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八點二十分,公訴方以及被告方的陪審團陸續到達軍事法庭,他們坐在庭後暗紅色長木椅上,交頭接耳的說著什麽,現場嗡聲亂作一團。
這場戰爭結束後,被軍事法庭判死的戰犯已有近萬人,雖然法庭中的法官都還未到,但整個法庭中的氣氛,給人一種肅殺之氣,讓人不敢高聲語。
公訴方的陪審團是由民間組織的受害者家屬代表,絕大部分是未成形的冥鯤異化人,但也有六位意識並未被轉化,屬於普通人,他們四男兩女麵色陰沉的坐在最前頭,被身後的冥鯤異化人當槍使用,時而扭頭看向被告方的陪審團,眼神中充滿濃濃的恨意。
被告方的陪審團,是由上北聯市的道俠和陳帆的親屬組成,道俠基本上也隻有飛鷹市和海龍市的人,吳傑也在其中。吳傑來的時候看到了陳帆的父母,因為白凱提前跟他打過招唿,便以為是陳帆遠嫁的姐姐和姐夫。
此刻,早已到位的書記員看了看表,八點三十分,時間已到,於是站起來有力的喊:“現在宣布法庭紀律。”
所有人頓時安靜下來細聽。
“1、審判人員入庭、退庭時,全體人員應當起立。2、訴訟參與人應當遵守法庭規則,維護法庭秩序,不得喧嘩、吵鬧;發言、陳述和辯論,須經審判長許可。3、旁聽陪審人員必須遵守以下紀律……必須保持肅靜,不得喧嘩、鼓掌、插話、不得進入審判區……”
“請控辯雙方進場!”
公訴人兩位和被告人律師兩位依次進入會場,現場的氣氛變得嚴肅起來,會場安靜的滴水可聞。
書記員見控辯雙方到位,“全體起立,請審判長、審判員入場。”
陪審人員全部站起來,注目最前方,審判台的小門打開,走進來的一位審判長和兩名審判員。審判長目測五十歲左右,麵目慈祥,眼神中卻閃著淩厲的光芒,審判員亦是如此,氣勢穩如泰山。都說法庭是沒有硝煙的戰場,看來真是。
書記員見三位審判道場,“全體請坐。報告審判長,當事人均已到庭,法庭準備工作就緒,可以開庭。”
審判長拿起桌上的木槌敲響,啪嗒一聲,“天府城1區軍事法庭審判庭現在開庭,傳被告人陳帆到庭。”
陳帆正在等候室等著,他低著頭思索昨日的坤勁,旭日東升,好像還差那麽一點火候。
正在這個時候,門口兩位兵士敲門進來,“該入場了!走吧。”為他帶上鐵手銬。
陳帆帶上鐵手銬的瞬間,心裏猛地一揪,渾身上下不自在,他跟著兩位兵士走出等候室,進入牆上包海綿的走廊。走廊的牆上、牆角、地板和拐角處全部包著海綿,這是為了防止被告人畏罪撞牆自殺。
走廊的盡頭便是法庭被告人的入口,陳帆第一次進法庭,不由的有些緊張,他跟在兵士的身後,穿過大紅木門走進法庭。
這軍事法庭的桌椅都是暗紅色格調,四周深棕色的牆上一共掛著二十盞氦石燈,鐵鑄的獬豸獸頭含著一顆橙亮的氦石,照的法庭通亮。
法庭裏所有的人皆看向陳帆,陳帆瞬間感覺渾身上下內源場被幹擾的不成樣子,暗中運勁內源場恢複正常。他抬著頭掃視法庭裏所有的人,眼裏沒有一絲膽怯,然而卻沒有看到自己的父母,因為他們低著頭。
他能感覺到陪審團裏有人惡狠狠的看他,也有人幸災樂禍的看他。
陳帆被帶到被告席,站在一張不大的暗紅色方桌前,他抬頭目視審判長,率先看到的卻是公平秤,心裏的一絲緊張蕩然無存。
審判長帶著法官帽,年級看起來已經不小,鬢角的頭發卻是烏黑發亮,顯然保養的非常好。
隨即,審判長核對了陳帆的身份,問了他的姓名、曾用名、出生年月、民族、籍貫、文化程度和家庭住址等基本信息。
