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夕又是喝了小半瓶的烈性白酒,他開口說:“往事漫上心頭啊,忘卻浮生多少事,可堪一壺濁酒。我們那會兒還挺流行這個的,我是從舊時代一路走過來的。”


    “說得很好,聽起來很舒服,但是我可能不能不知道你在說什麽。”霍笛自己給自己倒了一杯冰水,準備聽郝夕的長篇大論。


    “其實一直都不是那麽複雜的事,霍笛,像我這種聽起來難以置信的人生,也可能連人都算不上,說清楚了也就是那麽一迴事。”郝夕盯著杯子,陷入了沉思,隨後他開口說道,“我可能忘記了很多事情,因為那畢竟是幾百年前發生的事了。但是我至今也不會忘了她的樣子,那個富家子把我作為一件信物送給一戶人家的大家閨秀,後來他上了戰場再也沒有迴來過,信物成了遺物。我即使是作為一柄劍,也要受到人的唾棄,不知道怎麽辦到的,又是如何到了那種地步,後來的人們逐漸傳說開來,我是殺人狂魔用過的利器,是一件穢物,應該被毀了。”


    郝夕砸了咂嘴,又說:“後來我知道了,這是那個盜墓賊散播開來的,因為他還想把我偷去再賣一次。你看,知道我來路的隻是他一個人,與我無關的是利益紛爭,算上來我其實什麽都沒做,一直以來我是一把絕世好劍沒錯,但是都是使用我的人用途不正。畢竟比起真正的戰場,我手上沾染的鮮血其實並不算多的。”


    “然而有一類人無法做到置身事外。”霍笛說道,“我覺得現在應該說成是有一種正義感迫使任何一類有獨立思想的意識形態難辭其責,即使是與自己無關。”


    郝夕點點頭,說:“是的,後來發生的是一係列更加具有戲劇性的事。大家閨秀的女孩已經暗許給了葬身疆場的小少爺,盜墓賊散播的謠言讓大戶人家相信郝夕劍不幹淨,老爺讓女孩把我這把劍交出來讓他毀了,不能讓我去為禍人間,並且安排女孩嫁給另外一個小少爺。盜墓賊發現這把劍的出路沒有按照他想的來發展,就放火燒了大戶人家的庭院,好巧不巧的是這就是女孩居住的那個庭院裏麵,恰好也遇上家父一再逼婚,女孩用我自盡了。就是簡簡單單的從容赴死,在熊熊烈火當中。那場烈火隻燒完了那整個庭院,除了我以外,連渣也不剩,而且那時候,我已經是一個小孩了。也就是那一瞬間,除了暴戾,我擁有了其他的情感。霍笛,你猜猜我是怎麽來的?”


    “像鳳凰一樣浴火重生嗎?”霍笛遲疑地問道,他有些搞不明白現在說這個算是意料之外還是情理當中,他們在討論靈魂的來路去脈,這本來就脫離常識。


    “不,霍笛,我是出生的。夜一樣黑的眼睛,出生的時候背上就有一把劍的胎記。霍笛,我是那女孩生出來的,她在先前的時候暗自以身相許的情郎死在戰場上,而那時候已經懷有身孕了。她的父親想要隱瞞這件事,急著把她嫁出去,尤其是這個時候還出現了這種傳言,這對她來說肯定算不上什麽好事。所有的因素都像是一條溪流一樣,包括那場火,最後她拔劍自刎的時候滿含希望而死,換做是我來重生,這就是新生的我知道的事。諷刺的是那個小偷把我偷走了,也不知道是因為什麽,可能僅僅隻是因為我的眼睛裏麵露出來的氣息不一樣,他把我帶出大戶人家被焚毀的庭院當中,然後親手撫養我。後來的他行走江湖,而我常伴身前身後,到他臨死的時候把我叫到他身邊,親自告訴我這些事情,我相信了。你大概也想不到,那個老家夥活了接近兩百年,他知道我的全部事情,他的一生都在追尋我的足跡,最後把我找到了,臨死的時候他隻是簡簡單單地說了幾個字,這幾個字讓我從一百多年前活到現在。沒錯,我現在作為人類已經是一百多歲的高齡了。”


    郝夕自信地看著霍笛,盡管這種眼神和姿態與他說的內容相去甚遠,但霍笛還是相信他說的話。


    “你能猜到他說了什麽嗎?”郝夕開口問道。


    “不,我可能猜不到,毫不謙虛地說,我一點頭緒也沒有。”


    “我覺得你可能是真的在謙虛。”郝夕說,他搖了搖頭,開始說,“他在臨死前隻是告訴我這麽幾個字。活下去,郝夕,隻需要活下去。我覺得隻要活得夠久,什麽都會知道的。”


    “這倒是真的,活的越長,見識到的事情就會越多。”霍笛迴應著郝夕的話,他又是看到厲微芒在對著自己笑,這時候坐在他麵前的是一直高冷的羅玲玲,她現在和厲微芒聊得很開心,時不時地轉過頭看著霍笛給他豎起一根大拇指,通過口型霍笛得知,她在說:“這是一個好女孩,你要好好珍惜。”


