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欲晚是前少主的故居。”阿桑眼神悠遠。
“前少主是正邪大戰的時候被剩下的,也不知道是誰的孩子,夫人撿到他的時候,他幾乎已經去了半條命,都不知道能不能養活,夫人說他像個冬天被拋棄的貓兒似的。
夫人很喜歡他,破例讓他跟了自己的姓。夫人當真把他當做親生的兒子養,甚至要求魔主給了他少主的名頭。
前少主也很爭氣,尋常人多少年都沒有求得大道,偏偏前少主柳泫辭十歲步入中階三段,成為百年來有史以來的第一人。因此魔主也很看重他,並且把他當做他們第一個孩子,非常的疼愛……
魔殿的很多老人現在提起前少主,都會目露感傷。
他們都說,前少主他……是一個很好的人。”如果將來有機會讓前少主長大成人,必定會成長了人修仙界為一不二的大人物,為魔界的崛起輝煌……
這般驚才豔豔的人物,百年來再也找不到第二個人。
明箏見阿桑半晌沒有動靜,不由自主的問道。“後來呢……”
“後來,前少主他……”阿桑語氣手掌輕輕顫了一下,腦海裏卻仿佛有萬般光影掠過,最終什麽不剩下。隻道。“十一二歲時便逝世了。”
古代這就叫早夭,怪不得沒有聽別人提起。
阿尚也不太好受,夫人因為前少主的死責怪到了魔主的頭上,兩個人鬧得越來越厲害,沒想到分開的時候卻發現已有身孕,但是夫人懷少主的時候,夫人情緒一點都不穩定,並且也不怎麽喜歡少主。生下少主沒幾年之後就鬱鬱寡歡的跟著前少主去了了。
“那……跟現在這般情景又有何關係?”明箏依舊沒有什麽頭緒,難不成前少主是正派人士的遺孤?明箏雖然什麽都不知道,但是聽他們這麽描述,就知道是一個相當完美的人,說是天才也不為過吧。也不知道裴枕流在兄長的陰影下是怎麽挺得過來的。
“夫人為前少主取名為柳泫辭,想必在修仙界你也聽說過這麽個人物。”阿尚冷不丁的說道。
明箏:“………”她還真沒有聽說過。同樣是炮灰,柳泫辭的故事廣為流傳,而自己在第一集就死了。
“前少主柳泫辭是正道之首顧華之流落在民間的幼子。”阿尚微扯了一下唇角,平地一聲驚雷。
明箏知道他的身份特殊,沒有想到既然特殊到如此的地步,這樣算來那前少主就是正道之首,魔道之首共同的孩子,那不得了了。
這麽說來,他死的也大有名堂,很有故事在裏麵,要不然最終為什麽兩家會握手言和。一個大人物的逝世總要引起修仙界動蕩,天下大亂。同樣一個大人物的逝世可以使得敵我兩家會握手言和。
什麽東西等到失去了才知道珍貴,就像羅密歐與朱麗葉,死後才能得到成全。
明箏:………
阿尚輕飄飄的看了明箏一眼,“顧華之是在前少主柳泫辭死後才將前少主認出來的,以前眾人就曾經說過前少主同顧華之相似,尤其是的眸子,但是誰也沒在意誰也沒當一迴事。
前少主死後流了滿地的血,混著混元珠,顧華之才認出了他的身份。”
那時,正道之首顧華之就跪在魔殿的大殿之中,抱著前少主柳泫辭的屍體死都不撒手,竟然眼淚與鼻涕一起下,舉世矚目。一直到前少主柳泫辭下葬之後,顧華之都無法相信,那曾經才豔豔的少年,竟然是他流落在民間多年的兒子。
“巧就巧在這裏,又或者這就是報應吧,至此之後,顧華之就沒有別的孩子了。”
“報應?”阿尚的修辭沒有很講究,沒有說得很仔細,但是明箏也從中推出了其中的名堂,恐怕………前少主柳泫辭是死在顧華之手中的罷,就算不是顧華之,也跟顧華之脫不了關係……
誰叫正派天生一昧除魔味衛道,沒想到柳泫辭太過厲害了,沒有成長便引得眾人忌憚,眾人還沒有等他成長起來便聯手謀害他,顧華之恐怕在出手之前死都沒有想到自己親手的將幹掉了的,竟是是自己的親身兒子……
明箏又想,那可不是嘛,擁有著正派最純正的血統修煉,已經修得了基礎,再陰差陽錯的到了魔道,用最頂級的資源,最上乘的功法,又加上天賦加成,能不驚才豔豔嗎。
“前少主是……葬在風欲晚?”明箏心中隱隱的有了答案。
明箏忍不住想求證那時顧華之的心理麵積有多大………
