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2章 抓住那隻丘比特!【13】
快穿:女主虐渣進行時 作者:美人兒淺酒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明晝已然成了校園風雲人物。
她的遭遇沒有引起任何同情,反而是以往不知道這個轉學生存在的同學們也知曉了她的名字——明晝。
她的人如同她的名字一般。明豔的過分,饒是臉上有著傷痕,她依舊走路帶風,腰背挺的直直的,仿佛傲氣的天鵝,在一群醜小鴨麵前從容優雅的散步。
-
“薑哥,你們真的是鄰居?”有小弟湊上來,悄悄指了指後麵,“都在等著官方迴應。”
封薑點頭,聲音淡然:“當然是鄰居,不然呢?還能是舍友嗎?”
“她敢!”有小弟聲音彪高了一個度,看到一群人異樣神色,他縮了縮脖子,小聲嘟囔,“癩蛤蟆想吃天鵝肉!”
“也不能這麽說,我覺得他還挺好看……”這聲音戛然而止。
他看薑哥看他的眼神有點不太對勁,涼嗖嗖的風穿過脖頸,後背感覺有點涼氣。
封薑磨了磨牙,明晝這還真是遍地撒網,重點撈魚啊!
又把網撒到了她這裏。
能耐了!
顯而易見,剛剛說話那男生的神色,不僅僅是在誇獎明晝的容顏,那份從心底散發出來的狂熱,是被蠱惑後特有的神色。
封薑從來不覺得“愛神之力”是好東西。
如果有這種好東西,怎麽在她異於常人的時候從未出現過?
那時候她努力裝成正常人的模樣,努力想象著愛與被愛是什麽樣子,努力讓自己擁有特定時間應有的模樣——如果有這個“愛神之力”,她恐怕會從容一百倍吧。
她需要嗎?
需要。
她想要嗎?
不想要。
她想要的愛與被愛,是從身體左邊那個傳來心跳的地方從容自然產生的東西,是一個神色,一個動作,一個笑容落在她眼眸中給予的情緒。
而不是心髒處植入一種叫做愛的芯片,再有一個名為被愛的移動信號——她出現,就是愛。
死板又公式化。
無趣極了。
“薑哥,這小子居然背叛了咱們!放學宿舍樓旁邊見!”說完,這男生還揮了揮拳頭。
封薑看著他們嘻嘻哈哈的鬧騰,想起了一件事情:“她打架的事情,學校通知家長了嗎?”
“薑哥,你這個問題算是問對人了!”有人湊近封薑神秘兮兮的說,“知道為什麽她的傷痕都在臉上嗎?”
“她好看?”封薑翻了個白眼。
“nonono,非也非也!”
封薑不耐煩:“說英文就說英文,扯古文就扯古文,你這樣混搭,很容易被揍的?”
“我同桌你知道吧,就是文文靜靜,很瘦很小隻的那個女生——那是明晝轉學之前的同學,”這男生推了推眼鏡,其實封薑並不是很明白他濃墨重彩形容一下他的同桌是何種居心。
“她說,在她轉學之前,明晝也是經常被女生打,看她不順眼的女生多了,認不認識,隻要一提起明晝,得,一起揍她一頓吧!”
為什麽打她?
無非是因為男生眼中全部隻有一個明晝。
為什麽都喜歡她——還用問?無非是因為她的能力。
封薑心道,這圖什麽呢?
被揍時候有優越感?
“我同桌說了,她轉學就是因為那所學校太亂,而且她還告訴我一個秘密,薑哥,想不想知道?”
封薑笑了笑,小白牙咬了一下唇瓣:“我更想知道,她為什麽要告訴你一個秘密。”
在“你”上,封薑加了個重音。
這把男生問懵了。
為什麽?
哪裏有什麽為什麽?還要不要聽八卦!
封薑睫毛落下,遮住不知名情緒,她感歎,這才是“愛”應有的樣子。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它從一個小豆苗長成參天大樹,不是為了讓人參觀之後有多壯觀,有多美妙,而是用心去感受一點一滴栽培時候的愉悅與趣味。
直接用“愛神之力”把人綁架,無異於是直接在人心口塞上一棵參天大樹。
南驚弦怎麽可能沒有異樣感覺,怎麽可能不瘋!
