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字數:2592 最新更新時間:2014-08-08 01:41:04.0]
熊儲很生氣。
一方麵生自己的氣,趕路的時候注意力不集中,腦袋裏麵總在想七想八,結果敵人出現在身前都沒發現。
另一方麵生土匪的氣,把銀兩和寶劍都留下了,結果隻能換來一具全屍。
好像有一個二選一的機會,其實啥都沒有,因為結果都是一樣的。既劫財又殺人,這樣的人連土匪都算不上。簡直張狂的沒邊了,豈有此理。
當殺手遇到土匪,想不生氣都不行。
雖然大家都靠著殺人吃飯,但是殺手的江湖地位更高。因為他們獨來獨往,能夠殺盡所有目標。
江湖地位,和你殺掉的武林高手多少成正比。殺手當然殺得更多,所以地位自然就高得多。
現在竟然有一群土匪公然打劫一個殺手,所以熊儲真的很生氣,差點兒就不能自製。
但是他剛剛艱苦磨練一年,涵養功夫有所長進,最後還是控製住了。
熊儲沒有動。仿佛一尊雕塑,站在那裏一動不動。不僅身體沒動,嘴巴也沒動,自始至終也沒有說半個字。
熊儲殺過一百多人。有坐著的,有站著的,有走著的,有睡著的,但是從來沒有殺過騎在馬背上的人。
對於自己沒有經曆過的事情,熊儲一般都不敢輕易決定應該如何處理,所以他決定暫時不動。
身體沒動,嘴巴也沒動,但不代表熊儲真的什麽都沒動。
因為他的大腦正在動,而且動得非常快,比平時練習刺劍的速度快一萬倍。
對麵一共二十五匹快馬,也就有二十五個人。其中二十四匹快馬都是本地馬,身高不過四尺,長度不到五尺。
但是領頭的這匹煙雲罩,很明顯不是本地馬,而且氣勢很足,分明就是傳說中的塞外寶馬。
這匹馬身高超過五尺,身長超過六尺,是不是汗血寶馬,是不是能夠日行千夜走八百,熊儲不知道。
但是他知道一點,這匹馬必定速度奇快,而且力量很大,衝擊力必定很強。
熊儲沒有馬,連驢都沒有。但是他經常走很遠的路,比如說現在就要走出去幾百裏去殺人,所以很想有一匹屬於自己的馬。
其他的二十四匹馬他都沒看上,就看見了領頭的這一匹煙雲罩。
因為從他第一眼看見這匹馬,就已經發現這匹馬和自己真的太有緣分了,都接近心有靈犀了,所以熊儲認為這匹馬應該是自己的,而不是一個土匪坐在上麵趾高氣揚。
就這半個唿吸的時間,熊儲不可能想很多事情,所以隻做了一個決定。
幹掉煙雲罩背上的土匪,然後把自己的馬牽迴來。不對,這是兩件事情。
欲除首惡,先剪羽翼。這個道理熊儲很懂。
所以,要幹掉煙雲罩背上的土匪,首先就要幹掉後麵的二十四個家夥,這就變成了三件事。
心裏做了一個決定,結果出來了三件事情,熊儲感到很麻煩,也很棘手。因為感到很棘手,所以熊儲才暫時沒動。
熊儲沒動,不等於土匪也沒動。
既然選擇當土匪,那就說明耐性不好,十有七八脾氣也不好。
按照一般常理,一個孤身遠行的客商遇到一大群土匪,應該嚇得屁滾尿流,然後趴在地上磕頭求饒,而且眼淚鼻涕一大把才對。
可是今天情況很特殊,至少領頭的這個土匪覺得很特殊。他懷疑眼前的這個人已經嚇傻了,徹底變成了呆子,所以才不能動。
究竟怎麽迴事,這需要檢查一下,所以土匪動了。
領頭的這個土匪,不知道是藝高人膽大,還是自大成癡,反正他直接催馬上前,手中的長槍一抬,就直奔熊儲的胸口紮來。
這個領頭的土匪,熊儲從一開始就覺得他有趣。
