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說李家滅門已經過了一個月,但李毅還是不敢進入燕州範圍的縣城,都是能繞過去就繞過去。
經過三天的趕路,終於是離開了燕州地界,進入了太河縣。
目前在太河縣城外的一個小集市歇腳。李毅坐在一個茶寮裏,看著來來往往的商會,不禁感慨,太河縣雖小,但的確是一個重要的交通樞紐。
在這個時候,一聲怒罵傳入李毅耳中:“哎喲,走路不帶眼啊!撞疼本少爺了!”李毅循聲看去,瞬間失笑,看來這個大少爺模樣的人,是碰到小偷了,估計錢包被人偷走了都不知道。
再看那小偷,長得五大三粗,一副憨厚的模樣,誰能想到他是個小偷?但李毅卻是把這個小偷藏起作案剪刀的動作看得一清二楚。
隻見那小偷不斷道歉後,一轉身,不知道身後什麽時候來了幾個官差,他差點就撞上去,嚇得立腳不穩,差點摔倒,其中一個官差伸手扶了他一下,說了聲看路就不管他。饒是如此,但也嚇得那小偷臉色發青。
但事情還沒結束,一個大概是五六歲的小乞丐,應該是見那個被偷錢袋的人,一副少爺打扮,應該是有錢人,就走到他前麵乞求道:“這位好心的少爺,求你行行好,施舍個銅板給我買點吃的。”
“去去去,一邊去,本少爺還有重要事要辦。”說著抬腳把那小乞丐給推開。
誰知道這個小乞丐立柱不穩,就往一旁倒去,條件反射般一把抓住了衣腳,頓時給那少爺的衣服留下一個汙印。同時,一個錢袋從小乞丐身上“啪”的一聲掉到地上。
那少爺看見錢袋愣了一下,然後摸摸自己腰囊,頓時大怒:“好啊,你這個小乞丐,偷東西居然偷到我頭上了?”說完抬腳就往小乞丐踹去。
“少爺不可!”身後幾個官差大驚,馬上出言阻止,但反應始終是慢了一步。
就在那一腳將要落到小乞丐臉色的時候,李毅身影一閃,護住了小乞丐,背後硬生生地受了一腳。
從力度上看來,這個少爺下手還是很有分寸的,至少李毅沒受到多少痛感。雖然說著個少爺的行為不怎麽禮貌,但是起碼上,心也不算太壞。起碼一開始用腳推開這小乞丐的時候,是沒有用力的,就算是這個小乞丐弄髒他的衣服也沒發怒,令他發怒的是錢袋被偷,即便如此,這一腳看起來來勢洶洶,但實際上也沒幾分力度。
“這位少爺,先別動怒,你的錢袋不是這個小孩偷的。”李毅轉過身來說。
“哪來的小屁孩?你有什麽證據證明這不是他偷的?”那個少爺好奇地問,在他看來,李毅隻是一個比這個小乞丐稍大的孩子而已,不過,看李毅的衣著,明顯就不是普通人家,而且氣質也很好。
其實不管什麽年代,衣著打扮都能反映出一個人的身份。在這個年代,普通農家、傭戶、奴隸這些底層的人是穿粗布短衣的,隻不過顏色上有些區別,奴隸一般是以灰黑色為主,其他人則褐黃色為主;而讀書人和一些稍有身份的人,一般是穿長袍;隻有像李毅這些富貴人家才會穿錦穿稠,顏色也比較多樣。雖然李毅現在是逃難,但是有曾凱和吳生,他們是不可能讓李毅穿得差,當然是按照少爺的行頭來置辦,一般人,都不會隨便惹這些人,那個少爺也以禮相待。而那乞丐,應該也是看那個人的衣著,才會向他乞討的。
“證據嗎?很簡單啊,證據就在你的身上。”說著李毅就伸手指了指那少爺的衣角,繼續說:“你看,你的衣角,剛才這個小孩碰一下就留下一個手印,如果要偷你的錢袋,再把錢袋放入懷裏,那麽,這個錢袋必定留下汙跡,但是事實上,這錢袋表麵卻是很幹淨,這點足以可以證明錢袋是別人塞到他懷裏的。另外,你看你吊錢袋的繩子,很明顯是被利器割斷的,而這個小孩身上,搜,應該沒有利器。憑這兩點,應該可以證明這小孩是清白了吧?”
看著李毅自信的微笑,聽著他那絲絲入扣的分析,的確是讓人無法反駁,那少爺愣了愣說:“對哦,的確不像他偷的,那又是誰這麽大的膽子來偷的?”
