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這個譚龍有一個特點,那就是特別能蹭熱度,特別能炒作。


    走到哪裏,都帶著攝影師,發各種假冒的街拍。


    不論參加什麽活動,媒體上都很快能見到通稿。


    他熱衷參與各種頒獎禮,酒會、電影節、音樂節、晚宴,見到紅毯就走,見到明星就合影。


    別的明星過生日,有新戲上映,他不管和人家熟悉不熟悉,都會在微博上高調祝賀。


    對方出於禮貌,隻能迴複。


    於是一來二去,搞得這個譚龍好像朋友遍天下一樣。


    但在娛樂圈,還真就是這種厚臉皮的人混的格外如意。


    所以當初和譚龍一個團的其他成員都已經泯然眾人,成為路人,隻有譚龍還在娛樂圈的風口浪尖摸爬滾打。


    看了他的資料,看了他的作品。


    沈月恆得出了一個結論。


    這個譚龍,是名氣大於實力,寫真多於作品的藝人。


    他不喜歡譚龍這個人。


    最起碼不喜歡自己從公開信息中了解到的這個人。


    與他合作,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


    約定的時間是晚上7點,在京州一個小有名氣的酒吧。


    吧台上,一個駐唱歌手正在唱最近大火的《忘憂草》。


    隻是他完全沒有想到,這首歌曲的原唱就在下麵某個卡座上坐著。


    沈月恆六點五十到的酒吧。


    楊哲作為牽線的人,到的更早。


    可已經到了7點10分,譚龍還不見人影。


    楊哲有些尷尬。


    “沈老師,可能是譚龍的行程太忙了,您理解一下,我再催催。”


    然後拿出了手機,走出酒吧開始打電話。


    沈月恆不置可否,太忙根本就不是遲到的理由。


    更可信的理由就是完全不尊重自己。


    當自己是大牌,要耍一下。


    但他並沒有拂袖而去。


    看的不是譚龍的麵子,而是楊哲的麵子。


    又過了一會兒,楊哲迴來了,腦門上明顯有汗。


    他強笑著解釋:“沈老師,不好意思,已經快到了,路上有些堵車。”


    沈月恆卻反過來安慰楊哲:“楊編輯,沒事,反正我今晚也沒有別的安排。”


    直到了7點45,譚龍才姍姍來遲。


    譚龍戴著大號的墨鏡,在一個三十多歲女人的陪同下快步來到了卡座,坐下,這才摘下了墨鏡。


    “楊老師、沈老師,不好意思啊,讓你們久等了,今晚張丹姐過生日,非得讓我過去喝一杯,我也是推脫不開啊。”


    譚龍開口解釋。


    但其實這不是解釋,更像是一種炫耀。


    張丹是一線女星,拿過好幾個影後,在娛樂圈很有地位。


    譚龍說是參加她的生日宴,明顯是在故意顯示自己的人脈。


    沈月恆也終於看清了譚龍的相貌。


    與網上的照片相比,眼睛小了,皮膚差了,睫毛短了。


    當然,也更瘦了。


    眼袋很大,顯得最近休息不是很好。


    與譚龍一起來的那個女人,是譚龍的經紀人,姓劉。


    劉經紀人一副公事公辦、事務繁忙的口氣,她要了兩杯酒後,就從隨身帶的公文包裏麵,拿出來一份合同,遞給了沈月恆:“沈老師,你的作品我們聽過不少,覺得很有才華,也符合我們家阿龍的定位,所以我們決定給你一個為我們阿龍創作的機會。”


    “具體的條款,文件裏麵都寫了,如果你沒有意見,我們就趕緊簽了。我們家阿龍很忙的,明天還要早起飛米蘭參加時裝周,今晚得早點休息。”


    沈月恆接過合同打開看。


    其實合同的文字很多,但重點是下麵幾條。


    1,之前沈月恆創作的主要作品,都一次性被譚龍買下了。每首歌20萬,沈月恆拿了錢之後,這些歌就與沈月恆沒有任何關係了。以後隻能譚龍唱,沈月恆不能再公開唱了。


    2,以後沈月恆創作的新歌,譚龍有第一時間優先選擇權。被譚龍挑中的,還是每首20萬的價格。


    3,沈月恆必須保證,每年至少創作出20首歌讓譚龍選擇……


    沈月恆看完後,把合同遞給了身邊的楊哲。


    楊哲看了,臉色也難看了起來。


    霸王合同啊!


    雖然每首歌給的錢不算少,但那是對新人來說的。


    沈月恆已經不是新人了。


    他的才華已經得到了市場證明。


    那麽再每首歌20萬,就真的一點都不高了、


    更過分的是,想以一紙合同把沈月恆給承包了。


    以後沈月恆就等於給譚龍打工了,甚至自己創作的歌曲,自己都沒有權利唱。


    楊哲在牽線之前,以為譚龍那邊隻是想買幾首歌,但沒想到,對方的野心更大。


    這是直接要把沈月恆給買了。


    沈月恆肯定不會答應。


    換成楊哲,楊哲也不會答應。


    這不是合同,這是賣身契啊。


    “劉姐,當初你們可不是這麽說的。”楊哲有些惱火,覺得自己被利用了。


    劉經紀人卻是微微一笑:“楊老師,沈老師,我這個人說話比較直接,咱有什麽說什麽。沈老師確實很有才華,也贏得了口碑,但口碑不等於市場!才華如果不能變現的話,其實什麽都不是。但我們阿龍有人氣,有粉絲,這些歌曲賣給我們,才能發揮更大的價值。”


    “並且沈老師也不能保證以後自己的作品還是這麽高的水準吧?但我們可以保證,以後就算是差了些,我們也會多要幾首的。”


    “沈老師你放心,每首歌20萬,隻是預付版稅,以後這些歌曲火了,掙錢了,我們也會給沈老師按照比例一定的分成的。”


    “阿龍越火,沈老師你的作品價值也就越高,後續收入就越多。”


    “所以沈老師就安心幕後,幫我們阿龍登上天王寶座吧,”


    聽著這位劉經紀人的話,沈月恆覺得很熟悉。


    似乎之前那位九州音樂在線的老板孟江也是差不多的意思。


    看來你們都是一個師傅教的啊。


    譚龍這些人,唯一比孟江強的,也就是沒有盜用自己的名義發歌。


    還算有些下限。


    她說的預付版稅與後續收入,也算是行內的行規。


    在音樂圈就是這樣,寫歌的人永遠沒有唱歌的人掙錢多。


    但問題是,我憑什麽要一定賣給你們?


    我自己唱不行嗎?


    我給別人唱不行麽?


    誰給你們的自信,可以完全掌握我!


    想到這裏,沈月恆把合同退了迴去:“很遺憾,恐怕我沒有為譚先生服務的興趣。”


    劉經紀人臉色一沉:“沈先生,你是一個娛樂圈的新人,很多規矩你都不懂,我勸你不要把話說得太絕對,以後很難拐彎的。”


    沈月恆卻微微一笑,衝著服務生喊了一聲:“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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