當一個男人,尤其是一個殺手,發現另外一個男人很有趣的時候,那就隻有兩個結果。
一個結果就是砍掉對方的腦袋,然後轉身就走。所謂十步殺一人,千裏不留行。不外如是。
另外一個結果就是兩個人一起走,然後找個路邊小酒館喝得酩町大醉,然後各奔東西。
能夠指點自己,讓自己獲得更大的進步,這是千載難逢的機會,當然要珍惜。
但是你有事沒事對我指指點點,而且是當麵指指點點,這就不能忍受。
隻要是年輕人,最不喜歡別人在自己麵前高高在上,指手畫腳。
熊儲雖然是殺手,但也是年輕人,有著年輕人的傲骨和脾氣。
現在,這個領頭的土匪不僅高高在上,而且策馬衝過來對自己動刀動槍,這就是藐視自己的存在。
熊儲突然覺得這個家夥並不是一般的有趣,而是非常有趣,有趣極了。
作為殺手來說,對於一個非常有趣的男人,就不能不有所表示,所以在這一瞬間,熊儲也動了。
身如幻影,劍如閃電。
熊儲沒有迴避對方的長槍,而是直接奔著對方的槍尖過去了。
當然,熊儲不會用自己的胸膛去迎接槍尖。
就在敵人的槍尖撞上自己胸口的萬分之一個刹那,熊儲把身體詭異的一側一扭,已經順著槍杆滑到了馬匹身後。
後麵二十四匹馬背上的土匪,仿佛覺得一切都不真實。因為熊儲還是最開始的那個模樣,站在路中間一動不動,連姿勢都沒有變過。
煙雲罩還在繼續向前奔跑,但是馬背上已經掉下一個人來,而且正在地上打滾,還大聲嚎叫,聲音非常淒慘。
後麵的二十四個土匪這才發現,掉下馬背的大當家,右腿竟然不見了。
不對,右腿還在,隻不過不在大當家的身上,而是在旁邊五尺開外。把四周搞得鮮血淋漓,讓人惡心。
沒有人看見這個人什麽時候把劍拔出來,也沒有人看見這個人什麽時候削斷了大當家的右腿,更沒有人看見這個人什麽時候有把劍插入劍鞘了。
大家分明看見大當家的長槍刺向對方的心口,結果被刺的人還好好的,似乎一動也沒動過,不過是和煙雲罩換了一個位置。
但是大當家的右腿和身體分家了,現在還在不住的噴血,這是不爭的事實。
這一切實在是太詭異了,詭異得讓人無法接受。
或許這個年代的人們都非常迷信,對於自己無法接受的詭異事情,都有一種與生俱來的恐懼,所以他們選擇逃走。
當然,二十四個土匪並不是覺得他們大當家丟了一條腿很詭異,而是覺得站在自己麵前不言不動的這個人非常詭異。
江湖上很詭異的人,大都屬於惹不起的人。
惹不起就躲著,躲不了就跑,這也是一條江湖規矩。所謂退避三舍,其實就有這個意思在內。
所以,那二十四個家夥沒有半點兒義氣,幾乎在同一個瞬間,他們撥轉馬頭就跑。
至於沒有了右腿的大當家,最後是一個什麽結局,現在已經沒有人關心了。
不過,世界上的事情還是天公地道的,不講義氣的人絕對沒有好下場。
熊儲一劍削斷了大當家的右腿,隨即還劍入鞘,重新靜立不動,自然有極大的緣故。
按照他最開始的設計,就是削斷第一個土匪的右腿,免得他把自己的寶馬騎跑了。
接著趁勢殺進土匪群中,把所有的土匪有右腿都削斷,讓他們從騎士變成瘸子,然後一個個慢慢收拾。
沒想到,等他削斷了大當家的右腿,來到煙雲罩的身後,卻突然發現東麵的道路上,已經出現兩道紅線,仿佛兩支利箭飛射而來。
事出反常必有妖,所以熊儲重新選擇靜觀其變。
沒想到土匪的神經並不堅強,竟然沒有為大當家報仇的意思,而是選擇撥轉馬頭向後逃跑,剛好和身後的兩條紅線迎頭撞上。
好厲害的兩匹寶馬!
好標致的兩個美女!
