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雲悠悠,一精瘦少年,悠哉悠哉的躺在屋頂上,望著藍天。


    他的名字叫做王小孟,是一位狂熱的跳傘愛好者,他十七歲就獨自一人完成了世界第一高樓的最年輕跳傘記錄,同年完成了飛機萬米跳傘最年輕記錄,但是,在一個雲霧飄飛的險峰上的跳傘經曆,徹底的改變了王小孟的人生軌跡。


    他來到這裏,已經有半年了,他大概知道,這裏是北宋,一個不起眼的小村子,他住在一個不起眼的小房子裏,他有一個爺爺,除此之外,似乎再沒有任何的親人。


    “小孟呀·····小孟!”爺爺喊他了。


    “來嘍!”王小孟爽快的答應到。


    從最開始的茫然,恐懼,在到現在的慢慢接受,甚至歸於平淡,王小孟現在基本上已經接受了自己跳傘穿越的事實了。


    “你今天要去相親呀,這是大事情,不能忘卻了,早些去······”王小孟的爺爺,按照王小孟來說是一個實實在在的‘老古董’,不管是從觀念上,還是時間跨度上。


    不孝有三無後為大,這句話,在不管是在宋朝,還是在王小孟生活的那個時代,似乎都是壓在王小孟身上一道看不見的牆,說實話,他真的對於結婚這樣的事情很沒有興趣,因為,相對於自由,結婚做什麽?


    跳傘,攀岩,潛泳,這些極限運動才是王小孟的最愛。


    但是,沒有辦法,抵不過爺爺的一再要求,他開始收拾自己了,換上相親才舍得穿的幹淨衣服,換上講究的繡花棉鞋。


    “你要努力呀!!!咳咳咳,咳咳······上一次李嬸說的孔秀,那姑娘我看不錯,你別挑了!”爺爺在屋裏一邊咳嗽,一邊幹吼,最近爺爺的風寒病真的是一天緊似一天了,這樣下去,王小孟不知道自己還能夠陪伴爺爺多久了,到時候,等到爺爺過世,王小孟可就真的成了孤孤單單一個人了。


    “恐龍差不多·····還秀呢!”王小孟心裏憋著火,但他又不忍心去責罵爺爺,所以,變著法的譏諷自己先前相親的一個對象,也是同村人。


    “什麽!?你說什麽!!!什麽恐龍,人家名字叫孔秀,孔孟之道!的孔!孔孟之道的秀!”王爺爺恨不得從床上蹦起來,喊叫道。


    “老糊塗·····‘孔孟之道’裏,哪有秀字。”王小孟也沒有辦法,誰讓爺爺就是這麽一個極度推崇孔孟之道的人,所以,他今天又要去相親,估計按照王小孟現在的條件來說,這一次的相親也是失敗的可能比較大。


    所以,王小孟才覺得,不想去的。


    走到半路,孔秀在河邊洗衣服,她今年才十六歲,但是身姿不錯,除了臉上有一塊很大的紫色的胎記,使得她耽誤下來了,所以,小小年紀,家裏就急著把她嫁出去,孔秀家可沒有王小孟這樣的窮,人家家裏有良田十畝,魚塘半畝,還有一個三個屋子的庭院,說實話,這個家庭,在這青河村,真的算是不錯的了。


    然後,王小孟還有些對人家孔秀愛答不理的,可見,他這個人,或許真的有些外貌協會,對於這一點,不管是在現代,還是古代,他都沒有變化。


    不過,人家孔秀倒也未必非他不嫁,如果不是看他長相還算周正,就王小孟這困難家庭,孔秀還真的不會多看一眼的。


    “那個礙眼的,做什麽去呀?”孔秀也看到王小孟了,他走過孔秀身邊的時候,明顯加快了腳步,但是,還算被孔秀喊住了。


    王小孟就不由得渾身一震!


    “蛤?·····孔姑娘這是和我說話呢?”王小孟肩膀一聳,故作驚訝。


    “不然呢?這附近還有其他人,還算有鬼呀?”孔秀冷笑一聲,也不再多做言語,轉身又去在河邊的青石板上敲打衣服了。


    “我不做什麽,去縣上買些膏藥,最近幹活的時候手指有些扭傷了。”


    “狗皮膏藥呀?”孔秀轉過頭來,早晨和煦的陽光照耀在###的臉上,蓋住了她臉上的紫色胎記,這樣一來,孔秀精致的臉型,真的是看的王小孟一陣心神蕩漾,在王小孟看來,孔秀的臉型才是真正意義上的純天然的鵝蛋小臉,比那些靠著美顏相機p出來的所謂的網紅‘喬奶奶’們要好看多了。


    他不由得看的呆住了。


    但是,這狗皮膏藥幾個字還是讓王小孟心裏有些不舒服。


    本來呢,人家孔秀說這話到也沒有問題,因為,大家基本上生活之中也都是說順口了狗皮膏藥,但是,此刻聽起來卻非常的辣耳朵,或許孔秀沒有惡意,或許孔秀就是故意去嘲諷王小孟,這誰知道呢,反正,王小孟心裏有些不得勁,急匆匆的走開了。


    “哼,小樣,還學會撒謊了。”孔秀看著王小孟漸漸遠去的背影說到。


    但是,孔秀嘴上灑脫,心裏卻有些不落忍,莫名的慌張,好幾句話想要說出口,但終究吞了會去,因為,她是王小孟的誰呢?如果孔秀過分的去幹涉王小孟相親的事情,到顯得她倒貼似的,這是萬萬不能的,作為一個女孩子,當然還是要矜持一些好。


    隻是聽李嬸說,這一次她要給王小孟介紹一位縣裏的姑娘,這真的是見了鬼了,因為,那個縣裏的大姑娘會看得上王小孟這個窮鬼破落戶,孔秀決定,自己跟去看看,大不了,不插手就是了。


    王小孟今天很闊氣,特地雇了驢車,帶著介紹人李嬸,一起就往那武仙縣去了。


    孔秀也不含糊,自己騎著家裏的毛驢也就跟著去了,這小毛驢本來平時孔秀可舍不得騎,隻有縣裏有趕集的時候,她才迴去的。


    足以可見,先別說王小孟對孔秀心意如何,至少孔秀對王小孟還真的是有些看對眼的感覺,隻不過,孔秀雖然臉上有一大塊的紫色胎記,但是她心思沉穩,並非那種病急亂投醫的人,她看王小孟身上,還真的有些與眾不同的潛力呢,所以,她才願意多花一些時間,去考察一下王小孟是不是適合作為自己的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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