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茶飲過後,魏老夫人這才說明了來意:“今兒過來,是受齊王殿下所托,給你家大姑娘提親的,”她臉上溢滿了笑容,“賜婚當天下午,齊王殿下就親自備了媒人禮,走了一趟魏國公府,請求我給他和大姑娘做一迴媒人。”


    柳心瑤笑著說:“您且說,我這廂聽著呢。”


    魏老夫人敞亮了說:“妃選宴那日我就在宮裏,你家大姑娘不論是性情還是才貌,都是首屈一指,與齊王殿下是天作之合,雖是皇上欽定的金玉良緣,但禮數卻不能含糊了去,婚姻乃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三媒六聘齊當了,才是好姻緣。”


    柳心瑤微笑聽著。


    魏老夫人就說:“所以這樁親事,還需要你們家吐口,給個準信才是。”


    皇上都已經賜婚了,什麽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也隻是形式上的,但齊王有這份心,沒越過納采、問名這兩禮,柳心瑤哪有不應的道理。


    “齊王殿下請動您過來提親,也是看重我們家昭姐兒,我自是沒有意見的。”


    原是皇上賜了婚,自是不用拿喬。


    真要普通提親,自是要拿喬,磨一磨男方的性子,男方再三表了提親的誠意,女方長輩覺著不錯,才會真正同意下來,一般而言,這段時間短則十天半個月,長則三五個月,隨時都能告吹。


    所以大戶人家,姐兒們親事都相看得比較早,防了變數,把家裏大好的姑娘拖大了歲數,損了名聲。


    魏老夫人點頭道:“你們這邊答應了,也好叫齊王殿下那邊準備納采、問名上的禮數了。”


    柳心瑤頷首:“這是應當的。”


    魏老夫人又與她提了一些六禮上的安排,待話說明白了,便又問:“……如此安排,鎮北侯夫人可覺著不妥?如果有不滿意的地方,盡管同我說,我也好迴去和齊王殿下商量。”


    “齊王殿下說了,禮數上的事,一切以鎮北侯府為重,你若有不滿意的地方,什麽都是可以商量的。”


    滿滿的誠心,讓柳心瑤心裏舒坦極了,臉上的笑容也真切了許多:“沒有不妥的,後麵若有什麽想法,便差人去魏國公府遞個話,可不行勞動了您。”


    魏老夫人眼神一亮,喜歡柳心瑤這敞亮性子,沈大姑娘也是隨了母親,兩人說完了正事,又說了不少閑話,到了午時,魏老夫人這才要走了。


    柳心瑤連忙留人。


    魏老夫人搖搖頭:“可不敢多留,齊王殿下那邊還等著我迴話呢。”


    柳心瑤幾番挽留,才起身送了魏老夫人出門。


    待迴到主院,便讓巧屏把沈昭嬑請來了,將魏老夫人過來提親的事說了一遍:“……朝堂上也不太平,齊王殿下這時請魏老夫人過來提親,雖然急了一些,但誠意卻是毋庸置疑的,禮數上也沒有含糊,他應是不願委屈你的。”


    賜婚之後,是可以省去納采和問名,直接跳到納吉,男女雙方交換庚帖,寫下聘書,蒂結姻親,也叫文定。


    沈昭嬑輕輕點頭:“女兒但憑母親安排。”


    ……


    次日,朝中又出了一件大事,鹿鳴先生聯合大周朝十數位名儒,彈劾顯國公十罪五奸。


    其一,“竊君上之大權”,顯國公借太後輔佐君躬,以輔臣之名,在朝中結黨營私,逞天子之威,使聖上用人施政,不能顯德,政令受顯國公之限,以致國治未臻,民生未遂,此非聖上之過失,乃顯國公之一罪也。


    其二,“引背逆之奸臣”,浙江都指揮使無才無德,當年冒領廣威將軍抗倭之功,被顯國公薦為浙江都指揮使,此人消極抗倭,勾結倭寇、水匪,貪汙納賄,妒賢嫉能,迫害清流……參與隆盛行私運,乃為奸逆之臣,此非聖人性好高傲,不能虛己延納,聽取臣意,用人大弊之過失,乃顯國公一罪也。


    其三,“誤國家之軍機”,當齊王殿下率軍北伐,原新樂侯偏私躁忌,乃顯國公一手提拔,這才擔了押運糧草之重任,蕭關糧草出了問題,大批糧草陳腐黴爛,以沙土、木屑充糧,三十萬大軍被困蕭關,釀成滔天禍事,按大周律令,顯國公作為舉薦者,當以“坐私罪”承擔相應責任,然顯國公並未受到任何懲罰,此非聖人不德,乃顯國公一罪也。”


    其四,“掩君上之治功”,聖上有善政,仁德之功治,顯國公必向下宣揚,此善政仁治,乃是太後輔政提議,顯國公促成,使天下人隻知太後輔佐之德,顯國公輔政之功,卻不知聖人勵精圖治、宵衣旰食、為民生謀福,此非聖人性散漫,常圖安逸,多仰太後輔佐朕躬,不知百姓罔苦之過失,乃顯國公一罪也。


    其五,“與宗親之勾結”,聖人寬待宗親,故以宗親能在朝中擔職,顯國公以妹嫁於隆郡王,進一步竊君上之權柄,隆郡王倚仗宗親血脈,又濫用顯國公之權柄,營私舞弊,以隆盛行私造、私運、私販,剝盡百姓之膏脂,欺君罔上,此非聖人優容姑息,鮮以管束之過失,乃顯國公一罪也。


    其六,“冒朝廷之軍功”,浙江都司消極抗倭,使桃渚城失守,倭寇在城中燒殺搶掠,奸淫擄奪,百姓死傷無數,事後浙江都司將城中死去的百姓偽裝成倭寇,向朝廷請功……此顯國公一罪也。”


    其七,“專黜陟之大柄”,前翰林院掌院學士陳公甫,因不滿顯國公把持朝綱,屢次彈劾,顯國公卻以‘莫須有’的罪名捉拿審問,幸聖上仁德,這才得已保下性命,賴聖上庇護,才得已遣返原籍,沒有被顯黨迫害致死,內外的大臣,被顯國公羅織罪名,中傷者難以計數,此顯國公一罪也。


    其八,“敝天下之風俗”,顯國公專權用事,使天下風俗大改。守法度的清流,被打成了迂腐、疏拙。阿庾奉承、擅長鑽營之人,被看成經驗多、善於辦事、巧於調和,有才能之人。公正廉明之人,被視為頑固不化。顯國公好大喜功,故天下人自誇用事,下層官員,做實事者少,顯國公囂張跋扈,下層官員亦貪虐百姓……此顯國公一罪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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