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念及此,他越想越高興,越高興越滿意,心道:“看來我的選擇並沒有錯。這次的做法也並沒有錯。老老實實來十八樓就對了。反正接下來逃跑是毫無意義的。不如現在趁著他和我分開的這段時間,想想接下來該怎麽應付他。


    對對對。他接下來毫無疑問將會讓我幫忙搬運屍體,但是,但是,但是,這可並不是他全部的想法。對對對。他不可能隻是讓我搬運屍體而已。雖然他現在穿著警察的衣服,但是他可並不是真正的警察,真正的警察是那具屍體。


    也就是說,其實他嚴格來說是個罪犯,殺人的罪犯。就算他人格分裂了,變成了第三人格,這也改變不了。而且,更為重要的是,他第三人格很清楚自己是罪犯。因為,如果不是這樣,他就不會邀請我去十八樓了。


    對對對。這表明,他想要讓我幫忙處理掉屍體,他知道自己殺了人,既然如此,那麽,他在讓我幫忙處理完屍體以後,就絕對絕對絕對不會讓我活著離開。對對對。這是罪犯的通病,也是一種習慣。


    因為,若是到時我幫他運送好了屍體,他還能夠讓我活著離開,他就是傻子了。我已經記住了他的長相,知道了他的聲音,並且,熟悉了他的犯罪套路,若是還留著我,那我白天來警局報案,要抓住他是輕而易舉的事情。


    哪怕他是個修士,也不例外。因為,在警方不能夠確認他是不是罪犯以前,警方還不會輕易的去動他。因為,之前的理由已經分析過了,那是相當合理的,他是個修士。如果能夠不招惹,絕對不會有警察犯傻。


    但是,一旦出現問題,那就完全不同了。對對對。因為,這牽涉到警方的態度,而警方的態度將牽涉到民眾對於警方的信任度。要是在這些事情上出現錯誤,那可就是犯下不可饒恕的大錯了。


    因為,若是不知道這個家夥是連環兇殺案的兇手,那警方可以有各種理由搪塞,敷衍民眾。民眾也會因為沒有確實的證據,而無法要求警方強製的去抓捕嫌疑犯。畢竟這樣的話,就有點強迫民眾,以勢壓人了。


    身為民眾可絕對不會願意出現這種情況,更不會接受這種事情發生在自己頭上。如果真的發生了,那到時一定會引起恐慌的。所以,所以,所以,警方絕對不會絕對不會絕對不會這麽做。


    但是,有一種情況例外。對對對。而這種情況正是我剛才想到的那種情況。若是已經確定兇手是誰了,警方還不派出大部隊抓捕的話,那麽,這叫什麽?這等於是在縱容犯罪啊。如此一來,民眾豈不是要更恐慌?


    因此,因此,因此,在那種情況下,無論花費再大的代價,無論花費的時間有多長,警方都不可能再采取懷柔政策,對對對,一定是鐵血政策,不抓住罪犯決不罷休的態度。因為,隻有這樣,我們的民眾才能夠安心,放心。


    那既然如此,我肯定是絕對絕對絕對活不了的。因為,這個家夥就算是分裂了,丟失了一部分第一人格和第二人格的記憶,但是,接下來的事情他肯定不會忘。因為,他將和我一起搬運屍體,那將成為他的經曆啊。


    他又怎麽可能會忘記呢?因此,我現在唯一能夠活下來的辦法就是想盡一切辦法殺他。對對對。如果殺了他,那搬運屍體的事情,就和我完全沒有關係了。對對對。因為,我可不是罪犯。


    我隻要殺了他,我反而能夠成為英雄。可是,要殺人,這說來容易,做起來卻很難。因為,因為,因為,我畢竟從來從來從來都沒殺過人啊。可惡!可惡!可惡!真是可惡啊!讓我這個從來都沒殺過人的人去殺人,太難了。


    對對對。這實在太難了。如果對方隻是一個普通人。那我的機會倒還是挺大的。對對對。因為,畢竟我手上有槍啊。對對對。現在殺人不像是古代地球文明時期的人類了,殺人的時候,還需要用刀用劍。


