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進門,就發現我們慣坐的位置上已經有人,而且是一個熟人。陸勵成仍然穿著那身球衣,隻是在外麵加了一件擋風的夾克,他此時的行為顯然不符合一個有輕微潔癖的人的舉動。
他聽著吉他手的低唱,自斟自飲。在這個沒有人認識他的小酒吧裏,他終於將他內心的情緒稍稍釋放了一些出來,眉宇間不見淩厲,隻有落寞,還有壓抑著的傷楚。那麽濃烈的傷楚,似乎不壓製好,一個不小心,就會讓他全然崩潰。
我想了想,走到吧台側麵問老板要了瓶啤酒,付賬的時候,小聲和老板打招唿:“幫我盯著點那個人,如果他喝醉了,一定不能讓他自己開車走,幫他叫輛計程車。”
老板爽快地答應了。
我悄悄離開酒吧,拿著啤酒,邊走邊喝,寒風配著冰啤酒,讓人從頭到腳的冷冽。
宋翊,他就像籠罩在一團大霧中,他的客氣友善,讓每個人都以為他很好接近,可他用他的客氣友善和每個人都恰到好處地保持了一個不遠也不近的距離。我努力著走近他,每次當我以為自己成功的時候,他又總是輕易地把我推了迴去。
他已不是他。當年的他,唇角的微笑從不是用來保持距離的麵具,眼底深處也不是看不清楚的灰暗。可他也仍是他,今天晚上,籃球場上的他,和多年前一模一樣,眼中的明亮一如當年在陽光下燦笑的少年。
不過,我也不再是當年的我,當年的我,絕無勇氣去做我今天晚上所做的一切事情。可我也仍是我,我仍愛他,隻比當年多,不比當年少。
半個小時後,我打開門,把空啤酒瓶扔進垃圾桶。隨手打開電腦,宋翊的留言跳了出來。
“你在家嗎?”
“在嗎?”
“在不在?”
“如果上線,請和我聯係。”
一連四條信息,雖然每一句話都很普通,可連著一起,卻讓人感覺出發信息的人對於我不在線上很著急。
我忙坐了下來:“不好意思,剛迴家,有事嗎?”
“沒事。現在很晚了。”
“晚上有活動,活動結束後,我又去酒吧喝了點酒。”
“一個人?”
“一個人。”
“開心的酒,不開心的酒?”
我認真地想了想,才迴複:“既開心,也不開心。開心的是,不管他或者我是什麽樣子,我仍然愛他;不開心的是,不管他或者我是什麽樣子,他依然不愛我。”
一會兒後,他的信息才到:“為什麽不放棄他呢?天涯何處無芳草,三步之內必有蘭芝。”
為什麽不放棄?我撐著下巴,想起了那一天的雨和陽光……
宋翊一直是學校裏的王子,因為他學習好,長得好,還打得一手好籃球,關注他的女生很多,可真正敢喜歡他的卻沒幾個,畢竟是重點高中的學生,智商都不低,大家的心智也都早熟,一早就拋棄了瓊瑤,看的是亦舒,本著愛帥哥更愛自己的原則,沒有幾個人願意做言情小說中的傻飛蛾,所以對宋翊,女生們有默契地保持了遠觀近賞,卻絕不親近的態度。我也是這些芸芸女生中的一員,我們會在宿舍臥談會上談宋翊,會為了看宋翊打籃球逃課,會在宋翊經過我們的教室時,腦袋貼在玻璃窗上偷看,扮演漫畫少女的花癡角色,但是,我們沒有一個人會去想象宋翊做男朋友的感覺。
