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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該死!”特克斯不由得罵了起來。


    原本簡單的求援行動卻自打踏上這海島上就不見輕鬆,一難接著一難,換做是誰都不會接受這樣的事情。


    “特克斯!快跑!”盧瑟喊道。


    雖然已經是在極速地奔逃,但特克斯仍舊能感覺到身後那股要撲將上來的衝力,甚至連踐踏在落葉堆積的泥地上雜亂的腳步聲都清清楚楚地震動著他的耳膜。


    “盧瑟!你先跑!”


    既然已經預料到即將發生什麽事情,那倒不如勇敢地返身去麵對了。特克斯就是這樣的想法。


    盧瑟手中沒有武器,在一路的上的旅途中,他隻是充當了個“軍師”的角色,真正要打起仗來,他連劍都不會使,特克斯也深知這一點。


    “特克斯!你小心!”


    顧不上那麽多了,盧瑟隻得將自己的後背交給了斷後的特克斯。


    “來吧!”特克斯一個轉身,跳進了路旁齊人高的灌木叢中,而此時盧瑟也已經攀上了一顆網狀、纏繞著枯樹的榕樹上,榕樹以吃食喬木為生,長成後曲曲繞繞,高聳入雲,所以枝椏眾多,易於攀爬。盧瑟毫不猶豫就攀了上去。


    身後那個不知名的生物也隨著特克斯的急轉彎咆哮著躍進了灌木叢中,沒了蹤影。


    盧瑟一口氣爬上了三四十米的高處,視野也變得不怎麽寬闊了,但依稀還是能看到腳下的土地的。


    叢林中瞬間安靜地像什麽事情都沒發生過一樣,空氣緊縮得讓人感到窒息。


    “特克斯!”盧瑟壓著嗓子喊著。


    “特克斯!?你在哪?特克斯!”


    完全沒有應答。


    “真不該帶他們來!唉!伊雷,你的國家可是害苦了我們了!想不到我們都要葬身於此!”


    盧瑟萬分愁苦地望著腳下那片被巨大的腳印踩著的土地,泥地上無數雜亂的、深深的足印像烙鐵一般烙印在他的心裏。


    “沒想到世界的希望就因為我的馬虎而消亡了,我怎麽沒想到先給伊雷放個消息呢!?真該死!科倫,對不起,辜負了你長久以來的期望,塔納大陸的人民,對不起,還是讓你們失望了,我終究是一事無成的探險者,毫無用處”


    盧瑟萬般後悔,他甚至連殺死特克斯的巨獸樣子都沒看到,就這麽獨自一個人苟且偷生了。自己顯然無法迴去交差,倒不如翻下樹,接受這雨林對自己的製裁。


    盧瑟已麵無表情,如果可以哭的話,他倒想哭一哭,可是,多久時間以來他沒哭過了。從十幾歲開始自己就獨自一人,背著包裹漫遊天下,忍受了無數的冷嘲熱諷,甚至侮辱、打罵,有時候天下大雨,連住在山洞內的乞討人群都不願意憐惜給他一處休息的場所,自己隻能找顆枝葉繁茂的大樹,躺在樹幹上躲雨睡覺。二十多年走來,自己收獲的東西,除了那兩本值得別人羨慕的書以外,卻沒有一點可以拿出來讓別人誇讚的。許多人見到盧瑟隻會說:“噢!神意使盧瑟,好神奇的經曆啊!”或者是:“嘿盧瑟,這段時間又發現了什麽好去處沒有啊!?”又或者旁人什麽都不說,看著自己隻是笑笑,眼中充滿了羨慕、又帶著不屑,仿佛在說:“你知道那麽多有什麽用啊?騙騙那些涉世未深的孩子,當作故事給他們講講就好了,這個大陸又不需要探險家,我們需要劍和騎兵。”而這些,自己都沒有。


    他的腳步變得沉重,循著猛獸已經滋生出淺水來的腳印往前一直走著。


    “天哪特克斯,我不敢想象你被這一腳踩下去還能不能保全屍我的天,我的王子,對不起你我怎麽就聽了你的話,自己一個人跑了呢?我應該跟你一起的,不該讓你去冒這個險引開怪物。哦不,應該是換我來引開他,寧願我被殺死,也要保住你這顆火種你可是全人類的希望啊”


    盧瑟已經變得近乎瘋癲了,他伏在地上,將自己的雙手雙腳深深埋在猛獸踩過的地方,一邊循著足跡慢慢地爬到了灌木叢中,一邊自言自語:“給我留個屍體吧!或者留顆頭顱也好!嗬嗬,什麽都不留也行那麽,也將我帶走吧。”


    這時,灌木伸出突然傳來“窸窸窣窣”的聲音,盧瑟注意到了危險來臨,但身上就是使不出勁來,他想掙脫,卻發現手腳已經陷進了泥水中,抽不出來。


    眼中滿是驚恐和懼怕的他,隻能極力地掙紮著。


    它快出來了!


    它的腳步已經靠近了!


    它好像要踏到身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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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盧瑟,你怎麽趴在地上了!?沒事吧!”


    叢林中出來的那個人慌忙蹲下,將他從髒兮兮的地上拖了起來,靠在了望天樹的腳下。


    “盧瑟?嘿!”


    卻不見反應。


    許久,接近癡傻的盧瑟才看清楚麵前的人是誰,頓時像睡了一天的人突然從美夢中醒過來了一樣:“特克斯!”


    他實在不敢相信自己眼前所見,不停地撫摸著特克斯的臉龐:“特克斯!真的是你,哈哈哈,我就知道你不會死!哈哈哈哈,太好了!”


    特克斯完全不知道發生了什麽事情,隻是呆呆地任由盧瑟不顧手髒,在他的臉上胡亂塗抹。


    “重生”的慶祝儀式結束了,結局讓盧瑟實在是想不到。


    “特克斯,你是怎麽做到的!?”盧瑟問道。


    特克斯冷笑道:“就憑那隻長了腳的樹龍就能將我怎麽樣嗎?它還嫩了一點。跳進灌木叢之後我就在後麵埋伏它了,它的利爪剛剛越過我的頭頂,我就毫不猶豫地將噬魂劍刺進了它的肚皮。”


    “然後呢?它就死了?”


    “沒有,暫時還沒死。它就翻滾著,將我的噬魂劍帶走了,我隻能去找啊。於是就跟著它跑,這一跑就跑遠了,差點忘了迴來的路怎麽走。”特克斯說道:“哎,對了,這樹龍是淒荒大地的野獸嗎?我怎麽覺得它倒是很像原本就生活在叢林裏的?”


    “怎麽講?它長什麽樣子你還記得嗎?”


    “當然記得,我把劍從它厚厚的肚皮上搶迴來還花了不少時間呢。它有雙深灰色的眼睛,嘴巴尖長,牙齒不是很鋒利,齊整地長在口中,身上長滿了濃密卷曲的鬃毛,外形像隻水龍,修長而粗大,一條腿比望天樹的身還要粗,跑起來很快。嗯還有,它身子很長,但肚子卻很四條腿長著倒生的爪子。我記得的就這麽些了,它帶著傷也跑得飛快,我實在追不上,要是能追上的話,我會毫不猶豫地給它補上一擊!”


    盧瑟聽完,忍不住笑了。


    特克斯問道:“怎麽了?我講的地方難道有笑點嗎?”


    盧瑟還是在笑,特克斯問了兩遍之後,他才悠悠地說:“有趣了。這下不用我們找他們,他們自己也會找我們了。”


    “為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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