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小外公沒什麽意見。他很和氣,有時候很幽默。我有一次在畫畫,他在旁邊看了會兒,還提了些意見,聽聽也不是沒道理。他是個有文化的人。我喜歡聽他說話,不過他好像一直都不太開心,隻有在一起吃晚飯那天,他笑得最多。有一次,我問他有沒有女朋友,他說他以前有很多女朋友,但是自從跟外婆結婚後,他就一個也沒有了,不過我不太相信。他星期二下午經常出去,那會兒,外婆都在公司裏。我老是看見他打的出門。我問他去哪兒,他說他去看朋友,我問他是男是女啊,他說保密。我把這事告訴外婆了,不過外婆好像一點都不在乎,隻是叫我不要告訴家裏的其他人。
5月6日上午,我跟同學出去玩了,吃過中飯才迴來,具體時間不清楚,大概是下午兩點左右吧。那時候小阿姨已經來了,我迴來的時候,她正跟大阿姨(方其)在客廳說話,她們一見我來,馬上就不說了,但是我還是聽到了外公的名字。她們不喜歡我跟我媽,說什麽都避開我們。我後來去了書房,那個小阿姨的老公(那時候我們還不知道他們已經結婚了)叫向冰的,在書房看書,看見我進來也不打招唿,理也不理我,就自己在那裏看書。我不想跟他待在一個房間裏,覺得他這個人挺可怕的,陰森森的,所以我就迴自己房間裏去了。我看見他手腕上有個疤,我以前有個同學的媽媽手腕上也有個差不多的傷疤,她有抑鬱症,曾經割脈自殺過。
我沒看見書房裏有行李。
我迴自己房間睡了個午覺,起來的時候已經五點了,接著就準備吃晚飯。我路過外婆房間的時候,聽到外婆在跟伍律師說話。我是不小心聽到的,外婆好像說要給小外公錢的事,伍律師在勸她。不過這也不是什麽秘密,後來外婆自己在飯桌上說了,隻是數目多了一些,我聽外婆說的是五百萬,後來在飯桌上變成了一千萬。
我去過一次地下室,是三月份,具體日期忘記了。外婆去地下室,我偷偷跟著她下去的。後來讓她發現了,被罵了一頓。我看見什麽了?我看見的都是箱子,還有花瓶。但我沒仔細看,不過有個竹編的小箱子很有意思,上麵還繡了兩個小熊。我想去拿,被外婆製止了。後來?後來我就跟著外婆上樓了。外婆說,以後再讓她看見我這麽調皮就不給我零花錢了,那個月果然沒給,所以我後來再也不敢想那地下室了。其實那裏也沒什麽好玩的,隻有小阿姨才對那裏最感興趣。我至少看見兩次,她在地下室門口鬼鬼祟祟的。還有一次,她借口小狗皮皮跑丟了,硬是向外婆要來鑰匙到地下室去找。後來我發現,她去地下室的時候,把皮皮鎖在自己房間裏呢。我在客房跟我同學說話的時候,聽見狗叫聲了,很清楚。客房隔壁就是小阿姨的房間。如果有誰殺了小外公的話,那就是小阿姨。
我覺得小阿姨以前是認識小外公的,有一次在花園裏,我看見小阿姨猛力推了小外公一把,小外公笑了笑對她說,別這樣,雲杉。接著,他就走開了。小阿姨又過去想推他,小外公很靈活地避開了,並且笑著奔進樓裏去了。他們不知道我躺在附近的草叢裏呢。
向冰證詞:
5月6日是我第二次到雲杉家,也是第三次看見舒文誌,我對他印象不好。
那天中午,我跟曾雲杉一起迴到她家。雲杉對舒文誌不太友好,雖然我也不喜歡這個男人,但我覺得沒必要事事針鋒相對。對舒文誌,我覺得置之不理是最好的態度。但是無論我怎麽勸,每次看見舒文誌,雲杉總會跟他吵架。舒文誌脾氣還不錯,通常都隻是笑笑,有時候迴一兩句嘴,但大部分時候,都是避開她的。那天下午,雲杉在客廳諷刺舒文誌,舒文誌不理她,她還向他扔報紙,我看不慣雲杉這種過激行為,於是就到書房去了。我在那裏碰見了小姑娘方曉晨,她拿了本書就離開了,我們沒說話。