如果一直這樣的話,我的人生軌跡也許就不是今天這樣,按照我的成績,我會上一個普通的重點本科,也許會認識一個男孩,然後我們談一段校園戀愛。多年後,我也許會在感歎青春似水年華時,想起宋翊,但是他的具體長相肯定已經模糊。但是,一切在十七歲那年的一個雨天走上了一條截然不同的路。
當時,宋翊已經高中畢業,考上了清華上學,也許是朋友邀請,也許是他懷念故校,在一個下著小雨的夏日午後,他和幾個朋友在籃球場上打球。一直以來宋翊打球,必定觀者雲集,可這次因為是暑假,所以學校裏沒有什麽人,籃球場上隻有他們在奔跑、在歡唿。
我已經忘記我那天究竟為什麽去學校,反正就是去了,而且我聽見了他們的歡叫聲,所以順著歡叫聲,走向籃球場。快到近前時,我卻猶豫了,站在白樺林裏不敢再舉步。
其時,太陽破雲而出,雨半歇半收,在如織的細雨中,日光輕且薄,白樺林的葉子翠綠如滴,好似隻要一點點風,就能從彌漫的濕意中吹出縷縷的草木香。
整個世界都是清新、明媚、鮮亮的,而他們這群花樣年華的少年才是這副畫麵上,最令人心動的幾筆。
一個個都衣服濕透,臉上也分不清楚是汗水,還是雨水,奔跑間,常帶起一連串的水珠,被陽光一映,光影變化間,竟有七彩的光芒。再配上緊致有型的肌肉,明亮純淨的眼睛,高大矯健的身姿,充滿力量的追逐和對抗,我第一次體會到“陽剛之美”四字的含義,眼前的男子們真正個個都是龍軀虎步。
怕破壞眼前的畫麵,所以不敢舉步,隻能立在樹下靜看。彼時,並沒覺得自己的眼光會更多落在宋翊身上,在我眼中,他們每一個人都是運動的美、陽光的美,青春的美。
遠處一個人一瘸一拐地跑來,操場上的人都停下來,有人罵來人:“你丫看看表,現在幾點了?”
還有人關心地問:“你怎麽了?這麽打蔫?”
來人坐到操場邊說:“我今天打不了了,你們接著打!”
大家聚在他身邊,又罵又問:“大朱,你丫有屁就放!”
“大朱,你的腿究竟怎麽了?臉上的傷哪裏來的?”
在眾人的詢問下,終於弄明白了事情的來龍去脈,原來大朱的女朋友被一個小混混追求,小混混警告過他好幾次,他都沒理會。今天小混混終於動用暴力,四個人把他堵在學校附近的胡同裏打了一頓。
大家聽完,也沒什麽好辦法,隻能勸他以後小心一點,大朱抱著頭不吭聲。沒想到性格最溫和的宋翊卻是猛地將手中的籃球砸到了地上,籃球彈得老高,遠遠地飛出去。
“欺人太甚!我們走!這個場子今天非找迴來不可!”
大朱抱著頭,木然地說:“他們手裏有刀。”
宋翊一挑眉毛,不屑地冷哼:“大不了刀口舔血!”
大家呆呆地看著他,宋翊冷著臉,一個個看過去:“有什麽好怕的,我們人多還是他們人多?平常喝酒的時候,說的什麽為哥們兒兩肋插刀都不算數了?還有你,大朱,連自己的女人都護不了,你還混個什麽?有抱著腦袋哭的力氣,還不敢豁出去幹一架?”
都是熱血少年,被宋翊的話一激,大家都急了,七嘴八舌地嚷:“誰怕了?”
大朱跳起來:“我們走!”