“她告訴我一個秘密——明晝是她父母撿來的。”男生繼續道,“她的父母都是地地道道的農民,她見過,黑瘦,蒼老,他們從哪裏生出這樣混血兒孩子。”
“你不行人家基因突變?”突然被扯淡到了生物上。
封薑也是無奈。
她又聽了半天嘰嘰喳喳——其實她已經明白了男生的意思。
不過就是一句話。
明晝是被家裏放養的孩子,怎麽欺負都沒問題,哪怕是傷在臉上,都不會有人去過問。
封薑垂眸笑了笑。
不幸的人各有各的不幸。
她也很不幸,不是依舊在努力拯救世界嗎?
係統:【趁著統統不在,淨給自己臉上貼金!】
封薑:【要不然男主不拯救了,世界也不管了,咱們換個玩法?】
係統:【……您,說真的?】忽然哽住。
不敢不敢,您還是給自己臉上貼金吧!
原主也很不幸啊,但是人家,也沒有歪啊。
所以,歪了,可憐,也可恨。
可恨呐。
-
原主的父母從來沒有迴過這間房子。
封薑也從未接到過他們的電話。
對於原主,他們不知道應該懷著怎樣的心情去麵對。
原主是女孩兒。
香甜可愛的女孩兒。
原主有一個哥哥,名封瀟,比她大八歲。
隻是,在她十歲之後,她再也沒有哥哥了。
原主的母親失去兒子的痛苦加上小女兒精神失常的痛苦,一時間承受不住,癡傻了。
而她的父親,搬家去了另一個地方,常年陪著她的母親。
每年,她會收到一個電話,是她父親要她搬到新家住的請求。
她從未答應過。
她要等著妹妹迴家。
是的,自從那年之後,她就一直以為自己才是那個哥哥。
穿著男孩子的衣服,留著碎短發,打架鬥毆樣樣都有她的份兒。
幸好還有一個南驚弦陪著她,收斂了她的性子,讓她不至於發展成街頭混混。
南驚弦喜歡學習嗎?
無疑是喜歡的。
喜歡到骨子裏的喜歡?
當然不是。
他現在的學習已經成了潛意識中的習慣——當初為了不讓原主荒廢學業,饒是他厭惡人群,也極力克製著自己產生休學退學的念頭。
他不敢離開學校,他不知道自己從學校離開後,這個女孩兒會把她的生活過成什麽樣子。
她的遭遇沒有引起任何同情,反而是以往不知道這個轉學生存在的同學們也知曉了她的名字——明晝。
她的人如同她的名字一般。明豔的過分,饒是臉上有著傷痕,她依舊走路帶風,腰背挺的直直的,仿佛傲氣的天鵝,在一群醜小鴨麵前從容優雅的散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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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薑哥,你們真的是鄰居?”有小弟湊上來,悄悄指了指後麵,“都在等著官方迴應。”
封薑點頭,聲音淡然:“當然是鄰居,不然呢?還能是舍友嗎?”
“她敢!”有小弟聲音彪高了一個度,看到一群人異樣神色,他縮了縮脖子,小聲嘟囔,“癩蛤蟆想吃天鵝肉!”
“也不能這麽說,我覺得他還挺好看……”這聲音戛然而止。
他看薑哥看他的眼神有點不太對勁,涼嗖嗖的風穿過脖頸,後背感覺有點涼氣。
封薑磨了磨牙,明晝這還真是遍地撒網,重點撈魚啊!
又把網撒到了她這裏。
能耐了!
顯而易見,剛剛說話那男生的神色,不僅僅是在誇獎明晝的容顏,那份從心底散發出來的狂熱,是被蠱惑後特有的神色。
封薑從來不覺得“愛神之力”是好東西。
如果有這種好東西,怎麽在她異於常人的時候從未出現過?
那時候她努力裝成正常人的模樣,努力想象著愛與被愛是什麽樣子,努力讓自己擁有特定時間應有的模樣——如果有這個“愛神之力”,她恐怕會從容一百倍吧。
她需要嗎?
需要。
她想要嗎?
不想要。
她想要的愛與被愛,是從身體左邊那個傳來心跳的地方從容自然產生的東西,是一個神色,一個動作,一個笑容落在她眼眸中給予的情緒。
而不是心髒處植入一種叫做愛的芯片,再有一個名為被愛的移動信號——她出現,就是愛。
死板又公式化。
無趣極了。
“薑哥,這小子居然背叛了咱們!放學宿舍樓旁邊見!”說完,這男生還揮了揮拳頭。
封薑看著他們嘻嘻哈哈的鬧騰,想起了一件事情:“她打架的事情,學校通知家長了嗎?”