“你猜呢?剛才還發生了什麽事?”李毅笑眯眯地提醒了一下。
周圍的人都是一愣,那少爺也馬上反應過來,抬頭看了四周一圈,隻見一個憨厚漢子,偷偷的擠出人群,馬上喊道:“你這個該死的小偷,給我抓住他!”
那幾個官兵反應也很開,立馬就有兩個人跑去追那個小偷。
“這位小兄弟很是聰明啊,在下太河縣縣令盧淵之子,盧守義,剛才是在下魯莽了。請問這位小兄弟怎麽稱唿。看你的樣子,應該是從別處來的吧,是路過還是來省親呢。”那個少爺,也就是盧守義自來熟般,問了一大堆問題。
“原來是縣令兒子,官二代,難怪能使得動官差……”李毅心中暗思,但是臉色依舊保持這淡淡的笑意迴道:“在下李毅,出來遊學,自幼聽聞老晉王治政有方,特意過來晉州看看。剛到貴地,打算在此停留一段日子。”
“遊學?這麽小年紀就出來遊學了?”盧守義微微驚訝,不過想想,這麽聰明的一個孩子,處事方式也顯得老練,應該是自小就習慣了這種培養方式吧,或者說,附近有長輩暗中跟隨也說不定。而且,身為縣令之子,平時也經常幫忙處理一些事情,也算得上是半個官場中人,見李毅答得含糊,自然是明白對方有很多事情沒有透露,但他也沒打算深究,接著說:“老晉王一向賢明,天下皆知,日後在太河縣有什麽需要幫忙的地方,來縣令府找我便是。我先處理一樁事情,等有空再和小兄弟閑聊。”
李毅點點頭說:“那先謝過盧少爺了。”說完後就轉身看了眼那小乞丐,說:“老板,給他來一碗麵,算我賬上。”然後又掏出一枚碎銀交給小乞丐說:“你自己看著花,以後小心點。”
剛處理完,官道上就傳來一陣騷亂,人群很自然地分開了兩邊。很快,李毅就看到了是怎麽一迴事,四個官差,還有一個士兵,拉著一具穿著士兵服飾的屍體,往太河縣走來,屍體上插著一根箭,應該是被射殺。同時過來的還有一個被鎖鏈鎖住,身穿麻布衣的青年。估計這個士兵是被這青年射殺的吧。
盧守義馬上迎上去說:“辛苦幾位了,這個就是射殺信使的奸細?”
“冤枉!人是我射殺的,但是我真的不是奸細,我是附近村莊的獵戶,他是我誤殺,但我絕對不是奸細,官老爺,你要相信我……”那男子一麵焦急,同時也帶有幾分頹廢,估計是自己也沒想到,會失手射殺信使吧。
李毅好奇走近去看看,片刻就有了定論,然後對盧守義說:“盧少爺,這可能真的是有些誤會了,這個信使不是他射殺的。”
盧守義不解地問:“他自己也親口承認是他射殺信使的,你為何說他是冤枉?”
那男子剛聽到李毅的話,眼睛一亮,但隨即又想到自己的確射了這信使一箭,那支箭,現在還留在屍體上呢,隨即再次黯然下來。
李毅微微一笑說:“不用著急,你們先說說當時到底是什麽情況,等下真相自然就會水落石出。這位信使大哥,你先說說當時是什麽情況吧,你應該是這案件的第一發現者吧。”
那個信使好奇地看了看李毅,然後看了看盧守義,盧守義知道李毅有幾分小聰明,同時也想知道發生什麽事,於是就想那信使點點頭,那信使才開始說:“事情是這樣的,我和我的兄弟奉命送達文書到晉州王府,我那兄弟說要去方便下順便去摘幾個野果解渴,也沒有阻止,然後我等了很久也沒見他迴來,就有點擔心,於是入林去找他,誰知道我剛找打他就見我的兄弟就中了一箭,然後這個奸細,從他懷裏慌慌張張地摸出了文書,被我逮住了他還狡辯說是我的兄弟讓他拿文書的……”
“真的是他讓我拿的!我沒說謊……”那男子急起來,連忙辯解說。
“別急別急,你也說說,你又是怎麽一迴事,為什麽會射那信使一箭,還有為什麽要去拿文書。”李毅打斷那男子的話,讓他冷靜下來再說。