    在那個時代,殺人的成功率並不高。雖然刀劍可以殺人,但是,正是因為那個時代沒有激光收槍,所以,刀劍躲閃起來的難度也比較激光手槍來說要輕鬆的多。當然了。這麽肯定的原因是,在那個時候,因為經常能夠看到刀劍殺人,所以,民眾的普遍身體能力都很高。


    正是因為如此,才會出現有些家夥明明不是修士,卻擁有和修士不俗的實力。就比如在一個遙遠的年代,我記得光是那些家夥使用的兵器就有上千斤重了。這在我們現在的這個時代那是簡直不能想象的事情。


    一件兵器要上千斤,那放在現在,我看沒多少人能夠舉得起來吧。不不不。別說是舉了,那簡直是雙手死抬都抬不動啊。現在的警察雖然戰鬥力很強了,但是,和遠古時期的人類根本不能相比啊。


    那個時候的人類畫像也相當可怕。有些人類強壯的簡直和野獸一樣。那放在現在看簡直是無法想象的事情。幸好我們聯邦科技發達已經解開了這個謎,要不然,可能會誤以為古代的人類都是修士吧。


    對對對。那些厲害的家夥隻是基因突變而已。對對對。但即便是這樣,如果我能夠擁有激光手槍,要殺這些家夥也不是什麽難事。理由很簡單。激光手槍速度太快,可不是什麽普通人能夠避開的。


    對對對。想要避開隻有一種人能夠避開。修士。如果不是修士,隻要在百米以內,激光手槍的速度已經快過人體的最快反應速度了。但是修士不同。因為,修士已經把人體極限提升了無數檔次,所以,這個人體極限反應速度在修士眼中已經隻是一個笑話罷了。


    修士的反應速度快了不知都多少倍。這應該也是他為什麽會那麽輕易就把激光槍給我的原因吧。他並不害怕我射他。對對對。如果他害怕絕對絕對絕對不會做這種蠢事,即便是他忌憚我是少爺的身份。


    但是,但是,但是,現在的問題不是這些,而是更加可怕的另外一件事。對對對。我該如何利用好現在這短短的時間,這搬運屍體這短暫的過程找到能夠殺他的機會?而在這之前,似乎我還有更重要的一件事必須要先想明白。


    對對對。那就是。我在找到殺他的機會以前,我該用什麽方法殺他呢?既然他現在俺不是第一人格了,那麽近距離靠近他,依靠咬脖子的方法肯定是行不通的。因為,他不可能不對我突然要靠近他的舉動懷疑。


    就算我說我這是要感謝他邀請我搬運屍體,我發現這非常有趣,送他一個擁抱。他肯定也會拒絕。那該怎麽辦呢?必須要想別的辦法才行。好吧。讓我再想想看。我記得應該還有時間可以讓我想。對對對。現在的關鍵就是時間了。


    我要利用好這時間想想看。既然不能近距離靠近殺他,那麽遠距離怎麽樣?對對對。我也許可以遠距離殺他。隻要我有足夠的小心啊。對啊。我可以一直躲在遠處,雖然他上了十八樓以後,的確是要進來的,但是,但是,但是,他絕對不會想到另外一件事。


    對對對。另外一件事就是,他絕對絕對絕對無法探測出激光槍的飛行路線。也就是說,他能夠探測出我的氣息,他能夠知道我在什麽位置,但是,他絕對絕對絕對不會知道我有沒有開槍,更不會知道我現在的心裏想法是什麽。


    對啊。對啊。對啊。為什麽我沒早點想到這種可能性?如果我早先想到了這種可能性,我絕對可以輕易的殺了他啊。但是,幸運的是,我現在還有時間,對對對,我還來得及。若是我在他必經之路上埋伏好,早早開槍,就在他走過那個地方的時候,從背後射他。