我不喜歡方曉晨,我看得出來,她也不喜歡我。
我在那裏找到一本關於集郵的書。我從小就有集郵的愛好,每天都愛擺弄擺弄郵票,所以我對那本書很感興趣,一看就看了幾個小時,期間曾經接過一兩個電話,都是工作上的事。五點過後,雲杉來書房叫我,讓我跟她一起出去走走,於是我就陪她到附近超市去逛了逛,我們買了一些她愛吃的零食。七點前,我們迴到洪家。七點多開的晚飯。舒文誌那天一直在誇誇其談,說自己要去香港會朋友,做生意,還說以後飛來飛去會很頻繁,問我能不能給他搞到便宜的飛機票,我說我可以幫這個忙。其實我沒怎麽注意聽他說話。
我後來接到一個電話就離開飯桌,到花園去了。我沒看表,不知道時間。那個電話是我同事打來的,他是個導遊,因為在外地出了點事,急著請我幫他聯係我們的經理,可是我們經理的電話一直打不通,我後來幫他聯係到了副經理。我是個喜歡安靜的人,我不喜歡洪家的大場麵,跟那麽多不太熟悉的人一起吃飯讓我感到很壓抑,所以我打完電話一直在花園的角落待著。我還到門外轉了一圈,也沒去很遠的地方,就是在附近的便利店、小商鋪逛了逛,馬上就迴來了。後來雲杉來找我,我們就一起上了樓。我不知道時間。
我跟雲杉是怎麽認識的?這跟我的一段失敗經曆有關。一年前,我創業失敗,把家裏的錢和父母的積蓄都賠光了,這件事給我打擊很大,因為一時想不開我就做了傻事。被救過來後,我有很長一段時間都走不出那個陰影。我父母很擔心我,就幫我找來了心理輔導的義工,雲杉就是那個義工。她個性開朗,心地善良,非常懂得關心別人,後來我們慢慢熟悉起來後就談起了戀愛。雲杉說她不在乎我有沒有錢,這一點我很感激她。是雲杉一定要結婚的,其實我覺得自己跟她的性格並不相配,但是當然,我很喜歡她。她給我的生活帶來了活力。我不會要她的錢,我曾經對她發過誓,她有再多的錢也是她的事,我隻想靠自己的雙手創造自己的生活,這樣我才活得心安理得。我不是舒文誌。
5月6日上午,我跟同學出去玩了,吃過中飯才迴來,具體時間不清楚,大概是下午兩點左右吧。那時候小阿姨已經來了,我迴來的時候,她正跟大阿姨(方其)在客廳說話,她們一見我來,馬上就不說了,但是我還是聽到了外公的名字。她們不喜歡我跟我媽,說什麽都避開我們。我後來去了書房,那個小阿姨的老公(那時候我們還不知道他們已經結婚了)叫向冰的,在書房看書,看見我進來也不打招唿,理也不理我,就自己在那裏看書。我不想跟他待在一個房間裏,覺得他這個人挺可怕的,陰森森的,所以我就迴自己房間裏去了。我看見他手腕上有個疤,我以前有個同學的媽媽手腕上也有個差不多的傷疤,她有抑鬱症,曾經割脈自殺過。
我沒看見書房裏有行李。
我迴自己房間睡了個午覺,起來的時候已經五點了,接著就準備吃晚飯。我路過外婆房間的時候,聽到外婆在跟伍律師說話。我是不小心聽到的,外婆好像說要給小外公錢的事,伍律師在勸她。不過這也不是什麽秘密,後來外婆自己在飯桌上說了,隻是數目多了一些,我聽外婆說的是五百萬,後來在飯桌上變成了一千萬。
