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說什麽······你再說一遍?我沒有聽清楚了。”這青河村孔秀也是如此說到。
的確,王小孟說的這些話,可以說事關重大,必須要講清楚,確認清楚才可以的。
“我要和你結婚,我喜歡你,阿秀!”王小孟總算是鼓足了勇氣,很大聲的講出來了。
還好當時在這青河村孔秀家裏沒有其他人了,孔秀的父母,包括說哥哥孔武都出去了,院子裏就剩下了孔秀和王小孟兩個人,最終孔秀非常的高興,她很快就答應了王小孟的求婚。
孔秀狠狠的點了點頭,笑著說到:“嗯!我答應嫁給你!”。
這樣一來,可以說在感情路上經曆了很多的風風雨雨,坎坎坷坷的王小孟和這青河村孔秀,也總算是可以去有情人終成眷屬了,這真的是很不容易的一件事情,這一路走來,王小孟經曆了太多的事情了,甚至包括說是去和這武仙縣李府的千金大小姐李豔花結婚,然後又離婚,當然了,客觀來說,現在王小孟也覺得,其實李豔花也不是一個壞人。
隻不過,王小孟和這武仙縣李府的千金大小姐李豔花,有些實在相處不來罷了,或者······能夠多給李豔花一些時間和王小孟繼續作為夫妻相處下去,或許李豔花也就真的和王小孟成為了夫妻,到時候,王小孟就不太需要說是為了錢財發愁了,因為王小孟作為李府的姑爺,他肯定也是非常的有錢的。
武仙縣李府的李老爺,這輩子也就隻要李豔花這樣一個千金女兒,李老爺是沒有兒子的,所以,將來這武仙縣李府的萬貫家財,其實都是說屬於王小孟這個姑爺的了,但是,王小孟最終還是選擇成全李豔花,他和李豔花分開了,沒有多少爭吵,沒有多少恩怨,李豔花也願意說是給王小孟一萬兩銀子作為離婚的補償。
有意思的事情是說,在收李豔花一萬兩銀子作為補償這件事情上,小師弟王小孟到沒有說是去拒絕,這樣做主要是出於兩個方麵的原因,第一,主要說王小孟現在的確方方麵麵都需要用錢,不管說是普通生活,還是說在修仙這件事情上,比如說王小孟在這青河村老屋上新建的屋子,如果沒有足夠多的錢,那麽,王小孟難道說要靠著空氣去把這個屋子建造起來?
由此可見,體現出了一句話的經典,那就是說‘錢不是萬能的,但是,沒有錢是萬萬不能的’,這句話還真的不是說開玩笑這樣的簡單的,王小孟是比較深刻的體會到了這句話的意思的,所以,王小孟才會去選擇說接受了這武仙縣李府的千金大小姐李豔花給自己的這一萬兩銀子的好處費,這不算是一件很丟臉的事情。
而且,修仙本身也相當的消耗錢財,王小孟也要為自己接下來的修仙之路做一個準備和計劃的。
第二,那也是因為說一萬兩銀子,雖然看起來很多的,但是,對於這很有錢的武仙縣李府來說,似乎也就這麽迴事,雖然現在,這李豔花還有欠著王小孟有兩千兩銀子,但是,這些錢都是說王小孟自己願意欠在那邊的······,甚至說到最後,如果說這武仙縣李府的千金大小姐李豔花,不願意再去把這兩千兩銀子還給王小孟了。
那麽,王小孟也不會再去說為難李豔花的,因為,有可能說在王小孟看來,自己能夠從這武仙縣李府的千金大小姐李豔花這裏收到八千兩銀子,然後用這八千兩銀子做了這麽多的有意義的事情,那就已經真的算是很不錯的事情了,做人真的不能夠說是太過於貪心了一些,貪心不足蛇吞象這樣的道理,應該說小師弟王小孟還是應該明白一些為好的。
現在,王小孟算是說和這青河村孔秀求婚成功了,接下來這件事情,還需要得到孔秀父母和孔秀哥哥孔武的確認才行,還好,就以現在王小孟這個名字,在這青河村之中的影響力來說,這件事情可以說是板上釘釘的沒有問題了,有一說一,王小孟這個人,通過在青河村後山的兩次降魔除妖的行動,也真的算是為自己在青河村爭取到了一個很不錯的名聲,他和孔秀能夠走到一起去,也就是說水到渠成,順理成章的事情了。
另外一邊,這小師弟王小孟的大師姐,也就是說武仙縣縣令寧城的千金大小姐寧瀟兒,現在的處境就相對來說有些糟糕了,因為,說實話,大師姐寧瀟兒的性格來說,那可是一個很活潑很靈動的人,要不然的話,估計說寧瀟兒也不會這樣喜歡去當一個衙門裏的捕快了,她這樣的人,怎麽能夠說是整天就被困在這武仙縣衙門之中呢?