“我說的都是真話,你們要相信我。今天我在林中像往常一般打獵,聽到有爬行的動靜,我以為是什麽動物,於是我就一箭射了過去,我見沒了動靜,於是就上前查重,誰知道我看見我射中的是一個士兵,我就知道壞了,正打算搶救,誰知道那個士兵說,他活不下去了,讓我摸出文書,送到他兄弟手上,我見是自己闖的禍,當然要自己負責,於是就應下來,那人就這麽死了,我依言摸出文書,然後他就到了,然後就汙蔑我是奸細了!但我真的不是奸細!”那男子解析說。
“真是一個妙人。”李毅聞言失笑搖頭,隻能說,這個男子真的是老實過頭了,一般來說,見到自己射殺士兵,第一反應是逃吧,然而他卻要去搶救送信,然後接著說:“事情大家都聽清楚了吧,我相信他們說的,都是真話,但是這不是真相。”
說著李毅走到屍體旁邊,指了指那支箭說:“這根箭,入體兩寸,根本不可能射透要害,而且,肩膀這個位置,也沒有什麽要害部位,就算是射穿,也不至於頃刻斃命。真正要這個信使的命的,是毒!他中毒了,而且是劇毒,這信使身體皮膚泛黑,嘴唇發紫,明顯是中毒的跡象。而這男子所用的箭,是沒有毒的,你們看這獵物的傷口就知道了,獵物的傷口流的是紅血,所以,他所中的毒,不是來源於這箭上。因而可以推斷,箭雖然是他的射,但要這信使命的,不是這一箭,所以,這人沒說謊,甚至可以說,他根本沒殺人。至於這信使是怎麽中毒,中的是什麽毒,你們進城後找大夫檢查下,真相自然就水落石出。”
啪啪啪!盧守義首先鼓起掌來,接著圍觀的百姓也鼓起掌來:“真的是很精彩的推論,在下佩服!我想我父親一定很有興趣要見見你,不如這樣吧,你隨我一起入城,去見見我爹。但是這個人畢竟是案犯,還得要去衙門走一趟公堂流程,如果真相果真如此,我爹會還他一個清白的。”
射殺信使可是大事,盧守義不敢立刻放人,這是正常的事情,李毅當然不會說出什麽反對的話,如果說了,真的有點狗拿耗子了。對於接觸太河縣縣令這事情,他也不反感,也就答應下來,於是也隨著眾人一起入城去。
經過三天的趕路,終於是離開了燕州地界,進入了太河縣。
目前在太河縣城外的一個小集市歇腳。李毅坐在一個茶寮裏,看著來來往往的商會,不禁感慨,太河縣雖小,但的確是一個重要的交通樞紐。
在這個時候,一聲怒罵傳入李毅耳中:“哎喲,走路不帶眼啊!撞疼本少爺了!”李毅循聲看去,瞬間失笑,看來這個大少爺模樣的人,是碰到小偷了,估計錢包被人偷走了都不知道。
再看那小偷,長得五大三粗,一副憨厚的模樣,誰能想到他是個小偷?但李毅卻是把這個小偷藏起作案剪刀的動作看得一清二楚。
隻見那小偷不斷道歉後,一轉身,不知道身後什麽時候來了幾個官差,他差點就撞上去,嚇得立腳不穩,差點摔倒,其中一個官差伸手扶了他一下,說了聲看路就不管他。饒是如此,但也嚇得那小偷臉色發青。
但事情還沒結束,一個大概是五六歲的小乞丐,應該是見那個被偷錢袋的人,一副少爺打扮,應該是有錢人,就走到他前麵乞求道:“這位好心的少爺,求你行行好,施舍個銅板給我買點吃的。”
“去去去,一邊去,本少爺還有重要事要辦。”說著抬腳把那小乞丐給推開。
誰知道這個小乞丐立柱不穩,就往一旁倒去,條件反射般一把抓住了衣腳,頓時給那少爺的衣服留下一個汙印。同時,一個錢袋從小乞丐身上“啪”的一聲掉到地上。
那少爺看見錢袋愣了一下,然後摸摸自己腰囊,頓時大怒:“好啊,你這個小乞丐,偷東西居然偷到我頭上了?”說完抬腳就往小乞丐踹去。
“少爺不可!”身後幾個官差大驚,馬上出言阻止,但反應始終是慢了一步。
就在那一腳將要落到小乞丐臉色的時候,李毅身影一閃,護住了小乞丐,背後硬生生地受了一腳。
