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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oen雖然很有名,但一向行事低調,而且又是走的高端路線,朱思雲並不是喜歡出頭露麵的人,所以外界對她的身份並不是很了解,都沒有想到一衣難求的moen的老板竟是如此年輕的女人,而且有相當一部分人,直到現在,才知道原來她不隻是moen的老板,還是孟氏孟老爺子的長媳,真是活久見啊!這兩個身份,隨便哪一個都夠份量了,卻沒想到這兩個身份居然是同一個人的。


    沈毅這點眼色還是有的,他請孟紹元和朱思雲上座,吳曼麗本來還想與朱思雲搭搭話,她看上去挺容易接近的,誰料朱思雲隻與幾位認識的股東打了招唿,對宋雲卿和慕熙臣很熟悉的樣子,對孟老爺子是細心照顧的,隻是對於她的搭訕,對於別人介紹的沈夫人的身份,完全不在意,仿若沒看見她這個人一般,讓吳曼麗很是尷尬,也很不爽,有什麽了不起,不就是一個服裝品牌嗎?還不是靠著孟家?要不然她怎麽可能做得起來?隻不過是個普通女人而已!論美貌,還未必及得上自己呢!


    moen的衣服需要有會員卡才能買,她沒有,辦卡的條件她也不符合,不過那又怎樣?她不穿就是了,反正有的是名牌!想不到在他們沈家的地盤上,這個女人還敢給她臉色看,哼!


    沈毅的臉色也不太好看,畢竟吳曼麗是他的太太,孟老爺子他不敢挑。


    可是這個朱思雲,也不過是孟家的媳婦罷了,說起來,也不過是平輩,至於這麽端著嗎?


    於是他再次鄭重的對朱思雲介紹:“朱總,我的太太吳曼麗對您真是仰慕已久,今日得見,真是幸運。”


    朱思雲看著沈毅的鍥而不舍,淡淡地道:“哦,不好意思,瞧我這記性,來到宋氏就讓我想起了蘭若,我竟不記得你已經娶了別人。”


    沈毅麵上有些尷尬。


    朱思雲微微一笑:“看我這口無遮攔的,您別介意,不過,沈先生,我有件事一直沒明白。”


    沈毅聽到朱思雲解釋,麵上一緩:“朱總請說。”


    “我看你那位千金長得挺漂亮的,叫,沈雅雯是吧?”朱思雲有些遲疑地問,目光看向在一邊端莊而坐的沈雅雯。


    沈毅愣了一下,繼而一喜,連忙點頭。


    “沈小姐今年芳齡啊?”朱思雲笑眯眯地看著沈雅雯。


    這一下連吳曼麗都反應過來了,連忙插嘴道:“雅雯今年二十五歲了。”


    朱思雲看著吳曼麗,唇邊的笑容漸冷:“哦?二十五歲了,那隻比雲卿小兩歲啊?”


    吳曼麗點頭笑著說:“是啊是啊!這孩子都二十五歲了,連個男朋友都沒有呢,不像她姐姐,才二十七,孩子都那麽大了。”吳曼麗隨時隨時都不會忘記黑宋雲卿。


    沈毅卻有些色變。


    果然朱思雲看向他,目光冰冷:“沈總,我記得蘭若去世的時候,雲卿都快十歲了,你當年的年底就娶了新婦,怎麽?一樣子不可以有個八歲的女兒?她是你親生的嗎?!”


    一句話,令全場鴉雀無聲。


    慕熙臣不由心中為朱思雲喝彩。


    這是一個沈毅一直在淡化的問題,淡化到大家都在忽略這個問題。


    但是今天這種場合,這個問題是個關鍵,而吳曼麗和沈雅雯隻想著爭過雲卿,蓋過雲卿,把雲卿踩在腳下,卻從沒想到,她們的存在,對於沈毅而言,就是沈毅最大的汙點,因為她們站的地方,可是宋氏傳媒,她們,是名不正言不順的。


    如果沈毅承認沈雅雯是他的親生女兒,那麽就是承認他婚內出軌。


    如果沈毅承認沈雅雯是他的親生女兒,那麽憑什麽沈雅雯可以成為宋氏傳媒的執行總裁?


    沈毅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


    知道內情的人,如孟老爺子和慕熙臣等人不動聲色。


    而不知道內情的那些股東們,卻開始竊竊私語,議論紛紛了。


    最高興的莫過於是兩家媒體了,這是頭條新聞的價值啊。


    而朱思雲的目光已經變得森冷,再也不看沈毅和吳曼麗。


    她最遺憾的事,就是沒有保護好宋雲卿,沒有給她一個安穩的生活,而對於沈毅,她忍太久了,這樣的機會,她當然不吝於質問他,讓他出醜,對沈毅,她沒有絲毫忌憚!


    衛同甫看著局麵對沈毅不利,連忙圓場:“那個,沈兄啊,你看人都到齊了,是不是可以開始了?”


    沈毅感激地看一眼衛同甫,連忙說道:“江律師,您看是不是可以開始了?”


    江律師看向孟紹元:“老爺子?”


