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了張太德的計劃,賈總撫掌大笑:“哈哈哈。”


    見賈總滿意,張太德撅腚大笑:“嘎嘎嘎。”


    賈總指著張太德的鼻子:“張總監,你真是一個壞人,不過我喜歡。”


    張太德望著賈總的眼睛:“賈總,你真是一個爛人,不過我也好喜歡和你合作。”


    賈總拍著張總監的肚子:“張總監,我沒有你陰險,還得向你學習。”


    張總監摟著賈總的脖子:“賈總,我沒有你歹毒,還得繼續進步。”


    兩人都很是開心,於是情不自禁摟在了一起,還在屋裏即興跳了一段華爾茲。


    “張總監,我……”


    正在這時,辦公室的門一開,一臉喪氣的倒黴蛋竇釗走了進來。


    上次會議上,竇釗馬屁拍到了馬腳上,讓王太德大為光火,於是讓竇釗全價賠償損失的攝像機,否則就走法律程序。


    20多萬的設備,竇釗根本就賠不起。


    雖然他也是關係戶,但關係還沒有硬到讓張太德在乎的程度,他是走的一個副總監的門路。


    所以今天上門,是想求張太德網開一麵的。


    沒想到打開門,看到的卻是張太德與賈總摟在一起的畫麵。


    知男而上?


    勉為騎男?


    男上加男?


    強人所男?


    太刺激了!


    還可以這麽玩?


    竇釗似乎是發現了新世界。


    也找到了讓自己避免被追究的辦法。


    他一臉決絕地走進了辦公室,然後反鎖上了門。


    “張總監,我也可以!”


    “請給我一個機會吧!”


    張太德愣了一下,這才反應過來。


    氣得張太德冒火。


    順手抄起了辦公桌上的煙灰缸,就要把這個誤解自己的小子給打出去。


    哪知道賈總卻是一把攔住了張太德,笑眯眯地道:“小子很上道,有前途。”


    看著他的笑容,張太德不禁打了一個哆嗦。


    下意識地離遠了賈總好幾步。


    ……


    沈月恆接到了一個電話。


    是京州一家很有名的廣告公司打來的。


    這家公司也算是神通廣大,居然這麽迅速就打聽出了沈月恆已經離職的消息。


    於是拋出了橄欖枝,邀請沈月恆加盟廣告公司,擔任策劃部主管。


    年薪50萬,有獎金,有項目提成。


    這當然是一份很優厚,很有誠意的合同。


    不過沈月恆並沒有過多驚訝。


    以他如今在廣告界的地位來說,日後肯定還會有更多的廣告公司過來招募自己。


    年薪百萬也不是什麽值得咋舌的事情。


    因為自己展示給廣告同仁的才華,自己的創意,都值這個價!


    廣告雖然也屬於傳媒行業,但與電視台又離得很遠。


    所以那個張太德就算是要搞鬼,他的手也伸不到這麽長。


    但沈月恆拒絕了。


    不隻是拒絕了這家廣告公司,之後就算是有條件更優厚的廣告公司邀約,沈月恆也沒有打算去加盟。


    他可以製作廣告,但這隻是他的一個副業,沈月恆從來沒有想過要把這個當成自己的主業。


    他還想當主持人,當歌手,當明星。


    成為舞台上最耀眼的存在,讓自己的家人為自己歡唿驕傲,讓認識自己的朋友以自己為榮,這才是沈月恆的理想。


    ……


    當沈月恆的手機再次響起的時候,他本以為這又是哪家廣告公司的人力資源總監,但聽筒裏麵並沒有傳來一連串誘人的招聘條件,隻有簡簡單單的兩個字。


    “是我。”


    很多人都很討厭打電話時,對方說“是我”或者是“猜猜我是誰”。


    因為誰特麽知道你是誰啊?


    可此時聽到聽筒那邊傳來的“是我”,沈月恆卻沉默了。


    他當然知道對方是誰。


    雖然已經好幾年不聯係了。


    但這聲音卻還是那麽清晰。


    隻是沒想到對方居然會打來電話。


    他不知道該用什麽樣的態度去迴答。


    話筒那邊是一個女人。


    方喬。


    沈月恆的大學同學。


    也是她的初戀。


    更確切地說,是前女友。


    唯一的前女友。


    電話那邊的方喬等了十幾秒後,這邊還沒有迴答。


    於是又問:“還在麽?”


    “在。”


    “見個麵吧,傳媒大學西邊的那個咖啡館你還記得麽?我偶爾還去坐坐的。”


    “記得,隻是我很久沒去了。”


    “那下午三點見麵吧。”


    “有什麽非見不可的事情麽?”


    “嗬嗬,沈月恆,見個麵你這麽猶豫什麽?莫非你還愛著我?所以不敢麵對我?”


    “你還真是會開玩笑。”


    沈月恆輕笑了一聲,又道:“年輕的時候,哪懂什麽愛情?”


    電話那邊的方喬似乎也顯得很是輕鬆:“是啊,就當是老朋友敘舊一樣,不見不散。”


    ……


    方喬,與沈月恆在傳媒大學同係不同班的同學。


    不過對大學生來說,基本上都是上大課的,因此除了本寢室的之外,其餘的同學是不是一個班的並不重要。


    方喬在大學期間是一個風雲人物。


    她家就是京州本地的,是在並不發達的城郊,經濟條件很是一般。


    這麽一個沒有背景的女孩,卻很要強,不但成績優秀,還熱衷於學校的各種活動。


    從大一開始就加入了係學生會,大三已經是校學生會的副主席。


    組織能力很強,迎新晚會、文藝匯演、舞會、各種社團活動、文化節、校園招聘、拉讚助,都組織得井井有條。


    按理來說,方喬與沈月恆完全就是大學裏麵兩個完全不同類型的人,似乎沒有交集,更難走在一起。


    沈月恆從不參加那些學校活動。


    連同宿舍的男生和女生搞聯誼舞會,他都沒有去參加。


    他每天除了上課外,就是在自習室溫習,在圖書館看書,在樂器樓練琴,晚自習後在操場上跑步,然後再迴宿舍睡覺。


    晚自習後的大學操場,其實是戀愛的地方。


    像沈月恆這樣,真是一個人跑步的很少,所以那時候沈月恆得了一個外號--“傻麅子”。


    可偏偏方喬就喜歡上了沈月恆,還是她主動追的。


    因為她覺得沈月恆很上進。


    她覺得自己和沈月恆都是不滿足於現狀的人。


    都是出身普通,不甘於平凡。


    所以自己的各種社交活動,沈月恆的認真堅韌於專業技能,都是為了以後的拚搏,脫離之前的階層打下基礎。


    她很看好沈月恆的將來。


    這是一個績優股,值得持有。


    越早持有,迴報越大。


    於是在主動陪著沈月恆晚自習後在操場上跑步一個月之後,終於成功牽手。


    操場上少了一個傻麅子,多了兩個卿卿我我的俗人。


    本來一切都很美好。


    美好的青春,青澀的初戀。


    但人總會長大,初戀總會遇到波瀾。


    童話裏都是騙人的,你不是我的公主,我也不可能是你的王子。


    畢業前那一年,兩人分手了。


    分手的原因,起因在於沈月恆的頭鐵,終結在於方喬的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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