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歲的她,獨身在成都工作,雖然在衣服店裏做導購的工作很累,但是快樂的事是認識了一幫女孩,大家住在宿舍裏其樂融融;其中最令人期待的事,莫過於晚上下了班後去街邊吃串串,姐妹們你一言我一語的,再加上串串的香辣,夜風下,開懷大笑,偶爾會被嗆到,咳嗽得厲害,眼淚鼻涕一起流,但是過癮極了。


    吃完串串後,就沿著河往迴走;走到九眼橋的時候,常常被那邊的燈紅酒綠吸引,街邊彈吉他唱歌的男孩,成為人們駐足觀看的中心,一些口耳相傳的歌曲,在那個情境下演唱出來,特別有成都的味道。


    離九眼橋不遠的地方,有個高高的階梯,階梯下麵靠近河的地方,每晚都會有固定的人員演唱;芳芳和姐妹們經常和遊人們一起,坐在階梯上,聽著那些歌手唱著熟悉或不熟悉的歌。


    見過最多的、也最吸引芳芳注意的,是個經常穿機車夾克的短發男孩,耳朵上還有一個耳釘,他的聲音沙啞又有力量,吉他彈得好,演唱的時候閉著眼睛十分投入,似乎全世界隻剩下他一個人。


    芳芳是從不給這些賣唱人員錢的,可是那一天她抽出了一張十塊的,給了他;那一天比較冷,九眼橋附近也沒有平時人多,芳芳因為和家人介紹的男孩相親吃飯,到了晚上近十一點才往宿舍走,相親的結果當然是很不如意,芳芳很討厭不修邊幅的男孩,而那個和她相親的男孩不僅不修邊幅,且言語粗俗,開的玩笑甚至有點下流,所以芳芳嚴辭拒絕了那男孩要送她迴家的請求。


    當芳芳走到階梯的地方時,看到那邊隻坐了不足五個人,而那個夾克男孩站在話筒前,在靜靜地彈著吉他,在芳芳的印象裏,他從來都是喜歡唱比較快的歌,沒想到今天居然這麽安靜地彈著吉他,那音色撩撥著芳芳的心,她走下去,第一次坐在了前排。


    夾克男孩看了她一眼,繼續彈吉他。


    彈著彈著開始唱歌了,他開口的第一句,就讓芳芳全身起雞皮疙瘩,接著要飆淚,她自認為是個聽歌不會哭的女孩,那天聽到他唱的《後來》,卻泛淚了。


    她覺得奇怪,明明沒有經曆過像歌曲裏那樣的感情,卻在他沙啞厚重的嗓音裏得到了共鳴。


    一曲畢,她站起身,把十塊錢放在了他的琴盒裏,擦了一把淚,轉身就走了。


    2、


    由於店裏業績不好,常常搞各種營銷活動,芳芳因為太累,迴家都是乘公交車,所以一連近兩個星期都沒有在九眼橋附近轉悠;這一天,她們店裏搞慶祝活動,去唱ktv的地點,選在了靠近九眼橋附近。


    當有個同事唱《後來》的時候,芳芳突然想起了這個夾克男孩,便在同事的打趣嬉笑中提早離開了。


    到了九眼橋的那個階梯的位置,恰好有人在那邊唱歌,卻不是夾克男孩;芳芳四下瞧了瞧,看到夾克男孩靠在河岸欄杆處,和朋友一起抽煙,談論著什麽。


    芳芳坐了下來,一曲畢,就換夾克男孩上台了,他撥動了一下吉他,抬頭看了一眼,就與芳芳四目相對,隨後他對著話筒說了句:“唱一首《我的歌聲裏》。”


    這首歌芳芳聽過,卻在夾克男孩這裏聽出了別樣的感覺。


    歌曲唱到了一半,突然有四五個身穿製服的城管走下了階梯,說要夾克男孩他們把東西都收了。


    夾克男孩熟視無睹,依舊唱著歌,就有兩個城管上前去搶他的麥克風,那兩個城管的手剛碰到麥克風,夾克男孩就動手了,猛地推了一把那個城管。


    城管被推後,也是點燃了的爆竹一樣,非要帶走他們的音響設備,夾克男孩不依,要去動手,而他的兩個朋友知道鬥不過城管,就在身後拉著他,另外一個則快速的收著東西,邊和城管道歉賠笑。


    這邊階梯上的人快速散去,隻留下芳芳一個人,坐在那裏楞楞地看著。


    事情很快平靜下來,幾個唱歌的背著東西走了,城管就也陸續走了。


    夾克男孩點了一支煙,坐在了芳芳身邊,“你怎麽不走?看笑話嗎?”