    這就有可能殺死他了。雖然他是個修士,但是,我想,修士也沒強到被激光手槍打都不會有事的程度吧。對對對。如果能夠做到這種程度,那我聯邦也不要發展科技了。幹脆都是修煉算了。


    但是,我聯邦這麽多年過去了,還是堅持以科技為主,因此,我們聯邦製造出的武器肯定是能夠對修士構成傷害的。隻是,要讓修士受傷比較麻煩罷了。對對對。不是一般的麻煩,而是相當麻煩。


    因為,理由很簡單。修士閃避速度高於常人,一般用激光手槍是打不中他們的。所以,所以,所以,要殺他們才會比較困難。但是,但是,但是,正是因為困難,所以,擊殺他們也不是不可能。隻不過是困難罷了。


    對對對。這隻不過是困難而已。聯邦應對這種情況一般有兩個選擇。第一個選擇,繼續用小型激光手槍攻擊修士,但是,不再是一個人單獨攻擊,而是以數量取勝。對對對。讓上百人同時對那個修士開槍攻擊。


    這樣的話,那個修士就算是速度再快,也必死無疑。因為,攻擊的密度高了。對對對。一道激光打不中修士,十道就未必都打不中了,而上百道激光已經不是打不打得中的問題了,而是他是會被一擊斃命轟死,還是會被打成篩子而死。


    當然了。這種情況我是做不到的。因為,我可沒有那麽多幫手。其實話說迴來。若是我真有那麽多幫手,我真是少爺,我還會在這裏跟他浪費時間,玩這麽危險的生命遊戲嗎?絕對絕對絕對不會了。


    除非我腦子秀逗了。我肯定進了電梯以後,現在第一時間就撥打家裏的通話,讓家裏人趕快派遣修士過來了。對對對。隻有這樣,我才會心安,也隻有這樣,我才會有足夠的底氣到時和他叫板。


    可是,這些我都沒有。對對對。我畢竟隻是一個假少爺。那麽,接下來的問題就是,我該如何在什麽都沒有的情況下,做出好像什麽都有一樣的策略。那這種策略無疑隻剩下一種選擇了。


    那就是聯邦經常用來單人作戰的激光槍戰術,從背後偷襲。對對對。可是,從背後偷襲的話,也有一個問題必須要解決,我該什麽時候偷襲比較好呢?若是我在他開電梯的那一瞬間偷襲的確不錯。


    但那是正麵射擊啊。根本不能算是偷襲,他會看到我的人。對對對。隻要他看到了我的人,那麽,他一定能夠第一時間躲開攻擊。隻要他躲開了攻擊,我就完蛋了。對對對。他一定會生氣,然後,衝過來質問我,為什麽要射他。


    我到時肯定嚇得魂不附體,怎麽可能敷衍過去?敷衍不了。那這樣的話,結局隻有一種了。我被他無情的殺死。如此一來,我的偷襲還有什麽意義?因此,不能這麽做。就算是真要在他開電梯門的那一瞬間射他,也必須躲起來。


    對對對。躲在他隻能感受到,但是卻不能看到我的位置。如此一來,有激光槍射過去就可以打他一個措手不及。若是運氣夠好,我甚至可以一槍斃命。隻要命中心髒或者是眉心那種位置。


    可是,可是,可是,這種可能性的成功率還是太低了。一旦失敗,那麽,我還是要死。對這對我來說也就隻有一次機會而已。可是,可是,可是,我並不是什麽運氣爆表的人。所以,若是我去賭運氣,那失敗的可能性太大了。


    我可不能這樣去做。對對對。如果成功的概率不能夠達到七成,那和零沒有區別。但是,但是,但是,要殺一個修士,成功率還要達到七成,這又談何容易?簡直比登天還難啊。可惡!可惡!可惡!


    難道我要在這裏悲劇了嗎?真不想這樣啊。這種感覺好討厭啊。可惡!這是令人討厭的絕望感,似乎我不得不放棄了。但是,我不甘心啊。對對對。我必須振作,既然聯邦可以利用數量彌補單人殺修士難的問題,我應該也可有其他辦法彌補。”(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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