好犀利的兩支寶劍!( )
熊儲很生氣。
一方麵生自己的氣,趕路的時候注意力不集中,腦袋裏麵總在想七想八,結果敵人出現在身前都沒發現。
另一方麵生土匪的氣,把銀兩和寶劍都留下了,結果隻能換來一具全屍。
好像有一個二選一的機會,其實啥都沒有,因為結果都是一樣的。既劫財又殺人,這樣的人連土匪都算不上。簡直張狂的沒邊了,豈有此理。
當殺手遇到土匪,想不生氣都不行。
雖然大家都靠著殺人吃飯,但是殺手的江湖地位更高。因為他們獨來獨往,能夠殺盡所有目標。
江湖地位,和你殺掉的武林高手多少成正比。殺手當然殺得更多,所以地位自然就高得多。
現在竟然有一群土匪公然打劫一個殺手,所以熊儲真的很生氣,差點兒就不能自製。
但是他剛剛艱苦磨練一年,涵養功夫有所長進,最後還是控製住了。
熊儲沒有動。仿佛一尊雕塑,站在那裏一動不動。不僅身體沒動,嘴巴也沒動,自始至終也沒有說半個字。
熊儲殺過一百多人。有坐著的,有站著的,有走著的,有睡著的,但是從來沒有殺過騎在馬背上的人。
對於自己沒有經曆過的事情,熊儲一般都不敢輕易決定應該如何處理,所以他決定暫時不動。
身體沒動,嘴巴也沒動,但不代表熊儲真的什麽都沒動。
因為他的大腦正在動,而且動得非常快,比平時練習刺劍的速度快一萬倍。
對麵一共二十五匹快馬,也就有二十五個人。其中二十四匹快馬都是本地馬,身高不過四尺,長度不到五尺。
但是領頭的這匹煙雲罩,很明顯不是本地馬,而且氣勢很足,分明就是傳說中的塞外寶馬。
這匹馬身高超過五尺,身長超過六尺,是不是汗血寶馬,是不是能夠日行千夜走八百,熊儲不知道。
但是他知道一點,這匹馬必定速度奇快,而且力量很大,衝擊力必定很強。
熊儲沒有馬,連驢都沒有。但是他經常走很遠的路,比如說現在就要走出去幾百裏去殺人,所以很想有一匹屬於自己的馬。
其他的二十四匹馬他都沒看上,就看見了領頭的這一匹煙雲罩。
因為從他第一眼看見這匹馬,就已經發現這匹馬和自己真的太有緣分了,都接近心有靈犀了,所以熊儲認為這匹馬應該是自己的,而不是一個土匪坐在上麵趾高氣揚。
就這半個唿吸的時間,熊儲不可能想很多事情,所以隻做了一個決定。
幹掉煙雲罩背上的土匪,然後把自己的馬牽迴來。不對,這是兩件事情。
欲除首惡,先剪羽翼。這個道理熊儲很懂。
所以,要幹掉煙雲罩背上的土匪,首先就要幹掉後麵的二十四個家夥,這就變成了三件事。
心裏做了一個決定,結果出來了三件事情,熊儲感到很麻煩,也很棘手。因為感到很棘手,所以熊儲才暫時沒動。
熊儲沒動,不等於土匪也沒動。
既然選擇當土匪,那就說明耐性不好,十有七八脾氣也不好。
按照一般常理,一個孤身遠行的客商遇到一大群土匪,應該嚇得屁滾尿流,然後趴在地上磕頭求饒,而且眼淚鼻涕一大把才對。
可是今天情況很特殊,至少領頭的這個土匪覺得很特殊。他懷疑眼前的這個人已經嚇傻了,徹底變成了呆子,所以才不能動。
究竟怎麽迴事,這需要檢查一下,所以土匪動了。
領頭的這個土匪,不知道是藝高人膽大,還是自大成癡,反正他直接催馬上前,手中的長槍一抬,就直奔熊儲的胸口紮來。
這個領頭的土匪,熊儲從一開始就覺得他有趣。
當一個男人,尤其是一個殺手,發現另外一個男人很有趣的時候,那就隻有兩個結果。
一個結果就是砍掉對方的腦袋,然後轉身就走。所謂十步殺一人,千裏不留行。不外如是。
