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她父母搬走,他還自責了好久,生怕是自己的緣故……
可惜了,以後,恐怕就沒有再見的時候了。
(他老了,可那孩子還年輕。也許三十年後,那孩子再次迴來,風風光光,可他,早已經是一坯黃土……)
……
周圍的場景成為一片黑暗。
淩彥總覺得有什麽東西堵在心口。
“所以,這就是她怕血的緣故?”他指的是雲南揮刀砍樵夫,然後自裁的事。
“……”過了這麽久,那背影的主人還是在那個地方,動都沒動,不過他搖了搖頭。
“她不是怕血,是厭惡血。”果然,這個世上不是所有人都像他這麽了解她。
可就算是這樣,他還是犯了錯。
背影的主人沉默了一下,然後繼續開口。
“她天生厭惡血,其實每個人生下來都不是那麽喜歡血的,隻是沒有人像她對血的反應那麽大。而後來,經過她父母的事後,她更是得了厭食症,特別是每次看到葷腥,她都會覺得裏麵有很濃重的血腥味,從而導致她一點都吃不下東西。”
“那……”淩彥還想問。
隻見那人揮了揮手,“你再看看吧。”
六年。
她當真帶著弟弟妹妹過了六年。
這六年中,她以雲墨冉這個名字,走了很多個地方。
學了很多東西。
她是那麽聰明,很多東西一學就會。
當然,也包括保命的技能。
而她的妹妹雲墨惜、弟弟——蚩瞑。
她將他叫做阿瞑。
因為弟弟身上有一塊胎記,上麵寫著‘蚩’字。
她以為那是他的姓,可惜沒有名字。
她便給她取名為‘瞑’。
那個時候的她不知道啊,‘蚩’是對那些因為犯了錯而被貶為低奴——比奴還要地位地下的舊日貴族所必須擁有的一塊紋身。
那是一種侮辱。
可她卻用來當姓。
當然,這種把戲隻有中央的權貴中才會玩。
她走的那麽多地方還不包括中央。
她還沒辦法去中央,隻能在中央附近的城市徘徊,所以她自然不知道。
等她知道的時候……
第一世的雲墨冉並不知道。
第一世的雲墨冉的壽命很短。
短到……
“姐姐,姐姐。”六歲的阿瞑,和雲墨惜,像往常一樣的,等著姐姐迴來。
而十二歲的雲墨冉……其實六年又六年的磨煉,雲墨冉早就練造的鐵石心腸,可每當她看見自己弟弟妹妹的時候,她都有無窮無盡的溫柔。
好在和弟弟妹妹相處的時間長,出去的時間短。
因此,就算在鐵石心腸,她還是成為了一個溫柔的人。
端莊秀麗,便是她。
“姐姐,姐姐,你今天怎麽迴來的這麽晚啊?”
“是啊,是啊,我們等了好久肚子都餓了。”
“我……”雲墨冉似乎有什麽難言之隱,可放在平常她總是會很樂意的像弟弟妹妹分享自己的行程,今天卻……雲墨冉像是想起了什麽似的,麵色有些發白,正因為如此,她什麽都沒說,隻告訴弟弟妹妹,“沒事,出了點狀況,需要姐姐去處理一下,所以迴來晚了些,不過沒關係,以後不會再這樣了。”
是啊,以後不會再這樣了。
原來,她去了一個地方。
遇上了一個“龐然大物”,差點兒沒能迴來。
不過沒關係,她現在已經知道那個東西了。
以後出門的時候都會繞著那個東西走。
她再也不會遇上那個東西,也再也不會這麽晚迴來,而讓弟弟妹妹擔心了。
“當時的她,是這麽想的。”淩彥站在邊邊上。
和他想的一樣,他現在身子是透明的,仿佛一個旁觀者看著這一個一個的片段。
可是他的內心,一直都不是平靜的。
如果可以,他倒是更愛之前那樣——“可以操控身體”的感覺,至少不會像現在這麽被動。
而那背影的主人,不知什麽時候已經站在了他的身旁。
他看著那人的容貌,是一個很眼熟的容貌。
可和他現在的容貌不一樣。
因此淩彥對於他所說的“我就是你”,還是心存懷疑。
“你在看。”
五年。
又是五年。
雲墨冉帶著弟弟妹妹,已經過了十一年的時光。
原本早已及笄的她,原本早就應該談婚論嫁。
卻因為弟弟妹妹,久久不肯嫁人。
不過定居了倒是真的。