    孟紹元頷首,說實話,他也不知道蘭若為什麽請他來做見證,但是,孟家早已言明要站在宋氏這一邊,這點小事,他當然不在話下,包括兒媳對沈毅的質疑,他也聽之任之,甚至讚同,沈毅的小人嘴臉,他早看不慣了。


    江律師站起來,眾人停止了議論都看向他。


    江律師從文件袋中取出一封信,當眾朗讀。


    “本人宋蘭若,鄭重承諾這份遺囑是在我清醒時所立,身體情況證明已經過公證。


    以下內容,全部經過我的深思熟慮。


    我一生隻有一個女兒宋雲卿。我死的時候她年紀還小,少不更事,無法獨自承擔我們留下來的宋氏傳媒集團。


    我把宋氏的股權分成若幹,其中的百分之二十,留給沈毅先生,百分之四十,留給我的女兒宋雲卿,宋雲卿的百分之四十由沈毅先生代為管理至二十五歲。


    待雲卿二十五歲以後,請她自行決定,是繼續由她父親打理,還是收迴自行處置。


    而沈毅先生的百分二十,如果公布遺囑之日宋氏傳媒的資產等於或大於今日之資產(資產詳情附後),則另從我的遺產中提取五億贈與沈毅先生,以答謝他多年辛苦,股權他可以繼續持有。


    如果公布遺囑之日宋氏傳媒資產已小於今日,那麽,我收迴沈毅手中的百分之二十股權,全部交予宋雲卿,宋雲卿將是宋氏傳媒最大股東,理所當然成為宋氏傳媒董事長。


    孟紹元先生是我父親生前至交,朱思雲女士是我的知已好友,請你們幫我做見證和評判,我的標準隻有一條:他們待我女兒可好?


    如果雲卿能力不足,孟叔叔、思雲,請將我留下的十億資金投入宋氏傳媒,同孟氏集團做監管,所產生利益請保證雲卿衣食無憂,托管手續律師事務所會代為辦理。”


    江律師停了一停,沈毅的臉色轉入煞白,吳曼麗和沈雅雯也好不到哪裏去。


    眾人默然。


    這個叫宋蘭若的女人,真心不簡單。


    江律師接著讀下去:


    “慕熙臣先生當年曾舍命救了我女兒宋雲卿兩次,我曾盼著他長大了能迎娶我的女兒,可是太遙遠的事,我沒有把握。


    如果兩人各自婚嫁,那麽將從我的遺產中提取十億贈與慕熙臣先生,答謝他對我女兒的救命之恩,熙臣,阿姨力所不能及,隻能以金錢的方式來謝你,請你勿怪並祝你幸福。


    雲卿的丈夫,無論是慕熙臣還是其他人,是否能與雲卿一起共享我的遺產,將由雲卿自決定,但請告之朱思雲女士,她有權反對並生效。


    我的婚姻是不幸的。沈毅先生早已出軌別人,並育有孩子。如果在我死後,他們能善待我的女兒,我的雲卿如果一直幸福快樂,那麽我將三億元贈與沈毅的現夫人及孩子,感謝她們的善良。


    但是,如果我的女兒沒有被善待,那麽,我收迴沈毅的宋氏傳媒股權以及一切資產,包括我的首飾遺物,與我所附清單中一樣都不能少。他的夫人孩子與宋氏無關。


    眾人倒吸一口涼氣,這樣的遺囑還真是第一次聽到。


    江律師接著讀下去。


    “雲卿,我最愛的女兒,媽媽最對不起的人就是你,對於你父親的人性我並沒有把握,不知道他是否會善待於你,我隻能把一切都交給老天了。


    我並沒有把這些錢財的分配一早告之你的父親,是因為怕他對你的好是因為這些錢財,也怕這些錢財會給你帶來災難。


    不識真心,比窮更可怕。


    我並不想留很多的錢給你,如果你幸福,那自然不是金錢可以衡量的,如果你不幸福,錢也買不迴來半分。


    宋氏傳媒是你外公一生的心血,媽媽無能,隻能交到你父親手中了,我知道他別有目的的時候,已經為時已晚。


    如果他愛你,待你至親,你可以授權他把宋氏媒改為沈氏,從此他不必再背負入贅的壓力了,我也不再糾結繼承的問題。他如果待你好,那你們的生活應該是一片幸福祥和的,那就是媽媽和外公最希望見到的。


    可是,如果他做不到,那我想,你這些年的日子過得一定不如意。孩子,那樣的話,媽媽的心會很痛。


    但是,也沒關係,所有的虧欠,老天都會還你的。千萬別灰心!孟爺爺與思雲阿姨至少會保證你的生活無憂。


    媽媽留給你最多的,就是錢了,用這些錢,去做你該做,想做的事吧,記住媽媽愛你!”


    江律師還分別給他慕熙臣和孟紹元、朱思雲留了私信。這就不需要當麵讀出來了。


    江律師放下遺囑,也覺不可思議。


    他並沒有見過這位宋蘭若女士,卻由衷的佩服她。


    這是怎樣一個心思玲瓏的女人,這是怎麽一個用心良苦的媽媽,這又是怎樣一個傷心欲絕的妻子啊?


    全篇,她沒有一句提過“我的丈夫沈毅”,全部都是“沈毅先生”,可見她對他已經死心了。


    所有的人都聽得真真切切,也都有著自己的理解和分析。


    目光不由都聚焦在了沈毅一家三口的身上,對!就是沈毅一家三口——沈毅、吳曼麗和他們的女兒沈雅雯。


    他們是外人並不知道沈毅有沒有苛待宋雲卿,但是,有一點,卻是有目共睹的——沈毅和吳曼麗從未帶著宋雲卿出現在公共場合。


    對沈家了解不深的人,根本不知道他們還有一個女兒,叫宋雲卿!


    忽視、藏匿,算不算苛待?


    沈毅這次可是虧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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