陳帆都一一如實迴答。
隨後審判長介紹了此次的公訴人、書記員、律師等人,以及告知陳帆依法享有的訴訟權利。其中包括是否申請某些人迴避,亦可以請求更換公訴人、鑒定人;可以提出新的證據,可申請新的證人到場;可以自行辯護,可以在法庭辯論終結後作最後陳述等。
“被告人是否需要申請迴避?”審判長的聲音溫和而嚴肅。
陳帆知曉自己的權利,迴頭又掃視一遍所有的人,吳傑衝他點了下頭,他迴過頭,“不需要申請迴避。”
審判長點頭,目光轉移到公訴人的身上,“現在開始法庭調查。首先,由公訴人宣讀起訴書。”
公訴人一位俊麗的女子,她站起來拿起公訴書,“天府城1區軍事監察府起訴書,被告人陳帆,男……”又重複了一遍他的基本信息,“2419年9月22日至9月25日,因涉嫌違反軍規,私自進入戰爭區域,屠殺無辜群眾2萬2千人,經天府城1區軍事監察府批準,同年9月25日被上北軍逮捕。與9月26日淩晨逃跑,曆經一月,10月25日迴歸。
被告人陳帆涉嫌故意屠殺罪,違反軍規軍紀,私自越獄,與同年10月26日向本府送審查起訴。本府受理後依法查明……”
起訴書中詳細寫了陳帆從進入天府城到屠殺冥鯤異化人的整個過程,其中包括他潛伏暗殺,途徑的路上看到被奪身子的民眾,以及眾民眾自願加入冥鯤組織的信息,直到身體被聖女灌入雷波,給他輸送幻境,其中詳細描述了未來鯤神降臨的事情,以及陳帆所見到的普通人被無數冥鯤異化人的二世爭奪身體的過程。
最後便是陳帆在無意識狀態下的屠殺,直到他變得有意識後的所殺的五百人的過程。
這一份起訴書,顯然是吳傑最新擬定出的起訴書。
公訴人在念起訴書的過程中,陪審團中的冥鯤異化人以及那六位普通人,表情由憤恨變得疑惑,再由疑惑變得震驚,他們沒有想到陳帆交出了所有記憶。而那六位普通人已經驚得瞠目結舌,有些事情是他們完全不知道,而且聽起訴書中的內容,單單1區和2區民眾自願加入冥鯤組織這一條,若是被證明是真實的,足以讓這兩區的所有人成為戰爭罪犯。
但是,這是不可能的事情,因為陳帆的記憶這並不能作為直接證據,就算陳帆現場驗證記憶,仍然需要別的證人側麵證明這份記憶才行,因為強大的勁士,能催眠自己而更改記憶,且不留痕跡。
這便是意識的隱蔽性沒法做證據的原因,也是為什麽陳帆被公訴的底層原因。若是這份記憶能做證據,他不但沒有罪,而且還有天大的功勞。公訴人之所以如此宣讀,也是在旁敲側擊。
審判長聽到這起訴書,眼睛之中流露出的神色也是無比的震驚,這哪裏是在起訴被告人,這就是在為他辯護啊,隻是因為被告人的證據不足,也為了給廣大民眾一個交代,才要趕緊審判他的。
公訴人宣讀到最後,“……本府認為,被告人陳帆在接受紅布條後,便算是軍中一員,不聽旗令私自出動,擾亂軍紀,無完足證據的情況下,對1區民眾實施屠殺,致使2萬2千人慘死,實屬毫無人性的屠殺,後私自逃獄,雖然按期而歸,但已造成不良。其行為觸犯了《軍法》第2條軍規,私自出動,擾亂軍心,造成不良後果;第124條軍規,證據不足的情況下,不能對民眾下手;第36條軍規,私自逃獄,造成不良後果。
為維護《軍法》,伸張正義,保護民眾的人身全力不受侵犯,本府依照《軍法》第148條之規定,特提起訴訟,請依法懲處。
至此,天府城1區軍事監察府,公訴人:蘭亭、雨墨。”
陳帆的心裏一陣感動,起訴書中的內容與事實沒有一點偏離,實屬公正!