大朱帶頭領路,一群人如衝向前線的戰士,慷慨激昂地向學校外擁去。
白樺林裏的我,彎身撿起了滾到我腳邊的籃球,卻失落了一顆少女的心。也許每個女孩子都向往著一個英雄,都渴望著有一雙保護自己的臂彎,都希冀著有一個男子能衝冠一怒、拔劍為紅顏。宋翊那一刻的樣子,讓我感受到了大丈夫的情懷,他在我眼中,不再隻是一個品學兼優的男孩子,而是一個有擔當、有所為有所不為的大丈夫。
我捧著籃球,佇立在白樺林中,天地之間如此安靜,如停止了轉動,隻有我的心,跳得那麽急,我已經隱隱明白,從今日起,我的世界不會再和以前一樣,有隱秘的欣喜和酸楚。
他們返迴時,不少人掛了彩,可個個都神情興奮,搭著彼此的肩膀,高唱著嘹亮的軍歌,歌聲響徹操場。他們就如一群得勝歸來的戰士,宋翊被他們簇擁在最中間,他的一個眼睛烏青,半邊臉紅腫,嘴唇邊有血痕,形象實在不算好,但是卻成了我記憶中他最英俊的一瞬間。
他們一邊四處亂尋著球,一邊高聲笑嚷,討論著剛才誰比較英雄,誰比較狗熊,誰平時最耍酷,剛才卻最孬種,最後一致同意宋翊是“不會叫的狗才最會咬人”。
我走到宋翊身邊,對彎著身子在草叢裏找球的他說:“這是你們的籃球嗎?”
他抬起頭:“是呀!多謝,多謝!”
他抬頭的瞬間,太陽恰從烏雲中徹底掙脫,光線驀地明亮,他的笑容卻比陽光更燦爛。
我把球默默地遞給他,他拿著球問:“你在這裏讀書?”
我點頭:“九月份開學就高二了,”
“小學妹,多謝你!”他微笑著轉身離去。
我心裏脹鼓鼓的,也說不清楚是甜,還是苦,帶著少女特有的敏感和自卑,貌似很理智平和地說:“我的成績不好,進不了清華,擔不起小學妹的稱唿。”
他停住腳步,迴身看我,眉目間有不以為然:“你還有兩年的時間,現在就給自己定下輸局,未免太早!隻要你想,就一定可以!好好學習,我在清華等你。”
他對著我笑,飛揚自信的笑如同星星點點的陽光,灑落在我的身上。
他朝我揮揮手,大步跑向球場:“籃球找到了!”大家看見他手中的籃球,扯著嗓子嗷嗷地歡唿,從四麵八方迅速匯集向籃球場。
他們又開始打籃球,在他們肆意地跳躍奔跑中,青春在陽光下轟轟烈烈地飛揚燃燒,第一次,我覺得自己也是可以這樣自信的、飛揚的,那才是青春的本色啊!
我的手緊緊地握著拳頭,凝視著他的身影,耳邊一遍遍轟鳴著他的聲音:“我在清華等你。”
多少個夜晚,宿舍的人都已經熟睡時,我在衛生間門口的燈光下溫書;多少個清晨,大家還在夢中時,我捧著英文課本,一個個單詞記誦。也曾努力一個學期後,數學成績仍然不好,也曾做了無數套化學習題後,化學不進反退。不是沒有疲憊懈怠、沮喪想放棄的時刻,可是每次覺得自己就是比別人笨,想認命放棄的時刻,總是會想起他眉目間的不以為然,想起他的笑容,想起那些星星點點、灑落到心中的陽光,所以,總是在抱著考試試卷,躲在被窩裏大哭一場後,握一握拳頭,又再次出發。
我可以放棄他嗎?我在鍵盤上敲字:“放棄他,如同放棄我所有的夢想和勇氣,永不!”
屏幕上很快就出現了一行字:“滄海可以變桑田,天底下,沒有任何東西可以永遠,包括你的愛情。”
不喜歡這麽凝重的談話氣氛,和他開玩笑地說:“三步之內必有蘭芝,如果你願意充當這個蘭芝,我就考慮放棄他,怎麽樣?”話發出去後,開始後悔自己魯莽,但是後悔也晚了。
“?,我是個內裏已經腐爛的木頭,不過,我知道很多蘭芝,可以隨時介紹給你。”
我輕噓了口氣:“多謝,多謝!把你的蘭芝替我留著點兒,等我老媽拿著刀逼我嫁的時候,我來找你。”
和以前的日子一樣,兩個人漫無邊際,卻快樂淋漓地聊著,然後互道晚安、睡覺。
在夢裏,我夢到了清華的校園,他在打籃球,十九歲的我,緊張羞澀地站在籃球場邊,當眾人高唿“宋翊、宋翊”時,我膽怯地咬著唇,終於,我也喊了出來:“宋翊、宋翊……”
他粲然迴頭,那一眼中,有我!