“薑哥,你這個問題算是問對人了!”有人湊近封薑神秘兮兮的說,“知道為什麽她的傷痕都在臉上嗎?”
“她好看?”封薑翻了個白眼。
“nonono,非也非也!”
封薑不耐煩:“說英文就說英文,扯古文就扯古文,你這樣混搭,很容易被揍的?”
“我同桌你知道吧,就是文文靜靜,很瘦很小隻的那個女生——那是明晝轉學之前的同學,”這男生推了推眼鏡,其實封薑並不是很明白他濃墨重彩形容一下他的同桌是何種居心。
“她說,在她轉學之前,明晝也是經常被女生打,看她不順眼的女生多了,認不認識,隻要一提起明晝,得,一起揍她一頓吧!”
為什麽打她?
無非是因為男生眼中全部隻有一個明晝。
為什麽都喜歡她——還用問?無非是因為她的能力。
封薑心道,這圖什麽呢?
被揍時候有優越感?
“我同桌說了,她轉學就是因為那所學校太亂,而且她還告訴我一個秘密,薑哥,想不想知道?”
封薑笑了笑,小白牙咬了一下唇瓣:“我更想知道,她為什麽要告訴你一個秘密。”
在“你”上,封薑加了個重音。
這把男生問懵了。
為什麽?
哪裏有什麽為什麽?還要不要聽八卦!
封薑睫毛落下,遮住不知名情緒,她感歎,這才是“愛”應有的樣子。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它從一個小豆苗長成參天大樹,不是為了讓人參觀之後有多壯觀,有多美妙,而是用心去感受一點一滴栽培時候的愉悅與趣味。
直接用“愛神之力”把人綁架,無異於是直接在人心口塞上一棵參天大樹。
南驚弦怎麽可能沒有異樣感覺,怎麽可能不瘋!
“她告訴我一個秘密——明晝是她父母撿來的。”男生繼續道,“她的父母都是地地道道的農民,她見過,黑瘦,蒼老,他們從哪裏生出這樣混血兒孩子。”
“你不行人家基因突變?”突然被扯淡到了生物上。
封薑也是無奈。
她又聽了半天嘰嘰喳喳——其實她已經明白了男生的意思。
不過就是一句話。
明晝是被家裏放養的孩子,怎麽欺負都沒問題,哪怕是傷在臉上,都不會有人去過問。
封薑垂眸笑了笑。
不幸的人各有各的不幸。
她也很不幸,不是依舊在努力拯救世界嗎?
係統:【趁著統統不在,淨給自己臉上貼金!】
封薑:【要不然男主不拯救了,世界也不管了,咱們換個玩法?】
係統:【……您,說真的?】忽然哽住。
不敢不敢,您還是給自己臉上貼金吧!
原主也很不幸啊,但是人家,也沒有歪啊。
所以,歪了,可憐,也可恨。
可恨呐。
-
原主的父母從來沒有迴過這間房子。
封薑也從未接到過他們的電話。
對於原主,他們不知道應該懷著怎樣的心情去麵對。
原主是女孩兒。
香甜可愛的女孩兒。
原主有一個哥哥,名封瀟,比她大八歲。
隻是,在她十歲之後,她再也沒有哥哥了。
原主的母親失去兒子的痛苦加上小女兒精神失常的痛苦,一時間承受不住,癡傻了。
而她的父親,搬家去了另一個地方,常年陪著她的母親。
每年,她會收到一個電話,是她父親要她搬到新家住的請求。
她從未答應過。
她要等著妹妹迴家。
是的,自從那年之後,她就一直以為自己才是那個哥哥。
穿著男孩子的衣服,留著碎短發,打架鬥毆樣樣都有她的份兒。
幸好還有一個南驚弦陪著她,收斂了她的性子,讓她不至於發展成街頭混混。
南驚弦喜歡學習嗎?
無疑是喜歡的。
喜歡到骨子裏的喜歡?
當然不是。
他現在的學習已經成了潛意識中的習慣——當初為了不讓原主荒廢學業,饒是他厭惡人群,也極力克製著自己產生休學退學的念頭。
他不敢離開學校,他不知道自己從學校離開後,這個女孩兒會把她的生活過成什麽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