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人群中,總是能遇見
不好!我被美女包圍了 作者:罵人的鍵盤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晃了兩個小時,趕在五點鍾搬進了新租的地方。
陳宇從沒想過租房會這麽累。
王可可貼心地在房間放了一盆花,花開芬芳,一切景致恰到好處。
“這娘們還挺貼心,要不是跟我作對,還真是一個不錯的朋友。”
陳宇微微誇讚王可可一番。
“陳宇,你人在哪裏?”
就在陳宇掏出手機的時候,隻見手機上,幾個粗顯的信息。
是周涵訊發過來的,不過信息發出的時間,在半小時前。
也就是說,周涵訊已經出門在找我了?
陳宇感到頭大。
他並不討厭周涵訊,但不希望跟周涵訊走得太近。
他需要獨處的空間,需要給劉琪一個交代。
叮咚。
就在陳宇恍惚的時候,門鈴響了。
“誰?”
叮咚!
陳宇開了門,是一個快遞。
陳宇打開了看,是一件毛衣,綠色的。
上麵粗糙的紋理,看得出來,是某人的處女作。
陳宇淡然一笑,“這家夥,把東西放下,自己卻逃了,難道我還會吃了你嗎?”
陳宇將毛衣從快遞袋中取出,伴隨著毛衣的取出,一封信赫然掉落。
“陳宇,我知道你不喜歡我,但沒必要躲我。
我想周子航找你談過話,是我叫他去的。
不管怎麽樣,我希望你能陪我將這場戲演完。
我爸肺癌晚期,沒幾天好活了,他一直都希望我能嫁人。
我並不想拖著你,但我付過錢了,隻要我們沒有實質性的關係,我想我提出的一些要求並不過分。
你在辦公室的事情,我也有所耳聞,你以為你在做些什麽手腳,我不知道嗎?
邦富地產不是你的家,我也不是傻白甜。
不過,你應該能感受到,我並不想擋你好事。
但你沒必要刻意躲著我。
我們也算半個朋友吧?
你別誤會我送給你的毛衣,這不過是老娘的處女作,剛好不知道該送給誰罷了!
如果合身的話,明天穿著,來我家一趟吧?
明天是周大虎的慶生宴,我不想因為我的問題,讓他失望。
陳宇,我的心情,你應該是理解的。
我不勉強你,就如同我很少插足你的世界一樣。”
陳宇看著娟秀的字跡,這麽多字,顯然不可能在半小時內寫好。
更重要的是!
半小時內寫好這些,又送到這裏,根本不科學。
也就是說,周涵訊早就料到陳宇躲她。
“真是一個細思極恐的女人!
我還以為你會跟別人一樣蠢。
看來,是我低估了你們。”
陳宇不由得冷汗一陣,他沒想到周涵訊什麽都知道。
也就是說,陳宇在使用的乾坤大挪移,周涵訊也知道!
隻不過,周涵訊沒有說出口罷了。
“寫這些,到底是幾個意思?
是想讓我懊悔,還是說,隻不過為了彰顯你的聰明?”
陳宇感覺自己被擺了一道,不過他心中對周涵訊的歉意多了幾分。
“這姑娘,什麽都懂!
也難怪當初讓我替她做掩護。
周涵訊啊周涵訊,你為什麽聰明到讓人欣賞呢!”
陳宇看著上麵的字跡,不由地歎了一口氣。
周涵訊證明了自己的聰明,同時也帶走了陳宇的好心情。
“一定是王可可那混蛋告的秘!
否則的話,周涵訊怎麽可能知道我住在這裏?”
陳宇感覺有被侮辱到,他果斷把電話打給王可可。
“你真是好本事啊!
老子剛租你的房子,你就直接把我的行蹤告訴周涵訊!”
電話那頭的王可可正在查監控,她能看到陳宇跳腳,“喂!
陳總,你這可是冤枉我啊!
周涵訊是你的妻子,你租住在我的房子裏,難道我不該告訴她一聲嗎?
你難道是害怕她捉你的奸?”
“捉你妹啊!
能不能狗嘴裏吐點象牙出來!”
“陳宇,你先別生氣啊!
我到底怎麽你了?
我就告訴周涵訊你住在這裏而已,難道這也有錯嗎?
我是在你房子裏安裝了監控還是怎麽了?
你竟然敢這麽罵我!
現在租房的人都這麽叼的嗎?”
“嗤!
