王路怕發現而去埋掉倒也說得通,可是你們看。”如意食指與中指相並,先後指向兩處屍斑,“這兩塊屍斑新舊不一,人死後移動屍體,屍斑會有所變化,而死後四個時辰再移動屍體,屍斑隻會發生部分轉移,如這個屍體上所顯示的,產生新屍斑,舊屍斑也依舊存在,也就是說王路是在她死亡四個時辰後才將她拖去埋葬。”


    “這王路膽子有這麽大?一般人殺人之後肯定要馬上毀屍滅跡,更何況晚上拋屍遠比白天低調,他沒理由特意大早上去。”毓兒有個大膽的想法,這王路是戀屍癖?不過為保形象她還是把這可笑的想法憋在了心裏。


    言遠翻翻自己隨身攜帶的記事薄說道:“王路膽子的確很大,埋了人之後還有勇氣跑來公堂和劉源搶親。不過,我也不認為他是真兇。如意,你再看看,還有沒有其他發現?”


    這金如意別看平時雲淡風輕,一直擺著職業般微笑,可這種時候卻意外嚴肅,那烏黑的雙眸寫滿認真。他彎下腰靠近屍體,以一個蘋果的距離打量斷指切口處,忽然眼睛一亮:“你們看,這切塊並不正確,很明顯是第一次沒砍斷,後來又補一刀。有兩種可能,一種是兇手用的小刀,一刀斬不盡。但我個人更傾向於後一種可能,兇手用了看豬肉的大刀,但是因為力氣不夠而沒法一刀兩段。”


    “哎呀,這兇手跟死者什麽仇什麽怨啊,一刀砍不斷就意思意思可以了,非要補一刀把人四分五裂啊。”


    “一飛。”言遠朝胖胖飛使眼色,等這胖胖捂嘴後才繼續轉向如意,“繼續說,你怎麽知道是用砍豬肉的大刀?”


    “你過來看。”如意輕輕在屍體切口處取下一丁點小肉末,示意言遠靠近看,毓兒和胖胖飛湊過來看熱鬧,定眼一看,如意指尖上的並非人肉而是豬肉。


    “王路的祖母是西域人,祖母不食豬肉。王路家已經三代沒接觸豬肉,這刀不可能是王路的。”言遠也不知從哪掏出的筆墨,匆匆在隨身的小本上記錄如意剛才的發現,“這案子沒那麽簡單,兇手另有其人,我要去跟爹說細查此案。”


    說完,這孟言遠便一個箭步跑出義莊,留下胖胖飛和毓兒小眼瞪大眼。這時,某處響起“咕嚕咕嚕”聲,胖胖飛摸摸肚子撇著嘴看向還在堅持翻查屍體的如意:“少爺,胖胖肚子餓了。”


    “哦。”如意猛地直起腰板,拍拍手命令道,“轉移去水月樓,正好可以讓金少夫人嚐嚐那兒的桂花糕。”


    毓兒對中式點心不怎麽貪嘴,相比她更嫌棄如意那雙直接摸過屍體的手,不禁皺起眉頭:“請金公子先將手洗了,至少洗五次!”


    不知是古代人沒這衛生意識,還是這金如意太不講究。他像討食的小奶狗般垂掛著雙手,一臉不解,看看左手又看看右手,許久才意識到自己剛剛摸的可是死人身體,這才揚起一慣的招牌笑容答應:“得令!少莊主夫人。”


    楚毓兒自認比這群小鬼多吃幾年飯見過更多世麵,可她卻感覺自己看不透這個金如意,他一笑便如初春的太陽,溫暖中帶著淘氣,二人明明是初次見麵的假夫妻,可他總是對她嬉皮笑臉,時不時裝腔作勢地喊幾聲“金少夫人”。但他若收起笑容,卻立馬冷若冰霜,仿佛被寒氣所包裹難以靠近,正如剛在義莊,換了個人般嚴肅正經。


    踏出義莊的金如意,又立馬變迴嬉笑模樣,他執意讓毓兒拉著自己腰間的白玉,即便毓兒認為自己才不會那麽容易走丟,也許這是屬於少年幼稚的責任感,即便不是真正的妻子,即便自己的肌膚無法與她觸碰,也要小心保護。“你這樣很像被溜的小狗。”一時忘了對方的身份,毓兒拉拉白玉笑道。


    聽這話,胖胖飛故意跑到二人身後張望,大笑著迴應說:“真的像!”


    看來這金家的確如大夫人所說,江湖人沒那麽多繁文縟節,雖被笑做小狗,金如意也不生氣,反而自個兒指著遠處的大黃狗打趣道:“本少爺可比這家夥英俊。”


    “是,您金公子怎麽也不能是土狗,您更像是……”毓兒腦海裏浮現出隔壁家的歐弟,想來跟笑臉時的如意十分貼切,“金毛!”


    “金毛?”如意和胖胖飛異口同聲反問,“那是什麽?”


    “怎麽說呢,一種很英俊、很調皮、很像金少爺的狗!”這話說出來,連楚毓兒自己都覺得不算好話,她連忙雙手捂嘴不再繼續。


    “哦……”如意轉留著大眼睛若有所思,毓兒這奇怪的描述他當然聽不懂,耳朵一過濾,獨獨記下英俊二字,於是很愉快地接受金毛一稱,“倒也不錯。”


    “少爺,當狗你也說不錯啊?”胖胖飛來了個白眼,正好說出毓兒的心聲。


    “很英俊,不錯啊。”這少年該說是心胸寬大還是說過於樂觀,不但輕鬆接受並拉起還連在腰上的白玉塞進毓兒手心,笑道,“金毛夫人,我們水月樓走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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