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這次行動,一點都不過癮,甚至可以說平淡。


    “難道,我天生是個壞人?”


    李渝看著手上鮮血,剛才幹掉個人渣,他內心沒有任何負罪感,反倒一陣輕鬆。


    “不對,我這是為了報仇!”


    照例搜刮了幾人,把錢包、槍、手機堆放到一起,作為行動的戰利品。


    這時一聲槍響,韋德走過來,興奮的說道:“走吧,問出來了!”


    李渝點了點頭,坐上suv,消失在洗車行。


    晚間新聞裏,出現了零星報道。


    “韋德,你說,要是有關部門盯上咱們,怎麽辦?”


    李渝的擔心不是沒有道理。


    別忘了死侍位麵,有個多管閑事的x戰警,專門跟壞蛋變種人作對。


    很明顯,兩人都屬於暴力分子。


    死侍隨意的說道:“安啦,安啦,警察管不了我們。”


    “那要是x戰警呢?”


    “x戰警?草,你不說我還忘了,上次我遇到一個,全身皮膚都是鋼鐵!嘖嘖,那家夥醜爆了,還有個酷酷的小家夥,說什麽邀請我加入他們團隊。”


    “你加入了?”


    “我吃飽了撐的,非得給自己找個爹,自由自在多好!”


    韋德毫不放在心上。


    接下來的日子,死侍這家夥每天尋找弗朗西斯,為了治療自己的臉,而不斷奔波。


    每次都喋喋不休,後悔放走了那混蛋。


    而李渝仍舊自己訓練,遇到稍大一點的場麵,就戴上曲棍球麵具,拎著毒蠍戰刀,打扮得跟殺人狂魔似的,一起出去砍人。


    時間飛逝,日子過了兩個月。


    李渝跟著韋德,經曆大大小小十二場戰鬥。


    也幸虧對方都是普通人,沒什麽特殊能力。仗著再生基因,李渝心態越來越平穩,本身的戰鬥素養,在數次砍人過程中突飛猛進。


    那把毒蠍戰刀,越來越得心應手,而槍械的使用,也飛快提高。


    轉眼間,李渝成了一名合格戰士。


    沒有各種規矩的束縛,純粹為了複仇,兩人對於黑-幫分子,出奇的一致,瘋狂掠奪著不義之財,作為行動資金。


    “韋德,事件結束後,我要離開。”


    某次行動迴來後,李渝對韋德認真說道。


    “怎麽了?”


    “我要去各地轉轉,不能老是待在紐約。”


    李渝通過網絡資料,知曉在紐約郊區,西徹斯特郡有個變種人學校,還有x戰警,最重要的是,裏麵有個x教授。


    這讓他心裏十分抵觸。


    如果**教授閱讀了大腦,知道一些信息的話,不知道出什麽亂子。


    畢竟,李渝不是這個世界的人。


    這兩個月的行動,之所以沒**戰警找上門,是因為鬧得不大,沒有上直播新聞。


    沒錯,李渝突然有些畏手畏腳,害怕心靈感應者找上自己。


    若想不**教授竊取腦海中信息,最保險的辦法是……遠離紐約!


    “好,隨便你,反正你已經出師了,足以應付一般麻煩。”韋德不在意的道,“說真的小子,你應該過的是平靜生活,不是打生打死。”


    “嗯,我知道。”


    李渝惆悵道,什麽時候,才能迴現實世界呢。


    “等幹掉弗朗西斯,你就走吧,我也去找我的溫妮莎。”


    “草,又是溫妮莎,能別把她放嘴邊麽?”


    “嘿嘿,誰讓你還是單身呢?小菜鳥,有本事自己搞一個女朋友!”


    李渝翻了個白眼。


    跟死侍嘴炮,估計除了小蜘蛛,沒人能比得上,李渝很幹脆的敗退。


    “死侍,你特麽就是個賤人!”


    早晚讓你知道單身汪的憤怒!


    “多謝誇獎,毒蠍先生。”韋德高興的手舞足蹈,“對了,我找上了一個家夥,他告訴我一條消息,弗朗西斯會在高速公路出現,如果沒意外,差不多就能複仇了。”


    “哦。”


    “夥計,你的製服呢?你一直戴著曲棍球麵具,跟殺人狂魔似的,不會打算一直這樣下去吧?拿出來,讓我瞧瞧你的品味。”


    李渝哼了一聲:“已經好了,訂做的衣服。”


    “快穿出來看看!”


    “有什麽看的?又不是出任務。”


    “別啊,快讓我瞧瞧,真的,我可以幫你參謀參謀。”


    耐不住死侍這家夥的磨嘰,李渝最終換了衣服。


    網上訂做的款式,彈性化合纖維材料,結實耐磨,又輕便透氣。


    裏麵是防刺服,外麵是長風衣,腰間一條多功能腰帶,左右各三個封閉的口袋,放著彈匣、手雷、鋼絲……


    行動時,臉上會戴一副麵罩。


    不再是曲棍球麵具,而是冬兵風格的麵罩,以及防風眼鏡。


    左側大腿帶有槍套,插著一把微衝,右側大腿綁著cz75b,左小腿外側一把短匕。


    至於毒蠍戰刀,藏在風衣裏麵。


    其實,無論帶多少武器,不怕死的李渝本人,才是殺傷力最大的武器。


    “酷!夥計,不得不說,你的審美很棒!”韋德嘖嘖稱讚,“我以為你會跟我一樣穿緊身衣,幸好你沒有這麽做。”


    李渝撇了撇嘴:“得了,我這是綜合多人風格,才設計出的裝扮。”


    懲罰者的服裝、惡魔獵人但丁的風衣、蝙蝠俠的腰帶、冬兵的麵罩眼鏡……以前那副殺人狂魔傑森的打扮,太過於嚇人,容易被當成反派。


    現在就好多了,給人的感覺是瀟灑不羈。


    “你的腰帶裝的什麽?”


    韋德看到,六個包裏鼓鼓囊囊的,很有分量。


    “一些小道具。”


    李渝把裏麵的東西掏出來,扔到桌上,任由韋德擺弄。


    “太酷了,夥計,你簡直跟蝙蝠俠有的一拚。”


    韋德雙眼放光,挨個摸索,忽然抓起一個口紅大小的噴罐,上麵畫著個骷髏。


    “這裏麵的東西呢?”


    “芳香烴混合劑,一種致癌化學品。”


    “不懂。”


    韋德表示自己是學渣,不明白什麽含義。


    李渝解釋道:“我自己設計的小玩意,無色無味,它可以用來驅狗,下毒,某些時刻也可以當燃燒劑,很棒的道具。”


    “哈,旁門左道!”


    “管它正道還是左道,有用就行。”


    李渝才不在乎。


    韋德擺弄了一會,把東西扔下,他眼珠一轉,問道:“夥計,你弄了多功能腰帶,怎麽沒弄條鬥篷?”


    “風衣外麵披鬥篷,那是傻逼才會幹的事!”


    李渝狠狠豎起中指。


    韋德嘖嘖稱奇:“蝙蝠俠和超人穿鬥篷,你不穿,代表落伍!”


    “他們穿鬥篷是為了遮屁股,懂嗎?”


    李渝哼了一聲,迴道,“更可況,你自己怎麽不穿?別想攛掇我!”


    老實說,鬥篷要是沒有特殊用途,純粹是多餘。


    又不是魔幻劇場!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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