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斌故意大聲說:“我的看法是,他自己說有一百多萬,那麽給您和汪蔚看網上銀行的存款驗證一下,完全沒理由藏著掖著。”
錢斌故意拖長了語調,以一副欠打的表情說道:“如果隻是年輕人好麵子吹牛還不可怕,更可怕的是,錢並不在他的個人帳號裏,而是在公司的帳號裏。”
“阿姨,您可千萬要給汪蔚把好關啊。不怕一萬就怕萬一。”
“非法挪用資金罪數額巨大的,刑期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別的我都不擔心,我隻擔心汪蔚卷進這種事,會對名譽有損害。”
周小玲聽了,轉過頭直愣愣地望著羅藝。很顯然,羅藝如果不能給出一個合理的解釋,她是不會讓汪蔚和他接觸的。
羅藝手癢得厲害,好不容易才控製住打人的衝動。
他為了避免麻煩,克製著自己。可問題是,錢斌卻並不見好就收,繼續咬著他不放,這可真是王八咬人入肉三分啊!
現在羅藝的火氣已經蹭蹭蹭上來了。
過頭飯好吃,過頭話難聽!所謂人不輕狂枉少年,他還沒到老謀深算的年紀,所以盡管知道實利比麵子更重要,但羅藝已經決定:忍無可忍,無需再忍!
哪怕會惹人生疑,也要先把這口氣出了再說!
羅藝掏出電話,打開免提,然後撥打了自己的銀行貴賓專屬客戶經理電話。
撥打電話時,羅藝心想:辦貴賓卡的時候客戶經理說得天花亂墜,說什麽他們銀行為貴賓服務是以“有求必應”和“無微不至”作為終極的追求目標。其貴賓卡尊屬禮賓服務團隊,二十四小時隨時隨地待命。
說得那麽好聽,如果這次對方敢掉鏈子,就去把那張卡裏的錢全都取出來然後銷戶!
還好,電話鈴隻響了一聲就迅速被接通了,裏麵傳來柔和而不失甜蜜的聲音。
“尊敬的羅先生您好,請問有什麽是我可以為您服務的?”
“我有一個法律問題想諮詢一下。”
“好的,現在我把電話轉接給您專屬禮賓服務團隊的趙律師,請稍等。”
電話鈴聲響了三聲後,對麵傳來一個成熟男人的聲音。
“羅先生您好,請問您有什麽法律問題需要諮詢?”
“是這樣的,有人當著我的麵說,我的錢可能來路不正,有可能是非法挪用資金所得。遇到這種情況,我該怎麽處理?”
“請問這件事是發生在公開場合還是私密場合?”
羅藝對公開場合還是私密場合的法律概念不太確定,於是照實描述。
“一家西餐店的外麵。”
“喔,那就是公開場合。這種情況下即便隻有您和對方兩個人在談話,但不能排除附近有其他人聽到,就滿足了誹謗罪的第一、第二以及第三個客觀前提。即,捏造事實的行為;散布捏造事實的行為;針對特定的人進行。”
“隻要再滿足情節嚴重,就滿足了誹謗罪的全部客觀前提,您就能夠以誹謗罪起訴對方。一旦罪名成立,將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製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羅藝冷笑著瞟了一眼錢斌,問道:“怎麽才算情節嚴重?”
趙律師迴答:“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羅藝打斷趙律師。
“稍等一下。”
接著羅藝轉過身對錢斌說:“你把剛才的話再大聲重複兩遍,我耳背,沒聽清楚。”
錢斌緊緊地閉上了嘴。剛說到滿足誹謗罪的客觀條件是“多次”,就誘導他再重複兩遍……當他傻啊?!
羅藝見錢斌打死都不肯再開口的模樣,顯得很失望。
“對方隻說了一遍,怎麽辦?”
“情節嚴重還可以是以下情況:造成他人人格、名譽嚴重損害的;捏造事實誹謗他人造成惡劣影響的;誹謗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導致被害人自殺的等等情況。”
精神失常或自殺什麽的,羅藝不考慮。人格、名譽嚴重損害,或者造成惡劣影響可以考慮。
於是羅藝又問:“對方當著我女朋友和女朋友母親的麵這樣說,如果影響了女朋友和我的關係,算造成惡劣影響吧?”