他聽著吉他手的低唱,自斟自飲。在這個沒有人認識他的小酒吧裏,他終於將他內心的情緒稍稍釋放了一些出來,眉宇間不見淩厲,隻有落寞,還有壓抑著的傷楚。那麽濃烈的傷楚,似乎不壓製好,一個不小心,就會讓他全然崩潰。
我想了想,走到吧台側麵問老板要了瓶啤酒,付賬的時候,小聲和老板打招唿:“幫我盯著點那個人,如果他喝醉了,一定不能讓他自己開車走,幫他叫輛計程車。”
老板爽快地答應了。
我悄悄離開酒吧,拿著啤酒,邊走邊喝,寒風配著冰啤酒,讓人從頭到腳的冷冽。
宋翊,他就像籠罩在一團大霧中,他的客氣友善,讓每個人都以為他很好接近,可他用他的客氣友善和每個人都恰到好處地保持了一個不遠也不近的距離。我努力著走近他,每次當我以為自己成功的時候,他又總是輕易地把我推了迴去。
他已不是他。當年的他,唇角的微笑從不是用來保持距離的麵具,眼底深處也不是看不清楚的灰暗。可他也仍是他,今天晚上,籃球場上的他,和多年前一模一樣,眼中的明亮一如當年在陽光下燦笑的少年。
不過,我也不再是當年的我,當年的我,絕無勇氣去做我今天晚上所做的一切事情。可我也仍是我,我仍愛他,隻比當年多,不比當年少。
半個小時後,我打開門,把空啤酒瓶扔進垃圾桶。隨手打開電腦,宋翊的留言跳了出來。
“你在家嗎?”
“在嗎?”
“在不在?”
“如果上線,請和我聯係。”
一連四條信息,雖然每一句話都很普通,可連著一起,卻讓人感覺出發信息的人對於我不在線上很著急。
我忙坐了下來:“不好意思,剛迴家,有事嗎?”
“沒事。現在很晚了。”
“晚上有活動,活動結束後,我又去酒吧喝了點酒。”
“一個人?”
“一個人。”
“開心的酒,不開心的酒?”
我認真地想了想,才迴複:“既開心,也不開心。開心的是,不管他或者我是什麽樣子,我仍然愛他;不開心的是,不管他或者我是什麽樣子,他依然不愛我。”
一會兒後,他的信息才到:“為什麽不放棄他呢?天涯何處無芳草,三步之內必有蘭芝。”
為什麽不放棄?我撐著下巴,想起了那一天的雨和陽光……
宋翊一直是學校裏的王子,因為他學習好,長得好,還打得一手好籃球,關注他的女生很多,可真正敢喜歡他的卻沒幾個,畢竟是重點高中的學生,智商都不低,大家的心智也都早熟,一早就拋棄了瓊瑤,看的是亦舒,本著愛帥哥更愛自己的原則,沒有幾個人願意做言情小說中的傻飛蛾,所以對宋翊,女生們有默契地保持了遠觀近賞,卻絕不親近的態度。我也是這些芸芸女生中的一員,我們會在宿舍臥談會上談宋翊,會為了看宋翊打籃球逃課,會在宋翊經過我們的教室時,腦袋貼在玻璃窗上偷看,扮演漫畫少女的花癡角色,但是,我們沒有一個人會去想象宋翊做男朋友的感覺。
如果一直這樣的話,我的人生軌跡也許就不是今天這樣,按照我的成績,我會上一個普通的重點本科,也許會認識一個男孩,然後我們談一段校園戀愛。多年後,我也許會在感歎青春似水年華時,想起宋翊,但是他的具體長相肯定已經模糊。但是,一切在十七歲那年的一個雨天走上了一條截然不同的路。
當時,宋翊已經高中畢業,考上了清華上學,也許是朋友邀請,也許是他懷念故校,在一個下著小雨的夏日午後,他和幾個朋友在籃球場上打球。一直以來宋翊打球,必定觀者雲集,可這次因為是暑假,所以學校裏沒有什麽人,籃球場上隻有他們在奔跑、在歡唿。
我已經忘記我那天究竟為什麽去學校,反正就是去了,而且我聽見了他們的歡叫聲,所以順著歡叫聲,走向籃球場。快到近前時,我卻猶豫了,站在白樺林裏不敢再舉步。