“嗯。”阿尚漫不經心地應了一下,每當每年這個時候,少主的心情就不是特別的友好。尤其是他看著少主長大的,其中也是經曆了不少的心酸,但是受阻擊碎之後去了佛鄉心態就好了很多。但是心態太好了反而顯得有幾分無欲無求說著他又不動聲色的抬頭看了一眼明箏。少主連這件事情撞上了,他都這般好脾氣的料理了,還料理到底。
“前少主死後,顧華之跪在磨魔殿,求魔族獲得恩特每年近日的時候允許正派派人祭祀前少主。”阿桑又道。他說起正道之主的時候,麵上是一副不屑的模樣,直唿其名,沒有半分的尊重。
顧華之一生也就兩個兒子,大兒子戰死了,小兒子又是被自己親手殺死的,後來又始終沒有孩子,基本上就是孤獨終老的命了。
雖然看著正道之首這般狼狽的樣子,眾人看熱鬧看得很痛快,但是顧華之畢竟是作為前少主的親生父親,這就心裏難免的有些隔閡了,畢竟前少主柳泫辭是魔殿眾人看著長大,寵著長大的。
魔主當年一心的栽培前少主柳泫辭,打算將自己的位置都傳到他的手裏,乍然知道這個消息,沒有惱羞成怒當場大發雷霆就不錯了,便直接將人打發走了。
夫人當年也是很責怪顧華之,所以也是避而不見,隻是後來夫人同魔主分居之後又懷上了少主,期間不知為何心軟了,允許了這個特例,後來便一直沿襲下來了。”
明箏一邊感慨著魔教的人當真是喜歡養到處撿東西來養,一邊想著裴枕流。
稍臾,明箏又歪著腦袋細細的琢磨道:所以每到每年前少主的忌日,順道便可以派人堂而皇之的走進魔殿,萬一是臥底怎麽辦呢。魔主心真大,都這麽多年以來,竟然奇跡的沿襲下來了。
似乎是看出明箏的疑惑,阿桑又道。“魔主外頭有一座獨木橋,必須單槍匹馬地走過,並且所有來的正道必須繳除兵器方可以走過,我們在提防著他的同時,正道也在防備著我們,又怎麽知道魔道又不會翻臉不認人扣他們正道為人質呢,於是這麽多年以來也就這麽兩道互相的小心翼翼的試探著。”
愛的深沉也是真的,後來利用也是真的,這麽多年過去了,再怎麽樣深的感情也會淡掉。
至少有十七年了……
明箏摩擦了下頷,這次派來的人應該挺少,也不知道每次會有多少個人會來祭奠。話說,正道人士的形象便是這般的小白天的嗎?那上次穿著白衣服的那個姑娘呢,明箏瞧著那姑娘也是一臉清風朗朗的模樣。
不過想起這件事情,明箏又頓了一頓,目光灼灼的盯著阿桑,問道,“你是不是給他指錯了位置?”
阿桑笑了笑,沒有解釋。
明箏心裏覺得好笑,也怪小心眼的,也不知道是故意的整治著這些人還是如何,想必正道每次派來的小白菜每次來也總要喝了不少的苦頭吧。
但是明箏也沒有在這件事情糾結很久,那既然今日的日子如此的特殊,那我們還可以……
阿桑溫和地笑了笑,“竟然少主允許了,自然不會變卦。”
換言之,有少主的話在,你可以橫著走了。
明箏品了品,頓是覺得有幾分喜笑顏開,她感覺自己抱到了粗大腿,走向了順風順水的人生的第一章。
本來明箏是挺看不起那些穿書中的,動則便要抱著主角反派大boss大腿的人,狗腿,不要臉,各種趨炎附勢,但是二次元跟三次元並不一樣的,通俗一點的來說,就是站著說話腰不疼。
能抱緊大腿好好的生活,何樂而不為呢?直到真正的去生活,才知道生活的不容易,可不是嗎?況且這條粗大腿別人想抱還抱不住呢。
於是明箏暗暗的發誓,她一定要把這個大腿給抱牢。她想想自己參加臨時考試的時候,臨時抱佛腳的時候也是這般的拚命,他自然不能輸了平時那種氣勢才對。
然後明箏轉身大跨步的心安理得的出去外頭打牙祭,來到這裏一兩個月自由活動的時間還不到兩三天,在那一幢的雲床上躺了整整的一兩個月。
這邊罷了,每天睡飽了之後就是對著苦的難吃的藥。
麵對從來沒有吃過一口肉的生活,真的,說的你無法想象,聽者落淚,聞者悲傷。
況且人類本來就是一個雜食動物。
如果是明箏自己一個人的話,光是走出這無憂殿,迷昏昏都找不著路,況且走出了這個殿堂,他也不知道往哪裏走,畢竟當天裴枕流帶她去的時候,先參加了一場大會,然後裴枕流再帶著她走的,這其中經曆了多少路,她又如何記得。
不過想起這個,明箏手就疼了,腦海中浮現出了一疊一疊厚厚的紙卷,想都不想麵臨著它們。
生病也就這麽一個好處,可以借著這個名頭光明正大的偷懶了,不知道她病好了之後又該麵對著怎樣的折磨呢?