趙律師沒打包票。“可以以此為由提出訴訟,但法官是否采納,還要看具體情況。”
羅藝看著錢斌冷笑,然後問汪蔚:“錢斌剛才說的話,你是把它當作放屁呢,還是多少受到了一些的影響?”
汪蔚嗔道:“粗魯!”
說完汪蔚就背過身不再看羅藝。
羅藝大聲說道:“看吧,本來都還是好好的,現在女朋友都背轉身不想理我了!趙律師,這種情況我應該錄下視頻作為證據吧?”
汪蔚肩頭抖動,強忍著笑說道:“走啦,看電影去!別這麽幼稚了。”
這時潘麗紅趕緊說軟話。
“小夥子,汪蔚根本就沒信嘛。古話都說冤家宜解不宜結,你又何必得理不饒人呢?”
羅藝一番電話打下來,潘麗紅這才明白“人不可貌相”真是有道理。明明一身很普通的穿著打扮,可是和那個什麽專屬禮賓服務團隊打電話時,卻盡顯上位者氣息,果斷,自信,強勢……
要說這羅藝準備好的一個騙子團夥,邏輯上不大可能。難道羅藝能未卜先知,知道錢斌會說他非法挪用資金,於是提前準備好一個同伴扮演律師?
而且,那個趙律師說得頭頭是道,要麽就是貨真價實的資深律師,要麽就是騙子團夥提前預習了誹謗罪的相關條款……哪一種更合乎邏輯?
怕羅藝年輕氣盛太固執抓住不放,潘麗紅又拉上周小玲幫腔。
“你說是吧?年輕人有時候隨便說說,何必當真呢?”
不管這件事誰對誰錯,周小玲都不想把事情鬧大。所以她和顏悅色地對羅藝說道:“小羅啊,年輕人難免思慮不周說錯話,沒必要太當真。”
羅藝悻悻對錢斌說道:“便宜你了!”
又轉過頭對周小玲恭敬地說:“阿姨,您的話我當然要聽的。”
“誹謗的事情,我就當作沒發生過。不過說出去的話潑出去的水,不可能完全沒有影響。”
“您稍等……”
錢斌故意拖長了語調,以一副欠打的表情說道:“如果隻是年輕人好麵子吹牛還不可怕,更可怕的是,錢並不在他的個人帳號裏,而是在公司的帳號裏。”
“阿姨,您可千萬要給汪蔚把好關啊。不怕一萬就怕萬一。”
“非法挪用資金罪數額巨大的,刑期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別的我都不擔心,我隻擔心汪蔚卷進這種事,會對名譽有損害。”
周小玲聽了,轉過頭直愣愣地望著羅藝。很顯然,羅藝如果不能給出一個合理的解釋,她是不會讓汪蔚和他接觸的。
羅藝手癢得厲害,好不容易才控製住打人的衝動。
他為了避免麻煩,克製著自己。可問題是,錢斌卻並不見好就收,繼續咬著他不放,這可真是王八咬人入肉三分啊!
現在羅藝的火氣已經蹭蹭蹭上來了。
過頭飯好吃,過頭話難聽!所謂人不輕狂枉少年,他還沒到老謀深算的年紀,所以盡管知道實利比麵子更重要,但羅藝已經決定:忍無可忍,無需再忍!
哪怕會惹人生疑,也要先把這口氣出了再說!
羅藝掏出電話,打開免提,然後撥打了自己的銀行貴賓專屬客戶經理電話。
撥打電話時,羅藝心想:辦貴賓卡的時候客戶經理說得天花亂墜,說什麽他們銀行為貴賓服務是以“有求必應”和“無微不至”作為終極的追求目標。其貴賓卡尊屬禮賓服務團隊,二十四小時隨時隨地待命。
說得那麽好聽,如果這次對方敢掉鏈子,就去把那張卡裏的錢全都取出來然後銷戶!
還好,電話鈴隻響了一聲就迅速被接通了,裏麵傳來柔和而不失甜蜜的聲音。
“尊敬的羅先生您好,請問有什麽是我可以為您服務的?”