我去過一次地下室,是三月份,具體日期忘記了。外婆去地下室,我偷偷跟著她下去的。後來讓她發現了,被罵了一頓。我看見什麽了?我看見的都是箱子,還有花瓶。但我沒仔細看,不過有個竹編的小箱子很有意思,上麵還繡了兩個小熊。我想去拿,被外婆製止了。後來?後來我就跟著外婆上樓了。外婆說,以後再讓她看見我這麽調皮就不給我零花錢了,那個月果然沒給,所以我後來再也不敢想那地下室了。其實那裏也沒什麽好玩的,隻有小阿姨才對那裏最感興趣。我至少看見兩次,她在地下室門口鬼鬼祟祟的。還有一次,她借口小狗皮皮跑丟了,硬是向外婆要來鑰匙到地下室去找。後來我發現,她去地下室的時候,把皮皮鎖在自己房間裏呢。我在客房跟我同學說話的時候,聽見狗叫聲了,很清楚。客房隔壁就是小阿姨的房間。如果有誰殺了小外公的話,那就是小阿姨。
我覺得小阿姨以前是認識小外公的,有一次在花園裏,我看見小阿姨猛力推了小外公一把,小外公笑了笑對她說,別這樣,雲杉。接著,他就走開了。小阿姨又過去想推他,小外公很靈活地避開了,並且笑著奔進樓裏去了。他們不知道我躺在附近的草叢裏呢。
向冰證詞:
5月6日是我第二次到雲杉家,也是第三次看見舒文誌,我對他印象不好。
那天中午,我跟曾雲杉一起迴到她家。雲杉對舒文誌不太友好,雖然我也不喜歡這個男人,但我覺得沒必要事事針鋒相對。對舒文誌,我覺得置之不理是最好的態度。但是無論我怎麽勸,每次看見舒文誌,雲杉總會跟他吵架。舒文誌脾氣還不錯,通常都隻是笑笑,有時候迴一兩句嘴,但大部分時候,都是避開她的。那天下午,雲杉在客廳諷刺舒文誌,舒文誌不理她,她還向他扔報紙,我看不慣雲杉這種過激行為,於是就到書房去了。我在那裏碰見了小姑娘方曉晨,她拿了本書就離開了,我們沒說話。
我不喜歡方曉晨,我看得出來,她也不喜歡我。
我在那裏找到一本關於集郵的書。我從小就有集郵的愛好,每天都愛擺弄擺弄郵票,所以我對那本書很感興趣,一看就看了幾個小時,期間曾經接過一兩個電話,都是工作上的事。五點過後,雲杉來書房叫我,讓我跟她一起出去走走,於是我就陪她到附近超市去逛了逛,我們買了一些她愛吃的零食。七點前,我們迴到洪家。七點多開的晚飯。舒文誌那天一直在誇誇其談,說自己要去香港會朋友,做生意,還說以後飛來飛去會很頻繁,問我能不能給他搞到便宜的飛機票,我說我可以幫這個忙。其實我沒怎麽注意聽他說話。
我後來接到一個電話就離開飯桌,到花園去了。我沒看表,不知道時間。那個電話是我同事打來的,他是個導遊,因為在外地出了點事,急著請我幫他聯係我們的經理,可是我們經理的電話一直打不通,我後來幫他聯係到了副經理。我是個喜歡安靜的人,我不喜歡洪家的大場麵,跟那麽多不太熟悉的人一起吃飯讓我感到很壓抑,所以我打完電話一直在花園的角落待著。我還到門外轉了一圈,也沒去很遠的地方,就是在附近的便利店、小商鋪逛了逛,馬上就迴來了。後來雲杉來找我,我們就一起上了樓。我不知道時間。
我跟雲杉是怎麽認識的?這跟我的一段失敗經曆有關。一年前,我創業失敗,把家裏的錢和父母的積蓄都賠光了,這件事給我打擊很大,因為一時想不開我就做了傻事。被救過來後,我有很長一段時間都走不出那個陰影。我父母很擔心我,就幫我找來了心理輔導的義工,雲杉就是那個義工。她個性開朗,心地善良,非常懂得關心別人,後來我們慢慢熟悉起來後就談起了戀愛。雲杉說她不在乎我有沒有錢,這一點我很感激她。是雲杉一定要結婚的,其實我覺得自己跟她的性格並不相配,但是當然,我很喜歡她。她給我的生活帶來了活力。我不會要她的錢,我曾經對她發過誓,她有再多的錢也是她的事,我隻想靠自己的雙手創造自己的生活,這樣我才活得心安理得。我不是舒文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