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介布衣,趙高新隻聽說過有操作股價這迴事,卻不知道股價具體是如何操縱的。


    身為一個屢敗屢戰的失敗散戶,趙高新聽馮導學說汪氏公司的股價是馮家所操縱,頓時產生了極大的興趣。


    見趙高新的眼神變得專注,馮導學自以為擊中了對方的死穴,於是洋洋得意地對趙高新講訴了自己的傑作。


    說完之後,馮導學威脅道:“你背後的金主如果繼續和我們馮家作對,那麽他買下汪氏公司的股票後,就老老實實等著破產吧!”


    馮導學所說的事情出乎了趙高新的意料。他原本以為馮家是通過操盤手,用技術來操縱股價。誰知道勝負卻在盤外。


    趙高新神情鄭重。這是個重要情報,得向羅藝報告,免得他吃了虧。


    於是趙高新對馮導學說道:“事關重大,我得迴去仔細考慮後才能給你答複。”


    馮導學氣憤趙高新之前那種不卑不亢的態度,特別是憑借馮家的牌子施壓後,趙高新作為一個無名小卒居然也敢寸步不讓,著實令他太不爽了。


    於是馮導學忍不住諷刺:“你隻是一個被推到前台的傀儡而已,裝什麽裝?迴去和你背後的金主說清楚,別偷雞不成反蝕一把米。”


    趙高新雖然是小人物,卻也是有自尊的。因此聽了馮導學的話,臉色變得很難看。


    這是趙高新上遊艇後首次臉色大變,所以馮導學認為自己大獲全勝,於是哈哈大笑。


    “我今天心情好,教你一個乖。”


    “你迴去告訴你老板,要約收購需要證監會審核,所以你老板隻需要交給證監會的文件不完整或者有錯漏,那麽就要約收購就不會被批準。”


    “要約收購不被批準,會損失一些手續費之類的費用。但,總比吃下了29%的汪氏公司股票,然後看著汪氏公司破產要好得多。”


    “今天我把話放在這裏,我們馮家絕不會更改要約條件。如果你的老板不聽勸,非要花真金白銀競爭要約,那麽虧得血本無歸也莫謂言之不預!”


    趙高新痛恨馮導學這種囂張的態度,卻又無能為力。所以他隻能忍著氣拿迴手機,待遊艇靠岸後,頭也不迴便離開了。


    上岸後,趙高新通過app向羅藝匯報情況。


    雖然趙高新有患上斯德哥爾摩綜合症的傾向,但馮導學的言辭和態度太讓趙高新惱怒,所以他忍不住添了點油加了點醋。


    令趙高新意外的是,羅藝隻是語氣平靜地說:“我知道了。”


    隨後羅藝又告誡趙高新:“這次就算了。下次匯報情況時不要添油加醋,否則我會給與你懲罰。”


    羅藝說出的“懲罰”兩個字就猶如扳機點一樣,立即誘發了趙高新痛不欲生的迴憶。那種難以忍受的劇烈疼痛,甚至導致了趙高新的麵部痙攣。


    趙高新隻恨現在不在羅藝跟前,否則他都已經向羅藝跪下痛哭求饒了。


    趙高新佇立良久,好半天才迴過神來,然後垂頭喪氣地想:老板怎麽知道我添油加醋了?


    ……


    羅藝當然知道,他根本就是從頭到尾觀看了全部的直播。


    趙高新是生活在地球上卻又對羅藝秘密知道最多的人。雖然羅藝認為趙高新隻要精神正常就不會背叛自己,但羅藝還是擔心趙高新會精神不正常。所以羅藝便委托係統,對趙高新的眼鏡悄悄做了一點小小的改造。


    改造之後的眼鏡,上麵有黑科技的攝像頭和音頻采集器。戴上這副眼鏡後,趙高新所看到和聽到的,羅藝能夠通過電腦、vr等設備接收到。


    別看電話裏羅藝的語氣平靜,但此刻他其實很生氣。


    如果隻是在純商業方麵耍手段,羅藝還懶得生氣。可是馮家居然把汪蔚扯了進去,是可忍孰不可忍!


    於是羅藝開始考慮應該怎麽反擊。


    馮導學造謠時把汪蔚扯進去,增加了故事的可信度,卻損害了汪蔚的清譽。這件事本身可以通過打官司處理,但羅藝顯然不會考慮這種毫無意義的方案。


    如果把格鬥能力、裝備和係統全部考慮進去,羅藝覺得自己可以隨心所欲地懲罰馮導學。


    但這裏麵存在一個問題。


    馮導學未必是真心追求汪蔚,然而他畢竟表麵上是汪蔚的追求者。


    如果羅藝采取簡單粗暴的報複手段,感覺不太好。就好像羅藝是因為嫉妒心太強,所以就選擇暴力手段來對付汪蔚的追求者一樣。


    所以羅藝決定換一種比較文明的辦法,讓馮導學受到應有的懲罰。


    趙高新戴上那副眼鏡後,其所見所聞都被係統記錄了下來。


    馮導學認定趙高新身上沒有錄音錄像設備,因此肆無忌憚地把操控汪氏公司股價的事情全部說了出來。


    然而投資者操縱股價是犯罪行為,如果判定罪名成立,最高可監禁十年。


    但,如果僅有視頻和音頻作為證據,恐怕很難把馮導學送進監獄。不說找一名金牌律師了,就連羅藝自己都覺得證據不足。


    首先,律師會對視頻音頻的合法性大做文章,聲稱錄製地點是私人遊艇上,屬於私人隱私空間。違法取得的證據不應該被認可。


    退一步說,馮導學也可以辯稱說他隻是在胡亂吹牛。所謂孤證不立,沒有其它證據相互印證,僅僅視頻和音頻作為證據,法官大概率不會采信。


    那麽,怎麽弄到其它的證據呢?


    羅藝苦思冥想,腦海裏突然閃現出一道靈光。


    針對汪氏公司的陰謀,最開始是m國的一家專利公司發起的。


    更重要的是,馮家既然提出要約收購,而且還是沒收滿29%就要約失敗,顯然對m國那家專利公司有著絕對的控製權。


    這是顯而易見的事情。


    哪怕馮家與那家專利公司毫無關係,也同樣可以唆使對方打官司——隻要馮家願意支付打官司的費用,那麽m國那家專利公司就不會拒絕起訴汪氏公司。


    但,如果沒有m國那家專利公司的絕對控製權,等馮家收購了汪氏公司,那家專利公司繼續緊咬著汪氏公司不放該怎麽辦?之前馮家散布的謠言中,可是不遺餘力地誇大了官司對汪氏公司的負麵影響。


    之前賣力造謠,隨後又收購汪氏公司,如果不能保證專利公司撤訴,最後的結果豈不成了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由此可以推斷出,馮家必然擁有m國那家專利公司的絕對控製權。


    隻要能證明馮家擁有m國那家專利公司的控製權,結合隨後發生的一係列事實,應該就能夠給馮導學定罪了。


    先是專利公司起訴;接著hk坊間各種小道消息;於是汪氏公司股價暴跌;然後馮家又要約收購汪氏公司……


    再加上馮導學“明明白白”告訴趙高新,“汪氏公司的股價根本就是被馮家操縱的”,而且還具體闡述了一係列操作。


    如果這樣馮導學都能脫罪,那也沒關係,無非就是羅藝親自出手維護正義而已——那時馮導學受到的懲罰反而會更嚴厲。


    最後隻剩下一個問題:怎麽才能證明馮家擁有m國那家專利公司的絕對控製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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