其時,太陽破雲而出,雨半歇半收,在如織的細雨中,日光輕且薄,白樺林的葉子翠綠如滴,好似隻要一點點風,就能從彌漫的濕意中吹出縷縷的草木香。
整個世界都是清新、明媚、鮮亮的,而他們這群花樣年華的少年才是這副畫麵上,最令人心動的幾筆。
一個個都衣服濕透,臉上也分不清楚是汗水,還是雨水,奔跑間,常帶起一連串的水珠,被陽光一映,光影變化間,竟有七彩的光芒。再配上緊致有型的肌肉,明亮純淨的眼睛,高大矯健的身姿,充滿力量的追逐和對抗,我第一次體會到“陽剛之美”四字的含義,眼前的男子們真正個個都是龍軀虎步。
怕破壞眼前的畫麵,所以不敢舉步,隻能立在樹下靜看。彼時,並沒覺得自己的眼光會更多落在宋翊身上,在我眼中,他們每一個人都是運動的美、陽光的美,青春的美。
遠處一個人一瘸一拐地跑來,操場上的人都停下來,有人罵來人:“你丫看看表,現在幾點了?”
還有人關心地問:“你怎麽了?這麽打蔫?”
來人坐到操場邊說:“我今天打不了了,你們接著打!”
大家聚在他身邊,又罵又問:“大朱,你丫有屁就放!”
“大朱,你的腿究竟怎麽了?臉上的傷哪裏來的?”
在眾人的詢問下,終於弄明白了事情的來龍去脈,原來大朱的女朋友被一個小混混追求,小混混警告過他好幾次,他都沒理會。今天小混混終於動用暴力,四個人把他堵在學校附近的胡同裏打了一頓。
大家聽完,也沒什麽好辦法,隻能勸他以後小心一點,大朱抱著頭不吭聲。沒想到性格最溫和的宋翊卻是猛地將手中的籃球砸到了地上,籃球彈得老高,遠遠地飛出去。
“欺人太甚!我們走!這個場子今天非找迴來不可!”
大朱抱著頭,木然地說:“他們手裏有刀。”
宋翊一挑眉毛,不屑地冷哼:“大不了刀口舔血!”
大家呆呆地看著他,宋翊冷著臉,一個個看過去:“有什麽好怕的,我們人多還是他們人多?平常喝酒的時候,說的什麽為哥們兒兩肋插刀都不算數了?還有你,大朱,連自己的女人都護不了,你還混個什麽?有抱著腦袋哭的力氣,還不敢豁出去幹一架?”
都是熱血少年,被宋翊的話一激,大家都急了,七嘴八舌地嚷:“誰怕了?”
大朱跳起來:“我們走!”
大朱帶頭領路,一群人如衝向前線的戰士,慷慨激昂地向學校外擁去。
白樺林裏的我,彎身撿起了滾到我腳邊的籃球,卻失落了一顆少女的心。也許每個女孩子都向往著一個英雄,都渴望著有一雙保護自己的臂彎,都希冀著有一個男子能衝冠一怒、拔劍為紅顏。宋翊那一刻的樣子,讓我感受到了大丈夫的情懷,他在我眼中,不再隻是一個品學兼優的男孩子,而是一個有擔當、有所為有所不為的大丈夫。
我捧著籃球,佇立在白樺林中,天地之間如此安靜,如停止了轉動,隻有我的心,跳得那麽急,我已經隱隱明白,從今日起,我的世界不會再和以前一樣,有隱秘的欣喜和酸楚。
他們返迴時,不少人掛了彩,可個個都神情興奮,搭著彼此的肩膀,高唱著嘹亮的軍歌,歌聲響徹操場。他們就如一群得勝歸來的戰士,宋翊被他們簇擁在最中間,他的一個眼睛烏青,半邊臉紅腫,嘴唇邊有血痕,形象實在不算好,但是卻成了我記憶中他最英俊的一瞬間。
他們一邊四處亂尋著球,一邊高聲笑嚷,討論著剛才誰比較英雄,誰比較狗熊,誰平時最耍酷,剛才卻最孬種,最後一致同意宋翊是“不會叫的狗才最會咬人”。
我走到宋翊身邊,對彎著身子在草叢裏找球的他說:“這是你們的籃球嗎?”