你特麽的,不要再有下一次!
明白嗎?
我租房,不希望被任何人打擾,包括你。”
“行行行,我知道了,誰叫你是上帝啊!”
王可可一改態度,卑微模樣像是要跪舔,“為了表達我的歉意,我請你出來喝一杯怎麽樣?
當然,我會把柳林叫上,光我們兩個喝的話,孤男寡女,我也怕你覺得不妥。”
“行吧,地方由你挑,你告訴我去哪裏就可以了。”
陳宇煩悶,他覺得有必要去吃一頓酒,緩解心情。
午夜酒館。
陳宇趕到的時候,柳林與王可可已經在等候了。
兩人禮貌性地向陳宇招手,陳宇故人般就坐。
“這裏的酒很烈,很上頭,你想喝點什麽?
是心痛的感覺,還是要欲火焚身?”
王可可格外開心,陳宇已經掉入陷阱,她唯一想做的,就是麻痹陳宇,然後一擊必殺。
“你們喝什麽,我就喝什麽。
另外,為什麽要選擇這麽吵的地方?”
陳宇不敢相信王可可竟然會來這種下九流的地方。
在陳宇的印象裏,王可可是大家閨秀,若說柳林一個大齡剩女,實在沒人要了,來這裏碰碰運氣,來個借精生子,那還是有可能的,可王可可與陳宇同歲,正是花一樣的年華,來這裏,不是白給嗎?
陳宇難言,不過相對於不正規的酒吧,此處的午夜酒吧又顯得正規一點。
這裏沒有亂脫衣服的酒鬼,沒有調戲他人的流氓,有一組藍光樂隊,主唱還挺耐看的,不過,這個姑娘怎麽有點眼熟.......
“是那天在天橋下的姑娘!”
陳宇的印象拉迴到那天,他慢跑經過天橋下的時候,那個大學剛畢業,拖著行李的女孩遇見了酒鬼,是陳宇出手幫她解決的,並給了她三百塊錢。
誰能想到,幾天不見,她竟成了主唱,而且聲音甜美。
可惜的是,在這下九流的地方,不知道她要混多久。
人生啊,總是遇見,總是無力。
這一次,陳宇隻想當路人,在台下默默注視著,默默聆聽。
而且,這一次,他也不需要出手,這裏,挺正規的。
陳宇從沒想過租房會這麽累。
王可可貼心地在房間放了一盆花,花開芬芳,一切景致恰到好處。
“這娘們還挺貼心,要不是跟我作對,還真是一個不錯的朋友。”
陳宇微微誇讚王可可一番。
“陳宇,你人在哪裏?”
就在陳宇掏出手機的時候,隻見手機上,幾個粗顯的信息。
是周涵訊發過來的,不過信息發出的時間,在半小時前。
也就是說,周涵訊已經出門在找我了?
陳宇感到頭大。
他並不討厭周涵訊,但不希望跟周涵訊走得太近。
他需要獨處的空間,需要給劉琪一個交代。
叮咚。
就在陳宇恍惚的時候,門鈴響了。
“誰?”
叮咚!
陳宇開了門,是一個快遞。
陳宇打開了看,是一件毛衣,綠色的。
上麵粗糙的紋理,看得出來,是某人的處女作。
陳宇淡然一笑,“這家夥,把東西放下,自己卻逃了,難道我還會吃了你嗎?”
陳宇將毛衣從快遞袋中取出,伴隨著毛衣的取出,一封信赫然掉落。
“陳宇,我知道你不喜歡我,但沒必要躲我。
我想周子航找你談過話,是我叫他去的。
不管怎麽樣,我希望你能陪我將這場戲演完。
我爸肺癌晚期,沒幾天好活了,他一直都希望我能嫁人。
我並不想拖著你,但我付過錢了,隻要我們沒有實質性的關係,我想我提出的一些要求並不過分。
你在辦公室的事情,我也有所耳聞,你以為你在做些什麽手腳,我不知道嗎?
邦富地產不是你的家,我也不是傻白甜。
不過,你應該能感受到,我並不想擋你好事。
但你沒必要刻意躲著我。
我們也算半個朋友吧?
你別誤會我送給你的毛衣,這不過是老娘的處女作,剛好不知道該送給誰罷了!
如果合身的話,明天穿著,來我家一趟吧?
