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外彌漫著強烈的血腥味,這三天的戰鬥極為慘烈,城外遍地都是屍體,而且明軍的屍體很明顯要比瓦刺人多。
大戰剛剛結束,城外的屍體必須立刻掩埋,不然很容易引發瘟疫。出城作戰的士兵在血戰三天後全都疲憊不堪,所以之前留在京城裏維持秩序的錦衣衛就擔當起打掃戰場的工作。
看著錦衣衛把一具具屍體丟在馬車上運走,方雲傑沒有半點勝利的喜悅,心中反而湧起一股悲涼之意。
戰爭的殘酷和血腥,給方雲傑的衝擊是巨大的,而旁邊的錢玉仙更加不堪,她甚至跑到一邊嘔吐起來。
比起兩個初出茅廬的年輕人,於冕和石守就顯得成熟多了。這三天,他們一直都在戰場上。或許是因為殺得人多了,於冕和石守很平靜的看著周圍的一切,臉上更是流露出冷漠和麻木。
城外太血腥了,眾人一刻都不願意久留,立刻騎馬飛奔而去。
趕了半天的路,在跑到一個岔路口的時候,方雲傑突然停了下來。
方雲傑停了下來,其他人也跟著停了下來。
於冕騎著馬走過來,問道:“怎麽了?”
“我要去一個地方,你們先走,我們在大同關匯合。”方雲傑看著另外一條小路,臉色凝重的說道。
於冕眉頭大皺,有些不悅的問道“這個時候你去哪裏?”
“這你不用管。放心好了,不會耽誤很久的。”方雲傑沒有正麵迴答,但是語氣卻流露出勢在必行的堅決。
方雲傑的語氣那麽衝,於冕臉色頓時大變,而一旁的石守看到後趕緊站出來打圓場。
“如果不會耽誤很久,那我們就一起去吧。”
按理說,石守和方雲傑的關係很好,他開口的話,方雲傑怎麽也要給點麵子。
但沒有想到的是方雲傑依然斬釘截鐵的說道:“不行。”
這一下把於冕和石守都給激怒了。
就在兩人準備發火的時候,錢玉仙策馬走了過來,她看了方雲傑一眼,又看了看另一條路,然後說道:“我知道你要去哪兒,我跟你去吧。”
於冕和石守不肯讓方雲傑單獨行動,應該是擔心他半路跑掉。畢竟從一開始方雲傑就很抗拒這次任務,而且這次出使危險重重,一不小心就會把命給丟了,他們會這麽想這不奇怪。
但錢玉仙並不這麽想,雖然相處時間不多,可是錢玉仙知道方雲傑並非貪生怕死之人。他要麽就不答應,既然答應了就不會輕易反悔。而且錢玉仙已經認出這條路是通往安陽鎮,她很快就猜出方雲傑是想迴家探望一下。
這次方雲傑惹得禍不小,他現在根本就信不過任何人,所以當於冕和石守提出一起走的時候,方雲傑才會拒絕。
既然明白方雲傑的心思,那麽錢玉仙當然要挺身而出。
錢玉仙知道方雲傑家在哪裏,所以她跟著,方雲傑是不會反對。同時有錢玉仙跟著,於冕和石守也不擔心方雲傑會半途逃走,真可謂是一舉兩得。
“玉仙!”
於冕急了,他們這趟身負重任,絕對不能夠耽擱。
錢玉仙看了於冕一眼,然後臉上露出一絲懇求,柔聲說道:“於大哥,沒事的。你們先走,我們在大同關匯合。”
於冕看了錢玉仙一會兒,心裏一軟,然後長歎一聲說道:“好吧,別耽擱太久,我們大同關見。”
說完後,於冕和石守調轉馬頭,策馬飛奔而去。
錢玉仙看了方雲傑一眼,然後說道:“我知道你不迴家看一眼,不會死心的。快走吧。”
“謝謝!”方雲傑眼中流露出一絲感激。
坦白說,方雲傑自己也知道,這次繞道迴家的確有些不妥。但是城門外的血腥場麵極大的刺激了方雲傑。
方雲傑從小和爺爺一起長大,雖然他一直都想掙脫出方老爺子的束縛,出去闖蕩江湖。但兩人之間血脈親情不會改變,他現在非常擔心方老爺子。
錢玉仙笑了笑沒有說話,這一路上方雲傑幫了她很多。現在方雲傑擔心親人的安危,錢玉仙當然會挺身而出,站在他這一邊。
兩人策馬開始往安陽鎮飛奔而去。
==============
空氣中彌漫著焦炭的味道,曾經的安陽鎮如今已經變成一片廢墟。
站在富貴客棧的廢墟前,方雲傑雙眼通紅,臉色猙獰。
此時錢玉仙牽著馬走了過來,小聲的說道:“你不要太擔心。我剛才在周圍看了看,沒有發現屍體和血跡,鎮上的人應該都去避難了。”
整個小鎮都被燒了,但卻沒有發現百姓的屍體。很明顯在瓦刺大軍來之前,鎮上的百姓就已經逃離,而瓦刺人搶不到糧食,幹脆一把火把整個小鎮都給燒了。