她不在奔波,而是選了一個風景最美的城鎮、選了一個弟弟妹妹都喜歡的院子,住了下來。
有媒婆來她家跟她說親,不過每次都被她拒絕了。
原因是,那些想和她成親的人,沒有一個願意接受她的弟弟妹妹——蚩瞑和雲墨惜。
有能力接受的,看不上她(長得雖美,但是沒有任何靈力,不會修煉,要來做個小妾還不錯,做妻子?算了吧)。
而那些中等家庭,不在乎修不修煉,卻是在乎她身邊的“拖油瓶”,覺得娶她一個已經夠不錯了,若是再帶個累贅……
在下等的家庭,那些人,倒是有真心喜歡她,也有願意真心待她和弟弟妹妹的,不過家庭條件太差,她不願讓弟弟妹妹受苦……
最終。
婚事擱了一年又一年。
外麵的人難免有些微詞。
覺得她一個女子,不能修煉也就罷了,隻需要找個好夫家嫁了,未來也就不用愁了,可她偏偏不嫁。
又是尚未出閣的女子,帶著兩個孩子,像什麽話……還有人,這兩個孩子並不是她弟弟妹妹,而是她生的兒子……
那些人,說話要多難聽有多難聽。
有些時候阿瞑聽見了,便會很生氣,想要上去揍那些人一頓。
有些時候雲墨惜聽見了,也會上去和那些人據理力爭,可到最後……
吃虧的總是阿瞑和惜兒。
雲墨冉本想忍。
得饒人處且饒人。
她不想跟那些人多計較。
可是弟弟妹妹接連遭了罪之後,她再也忍不下去。
十一年。
她一個女人,樣貌出眾,又從不遮掩,難免會遭人惦記,要是真沒點本事的話,她恐怕早就死了。
而如今,她卻帶著兩個孩子安安穩穩地混了十一年,日子不說最好,倒也比普通人家瀟灑那麽一點。
真以為她是軟柿子說拿捏就拿捏嗎?
可惜了,以後,恐怕就沒有再見的時候了。
(他老了,可那孩子還年輕。也許三十年後,那孩子再次迴來,風風光光,可他,早已經是一坯黃土……)
……
周圍的場景成為一片黑暗。
淩彥總覺得有什麽東西堵在心口。
“所以,這就是她怕血的緣故?”他指的是雲南揮刀砍樵夫,然後自裁的事。
“……”過了這麽久,那背影的主人還是在那個地方,動都沒動,不過他搖了搖頭。
“她不是怕血,是厭惡血。”果然,這個世上不是所有人都像他這麽了解她。
可就算是這樣,他還是犯了錯。
背影的主人沉默了一下,然後繼續開口。
“她天生厭惡血,其實每個人生下來都不是那麽喜歡血的,隻是沒有人像她對血的反應那麽大。而後來,經過她父母的事後,她更是得了厭食症,特別是每次看到葷腥,她都會覺得裏麵有很濃重的血腥味,從而導致她一點都吃不下東西。”
“那……”淩彥還想問。
隻見那人揮了揮手,“你再看看吧。”
六年。
她當真帶著弟弟妹妹過了六年。
這六年中,她以雲墨冉這個名字,走了很多個地方。
學了很多東西。
她是那麽聰明,很多東西一學就會。
當然,也包括保命的技能。
而她的妹妹雲墨惜、弟弟——蚩瞑。
她將他叫做阿瞑。
因為弟弟身上有一塊胎記,上麵寫著‘蚩’字。
她以為那是他的姓,可惜沒有名字。
她便給她取名為‘瞑’。
那個時候的她不知道啊,‘蚩’是對那些因為犯了錯而被貶為低奴——比奴還要地位地下的舊日貴族所必須擁有的一塊紋身。
那是一種侮辱。
可她卻用來當姓。
當然,這種把戲隻有中央的權貴中才會玩。
她走的那麽多地方還不包括中央。
她還沒辦法去中央,隻能在中央附近的城市徘徊,所以她自然不知道。
等她知道的時候……
第一世的雲墨冉並不知道。
第一世的雲墨冉的壽命很短。
短到……
“姐姐,姐姐。”六歲的阿瞑,和雲墨惜,像往常一樣的,等著姐姐迴來。
而十二歲的雲墨冉……其實六年又六年的磨煉,雲墨冉早就練造的鐵石心腸,可每當她看見自己弟弟妹妹的時候,她都有無窮無盡的溫柔。
好在和弟弟妹妹相處的時間長,出去的時間短。
因此,就算在鐵石心腸,她還是成為了一個溫柔的人。
端莊秀麗,便是她。
“姐姐,姐姐,你今天怎麽迴來的這麽晚啊?”