    芳芳連連搖頭,“我也想走啊,就是事情發展的太快,我被嚇到了。”


    實際上是看到夾克男孩突然間的暴怒,被嚇到了。


    他又道:“那天謝謝你。”


    芳芳隨後想到是在說那天給他十塊錢的事,就說:“不不,你唱得很好。”


    夾克男孩轉頭看著芳芳,兩人對視著,隨後他笑了一下,對著半空吐了一口煙。


    也就是這一天,他們才算是真正相識了,芳芳知道了他叫李揚,也知道了他是專門在這邊賣唱的歌手。


    從這一天起,芳芳每天都來九眼橋看李楊唱歌,且她每次都會給他五塊錢,芳芳算了一筆賬,倘若每天給他十塊錢,那一個月就是三百塊啊,她工資才不到兩千,所以就給五塊吧!


    其實沒有給夠一個月——


    在給的第十一天,待李楊唱完歌,就坐在了第一排的芳芳身旁,說:為了感謝你這麽多天的支持,明天晚上我請你吃飯吧!有空不?


    芳芳當即說:不行啊,我明天通班,但是我周三休息,那天可以。


    芳芳有看到李楊臉上的表情變化,他有些無奈笑了一下,“那就周三。”


    講到這裏的時候,芳芳止不住笑,我問她笑什麽。


    她說:笑我那時候好瓜哦!按照現在的話就是“注孤生”。


    3、


    其實李楊並沒有做出太多,芳芳就動了心。


    李楊請她吃了飯,問她工作上的事情,當得知芳芳一個人在成都的時候,李楊在芳芳迴到住處以後,給她發信息說:有我在,你在成都就不孤單了。


    當芳芳看到這信息的時候,內心小鹿亂撞了許久。


    真正改變關係的時候,是李楊連著好幾天接芳芳下班,送她迴家。


    李楊有輛摩托車,他把帽子遞給芳芳,說:戴上。


    騎上車後,他拿著芳芳的手,環在他的腰上,說:抱好。


    騎行的時候,風唿唿的吹過,芳芳感受著從他身上傳來的溫度。


    在宿舍裏,姐妹們對李楊討論以及言語之間對芳芳的羨慕,讓她很受用。


    大概過了一個月,有一天李楊晚上沒有去接芳芳,芳芳心中有些納悶,想著或許他很忙?可是連電話都沒打一個,信息也沒留,想到這裏,芳芳又有些擔心。


    下班後,她到了九眼橋階梯處,發現唱歌的並不是李楊,也不是李楊的朋友。她打李楊的電話也打不通,滿腹擔憂的往迴走時,恰好發現了李楊的朋友之一,在蘭桂坊不遠處的橋上唱歌,便過去詢問。


    得到的消息是,李楊因為唱歌場地的事,和人幹架受傷了,現在在家裏。


    芳芳聽此,之前的疑惑猜疑全變成了擔憂,問了李楊的地址,便馬不停蹄的往李楊的住處趕。


    是個在猛追灣附近的老小區,芳芳給了看大門大爺一塊錢,才讓進去的;芳芳敲了很久的門,才有人罵罵咧咧的來開門,李楊看到是芳芳後,愣住,芳芳罵他:你個瓜貨,為啥子關機?害我擔心死了!


    李楊二話不說就關上了門,芳芳就繼續敲,說:你不開門我就在這裏喊一夜!


    她說到做到的,李楊也知道,就隻有開了門。


    這是芳芳第一次到李楊的家裏;


    燈開了後,她發現這個兩居室的房間像是災後現場。


    李楊徑直去了臥室裏,芳芳喊他也不應,所以隻得也進了臥室,想推他起來,給他擦點藥,來的途中經過藥店買的。


    推他了兩下,他一翻身,一把拽住芳芳,把她攬在了床上。


    芳芳掙紮了幾下,他說:你別動,我身上疼著呢。


    芳芳就那樣躺著他身旁睡了一晚。


    兩人也是因為這一晚,確定了關係;芳芳幫李楊把房間裏收拾得幹幹淨淨,並且給他做了飯。


    李楊對她的廚藝讚不絕口。


    隨著李楊身上的傷逐漸康複,他對芳芳的依賴也逐漸增強,在送芳芳下班迴家的一個星期後,李楊便邀請芳芳住到他的家裏去。


    芳芳想了想,第二天就在李楊的幫助下,離開了宿舍。


    頭幾個月,兩個人過得是甜甜蜜蜜,仿佛新婚夫婦一樣。


    可時間一長,難免會有吵架,會有摩擦。


    矛盾的導火索是因為房租,李楊的這套兩室一廳是租來的,其中一間他們住,另外大一點的一間,李楊和朋友們用來排練,裏麵擺滿了各種樂器;有段時間,城管管的比較嚴,不能出去唱歌,就沒有收入,李楊又不願意去酒吧駐唱,所以基本靠朋友接濟,才交上房租。


