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酒館的裝潢風格屬於後現代風,整體格調偏向灰色,牆壁上錯落的安置著數盞幽暗的壁燈,營造出朦朧的氛圍,店內桌椅的擺放也是別出心裁,竟沒有一張相同的桌子,椅子也是五花八門什麽樣的都有,小到舞台最前排的小馬紮,大到半包區的懶人沙發,角落處甚至還掛著兩個粗麻繩與木板做成的秋千……
然而,對比那令人震撼的舞台,這些還隻是小玩意,百餘平方的店內,舞台竟然就占了三分之一,嶄新的架子鼓、三排高段位電子琴一左一右固定在舞台的兩端,足有十平方米的液晶大屏幕下還戳著兩把吉他、一把貝斯,除此之外,舞台上方,聚光燈、追光燈、腳光燈、造型燈、光柱燈等一應俱全,就設施來說比起專業的舞台也不遜色多少,隨時都能經得起一支樂隊的折騰。
“我說二哥,你打造這舞台少說也得一百萬吧!”畢竟是專業演員,沈秋水對舞台上這些東西還是比較了解的,就眼前這一套東西下來,一百萬都是保守的估計。
沈秋海嘿嘿一笑:“加上音響一共一百七十萬。”
“一百七十萬?!”沈秋水眼睛瞪得老大,撇了撇嘴:“再加上房租、其它費用的話,合著你把這兩年賺的錢都折騰進去了?”
沈秋海笑而不語,轉頭看向沈秋山:“大哥,感覺怎麽樣?”
“不錯,符合你的格調。”沈秋山點點頭,他對自己這個弟弟還是很了解的。
沈秋海有著執著的音樂夢,隻是在現實中碰壁的他已經沒什麽像樣的舞台讓他去展示自己了,所以,他才會不惜重金在自己的小店內打造這樣一個舞台,對於其它類似的小店來說,舞台隻是一個表演的地方,然而,這個舞台卻是沈秋海放飛自己的地方、也是他夢想的寄托。
既然沒了“舞台”,那麽,他就打造一個屬於自己的舞台!
“試一試?沒拍電影之前,你也是一名音樂製作人來的。”沈秋海疾行幾步上了舞台,從話筒架上摘下麥克風,遞向台下的沈秋山。
“還是算了吧,多少年沒唱了。”沈秋山輕笑著擺了擺手。
“得,那我就給你們試試我這套從丹麥進口的音響!”沈秋海笑了笑,衝調音區的工作人員揮了揮手,他讓沈秋山唱歌是假,主要是想展示自己這套效果極佳的音響,他這種心情倒是不難理解,就好像小孩子得到新玩具想與好朋友分享一樣。
伴奏響起,正是沈秋海當年的成名曲《鋒芒》。
“二哥可真是的,快四十的人,還像小孩子一樣。”沈秋水麵帶笑容的看著舞台上伴隨節奏扭動身軀的沈秋海,一副很憂愁的模樣。
“得!說的好像你自己多成熟一樣。”沈秋山聳聳肩,瞄了一眼旁邊的三妹:“對了,我進去這段時間有沒有交男朋友?溫馨提示,您今年已經三十三歲了!”
“切~!我說大哥,你怎麽哪壺不開提哪壺。”沈秋水不耐煩的翻了翻白眼:“交男朋友有什麽用,又不能當飯吃!而且,你們這些男人,哪有一個好東西,腦子裏想的無非就是那點破事兒!”
“得嘞,當我什麽都沒說。”催婚團沒當好,還碰了一鼻子灰,沈秋山可不自討無趣了。
舞台上,沈秋海唱到了《鋒芒》的副歌部分,音響的品質也顯露了出來,聲音透徹,清亮,沒有一絲雜音,眾人的思緒也不由自主的代入了他的歌聲之中。
有一點必須得承認,那便是沈秋海的唱功,經曆了歲月的磨礪之後,他的唱功比唱火《鋒芒》的時候精進了許多,事實上,沈秋海這個年紀也正是一名歌手的巔峰期,褪去了年輕時的青澀,又擁有了豐富的閱曆,能夠更好的理解和詮釋一首歌曲,隻可惜,在他最巔峰的年紀卻缺少了一個展示自己的舞台,以及讓他充分發揮自己實力的優秀作品。
社會的現實在娛樂圈中更會被無限放大,過氣了,就是過氣了,沒有人會想起你,那些備受矚目、光鮮亮麗的舞台也不會給你任何機會。
一束追光打在沈秋海身上,背後是空空的舞台,台下是寥寥幾人,但沈秋海唱的卻極為專注,甚至專注的讓人有些心疼,像他這樣的人,應該擁有更大的舞台!