“是啊,是啊,我們等了好久肚子都餓了。”
“我……”雲墨冉似乎有什麽難言之隱,可放在平常她總是會很樂意的像弟弟妹妹分享自己的行程,今天卻……雲墨冉像是想起了什麽似的,麵色有些發白,正因為如此,她什麽都沒說,隻告訴弟弟妹妹,“沒事,出了點狀況,需要姐姐去處理一下,所以迴來晚了些,不過沒關係,以後不會再這樣了。”
是啊,以後不會再這樣了。
原來,她去了一個地方。
遇上了一個“龐然大物”,差點兒沒能迴來。
不過沒關係,她現在已經知道那個東西了。
以後出門的時候都會繞著那個東西走。
她再也不會遇上那個東西,也再也不會這麽晚迴來,而讓弟弟妹妹擔心了。
“當時的她,是這麽想的。”淩彥站在邊邊上。
和他想的一樣,他現在身子是透明的,仿佛一個旁觀者看著這一個一個的片段。
可是他的內心,一直都不是平靜的。
如果可以,他倒是更愛之前那樣——“可以操控身體”的感覺,至少不會像現在這麽被動。
而那背影的主人,不知什麽時候已經站在了他的身旁。
他看著那人的容貌,是一個很眼熟的容貌。
可和他現在的容貌不一樣。
因此淩彥對於他所說的“我就是你”,還是心存懷疑。
“你在看。”
五年。
又是五年。
雲墨冉帶著弟弟妹妹,已經過了十一年的時光。
原本早已及笄的她,原本早就應該談婚論嫁。
卻因為弟弟妹妹,久久不肯嫁人。
不過定居了倒是真的。
她不在奔波,而是選了一個風景最美的城鎮、選了一個弟弟妹妹都喜歡的院子,住了下來。
有媒婆來她家跟她說親,不過每次都被她拒絕了。
原因是,那些想和她成親的人,沒有一個願意接受她的弟弟妹妹——蚩瞑和雲墨惜。
有能力接受的,看不上她(長得雖美,但是沒有任何靈力,不會修煉,要來做個小妾還不錯,做妻子?算了吧)。
而那些中等家庭,不在乎修不修煉,卻是在乎她身邊的“拖油瓶”,覺得娶她一個已經夠不錯了,若是再帶個累贅……
在下等的家庭,那些人,倒是有真心喜歡她,也有願意真心待她和弟弟妹妹的,不過家庭條件太差,她不願讓弟弟妹妹受苦……
最終。
婚事擱了一年又一年。
外麵的人難免有些微詞。
覺得她一個女子,不能修煉也就罷了,隻需要找個好夫家嫁了,未來也就不用愁了,可她偏偏不嫁。
又是尚未出閣的女子,帶著兩個孩子,像什麽話……還有人,這兩個孩子並不是她弟弟妹妹,而是她生的兒子……
那些人,說話要多難聽有多難聽。
有些時候阿瞑聽見了,便會很生氣,想要上去揍那些人一頓。
有些時候雲墨惜聽見了,也會上去和那些人據理力爭,可到最後……
吃虧的總是阿瞑和惜兒。
雲墨冉本想忍。
得饒人處且饒人。
她不想跟那些人多計較。
可是弟弟妹妹接連遭了罪之後,她再也忍不下去。
十一年。
她一個女人,樣貌出眾,又從不遮掩,難免會遭人惦記,要是真沒點本事的話,她恐怕早就死了。
而如今,她卻帶著兩個孩子安安穩穩地混了十一年,日子不說最好,倒也比普通人家瀟灑那麽一點。
真以為她是軟柿子說拿捏就拿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