這場戰爭結束後,被軍事法庭判死的戰犯已有近萬人,雖然法庭中的法官都還未到,但整個法庭中的氣氛,給人一種肅殺之氣,讓人不敢高聲語。
公訴方的陪審團是由民間組織的受害者家屬代表,絕大部分是未成形的冥鯤異化人,但也有六位意識並未被轉化,屬於普通人,他們四男兩女麵色陰沉的坐在最前頭,被身後的冥鯤異化人當槍使用,時而扭頭看向被告方的陪審團,眼神中充滿濃濃的恨意。
被告方的陪審團,是由上北聯市的道俠和陳帆的親屬組成,道俠基本上也隻有飛鷹市和海龍市的人,吳傑也在其中。吳傑來的時候看到了陳帆的父母,因為白凱提前跟他打過招唿,便以為是陳帆遠嫁的姐姐和姐夫。
此刻,早已到位的書記員看了看表,八點三十分,時間已到,於是站起來有力的喊:“現在宣布法庭紀律。”
所有人頓時安靜下來細聽。
“1、審判人員入庭、退庭時,全體人員應當起立。2、訴訟參與人應當遵守法庭規則,維護法庭秩序,不得喧嘩、吵鬧;發言、陳述和辯論,須經審判長許可。3、旁聽陪審人員必須遵守以下紀律……必須保持肅靜,不得喧嘩、鼓掌、插話、不得進入審判區……”
“請控辯雙方進場!”
公訴人兩位和被告人律師兩位依次進入會場,現場的氣氛變得嚴肅起來,會場安靜的滴水可聞。
書記員見控辯雙方到位,“全體起立,請審判長、審判員入場。”
陪審人員全部站起來,注目最前方,審判台的小門打開,走進來的一位審判長和兩名審判員。審判長目測五十歲左右,麵目慈祥,眼神中卻閃著淩厲的光芒,審判員亦是如此,氣勢穩如泰山。都說法庭是沒有硝煙的戰場,看來真是。
書記員見三位審判道場,“全體請坐。報告審判長,當事人均已到庭,法庭準備工作就緒,可以開庭。”
審判長拿起桌上的木槌敲響,啪嗒一聲,“天府城1區軍事法庭審判庭現在開庭,傳被告人陳帆到庭。”
陳帆正在等候室等著,他低著頭思索昨日的坤勁,旭日東升,好像還差那麽一點火候。
正在這個時候,門口兩位兵士敲門進來,“該入場了!走吧。”為他帶上鐵手銬。
陳帆帶上鐵手銬的瞬間,心裏猛地一揪,渾身上下不自在,他跟著兩位兵士走出等候室,進入牆上包海綿的走廊。走廊的牆上、牆角、地板和拐角處全部包著海綿,這是為了防止被告人畏罪撞牆自殺。
走廊的盡頭便是法庭被告人的入口,陳帆第一次進法庭,不由的有些緊張,他跟在兵士的身後,穿過大紅木門走進法庭。
這軍事法庭的桌椅都是暗紅色格調,四周深棕色的牆上一共掛著二十盞氦石燈,鐵鑄的獬豸獸頭含著一顆橙亮的氦石,照的法庭通亮。
法庭裏所有的人皆看向陳帆,陳帆瞬間感覺渾身上下內源場被幹擾的不成樣子,暗中運勁內源場恢複正常。他抬著頭掃視法庭裏所有的人,眼裏沒有一絲膽怯,然而卻沒有看到自己的父母,因為他們低著頭。
他能感覺到陪審團裏有人惡狠狠的看他,也有人幸災樂禍的看他。
陳帆被帶到被告席,站在一張不大的暗紅色方桌前,他抬頭目視審判長,率先看到的卻是公平秤,心裏的一絲緊張蕩然無存。
審判長帶著法官帽,年級看起來已經不小,鬢角的頭發卻是烏黑發亮,顯然保養的非常好。
隨即,審判長核對了陳帆的身份,問了他的姓名、曾用名、出生年月、民族、籍貫、文化程度和家庭住址等基本信息。
陳帆都一一如實迴答。
隨後審判長介紹了此次的公訴人、書記員、律師等人,以及告知陳帆依法享有的訴訟權利。其中包括是否申請某些人迴避,亦可以請求更換公訴人、鑒定人;可以提出新的證據,可申請新的證人到場;可以自行辯護,可以在法庭辯論終結後作最後陳述等。