方雲傑呆呆的望著眼前的廢墟,眼神空洞,仿佛沒有聽到錢玉仙的聲音一樣。
客棧雖然不大,但卻是方老爺子一生的心血。他在江湖上奔波了半輩子,才攢夠了錢開了這家客棧。
方雲傑的心很痛,真的很痛。他沒有想到自己對富貴客棧的感情居然有那麽深。
在記憶中,方雲傑每天很早就要起床打掃客棧,然後去鎮上買菜送到廚房,接著就是在大堂招唿客人,一直忙到深夜。
這種枯燥的生活,一直都讓方雲傑無比厭煩。而在方老爺子明確表示要方雲傑繼承富貴客棧的時候,厭煩的目標也就成功的轉移到了富貴客棧上了。
方雲傑那麽想出去拜師學藝闖蕩江湖,除了那點虛榮心外,能夠逃離這種千篇一律,而且很可能要持續一輩子的枯燥生活,也是一個很大的原因。
曾經有一段時間,方雲傑無比痛恨富貴客棧,甚至還產生了一把火把它燒了的瘋狂想法。他天真的認為,如果客棧燒了,那麽為了生存,方老爺子也許會讓自己跟著二叔方勇去押鏢。
當然了,這種瘋狂的念頭,方雲傑並沒有實施。因為這家客棧是方老爺子一輩子的心血,他不忍心讓爺爺傷心難過。
然而世事難料,當曾經讓自己無比厭煩的客棧真的化為灰燼時,方雲傑心中卻沒有絲毫的喜悅,反而被無盡的悲傷和憤怒所吞噬。
在此時方雲傑才明白,這家客棧是自己的家,是家。
不管自己曾經多麽厭煩,多麽想要逃離這裏,但這裏畢竟是自己的家。這裏有他兒時美好的迴憶,有關心痛愛他的親人,不管他在外麵受了多少委屈,這裏都是他的避風港。
深唿一口氣,讓自己的心情平複下來,方雲傑看了錢玉仙一眼,然後說道:“我們走!”
說完方雲傑飛身上馬,錢玉仙也趕緊上馬,兩人飛奔而去。
(本章完)
大戰剛剛結束,城外的屍體必須立刻掩埋,不然很容易引發瘟疫。出城作戰的士兵在血戰三天後全都疲憊不堪,所以之前留在京城裏維持秩序的錦衣衛就擔當起打掃戰場的工作。
看著錦衣衛把一具具屍體丟在馬車上運走,方雲傑沒有半點勝利的喜悅,心中反而湧起一股悲涼之意。
戰爭的殘酷和血腥,給方雲傑的衝擊是巨大的,而旁邊的錢玉仙更加不堪,她甚至跑到一邊嘔吐起來。
比起兩個初出茅廬的年輕人,於冕和石守就顯得成熟多了。這三天,他們一直都在戰場上。或許是因為殺得人多了,於冕和石守很平靜的看著周圍的一切,臉上更是流露出冷漠和麻木。
城外太血腥了,眾人一刻都不願意久留,立刻騎馬飛奔而去。
趕了半天的路,在跑到一個岔路口的時候,方雲傑突然停了下來。
方雲傑停了下來,其他人也跟著停了下來。
於冕騎著馬走過來,問道:“怎麽了?”
“我要去一個地方,你們先走,我們在大同關匯合。”方雲傑看著另外一條小路,臉色凝重的說道。
於冕眉頭大皺,有些不悅的問道“這個時候你去哪裏?”
“這你不用管。放心好了,不會耽誤很久的。”方雲傑沒有正麵迴答,但是語氣卻流露出勢在必行的堅決。
方雲傑的語氣那麽衝,於冕臉色頓時大變,而一旁的石守看到後趕緊站出來打圓場。
“如果不會耽誤很久,那我們就一起去吧。”
按理說,石守和方雲傑的關係很好,他開口的話,方雲傑怎麽也要給點麵子。
但沒有想到的是方雲傑依然斬釘截鐵的說道:“不行。”
這一下把於冕和石守都給激怒了。
就在兩人準備發火的時候,錢玉仙策馬走了過來,她看了方雲傑一眼,又看了看另一條路,然後說道:“我知道你要去哪兒,我跟你去吧。”
於冕和石守不肯讓方雲傑單獨行動,應該是擔心他半路跑掉。畢竟從一開始方雲傑就很抗拒這次任務,而且這次出使危險重重,一不小心就會把命給丟了,他們會這麽想這不奇怪。
但錢玉仙並不這麽想,雖然相處時間不多,可是錢玉仙知道方雲傑並非貪生怕死之人。他要麽就不答應,既然答應了就不會輕易反悔。而且錢玉仙已經認出這條路是通往安陽鎮,她很快就猜出方雲傑是想迴家探望一下。
這次方雲傑惹得禍不小,他現在根本就信不過任何人,所以當於冕和石守提出一起走的時候,方雲傑才會拒絕。
既然明白方雲傑的心思,那麽錢玉仙當然要挺身而出。
錢玉仙知道方雲傑家在哪裏,所以她跟著,方雲傑是不會反對。同時有錢玉仙跟著,於冕和石守也不擔心方雲傑會半途逃走,真可謂是一舉兩得。
“玉仙!”