    “我這上百年來總結的所有人生經驗都不如這句,霍笛,我覺得活下來最重要,保留自己的意識最重要。”


    霍笛點點頭,沒說什麽,食指和拇指撚細長的杯壁,上麵的水珠滑到他的手上,打濕了他的指甲蓋,他又換手掌握住高杯子,舉起來一口喝去大半。一直都在說話的是郝夕,霍笛其實並不怎麽口渴,他隻是想找點事情做。免得被人看出他在努力思考。


    “劍靈,對嗎?”霍笛確認地問道,他與郝夕四目相對,然後看到他的臉上逐漸露出展露出淺淺的笑。


    “我就說你可能是真的在謙虛。”郝夕輕輕拍著桌子說,“自信點,年輕人,我覺得該說你是奇跡男孩才對。”


    霍笛笑了笑,然後沉默起來,他在等郝夕繼續說。


    “我在後來漫長的人生經曆當中知道了,我從出生開始就不平凡,我的身體比大多數人強壯,從來沒有得過什麽疾病,會很多的招式,具有絕佳的武學天賦。我還具有殺戮的欲望,不是什麽謊言霍笛,我天生就具有暴戾的性情,一直到現在也是,隻是作為一個人,我一直都在隱忍。”


    “因為你本來就是一把劍。”霍笛說道。


    “是的,因為我本來就是武器。或者說,霍笛你會相信我這種生物嗎?說不清是神是鬼,或者說是跟靈魂相關的某種生存狀態的東西。就像是現在的我這樣?我能慢慢給你說出來我這幾百年是怎麽過來的,隻是我告訴你,那都是微不足道的小事,就像是問你早飯吃了什麽一樣的小事。這百年的時間裏,我把那個老頭臨終說的話奉為真理,一直在試著用各種方法盡全力活下去。跟你想的可能有點不一樣,我真的是劍靈,但是我如果被割去頭顱,也是會死的,這可能不像是大多數靈魂該有的樣子,可能其他複蘇的靈魂擁有不一樣的特質,但我是真的會死的。”


    “是人都會死,永生不滅的隻有意誌。”霍笛若有所思地說道,其實他現在正在迴應給他打招唿的厲微芒,此刻厲微芒麵前換成了中秋節。中秋節打印出來霍笛小時候的照片給厲微芒看,都是從城市的各個監控角落裏麵拍攝到的,厲微芒高舉起來給霍笛炫耀。霍笛以微笑迴應。


    郝夕迴過頭去看了看,然後再轉過頭來。他的酒早就喝完了,現在的他腦子無比清晰,隻是酒少了,就缺失了說下去的欲望。


    “我那近百年的時光沒什麽好說的,你知道百年間發生的曆史,我其實也隻是芸芸眾生當中的一個人。因為遵守老家夥的遺訓,盡力做到活下來,尤其是得知自己是劍靈之後,我隻想像一個普通人一樣活下來。”


    霍笛的右手握住左手手背,拇指在左手手掌上麵摩擦幾下,開口說:“那你比起大多數人都更像一個人了,你知道的,有些欲望強烈的人能從人們當中脫穎而出,而不是深藏在人群當中,當他們享有至高的權力,這個時候自身其實與大多數人都完全不一樣了。比如說最突出的就是貪婪,很多人都因為貪婪,成為了人上之人,然後就會更加貪婪。其中一部分還當上了人間的掌權者,活了一百多年的你應該知道,這是周而複始周的人世間。我憑良心講,你是我至今為止見過最有人性的人。”


    “謝謝。”郝夕低頭說道,然後他抬起頭,露出欣慰的笑容說,“瞧瞧,這是我們個子嬌小的奇跡,半年不到的時間裏麵,從一個唯唯諾諾誠惶誠恐的瘦小子,變成了現在這個樣子,這種引領周遭人們前進的樣子。”


    霍笛不管郝夕說了什麽,他在意那句謝謝。直覺告訴他,這句謝謝意義非凡,為了恢複這句話,霍笛露出很釋然的笑容,上麵一整排牙齒幾乎全部都展露出來。另一邊的厲微芒看見霍笛的這個笑容,也露出好看的笑容,隻是她舉起來的照片上麵的霍笛幹幹瘦瘦,愁眉苦臉。厲微芒清晰可見的笑臉比起那些監控攝像機角度下霍笛露出來的渺小的悲傷的臉好看多了。


    “我覺得我的事情說完了。”郝夕長處一口氣說道。


    “謝謝。”霍笛再次以這句迴複先前郝夕的那一句謝謝,並且繼續保持那種理解一樣的笑容,他感覺差點就得到了郝夕的眼淚了。


    “接下來我會告訴你何喬的事情,簡單來說,我是劍靈,何喬就是與這相對的人靈。我提醒一下,這不是人傑地靈的靈,而是充滿殺戮的人間兵器。”郝夕右手手指按在桌麵上,壓低了身子向霍笛輕聲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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