他抬起頭:“是呀!多謝,多謝!”
他抬頭的瞬間,太陽恰從烏雲中徹底掙脫,光線驀地明亮,他的笑容卻比陽光更燦爛。
我把球默默地遞給他,他拿著球問:“你在這裏讀書?”
我點頭:“九月份開學就高二了,”
“小學妹,多謝你!”他微笑著轉身離去。
我心裏脹鼓鼓的,也說不清楚是甜,還是苦,帶著少女特有的敏感和自卑,貌似很理智平和地說:“我的成績不好,進不了清華,擔不起小學妹的稱唿。”
他停住腳步,迴身看我,眉目間有不以為然:“你還有兩年的時間,現在就給自己定下輸局,未免太早!隻要你想,就一定可以!好好學習,我在清華等你。”
他對著我笑,飛揚自信的笑如同星星點點的陽光,灑落在我的身上。
他朝我揮揮手,大步跑向球場:“籃球找到了!”大家看見他手中的籃球,扯著嗓子嗷嗷地歡唿,從四麵八方迅速匯集向籃球場。
他們又開始打籃球,在他們肆意地跳躍奔跑中,青春在陽光下轟轟烈烈地飛揚燃燒,第一次,我覺得自己也是可以這樣自信的、飛揚的,那才是青春的本色啊!
我的手緊緊地握著拳頭,凝視著他的身影,耳邊一遍遍轟鳴著他的聲音:“我在清華等你。”
多少個夜晚,宿舍的人都已經熟睡時,我在衛生間門口的燈光下溫書;多少個清晨,大家還在夢中時,我捧著英文課本,一個個單詞記誦。也曾努力一個學期後,數學成績仍然不好,也曾做了無數套化學習題後,化學不進反退。不是沒有疲憊懈怠、沮喪想放棄的時刻,可是每次覺得自己就是比別人笨,想認命放棄的時刻,總是會想起他眉目間的不以為然,想起他的笑容,想起那些星星點點、灑落到心中的陽光,所以,總是在抱著考試試卷,躲在被窩裏大哭一場後,握一握拳頭,又再次出發。
我可以放棄他嗎?我在鍵盤上敲字:“放棄他,如同放棄我所有的夢想和勇氣,永不!”
屏幕上很快就出現了一行字:“滄海可以變桑田,天底下,沒有任何東西可以永遠,包括你的愛情。”
不喜歡這麽凝重的談話氣氛,和他開玩笑地說:“三步之內必有蘭芝,如果你願意充當這個蘭芝,我就考慮放棄他,怎麽樣?”話發出去後,開始後悔自己魯莽,但是後悔也晚了。
“?,我是個內裏已經腐爛的木頭,不過,我知道很多蘭芝,可以隨時介紹給你。”
我輕噓了口氣:“多謝,多謝!把你的蘭芝替我留著點兒,等我老媽拿著刀逼我嫁的時候,我來找你。”
和以前的日子一樣,兩個人漫無邊際,卻快樂淋漓地聊著,然後互道晚安、睡覺。
在夢裏,我夢到了清華的校園,他在打籃球,十九歲的我,緊張羞澀地站在籃球場邊,當眾人高唿“宋翊、宋翊”時,我膽怯地咬著唇,終於,我也喊了出來:“宋翊、宋翊……”
他粲然迴頭,那一眼中,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