“我有一個法律問題想諮詢一下。”
“好的,現在我把電話轉接給您專屬禮賓服務團隊的趙律師,請稍等。”
電話鈴聲響了三聲後,對麵傳來一個成熟男人的聲音。
“羅先生您好,請問您有什麽法律問題需要諮詢?”
“是這樣的,有人當著我的麵說,我的錢可能來路不正,有可能是非法挪用資金所得。遇到這種情況,我該怎麽處理?”
“請問這件事是發生在公開場合還是私密場合?”
羅藝對公開場合還是私密場合的法律概念不太確定,於是照實描述。
“一家西餐店的外麵。”
“喔,那就是公開場合。這種情況下即便隻有您和對方兩個人在談話,但不能排除附近有其他人聽到,就滿足了誹謗罪的第一、第二以及第三個客觀前提。即,捏造事實的行為;散布捏造事實的行為;針對特定的人進行。”
“隻要再滿足情節嚴重,就滿足了誹謗罪的全部客觀前提,您就能夠以誹謗罪起訴對方。一旦罪名成立,將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製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羅藝冷笑著瞟了一眼錢斌,問道:“怎麽才算情節嚴重?”
趙律師迴答:“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羅藝打斷趙律師。
“稍等一下。”
接著羅藝轉過身對錢斌說:“你把剛才的話再大聲重複兩遍,我耳背,沒聽清楚。”
錢斌緊緊地閉上了嘴。剛說到滿足誹謗罪的客觀條件是“多次”,就誘導他再重複兩遍……當他傻啊?!
羅藝見錢斌打死都不肯再開口的模樣,顯得很失望。
“對方隻說了一遍,怎麽辦?”
“情節嚴重還可以是以下情況:造成他人人格、名譽嚴重損害的;捏造事實誹謗他人造成惡劣影響的;誹謗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導致被害人自殺的等等情況。”
精神失常或自殺什麽的,羅藝不考慮。人格、名譽嚴重損害,或者造成惡劣影響可以考慮。
於是羅藝又問:“對方當著我女朋友和女朋友母親的麵這樣說,如果影響了女朋友和我的關係,算造成惡劣影響吧?”
趙律師沒打包票。“可以以此為由提出訴訟,但法官是否采納,還要看具體情況。”
羅藝看著錢斌冷笑,然後問汪蔚:“錢斌剛才說的話,你是把它當作放屁呢,還是多少受到了一些的影響?”
汪蔚嗔道:“粗魯!”
說完汪蔚就背過身不再看羅藝。
羅藝大聲說道:“看吧,本來都還是好好的,現在女朋友都背轉身不想理我了!趙律師,這種情況我應該錄下視頻作為證據吧?”
汪蔚肩頭抖動,強忍著笑說道:“走啦,看電影去!別這麽幼稚了。”
這時潘麗紅趕緊說軟話。
“小夥子,汪蔚根本就沒信嘛。古話都說冤家宜解不宜結,你又何必得理不饒人呢?”
羅藝一番電話打下來,潘麗紅這才明白“人不可貌相”真是有道理。明明一身很普通的穿著打扮,可是和那個什麽專屬禮賓服務團隊打電話時,卻盡顯上位者氣息,果斷,自信,強勢……
要說這羅藝準備好的一個騙子團夥,邏輯上不大可能。難道羅藝能未卜先知,知道錢斌會說他非法挪用資金,於是提前準備好一個同伴扮演律師?
而且,那個趙律師說得頭頭是道,要麽就是貨真價實的資深律師,要麽就是騙子團夥提前預習了誹謗罪的相關條款……哪一種更合乎邏輯?
怕羅藝年輕氣盛太固執抓住不放,潘麗紅又拉上周小玲幫腔。
“你說是吧?年輕人有時候隨便說說,何必當真呢?”
不管這件事誰對誰錯,周小玲都不想把事情鬧大。所以她和顏悅色地對羅藝說道:“小羅啊,年輕人難免思慮不周說錯話,沒必要太當真。”
羅藝悻悻對錢斌說道:“便宜你了!”
又轉過頭對周小玲恭敬地說:“阿姨,您的話我當然要聽的。”
“誹謗的事情,我就當作沒發生過。不過說出去的話潑出去的水,不可能完全沒有影響。”
“您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