從力度上看來,這個少爺下手還是很有分寸的,至少李毅沒受到多少痛感。雖然說著個少爺的行為不怎麽禮貌,但是起碼上,心也不算太壞。起碼一開始用腳推開這小乞丐的時候,是沒有用力的,就算是這個小乞丐弄髒他的衣服也沒發怒,令他發怒的是錢袋被偷,即便如此,這一腳看起來來勢洶洶,但實際上也沒幾分力度。
“這位少爺,先別動怒,你的錢袋不是這個小孩偷的。”李毅轉過身來說。
“哪來的小屁孩?你有什麽證據證明這不是他偷的?”那個少爺好奇地問,在他看來,李毅隻是一個比這個小乞丐稍大的孩子而已,不過,看李毅的衣著,明顯就不是普通人家,而且氣質也很好。
其實不管什麽年代,衣著打扮都能反映出一個人的身份。在這個年代,普通農家、傭戶、奴隸這些底層的人是穿粗布短衣的,隻不過顏色上有些區別,奴隸一般是以灰黑色為主,其他人則褐黃色為主;而讀書人和一些稍有身份的人,一般是穿長袍;隻有像李毅這些富貴人家才會穿錦穿稠,顏色也比較多樣。雖然李毅現在是逃難,但是有曾凱和吳生,他們是不可能讓李毅穿得差,當然是按照少爺的行頭來置辦,一般人,都不會隨便惹這些人,那個少爺也以禮相待。而那乞丐,應該也是看那個人的衣著,才會向他乞討的。
“證據嗎?很簡單啊,證據就在你的身上。”說著李毅就伸手指了指那少爺的衣角,繼續說:“你看,你的衣角,剛才這個小孩碰一下就留下一個手印,如果要偷你的錢袋,再把錢袋放入懷裏,那麽,這個錢袋必定留下汙跡,但是事實上,這錢袋表麵卻是很幹淨,這點足以可以證明錢袋是別人塞到他懷裏的。另外,你看你吊錢袋的繩子,很明顯是被利器割斷的,而這個小孩身上,搜,應該沒有利器。憑這兩點,應該可以證明這小孩是清白了吧?”
看著李毅自信的微笑,聽著他那絲絲入扣的分析,的確是讓人無法反駁,那少爺愣了愣說:“對哦,的確不像他偷的,那又是誰這麽大的膽子來偷的?”
“你猜呢?剛才還發生了什麽事?”李毅笑眯眯地提醒了一下。
周圍的人都是一愣,那少爺也馬上反應過來,抬頭看了四周一圈,隻見一個憨厚漢子,偷偷的擠出人群,馬上喊道:“你這個該死的小偷,給我抓住他!”
那幾個官兵反應也很開,立馬就有兩個人跑去追那個小偷。
“這位小兄弟很是聰明啊,在下太河縣縣令盧淵之子,盧守義,剛才是在下魯莽了。請問這位小兄弟怎麽稱唿。看你的樣子,應該是從別處來的吧,是路過還是來省親呢。”那個少爺,也就是盧守義自來熟般,問了一大堆問題。
“原來是縣令兒子,官二代,難怪能使得動官差……”李毅心中暗思,但是臉色依舊保持這淡淡的笑意迴道:“在下李毅,出來遊學,自幼聽聞老晉王治政有方,特意過來晉州看看。剛到貴地,打算在此停留一段日子。”
“遊學?這麽小年紀就出來遊學了?”盧守義微微驚訝,不過想想,這麽聰明的一個孩子,處事方式也顯得老練,應該是自小就習慣了這種培養方式吧,或者說,附近有長輩暗中跟隨也說不定。而且,身為縣令之子,平時也經常幫忙處理一些事情,也算得上是半個官場中人,見李毅答得含糊,自然是明白對方有很多事情沒有透露,但他也沒打算深究,接著說:“老晉王一向賢明,天下皆知,日後在太河縣有什麽需要幫忙的地方,來縣令府找我便是。我先處理一樁事情,等有空再和小兄弟閑聊。”
李毅點點頭說:“那先謝過盧少爺了。”說完後就轉身看了眼那小乞丐,說:“老板,給他來一碗麵,算我賬上。”然後又掏出一枚碎銀交給小乞丐說:“你自己看著花,以後小心點。”
剛處理完,官道上就傳來一陣騷亂,人群很自然地分開了兩邊。很快,李毅就看到了是怎麽一迴事,四個官差,還有一個士兵,拉著一具穿著士兵服飾的屍體,往太河縣走來,屍體上插著一根箭,應該是被射殺。同時過來的還有一個被鎖鏈鎖住,身穿麻布衣的青年。估計這個士兵是被這青年射殺的吧。
盧守義馬上迎上去說:“辛苦幾位了,這個就是射殺信使的奸細?”
