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最偏僻,最艱苦的一線,始終想著最貼心的書迷們。這幾天開準星紙質書研討會,榮譽再大,一切屬於你們!


    對方等待的魔師哈裏打著哈欠走來時,仿佛來人隻是驚醒了他美夢的蟊賊,“告訴我,”他厲聲問道,“陌生人,我們都不希望發生什麽不愉快的事。你的來曆?”


    “我……考古……路過,沒有惡意!”任宏傑知道動手之前還是有些說辭的。


    哈裏敬畏地看了一眼水池說了句,“這裏可不歡迎任何陌生人,包括不喘氣的死人。”


    他站立在距離自己很近的距離,任宏傑能夠聞到對方黑色長袍上潮濕、強烈的氣味,像是城市邊緣長期缺乏處理的垃圾場裏的腐肉一樣令人作嘔。


    “我麵對麵地和法醫、法警、外科大夫甚至是死刑犯無數次接觸過,他們至少心靈不是如此肮髒的。”任宏傑想到這裏心裏感覺沉甸甸的石頭壓在心頭上,急需要爆發或者釋放出來,哪怕自己沒有任何勝算。


    他迎著對方目光走上去問道:“考古收集標本不可以嗎?”


    “標本”在他嘴裏說出後,哈裏眼睛變得更陰森了,然後對著身邊四個手下說了句,“你們喜歡這個愛說話的人嗎!”


    他們當然不喜歡,左邊兩個人衝擊時,右邊的也衝上來了。


    任宏傑隻盯著他們的眼睛,當對方瞳孔裏閃出動手念頭時,他拳腳聯動的出擊,幾乎在對方還沒有感覺疼痛就已經完成了。


    他擊倒最前麵一個時,學著模仿詠春拳經典的拳師動作,擺開架勢然後耍酷地用拇指抹了一下鼻子,再揮動手掌示意對方過來這個老套路,在至今尚崇拜癡謎六十年代國產功夫片《醉拳》這個西x國家,絕對有著極好的效果。


    抓腕、反掰手掌、瞬間下壓,把對方弄成“雞爪子”痙攣形狀,然後一個抬腿垂直將身材高大的歹徒正蹬出幾米。


    這還是他擊打嫌疑人帶有保護性的戰術動作,現在他不需要慣著這些整天和屍體打交道的狂徒。


    他不僅是個實戰場上的高手,還最愛把調皮的一麵展示給對方,按說四個彪形大漢夠他折騰一陣子了,至少還是在人家地盤呢?


    他腦子想起了自己幾年前在鐵路邊上遭遇持刀歹徒圍攻的趣事了,隻要被他們圍住任何一個方位捅來一刀子,自己小命就會玩完,何況武術大師李連傑說過“大街相遇後,柔道不如摔跤,摔跤不如菜刀”,這個課題他研究了很久,最好的辦法就是憑借超強的體力邊打邊走,隻要對方耐力不如你,第一個趕上來的就會成為首個被擊倒的。(這個內容在前麵說過,作者不是為了湊數字,現在街頭事情挺多的,再溫習一遍。)


    現在,他依然使用這個辦法收拾四個呆頭呆腦的家夥。


    他腳下的厚底作戰靴奔跑在遊泳池邊沿上很靈便,就連拐過直角是都不會失去重心,隻要敵人上來一個就是一嚇、二晃、三擊打的辦法打對他們。


    有那麽一兩次,他甚至認為自己有希望擊退他們。他不發一聲的搏鬥讓他們多少有點不安。


    他們下手並不狠,大概華夏武術那種博大神秘的影響力讓他們感到畏懼,當然也沒有想到,在這個背著背包的特戰隊員不光靈巧,還不時發出“哈哈……嗨……走……”的低沉號令,手眼結合起來,嘴裏時刻發出口令助威,這麽奇特的激烈反抗還沒遇到過。


    重新有群人圍上來時他還是那麽自信,他還是準備按照原先套路出招,可他感覺自己到鼻子有種奇怪味道正侵入血管,在影響他的意識,他知道當地新出產一種類似芹菜葉的綠植,加點耗油或者白灼一下既能勾起腸胃無底洞的*,還能讓烈酒變成世間最美的“佳釀”。