歌聲落下,沈秋海倒是很快就從《鋒芒》的情境中抽離了出來,衝台下眾人嘿嘿一笑:“怎麽樣,這音響還不錯吧!”
“音響固然不錯,但唱的更好。”沈秋山一邊鼓掌一邊說道。
“唉,好久沒聽二哥唱歌了,都快忘了二哥是實力派歌手呢~!”沈秋水俏麗的麵龐上露出迷人的笑容,如果隻論顏值的話,她絕對屬於“禍水級”的大美女。
“不僅你忘了,連我自己都快忘了我的本職了。”沈秋海自嘲的笑了笑,將麥克風放迴原處,而就在他準備下台時,一個清脆悅耳的聲音突然在小酒館門口傳來。
“二叔,我老爸到了嗎??”
沈秋海站在舞台上,身上還打著追光,所以,走進小酒館的人目光自然而然會落在他的身上。
而這會兒,進入小酒館的是兩個渾身上下都洋溢著青春氣息的小美女。
走在前麵的女孩留著一頭烏黑柔順的長發,由於腳步匆忙,腦後的幾縷發絲輕輕舞動,在燈光的映襯下,就好似黑白鍵上那律動的音符……
“妮妮~!!”
沈秋山扭過頭,看到幾月未見的寶貝女兒興奮的驚唿一聲,趕緊迎了上去。
“老爸~!!”
沈佳妮也第一時間認出了站在暗處的父親,張開雙臂,一路小跑的撲到了沈秋山的懷中……
人們常說女兒是父親的“小情人”,這話從某種程度上來說還是有據可依的,父女的那份兒感情與任何一種感情都不相同,是心心相惜的依戀,也是牽腸掛肚的“愛戀”,更是上天恩賜的別樣“禮物”。
……
然而,對比那令人震撼的舞台,這些還隻是小玩意,百餘平方的店內,舞台竟然就占了三分之一,嶄新的架子鼓、三排高段位電子琴一左一右固定在舞台的兩端,足有十平方米的液晶大屏幕下還戳著兩把吉他、一把貝斯,除此之外,舞台上方,聚光燈、追光燈、腳光燈、造型燈、光柱燈等一應俱全,就設施來說比起專業的舞台也不遜色多少,隨時都能經得起一支樂隊的折騰。
“我說二哥,你打造這舞台少說也得一百萬吧!”畢竟是專業演員,沈秋水對舞台上這些東西還是比較了解的,就眼前這一套東西下來,一百萬都是保守的估計。
沈秋海嘿嘿一笑:“加上音響一共一百七十萬。”
“一百七十萬?!”沈秋水眼睛瞪得老大,撇了撇嘴:“再加上房租、其它費用的話,合著你把這兩年賺的錢都折騰進去了?”
沈秋海笑而不語,轉頭看向沈秋山:“大哥,感覺怎麽樣?”
“不錯,符合你的格調。”沈秋山點點頭,他對自己這個弟弟還是很了解的。
沈秋海有著執著的音樂夢,隻是在現實中碰壁的他已經沒什麽像樣的舞台讓他去展示自己了,所以,他才會不惜重金在自己的小店內打造這樣一個舞台,對於其它類似的小店來說,舞台隻是一個表演的地方,然而,這個舞台卻是沈秋海放飛自己的地方、也是他夢想的寄托。
既然沒了“舞台”,那麽,他就打造一個屬於自己的舞台!
