裹得這麽嚴實,還是脫光了好看。嬴政心裏一陣腹誹。沒想到這女子真敢女扮男裝,說不定,真是右將軍的親信。


    不過,就算她是右將軍的親信,倘若敢發難,朕就把她的女兒身公布出去。長城法度明確規定入伍士兵必須是成年男子,違法者,就算右將軍也難以保她。


    那女子當然也瞧見了嬴政。那個男人,銀發長劍,英姿颯爽,儀表堂堂,可卻是個衣冠禽獸。居然還在魔狼的手中活了下來,還真有幾分實力。但是,看光自己身子的人,必須死!


    “右將軍。”眾人見到那女子,立刻下拜。


    臥槽?這女人是右將軍百裏木?這塊腰牌不是別人送的,完完全全是她自己的!


    自己竟然探了右將軍的底細!


    “大哥!”那狼耳男子也見到女子,喊道。


    完了完了,這下夠自己死十迴了。今天這驚喜,買一送一啊!


    不,哪裏是驚喜啊,明明是致命驚嚇啊!


    所謂《孫子兵法》有雲:擒賊先擒王,罵人先罵娘。此時不動手,更待何時?


    這一切,都在嬴政的腦海中瞬間完成。三分之一個唿吸間,不待百裏木反應,嬴政已搶先挾持住狼耳男子,退到牆邊,麵對著百裏木和一眾士兵。


    有了依仗,量這女子也不敢動手。


    “給我拿下!”近在咫尺的一聲厲喝,震得嬴政耳聾,這狼耳莫不是練過獅吼功?


    話音未落,前排士兵奮起而上。


    “休傷我弟!”那女子知道這群士兵已無法阻止,立刻飛身向前,對嬴政喊道。


    臥槽,這二楞小子不要命?嬴政已來不及吃驚。拽著狼耳跳下城牆。


    那可是三十米高的城牆!跳下去,非死即殘。


    眾士兵皆不敢跳下,望向城牆下方。


    隻見綁匪和副將軍落下的地方,恰好有一頭三米巨狼接住,拔腿便走。


    孫子還說過,三十六計走為上。


    嬴政望向城牆上一眾發呆的士兵,心裏竊喜。


    哈哈哈哈哈,追不上我吧,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


    “閃開!”眾士兵不敢放箭,正要溜索下去,卻隻聽後麵傳來將軍的喊聲。


    嬴政眼見城牆上竟跳出一人,紫鎧金盔,頭盔遮不住的紅發飄了起來。正飛速下落。


    “不要!”嬴政大喊出聲,急忙扯迴狼頭,往迴趕。


    那可是三十高的城牆啊!


    嬴政此刻心急如焚,而魔狼方才已飛奔出百米,再減速調頭,也絕對來不及。


    “將軍!”城牆上的士兵也傻了眼,但誰都不敢跟著往下跳。


    “嘭!”一聲巨響,女子落地處濺起一米高的塵土。嬴政定睛一看,卻發現對方竟然在落地之後,向自己飛速奔來。


    我靠!這個婆娘不是人啊!


    嬴政趕緊再次調轉狼頭,飛馳而逃。而身後女子緊追不舍。


    城牆下,剛剛溜索下來的兩名士兵,看到地上的一個大坑,皆驚掉了下巴。


    大坑之中,一把巨劍直直的沒入了土中。正是這把巨劍的作用,抵消了女子大部分的衝擊力。


    ……


    “前麵那個山林,甩掉她!”嬴政衝著魔狼喊道,還不忘摁了摁狼耳反別著的胳膊。


    此刻,他已經完全相信了那女子就是百裏木右將軍。這等實力,不是英雄的新生人完全無法做到。


    真倒黴!嬴政心裏罵了一聲。本來想偷偷摸摸過個長城,沒想到搞出這麽大的動靜。看了右將軍的玉體不說,還大鬧了居庸關城門。眼下,還綁了右將軍的弟弟,現在仍在被追殺。


    一想到居庸關的十萬將兵,嬴政腦皮一通亂麻。


    這幹戈要是沒法化成玉帛,恐怕朕的秦城也保不住了。


    進了山林,魔狼左躲右閃,終是甩開了一段距離。樹林茂密紛雜,山路險惡,想必那女子要尋著足跡追來,也要好一會。


    魔狼停下,嬴政鬆開狼耳男子,見他正欲反抗,便拔劍示威。


    這狼耳男子的狙擊能力極強,但相對的,近戰能力也極弱。而且,雖然立場堅定,但麵對多變的局勢還是太稚嫩了。


    嬴政不同,他雖然也是擅長遠程攻擊,但在跟king的長期較量中,近戰能力已是不俗。不然,根本不可能在昨夜跟女子肉搏時逃脫束縛。


    劍出鞘半尺,嬴政示意狼耳,問道:“可認識這把劍?”


    狼耳並沒有在仔細看劍,反而在觀察周圍的環境,臉上竟露出一絲驚恐之色,但轉而恢複正常。這才低頭看向嬴政的長劍。


    狼耳仔細看去,此劍修長,比一般的劍要長的多,而劍柄上,用小篆的字體,刻著“嬴政”二字。


    秦國定文字,統一使用小篆,而嬴政好長劍,已是史實。


    狼耳看畢,不屑地哼了一聲:“剛才還冒充我大哥,現在就憑這把仿劍,想冒充秦王?勸你早早束手就擒!”


    嬴政聽了狼耳的噓聲,不怒反喜。劍固然是新築的,因為秦王劍早就不可能在王者大陸上現世了。但這嬴政二字可是自己刻的。小篆難寫難辨,除非刻意學習,否則絕不認得。


    可以確定,這狼耳絕對認真研習過小篆。


    嬴政四周看了看眼前的樹林,大抵有了些把握,想再次確定一件事,不動聲色地說:“你可聽說過轆轤劍?”


    狼耳明白了,這個擅長假冒之人,功課做得很足。不止仿製了大哥的腰牌,還仿製了秦王轆轤劍。並且,還知道自己崇拜秦王。


    狼耳似是看破什麽,冷笑一聲,道:“轆轤劍不過是曆代秦王祖傳寶劍而已,相傳還殺過白起和荊軻,不過僅此而已,秦王喜歡的,並不是這把。”


    嬴政嘴角一抽,轆轤劍賜死白起,斬殺荊軻,確實是史料記載。不過現在白起和阿珂都在自己麾下,也很難提及此事了。


    現在可以確認了,嬴政心裏一喜,但一本正經道:“不錯,秦王政喜歡的,確實是另一把劍,名叫太阿神劍,是幹將莫邪和歐冶子所鑄。不過有一點你錯了,轆轤劍從未殺過荊軻。”


    想起那書中常見的《荊軻刺秦王》,嬴政覺得總有一天,必須要給自己和阿珂一個清白的交代。


    “你怎麽知道?”狼耳反問道。對方說的前半句確實不假,而後半句,卻與史料不符。


    嬴政從懷中掏出私璽和泉水令,一並遞給狼耳男子,波瀾不驚地說道:


    “我就是嬴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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