沒有辦法呀,主要這個決定也是說大師姐寧瀟兒的父親,也就是說縣令大老爺寧城做的決定,那是在武仙縣這個地界之中,誰都不能夠去改變的了,因為,在武仙縣很顯然最有權威的人,那就是說這武仙縣縣令寧城了,寧城為什麽要忽然之間把自己的女兒寧瀟兒相當於是軟禁起來了呢?
道理很簡單,因為本來說在之前寧瀟兒去作為捕快辦案子,那雖然說也有一些些的危險,但是也總歸不會和妖怪扯上關係,但是這一次,情況就大不一樣了,大師姐寧瀟兒去調查的案子是一個和妖怪有關係的案子,當時也就是說這武仙縣縣令寧城,正好因為要去和知府大人報告關於調查丟失在武仙縣白玉瓶子的事情,所以寧城也就暫時離開了武仙縣縣城。
否則的話,隻要說當時這武仙縣縣令寧城還在武仙縣之中,他是肯定不會允許自己的寶貝女兒去調查一個和妖怪有關係的案子的,因為,寧城雖然說是武仙縣的縣老爺,但是,寧城他是一個很普普通通的北宋凡俗之人呀,他是不會修仙的,所以寧城對於妖怪的害怕,肯定是要比這武仙縣縣令寧城的千金大小姐寧瀟兒要嚴重的多的。
的確,王小孟說的這些話,可以說事關重大,必須要講清楚,確認清楚才可以的。
“我要和你結婚,我喜歡你,阿秀!”王小孟總算是鼓足了勇氣,很大聲的講出來了。
還好當時在這青河村孔秀家裏沒有其他人了,孔秀的父母,包括說哥哥孔武都出去了,院子裏就剩下了孔秀和王小孟兩個人,最終孔秀非常的高興,她很快就答應了王小孟的求婚。
孔秀狠狠的點了點頭,笑著說到:“嗯!我答應嫁給你!”。
這樣一來,可以說在感情路上經曆了很多的風風雨雨,坎坎坷坷的王小孟和這青河村孔秀,也總算是可以去有情人終成眷屬了,這真的是很不容易的一件事情,這一路走來,王小孟經曆了太多的事情了,甚至包括說是去和這武仙縣李府的千金大小姐李豔花結婚,然後又離婚,當然了,客觀來說,現在王小孟也覺得,其實李豔花也不是一個壞人。
隻不過,王小孟和這武仙縣李府的千金大小姐李豔花,有些實在相處不來罷了,或者······能夠多給李豔花一些時間和王小孟繼續作為夫妻相處下去,或許李豔花也就真的和王小孟成為了夫妻,到時候,王小孟就不太需要說是為了錢財發愁了,因為王小孟作為李府的姑爺,他肯定也是非常的有錢的。
武仙縣李府的李老爺,這輩子也就隻要李豔花這樣一個千金女兒,李老爺是沒有兒子的,所以,將來這武仙縣李府的萬貫家財,其實都是說屬於王小孟這個姑爺的了,但是,王小孟最終還是選擇成全李豔花,他和李豔花分開了,沒有多少爭吵,沒有多少恩怨,李豔花也願意說是給王小孟一萬兩銀子作為離婚的補償。
有意思的事情是說,在收李豔花一萬兩銀子作為補償這件事情上,小師弟王小孟到沒有說是去拒絕,這樣做主要是出於兩個方麵的原因,第一,主要說王小孟現在的確方方麵麵都需要用錢,不管說是普通生活,還是說在修仙這件事情上,比如說王小孟在這青河村老屋上新建的屋子,如果沒有足夠多的錢,那麽,王小孟難道說要靠著空氣去把這個屋子建造起來?