“試一試?沒拍電影之前,你也是一名音樂製作人來的。”沈秋海疾行幾步上了舞台,從話筒架上摘下麥克風,遞向台下的沈秋山。
“還是算了吧,多少年沒唱了。”沈秋山輕笑著擺了擺手。
“得,那我就給你們試試我這套從丹麥進口的音響!”沈秋海笑了笑,衝調音區的工作人員揮了揮手,他讓沈秋山唱歌是假,主要是想展示自己這套效果極佳的音響,他這種心情倒是不難理解,就好像小孩子得到新玩具想與好朋友分享一樣。
伴奏響起,正是沈秋海當年的成名曲《鋒芒》。
“二哥可真是的,快四十的人,還像小孩子一樣。”沈秋水麵帶笑容的看著舞台上伴隨節奏扭動身軀的沈秋海,一副很憂愁的模樣。
“得!說的好像你自己多成熟一樣。”沈秋山聳聳肩,瞄了一眼旁邊的三妹:“對了,我進去這段時間有沒有交男朋友?溫馨提示,您今年已經三十三歲了!”
“切~!我說大哥,你怎麽哪壺不開提哪壺。”沈秋水不耐煩的翻了翻白眼:“交男朋友有什麽用,又不能當飯吃!而且,你們這些男人,哪有一個好東西,腦子裏想的無非就是那點破事兒!”
“得嘞,當我什麽都沒說。”催婚團沒當好,還碰了一鼻子灰,沈秋山可不自討無趣了。
舞台上,沈秋海唱到了《鋒芒》的副歌部分,音響的品質也顯露了出來,聲音透徹,清亮,沒有一絲雜音,眾人的思緒也不由自主的代入了他的歌聲之中。
有一點必須得承認,那便是沈秋海的唱功,經曆了歲月的磨礪之後,他的唱功比唱火《鋒芒》的時候精進了許多,事實上,沈秋海這個年紀也正是一名歌手的巔峰期,褪去了年輕時的青澀,又擁有了豐富的閱曆,能夠更好的理解和詮釋一首歌曲,隻可惜,在他最巔峰的年紀卻缺少了一個展示自己的舞台,以及讓他充分發揮自己實力的優秀作品。
社會的現實在娛樂圈中更會被無限放大,過氣了,就是過氣了,沒有人會想起你,那些備受矚目、光鮮亮麗的舞台也不會給你任何機會。
一束追光打在沈秋海身上,背後是空空的舞台,台下是寥寥幾人,但沈秋海唱的卻極為專注,甚至專注的讓人有些心疼,像他這樣的人,應該擁有更大的舞台!
歌聲落下,沈秋海倒是很快就從《鋒芒》的情境中抽離了出來,衝台下眾人嘿嘿一笑:“怎麽樣,這音響還不錯吧!”
“音響固然不錯,但唱的更好。”沈秋山一邊鼓掌一邊說道。
“唉,好久沒聽二哥唱歌了,都快忘了二哥是實力派歌手呢~!”沈秋水俏麗的麵龐上露出迷人的笑容,如果隻論顏值的話,她絕對屬於“禍水級”的大美女。
“不僅你忘了,連我自己都快忘了我的本職了。”沈秋海自嘲的笑了笑,將麥克風放迴原處,而就在他準備下台時,一個清脆悅耳的聲音突然在小酒館門口傳來。
“二叔,我老爸到了嗎??”
沈秋海站在舞台上,身上還打著追光,所以,走進小酒館的人目光自然而然會落在他的身上。
而這會兒,進入小酒館的是兩個渾身上下都洋溢著青春氣息的小美女。
走在前麵的女孩留著一頭烏黑柔順的長發,由於腳步匆忙,腦後的幾縷發絲輕輕舞動,在燈光的映襯下,就好似黑白鍵上那律動的音符……
“妮妮~!!”
沈秋山扭過頭,看到幾月未見的寶貝女兒興奮的驚唿一聲,趕緊迎了上去。
“老爸~!!”
沈佳妮也第一時間認出了站在暗處的父親,張開雙臂,一路小跑的撲到了沈秋山的懷中……
人們常說女兒是父親的“小情人”,這話從某種程度上來說還是有據可依的,父女的那份兒感情與任何一種感情都不相同,是心心相惜的依戀,也是牽腸掛肚的“愛戀”,更是上天恩賜的別樣“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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