“被告人是否需要申請迴避?”審判長的聲音溫和而嚴肅。
陳帆知曉自己的權利,迴頭又掃視一遍所有的人,吳傑衝他點了下頭,他迴過頭,“不需要申請迴避。”
審判長點頭,目光轉移到公訴人的身上,“現在開始法庭調查。首先,由公訴人宣讀起訴書。”
公訴人一位俊麗的女子,她站起來拿起公訴書,“天府城1區軍事監察府起訴書,被告人陳帆,男……”又重複了一遍他的基本信息,“2419年9月22日至9月25日,因涉嫌違反軍規,私自進入戰爭區域,屠殺無辜群眾2萬2千人,經天府城1區軍事監察府批準,同年9月25日被上北軍逮捕。與9月26日淩晨逃跑,曆經一月,10月25日迴歸。
被告人陳帆涉嫌故意屠殺罪,違反軍規軍紀,私自越獄,與同年10月26日向本府送審查起訴。本府受理後依法查明……”
起訴書中詳細寫了陳帆從進入天府城到屠殺冥鯤異化人的整個過程,其中包括他潛伏暗殺,途徑的路上看到被奪身子的民眾,以及眾民眾自願加入冥鯤組織的信息,直到身體被聖女灌入雷波,給他輸送幻境,其中詳細描述了未來鯤神降臨的事情,以及陳帆所見到的普通人被無數冥鯤異化人的二世爭奪身體的過程。
最後便是陳帆在無意識狀態下的屠殺,直到他變得有意識後的所殺的五百人的過程。
這一份起訴書,顯然是吳傑最新擬定出的起訴書。
公訴人在念起訴書的過程中,陪審團中的冥鯤異化人以及那六位普通人,表情由憤恨變得疑惑,再由疑惑變得震驚,他們沒有想到陳帆交出了所有記憶。而那六位普通人已經驚得瞠目結舌,有些事情是他們完全不知道,而且聽起訴書中的內容,單單1區和2區民眾自願加入冥鯤組織這一條,若是被證明是真實的,足以讓這兩區的所有人成為戰爭罪犯。
但是,這是不可能的事情,因為陳帆的記憶這並不能作為直接證據,就算陳帆現場驗證記憶,仍然需要別的證人側麵證明這份記憶才行,因為強大的勁士,能催眠自己而更改記憶,且不留痕跡。
這便是意識的隱蔽性沒法做證據的原因,也是為什麽陳帆被公訴的底層原因。若是這份記憶能做證據,他不但沒有罪,而且還有天大的功勞。公訴人之所以如此宣讀,也是在旁敲側擊。
審判長聽到這起訴書,眼睛之中流露出的神色也是無比的震驚,這哪裏是在起訴被告人,這就是在為他辯護啊,隻是因為被告人的證據不足,也為了給廣大民眾一個交代,才要趕緊審判他的。
公訴人宣讀到最後,“……本府認為,被告人陳帆在接受紅布條後,便算是軍中一員,不聽旗令私自出動,擾亂軍紀,無完足證據的情況下,對1區民眾實施屠殺,致使2萬2千人慘死,實屬毫無人性的屠殺,後私自逃獄,雖然按期而歸,但已造成不良。其行為觸犯了《軍法》第2條軍規,私自出動,擾亂軍心,造成不良後果;第124條軍規,證據不足的情況下,不能對民眾下手;第36條軍規,私自逃獄,造成不良後果。
為維護《軍法》,伸張正義,保護民眾的人身全力不受侵犯,本府依照《軍法》第148條之規定,特提起訴訟,請依法懲處。
至此,天府城1區軍事監察府,公訴人:蘭亭、雨墨。”
陳帆的心裏一陣感動,起訴書中的內容與事實沒有一點偏離,實屬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