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二和秀秀的案子已經真相大白,不管是古時侯,還是現在,這個案子的破獲都很成功。


    接下來,讓我們把目光望向第二個案子。】


    “還有第二個呀!”有人驚訝道。


    “很好,這下我要一展身手。”


    剛才認真聽講的人一臉認真,他們都是水平不俗的青年才俊,也把唐曉說過的現代技術了解了七七八八。


    相信再碰到這種案子,他們會立馬看出破綻。


    【第二個案子發生在南宋。


    這一天風和日麗,漁夫在江裏打魚時 突然發現了一個孩子。


    他緩緩把船靠過去,仔細一看,才發現這是個嬰兒的屍體。


    對於河裏出現的嬰兒屍體,他已經有些見怪不怪,實在是每年都有。】


    每年都有!這是什麽意思?


    普通百姓立刻想到了溺嬰。


    雖然想到了,但沒人說出口,他們都知道唐曉厭惡這種行為,他們很多人以前也都這麽幹過,也許不是親自,但也是默許。


    有時候,不是家裏實在養不起,隻是單純嫌棄孩子不是個帶把的。


    上次唐曉生氣他們的所作所為,到現在,他們還曆曆在目。


    這事好不容易過去了,他們可不想舊事重提,被人再戳一遍脊梁骨。


    說來也是搞笑,都是一個村的,誰不知道誰,有些人一轉頭,成了道德的審判者,他們以前也幹過不少髒事,現在賭咒發誓之後,成了規矩的擁護者,明明自己的屁股底下也不幹淨。


    百姓們有些投鼠忌器,但也有人看出了門道。


    仵作們見過的屍體多了,對一些案件也算是知曉甚詳。


    案情剛起了個開頭,他們已經有了想法。


    照他們看來,十有八九這孩子就是家裏人扔的。


    先前想一展身手的才俊不由自主的撓了撓頭,這和說好的不一樣呀!


    嬰孩之死和第一個案件差的也太遠了。


    牛逼都已經吹到了彈幕上,結果他們學到的知識一點都用不上。


    真是尷尬!


    【發現孩子的時間是端午節之後,這個時間節點,河裏每年都會出現屍體。


    究其原因,是當地的習俗所致。】


    當地習俗?


    徐霞客想到了一些東西,但內心卻希望不是那樣。


    他走南闖北這麽多年,也聽過見過不少離譜的習俗和規矩。


    一般情況下,這些習俗都是會要人命的。


    最讓他印象深刻的一個事情,現在想起來還覺得毛骨悚然。


    因為旱災,一群大男人活生生的把一個身懷六甲的婦人燒死。


    當時他路過那個小山村,隻能遠遠看著這一切。


    出去遊曆了這麽多年,他很明白有些愚昧落後的地方有多可怕。


    後來聽說,他們燒人是為了燒死旱魃。


    “打旱魃、燒旱魃。”他是知道的。


    很多地方的百姓認為大旱是因為旱魃出世了,為了能下雨,他們自發組織尋找旱魃。


    一般認為,旱魃就是墓地的死者,誰家的祖墳在剛開始出現旱情時有了異樣,特別是變得濕潤了,那就是旱魃臨世,是要被挖出來暴曬的。


    這麽做自然是不對的,可受害者都是屍體。


    他看見的受害者卻是個活生生的孕婦,他們說這個孕婦剛好在旱情有了身孕,肚子裏的孩子就是旱魃無疑。


    為了結束旱災,可憐的孕婦就這麽成了愚昧的祭品。


    希望別是這種情況。


    【在閔地,有一個習俗。


    百姓認為在五月五日前後誕生的嬰孩不祥,會給家裏帶來災禍。


    為了避免災禍,他們會把新生的孩子扔到水裏溺死。


    還給這種行為取了個名字,叫“洗兒”。】


    果然是這樣!


    徐霞客喃喃自語。


    唉!世人太愚昧。


    不僅是知識分子不理解,大部分百姓也不讚同。


    “聽這話的意思,無論孩子是男是女,隻要在端午出生,就隻能溺死。”


    “這也太可怕了。”涉世未深的少男少女聽到最可怕的事情莫過於此。


    看來這可憐的孩子就是被這麽溺死的,神他娘的洗兒。


    【出於責任心,漁夫把河裏泡著的孩子屍身撈了上來,交給了仵作。


    手上有了個命案,仵作也不敢擅專,就算他知曉民間的惡臭習俗,也隻得將事情報告給上官。】


    明朝的仵作老張能看出來這位上官是個很有責任心的官員。


    要是他碰到這種案子,給上級報告,人家不嫌惡你就不錯了。


    不管這嬰孩是怎麽死的,沒人報案,死者又這麽小,沒人把這種案子當迴事。


    就算一些大案子,他們也是能糊弄就糊弄。


    老張深知仵作的不易,他們這種人,說好聽點算個吏。


    說難聽點,社會地位低就不說了,就是生活中最重要的銀錢,也就隻有一點點。


    全家要是隻靠著仵作的俸祿吃飯,那全都得餓死。


    因此,他們這種人都有副業。


    說是副業,其實都算是主業,誰家縣城也不是天天都會發生命案,仵作的大部分時間都是很清閑。


    為了養家,他們一般就有好幾種職業。


    賣陰器,就是棺材之類的,要不就是陰陽人,算是現在的入殮師,等等。


    基本上還是和死人打交道。


    【這個案件發生在昭武府,昭武府的通判宋儉是新任的官員,他上任不滿一年。


    通判宋儉掌管著錢糧水利,除此之外還有訴訟刑獄之事。


    聽到了底下人的報告,他立馬趕到了案發當地。


    對於仵作所說的當地習俗,他不以為意。】


    宋慈猜到了,這位宋儉學的必然是程朱理學。


    他也是學理學的,理學的某些理念他不是特別認同,但有一樣,他覺得非常好。


    那就是“窮究真理。”


    他們這些理學門人,對這種習俗是不信的。


    【雖說現在是五月初九,這孩子大概率就是因為這種習俗被家人溺死,他還是想好好查查。


    上官都表明了態度,仵作隻能繼續查驗孩子的屍體。


    “嬰兒雙拳緊握,腹部腫脹,輕拍腹部,有水聲傳來,皮膚微紅,口鼻有血沫流出,這些血沫性狀粘稠。”


    仵作的驗屍報告一出來,也就明白了嬰孩的死因。


    洗冤記錄記載過,這種情況符合生前溺水。


    他是被溺死的。】


    “我看就是被家裏人溺死。”


    “可憐了這麽小的孩子。”


    “唉,誰說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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