於冕急了,他們這趟身負重任,絕對不能夠耽擱。
錢玉仙看了於冕一眼,然後臉上露出一絲懇求,柔聲說道:“於大哥,沒事的。你們先走,我們在大同關匯合。”
於冕看了錢玉仙一會兒,心裏一軟,然後長歎一聲說道:“好吧,別耽擱太久,我們大同關見。”
說完後,於冕和石守調轉馬頭,策馬飛奔而去。
錢玉仙看了方雲傑一眼,然後說道:“我知道你不迴家看一眼,不會死心的。快走吧。”
“謝謝!”方雲傑眼中流露出一絲感激。
坦白說,方雲傑自己也知道,這次繞道迴家的確有些不妥。但是城門外的血腥場麵極大的刺激了方雲傑。
方雲傑從小和爺爺一起長大,雖然他一直都想掙脫出方老爺子的束縛,出去闖蕩江湖。但兩人之間血脈親情不會改變,他現在非常擔心方老爺子。
錢玉仙笑了笑沒有說話,這一路上方雲傑幫了她很多。現在方雲傑擔心親人的安危,錢玉仙當然會挺身而出,站在他這一邊。
兩人策馬開始往安陽鎮飛奔而去。
==============
空氣中彌漫著焦炭的味道,曾經的安陽鎮如今已經變成一片廢墟。
站在富貴客棧的廢墟前,方雲傑雙眼通紅,臉色猙獰。
此時錢玉仙牽著馬走了過來,小聲的說道:“你不要太擔心。我剛才在周圍看了看,沒有發現屍體和血跡,鎮上的人應該都去避難了。”
整個小鎮都被燒了,但卻沒有發現百姓的屍體。很明顯在瓦刺大軍來之前,鎮上的百姓就已經逃離,而瓦刺人搶不到糧食,幹脆一把火把整個小鎮都給燒了。
方雲傑呆呆的望著眼前的廢墟,眼神空洞,仿佛沒有聽到錢玉仙的聲音一樣。
客棧雖然不大,但卻是方老爺子一生的心血。他在江湖上奔波了半輩子,才攢夠了錢開了這家客棧。
方雲傑的心很痛,真的很痛。他沒有想到自己對富貴客棧的感情居然有那麽深。
在記憶中,方雲傑每天很早就要起床打掃客棧,然後去鎮上買菜送到廚房,接著就是在大堂招唿客人,一直忙到深夜。
這種枯燥的生活,一直都讓方雲傑無比厭煩。而在方老爺子明確表示要方雲傑繼承富貴客棧的時候,厭煩的目標也就成功的轉移到了富貴客棧上了。
方雲傑那麽想出去拜師學藝闖蕩江湖,除了那點虛榮心外,能夠逃離這種千篇一律,而且很可能要持續一輩子的枯燥生活,也是一個很大的原因。
曾經有一段時間,方雲傑無比痛恨富貴客棧,甚至還產生了一把火把它燒了的瘋狂想法。他天真的認為,如果客棧燒了,那麽為了生存,方老爺子也許會讓自己跟著二叔方勇去押鏢。
當然了,這種瘋狂的念頭,方雲傑並沒有實施。因為這家客棧是方老爺子一輩子的心血,他不忍心讓爺爺傷心難過。
然而世事難料,當曾經讓自己無比厭煩的客棧真的化為灰燼時,方雲傑心中卻沒有絲毫的喜悅,反而被無盡的悲傷和憤怒所吞噬。
在此時方雲傑才明白,這家客棧是自己的家,是家。
不管自己曾經多麽厭煩,多麽想要逃離這裏,但這裏畢竟是自己的家。這裏有他兒時美好的迴憶,有關心痛愛他的親人,不管他在外麵受了多少委屈,這裏都是他的避風港。
深唿一口氣,讓自己的心情平複下來,方雲傑看了錢玉仙一眼,然後說道:“我們走!”
說完方雲傑飛身上馬,錢玉仙也趕緊上馬,兩人飛奔而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