由此可見,體現出了一句話的經典,那就是說‘錢不是萬能的,但是,沒有錢是萬萬不能的’,這句話還真的不是說開玩笑這樣的簡單的,王小孟是比較深刻的體會到了這句話的意思的,所以,王小孟才會去選擇說接受了這武仙縣李府的千金大小姐李豔花給自己的這一萬兩銀子的好處費,這不算是一件很丟臉的事情。
而且,修仙本身也相當的消耗錢財,王小孟也要為自己接下來的修仙之路做一個準備和計劃的。
第二,那也是因為說一萬兩銀子,雖然看起來很多的,但是,對於這很有錢的武仙縣李府來說,似乎也就這麽迴事,雖然現在,這李豔花還有欠著王小孟有兩千兩銀子,但是,這些錢都是說王小孟自己願意欠在那邊的······,甚至說到最後,如果說這武仙縣李府的千金大小姐李豔花,不願意再去把這兩千兩銀子還給王小孟了。
那麽,王小孟也不會再去說為難李豔花的,因為,有可能說在王小孟看來,自己能夠從這武仙縣李府的千金大小姐李豔花這裏收到八千兩銀子,然後用這八千兩銀子做了這麽多的有意義的事情,那就已經真的算是很不錯的事情了,做人真的不能夠說是太過於貪心了一些,貪心不足蛇吞象這樣的道理,應該說小師弟王小孟還是應該明白一些為好的。
現在,王小孟算是說和這青河村孔秀求婚成功了,接下來這件事情,還需要得到孔秀父母和孔秀哥哥孔武的確認才行,還好,就以現在王小孟這個名字,在這青河村之中的影響力來說,這件事情可以說是板上釘釘的沒有問題了,有一說一,王小孟這個人,通過在青河村後山的兩次降魔除妖的行動,也真的算是為自己在青河村爭取到了一個很不錯的名聲,他和孔秀能夠走到一起去,也就是說水到渠成,順理成章的事情了。
另外一邊,這小師弟王小孟的大師姐,也就是說武仙縣縣令寧城的千金大小姐寧瀟兒,現在的處境就相對來說有些糟糕了,因為,說實話,大師姐寧瀟兒的性格來說,那可是一個很活潑很靈動的人,要不然的話,估計說寧瀟兒也不會這樣喜歡去當一個衙門裏的捕快了,她這樣的人,怎麽能夠說是整天就被困在這武仙縣衙門之中呢?
沒有辦法呀,主要這個決定也是說大師姐寧瀟兒的父親,也就是說縣令大老爺寧城做的決定,那是在武仙縣這個地界之中,誰都不能夠去改變的了,因為,在武仙縣很顯然最有權威的人,那就是說這武仙縣縣令寧城了,寧城為什麽要忽然之間把自己的女兒寧瀟兒相當於是軟禁起來了呢?
道理很簡單,因為本來說在之前寧瀟兒去作為捕快辦案子,那雖然說也有一些些的危險,但是也總歸不會和妖怪扯上關係,但是這一次,情況就大不一樣了,大師姐寧瀟兒去調查的案子是一個和妖怪有關係的案子,當時也就是說這武仙縣縣令寧城,正好因為要去和知府大人報告關於調查丟失在武仙縣白玉瓶子的事情,所以寧城也就暫時離開了武仙縣縣城。
否則的話,隻要說當時這武仙縣縣令寧城還在武仙縣之中,他是肯定不會允許自己的寶貝女兒去調查一個和妖怪有關係的案子的,因為,寧城雖然說是武仙縣的縣老爺,但是,寧城他是一個很普普通通的北宋凡俗之人呀,他是不會修仙的,所以寧城對於妖怪的害怕,肯定是要比這武仙縣縣令寧城的千金大小姐寧瀟兒要嚴重的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