    他快速出擊的拳腳像是打在充滿空氣的水袋上,馬上就彈起返迴來。


    新來的人員清一色的赤背,身上印著黑麥做成麵條形狀的咒語,皮膚細孔冒著猩紅的水珠散發著特殊的味道。


    他們腳底同樣是沾滿雜草屑和泥土的高腰靴子,穿在腳上行走起來變得穩重。


    他的耳朵部位挨了一下,有人不僅拳頭打中了他,中指上的一枚拇指大小的金黃戒指在他耳廓上刮出了很大的口子,一股血順著臉頰流到脖子裏。


    他拚命地用雙手護頭,盡管拳腳雨點般地砸在後背和胳膊等裸露的部位,他知道那隻是皮肉傷,還不至於斃命。他透過肘部彎曲的縫隙看到那群喊著說吐字不清的咒語的家夥,像收拾一隻生命力極強的喪家犬那樣兇狠。


    他又看到了那枚戒指,在昏暗的燈光下閃著明亮的光芒,那是熨鬥的形狀。一個由上往下砸來的肘擊讓他潛意識收縮身體時,他感覺自己鞋跟正靠在遊泳池邊緣水泥棱角上,他身體開始不斷地顫抖,還發出求饒的聲音。


    這種兵家詭道的伎倆讓圍攻的瘋子信以為真,隻有兩個人還在踢他的腿幹,還有個試圖扯掉胳膊上和平標示,其他人放鬆了警惕張開肥厚的嘴唇謾罵他的懦弱,幾口帶著難聞氣息的濃痰射到他頭皮時他絲毫沒有反抗。


    他想起了劉易斯還是劉翔短距離力量爆發跨欄的場景,還是眼前金星亂躥讓他感到窩囊,總之,他堅硬的腳後跟蹬著水泥立麵閃電般地一躍而起,雙手揮動,一隻腳對準中間幾個人下體位置就是致命彈踢,出手也是極快速度,那不是手掌,是手指!每一下都是直插對方眉毛下麵那對閃亮的眼球。他能製敵的手腳都在出擊,無須保護自己的身體——所有能用的器官必須出擊,忘卻自己存在的出擊!


    忘記自我,忘記*,忘記貪欲,忘記忘記二字,臨危不懼,舍棄一切衝鋒,“忘我”是戰隊之魂,之根本!


    一片慘叫和來不及反應的驚呆中,他忘記了身上十幾處傷口疼痛,連耳朵流血染了的半邊臉都沒有意識到。


    距離黑影下入口處還有兩三米距離,他減慢步速像擊劍運動員一樣熟練地一個“刹車”急轉身停住了。


    他想自己還沒有看到躲在牆後的孔繼梅,她肯定是嚇得滿臉鐵青,正蜷縮在那裏等待死亡的到來,不能再後退一步了,不能,堅決不能!


    麵對這群剛才差點打死自己的狂徒,他麵帶微笑看著他們,抬起右手把自己臉上鮮血塗抹了個均勻徹底,隻留下雙眼觀察對方。


    嘴邊上浸入了自己的血滴,他聞到了自己體內流淌液體的味道,這會竟然感到有種熟悉親切的感覺。


    對麵的狂徒正朝著這裏走來。他們用手掌敲鼓般的拍打著健碩的胸膛,嘴裏高聲念著咒語往這裏走來。


    他們步伐很慢,顯然是邊走邊觀察,那個帶著戒指的小子緊緊盯著他,隻要自己再出其不意地使出一個動作,他肯定馬上停止嘴裏的咒語躲避致命的進攻。


    還有,哈裏這個老鬼看煩了這場持續四十多分鍾的戰鬥,他拿起草棍含在嘴邊,吸吮著幹澀的味道,然後掏出一支靈巧的左輪手槍,一粒粒地往裏裝子彈,還不時地往這裏看上一眼,眼神直逼筋疲力盡的任宏傑。


    “忘我戰法”已定格,剩下的場景是否這麽出現,任宏傑身體發力,肌肉暴起,關鍵部位鼓成了球,衣服破碎,高喊“忘我!”然後衝向敵方陣營,正前方看來刀斧,下麵飛腳直踹,他不躲不閃,雙臂收斂,自己次要部位血肉橫飛,腥氣四溢,唯有一雙充滿威猛、憤怒的眼神,射出兩道逼人的寒氣,腰部中刀,小腿中彈,隻要大腦、心髒和四肢還在。


    那麽,就是忘我的衝鋒,一直向前……零距離時,這股膽氣很神氣,早已讓對方嚇得灰分魄散,被他一個個短平快的速度加上神力各個瞬間消滅。


    沒有,絕技和破釜沉舟的戰鬥,這時候還不會打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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