    李楊變得容易動怒,接連幾天,都是因為一丁點小事,而和芳芳發脾氣;芳芳性格也直,他對她發火,她自然是不願意,就懟迴去,兩人你一言我一語的,李楊就發現吵不過芳芳,往往就是摔門而去。


    芳芳一個人在家氣得大叫,隨後自己洗漱後隻管睡覺,半夜裏朦朦朧朧的,就感覺到李楊鑽進了被窩裏,抱住了她。


    兩人第二天早上又和好如初。


    就這樣度過了他們在一起的第一年,讓芳芳比較驚訝的是,李楊居然記得他們確定關係的那一天,在第一年周年的時候,李楊在九眼橋階梯處給她唱了那首《我的歌聲裏》,並且說了一番表白與感謝的話,讓芳芳感動不已。


    到了家裏後,還有驚喜等著她,那就是她人生中第一條銀項鏈,李楊給她買的,並且刻了字。


    芳芳當時是略尷尬的,因為她忘記了這一天是他們在一起一年的紀念日。


    好在李楊並沒有很在意。


    步入在一起的第二年裏,矛盾就升級了。


    芳芳迴憶,感覺當時最大的矛盾點就是——


    她換了新工作,賺的錢也比之前多了,家裏的開銷她幾乎全包了。


    而李楊因為和朋友發生了分歧,又萌生了花重金製作專輯的想法,所以開始入不敷出;兩者一比較,就很容易爭吵。


    3、


    有時候人一旦進入了牛角尖,就很難迴頭,要麽功成名就一切都值得了,要麽敗得徹底才死心。


    李楊屬於後者。


    在沒有死心的時候,他一心都撲在了做專輯上,對於做翻唱的專輯,他並不滿意,就開始嚐試自己作詞作曲演唱,但是結果也不如意。


    他慢慢地往下坡路走,芳芳不斷地鼓勵他,說你的才華早晚有一天會發光的,剛開始說的時候,李楊還聽還會說一些感謝的話,可是當時間往後推移,當他的專輯發布絲毫沒有反響,支持的都是一些朋友,他就很反感芳芳說這樣的話。


    有次喝醉還大罵了芳芳一頓,成都話裏最嚴重最傷人的髒話。


    這也是芳芳第一次想轉身就走,她被氣得胸口發悶,走到門口時,轉身看到屋子裏亂糟糟的一片,酒瓶子堆在地上,李楊躺在沙發上睡,就有些心軟了,給他蓋上毯子,開始收拾屋子。


    這段時間裏,李楊抽煙喝酒特別厲害,到了無法自己支付的狀況,他開始找芳芳要錢,第一次開口後,芳芳就每天在上班的時候,放20塊在桌子上。


    她知道20塊對李楊來說不夠花,但是這是她能夠給的最大額度,畢竟她要把每個月的大部分工資給她媽媽,然後房租、柴米油鹽,這些算下來,就沒有多少了,她已經幾個月都沒買過衣服了,化妝品也是越來越精簡。


    而李楊這邊對她的關懷也逐步減少,似乎兩個人在冷戰。


    當時芳芳所工作的健身房在成都遍開分店,每個店都在拚命衝業績,芳芳很拚,每個月都是店裏銷售的前三名,每天很晚到家,到家的時候李楊已經睡著了,甚至有幾天沒有在家,芳芳打電話過去,往往得到的迴答是:在哥們家一起寫歌;要麽就是不接,過會兒打電話過來,說在某某個地方唱歌。


    有兩次,芳芳聽到電話那邊很安靜,可李楊說是在外麵唱歌,芳芳心中有疑惑,卻選擇相信。


    她那時候想,這樣的感情還有堅守的必要嗎?


    睡著大大的床,她又一次有了想離開的念頭,卻在第二天看到李楊的臉龐時被強壓了下去。


    或許是因為工作壓力大,那時候她每天上班都覺得脖子酸疼,加上肩膀很沉,所以她常常在中午吃飯的時候,忍不住和同事抱怨,有個同事就建議芳芳沒事就在健身房裏鍛煉一下,或許會有效果。


    芳芳說:每天上班都累死了,哪有空鍛煉啊!

章節目錄

閱讀記錄

千寵百嬌不如永結同好所有內容均來自互聯網,繁體小說網隻為原作者安月歌的小說進行宣傳。歡迎各位書友支持安月歌並收藏千寵百嬌不如永結同好最新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