“冤枉!人是我射殺的,但是我真的不是奸細,我是附近村莊的獵戶,他是我誤殺,但我絕對不是奸細,官老爺,你要相信我……”那男子一麵焦急,同時也帶有幾分頹廢,估計是自己也沒想到,會失手射殺信使吧。
李毅好奇走近去看看,片刻就有了定論,然後對盧守義說:“盧少爺,這可能真的是有些誤會了,這個信使不是他射殺的。”
盧守義不解地問:“他自己也親口承認是他射殺信使的,你為何說他是冤枉?”
那男子剛聽到李毅的話,眼睛一亮,但隨即又想到自己的確射了這信使一箭,那支箭,現在還留在屍體上呢,隨即再次黯然下來。
李毅微微一笑說:“不用著急,你們先說說當時到底是什麽情況,等下真相自然就會水落石出。這位信使大哥,你先說說當時是什麽情況吧,你應該是這案件的第一發現者吧。”
那個信使好奇地看了看李毅,然後看了看盧守義,盧守義知道李毅有幾分小聰明,同時也想知道發生什麽事,於是就想那信使點點頭,那信使才開始說:“事情是這樣的,我和我的兄弟奉命送達文書到晉州王府,我那兄弟說要去方便下順便去摘幾個野果解渴,也沒有阻止,然後我等了很久也沒見他迴來,就有點擔心,於是入林去找他,誰知道我剛找打他就見我的兄弟就中了一箭,然後這個奸細,從他懷裏慌慌張張地摸出了文書,被我逮住了他還狡辯說是我的兄弟讓他拿文書的……”
“真的是他讓我拿的!我沒說謊……”那男子急起來,連忙辯解說。
“別急別急,你也說說,你又是怎麽一迴事,為什麽會射那信使一箭,還有為什麽要去拿文書。”李毅打斷那男子的話,讓他冷靜下來再說。
“我說的都是真話,你們要相信我。今天我在林中像往常一般打獵,聽到有爬行的動靜,我以為是什麽動物,於是我就一箭射了過去,我見沒了動靜,於是就上前查重,誰知道我看見我射中的是一個士兵,我就知道壞了,正打算搶救,誰知道那個士兵說,他活不下去了,讓我摸出文書,送到他兄弟手上,我見是自己闖的禍,當然要自己負責,於是就應下來,那人就這麽死了,我依言摸出文書,然後他就到了,然後就汙蔑我是奸細了!但我真的不是奸細!”那男子解析說。
“真是一個妙人。”李毅聞言失笑搖頭,隻能說,這個男子真的是老實過頭了,一般來說,見到自己射殺士兵,第一反應是逃吧,然而他卻要去搶救送信,然後接著說:“事情大家都聽清楚了吧,我相信他們說的,都是真話,但是這不是真相。”
說著李毅走到屍體旁邊,指了指那支箭說:“這根箭,入體兩寸,根本不可能射透要害,而且,肩膀這個位置,也沒有什麽要害部位,就算是射穿,也不至於頃刻斃命。真正要這個信使的命的,是毒!他中毒了,而且是劇毒,這信使身體皮膚泛黑,嘴唇發紫,明顯是中毒的跡象。而這男子所用的箭,是沒有毒的,你們看這獵物的傷口就知道了,獵物的傷口流的是紅血,所以,他所中的毒,不是來源於這箭上。因而可以推斷,箭雖然是他的射,但要這信使命的,不是這一箭,所以,這人沒說謊,甚至可以說,他根本沒殺人。至於這信使是怎麽中毒,中的是什麽毒,你們進城後找大夫檢查下,真相自然就水落石出。”
啪啪啪!盧守義首先鼓起掌來,接著圍觀的百姓也鼓起掌來:“真的是很精彩的推論,在下佩服!我想我父親一定很有興趣要見見你,不如這樣吧,你隨我一起入城,去見見我爹。但是這個人畢竟是案犯,還得要去衙門走一趟公堂流程,如果真相果真如此,我爹會還他一個清白的。”
射殺信使可是大事,盧守義不敢立刻放人,這是正常的事情,李毅當然不會說出什麽反對的話,如果說了,真的有點狗拿耗子了。對於接觸太河縣縣令這事情,他也不反感,也就答應下來,於是也隨著眾人一起入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