另外一個結果就是兩個人一起走,然後找個路邊小酒館喝得酩町大醉,然後各奔東西。
能夠指點自己,讓自己獲得更大的進步,這是千載難逢的機會,當然要珍惜。
但是你有事沒事對我指指點點,而且是當麵指指點點,這就不能忍受。
隻要是年輕人,最不喜歡別人在自己麵前高高在上,指手畫腳。
熊儲雖然是殺手,但也是年輕人,有著年輕人的傲骨和脾氣。
現在,這個領頭的土匪不僅高高在上,而且策馬衝過來對自己動刀動槍,這就是藐視自己的存在。
熊儲突然覺得這個家夥並不是一般的有趣,而是非常有趣,有趣極了。
作為殺手來說,對於一個非常有趣的男人,就不能不有所表示,所以在這一瞬間,熊儲也動了。
身如幻影,劍如閃電。
熊儲沒有迴避對方的長槍,而是直接奔著對方的槍尖過去了。
當然,熊儲不會用自己的胸膛去迎接槍尖。
就在敵人的槍尖撞上自己胸口的萬分之一個刹那,熊儲把身體詭異的一側一扭,已經順著槍杆滑到了馬匹身後。
後麵二十四匹馬背上的土匪,仿佛覺得一切都不真實。因為熊儲還是最開始的那個模樣,站在路中間一動不動,連姿勢都沒有變過。
煙雲罩還在繼續向前奔跑,但是馬背上已經掉下一個人來,而且正在地上打滾,還大聲嚎叫,聲音非常淒慘。
後麵的二十四個土匪這才發現,掉下馬背的大當家,右腿竟然不見了。
不對,右腿還在,隻不過不在大當家的身上,而是在旁邊五尺開外。把四周搞得鮮血淋漓,讓人惡心。
沒有人看見這個人什麽時候把劍拔出來,也沒有人看見這個人什麽時候削斷了大當家的右腿,更沒有人看見這個人什麽時候有把劍插入劍鞘了。
大家分明看見大當家的長槍刺向對方的心口,結果被刺的人還好好的,似乎一動也沒動過,不過是和煙雲罩換了一個位置。
但是大當家的右腿和身體分家了,現在還在不住的噴血,這是不爭的事實。
這一切實在是太詭異了,詭異得讓人無法接受。
或許這個年代的人們都非常迷信,對於自己無法接受的詭異事情,都有一種與生俱來的恐懼,所以他們選擇逃走。
當然,二十四個土匪並不是覺得他們大當家丟了一條腿很詭異,而是覺得站在自己麵前不言不動的這個人非常詭異。
江湖上很詭異的人,大都屬於惹不起的人。
惹不起就躲著,躲不了就跑,這也是一條江湖規矩。所謂退避三舍,其實就有這個意思在內。
所以,那二十四個家夥沒有半點兒義氣,幾乎在同一個瞬間,他們撥轉馬頭就跑。
至於沒有了右腿的大當家,最後是一個什麽結局,現在已經沒有人關心了。
不過,世界上的事情還是天公地道的,不講義氣的人絕對沒有好下場。
熊儲一劍削斷了大當家的右腿,隨即還劍入鞘,重新靜立不動,自然有極大的緣故。
按照他最開始的設計,就是削斷第一個土匪的右腿,免得他把自己的寶馬騎跑了。
接著趁勢殺進土匪群中,把所有的土匪有右腿都削斷,讓他們從騎士變成瘸子,然後一個個慢慢收拾。
沒想到,等他削斷了大當家的右腿,來到煙雲罩的身後,卻突然發現東麵的道路上,已經出現兩道紅線,仿佛兩支利箭飛射而來。
事出反常必有妖,所以熊儲重新選擇靜觀其變。
沒想到土匪的神經並不堅強,竟然沒有為大當家報仇的意思,而是選擇撥轉馬頭向後逃跑,剛好和身後的兩條紅線迎頭撞上。
好厲害的兩匹寶馬!
好標致的兩個美女!
好犀利的兩支寶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