明天是周大虎的慶生宴,我不想因為我的問題,讓他失望。
陳宇,我的心情,你應該是理解的。
我不勉強你,就如同我很少插足你的世界一樣。”
陳宇看著娟秀的字跡,這麽多字,顯然不可能在半小時內寫好。
更重要的是!
半小時內寫好這些,又送到這裏,根本不科學。
也就是說,周涵訊早就料到陳宇躲她。
“真是一個細思極恐的女人!
我還以為你會跟別人一樣蠢。
看來,是我低估了你們。”
陳宇不由得冷汗一陣,他沒想到周涵訊什麽都知道。
也就是說,陳宇在使用的乾坤大挪移,周涵訊也知道!
隻不過,周涵訊沒有說出口罷了。
“寫這些,到底是幾個意思?
是想讓我懊悔,還是說,隻不過為了彰顯你的聰明?”
陳宇感覺自己被擺了一道,不過他心中對周涵訊的歉意多了幾分。
“這姑娘,什麽都懂!
也難怪當初讓我替她做掩護。
周涵訊啊周涵訊,你為什麽聰明到讓人欣賞呢!”
陳宇看著上麵的字跡,不由地歎了一口氣。
周涵訊證明了自己的聰明,同時也帶走了陳宇的好心情。
“一定是王可可那混蛋告的秘!
否則的話,周涵訊怎麽可能知道我住在這裏?”
陳宇感覺有被侮辱到,他果斷把電話打給王可可。
“你真是好本事啊!
老子剛租你的房子,你就直接把我的行蹤告訴周涵訊!”
電話那頭的王可可正在查監控,她能看到陳宇跳腳,“喂!
陳總,你這可是冤枉我啊!
周涵訊是你的妻子,你租住在我的房子裏,難道我不該告訴她一聲嗎?
你難道是害怕她捉你的奸?”
“捉你妹啊!
能不能狗嘴裏吐點象牙出來!”
“陳宇,你先別生氣啊!
我到底怎麽你了?
我就告訴周涵訊你住在這裏而已,難道這也有錯嗎?
我是在你房子裏安裝了監控還是怎麽了?
你竟然敢這麽罵我!
現在租房的人都這麽叼的嗎?”
“嗤!
你特麽的,不要再有下一次!
明白嗎?
我租房,不希望被任何人打擾,包括你。”
“行行行,我知道了,誰叫你是上帝啊!”
王可可一改態度,卑微模樣像是要跪舔,“為了表達我的歉意,我請你出來喝一杯怎麽樣?
當然,我會把柳林叫上,光我們兩個喝的話,孤男寡女,我也怕你覺得不妥。”
“行吧,地方由你挑,你告訴我去哪裏就可以了。”
陳宇煩悶,他覺得有必要去吃一頓酒,緩解心情。
午夜酒館。
陳宇趕到的時候,柳林與王可可已經在等候了。
兩人禮貌性地向陳宇招手,陳宇故人般就坐。
“這裏的酒很烈,很上頭,你想喝點什麽?
是心痛的感覺,還是要欲火焚身?”
王可可格外開心,陳宇已經掉入陷阱,她唯一想做的,就是麻痹陳宇,然後一擊必殺。
“你們喝什麽,我就喝什麽。
另外,為什麽要選擇這麽吵的地方?”
陳宇不敢相信王可可竟然會來這種下九流的地方。
在陳宇的印象裏,王可可是大家閨秀,若說柳林一個大齡剩女,實在沒人要了,來這裏碰碰運氣,來個借精生子,那還是有可能的,可王可可與陳宇同歲,正是花一樣的年華,來這裏,不是白給嗎?
陳宇難言,不過相對於不正規的酒吧,此處的午夜酒吧又顯得正規一點。
這裏沒有亂脫衣服的酒鬼,沒有調戲他人的流氓,有一組藍光樂隊,主唱還挺耐看的,不過,這個姑娘怎麽有點眼熟.......
“是那天在天橋下的姑娘!”
陳宇的印象拉迴到那天,他慢跑經過天橋下的時候,那個大學剛畢業,拖著行李的女孩遇見了酒鬼,是陳宇出手幫她解決的,並給了她三百塊錢。
誰能想到,幾天不見,她竟成了主唱,而且聲音甜美。
可惜的是,在這下九流的地方,不知道她要混多久。
人生啊,總是遇見,總是無力。
這一次,陳宇隻想當路人,在台下默默注視著,默默聆聽。
而且,這一次,他也不需要出手,這裏,挺正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