明箏稍加描述她要去的什麽地方,大概有什麽東西。阿尚居高臨下的撇了明箏一眼,似乎覺得不可思議。
阿桑也笑著。似乎也訝異裴枕流竟然會帶明箏去這種地方,然後想著也微微的釋然了,率先的走在了前麵,為明箏領路。
本來阿尚阿桑可以走得很快的,但是明箏的小胳膊小腿又跟不上,又不能大張旗鼓地抬著明箏走,更不可能像少主一般毫無忌憚的抱著她走,於是一行人隻好慢下了步子正好慢吞吞的走著。
阿尚有些頭疼,略帶著幾分嫌棄看著兩個悠哉悠哉的像是廢物一樣的東西。平時阿尚這一段路隻需要幾刻鍾便到了,如今走了整整兩個時辰!
明箏雖然非常的累了,但是她的還是堅持嗯往前邁動著小步子,不知這是不是所謂的望梅止渴,明箏越走越興奮,想到烤雞烤翅,還有這個世界他不了解的特產,各類的美食在她的眼珠子裏都來來迴迴的晃來晃去,她的兩眼便放出了野狼的光芒。
到了不遠的地方便可以聽到熱鬧的叫喝聲,她像是一匹被圈養了許久的楊湛然地衝出了圍欄一般,興奮地在原地蹦了一下,像沒見過世麵一樣東跑跑西跑跑。
要不是阿尚當機立斷的提著後頸將明箏提了起來,說不定明箏一溜煙的就找不到人影了,那個時候他就失職了。
“不要走太遠。”阿尚淡淡的吩咐道。
明箏意味深長的是看著阿尚,然後迴以一個大大的微笑,她心中暗暗的道,這個是當然啦,她一個小豆丁,出門在外身上又沒有錢,她又總不能訛賬吧,現成的財主冤大頭她不敲詐,敲詐誰呢?
阿尚見明箏今天這般的乖覺,有幾分驚訝,眼皮都跳了跳也沒細想,隻當她是哄自己好方便自己的行事。
明箏看著街頭上湧動的各色各樣的人,雖然他們慣常的穿著黑色的服飾,但是偶爾的也會冒出一兩個穿著白色衣裳的人來,她便覺得稀奇的很。
明箏立在原地深深地吸了一口氣,然後緩緩地吐了出來。彎了彎腰嗅了嗅,鼻子裏傳來的各種各樣的食物的香味,口水頓時淌了一地。明箏我們都睜開眼睛來,沒想到這個世界上也有糖葫蘆渣,還有糖人,糖餅,還有各類的糕點,連狗不理包子也是世俗傳承下來的,也不知道真的是自己寫的,還是這個世界所沿襲下來的。
不過這些她聽得多了也不覺得稀奇,反而去另一個攤子上獵奇去了,攤主是一個長得清秀的姑娘,一身黑衣包裹著很好的身材,掌櫃的老板娘的指尖捏出了一朵漂亮的花朵來,引得路上的許多人前來圍觀。
花朵盛開之後又凋謝,輕輕的拿紙巾一碰便又滲開了,像含羞草一樣,非常的稀奇。
有路人悄悄地跟著老板娘的動作比劃了一下,也輕輕地碰了一下花骨朵,驚豔的事的是,不同的人會開出不同的花來,有絢麗,有平庸,有大朵,有小朵,爭奇鬥豔。
明箏多手多腳,忍不住就抬起了指尖,輕輕地往花一碰,沒想到那朵花,竟然當場的灰飛煙滅了………
眾人紛紛的用一種震撼的目光看著明箏,倒吸了一口涼氣,不由自主的離得她遠了一些。
明箏:“………”她該不會是從小辣手摧花。她剛剛還想說不同的話,是不是代表著不同的人品,還好她沒問,要不然。…
拈花的老板娘若有所思地看著小身板著明箏,想了一想,便低下頭將自己手中的那朵花送給了明箏。明箏看著眼前漂亮的小姑娘倒是不敢接受,老板娘溫柔地對著她笑了笑,拍了拍她的腦袋。
明箏見她這麽執著,想來這朵花可能有不同的玄機,然後揚了一個大大的笑眼,小心翼翼地將花接過。
明箏站在原地等了一秒,兩秒,三秒,眼前的花還是沒有凋謝,她一時覺得稀奇,心中非常的喜歡,便同老板娘道了謝。
阿尚默默地將這丟人現眼的小魔主趕緊的提了走人。
阿桑便掩著袖子笑了笑,將兜子裏的貨錢隨手的給了掌櫃的,背著手,看著他們兩個無所顧忌走在前頭,他歎了一口氣。
那時候他又不由得佩服起了少主的先見之明,若真的單單隻將阿尚給了小少主,怕是不用一天的時間,他們會因為霸王餐的原因而被滿街的追打吧。
明箏知道有人給自己的買單,所以拿起東西來大手大腳,毫無顧忌,看到了有什麽稀奇的玩意,都揣進了兜裏,若是自己的兜裏放滿了,便將一些飾品掛在自己的手裏,若不是她隻有四隻手四隻腳,她定是要將街上的東西都搬到府中才好。
還有什麽事情比買買買更開心的呢,還有什麽事情比毫無顧忌的買買買更舒服的呢。
“你幹嘛買那麽多東西啊?吃的完嗎?用的完嗎?”阿尚看著小少主竟然將東西強行地推到了自己的手上,實在看不過眼了,忍不住吐槽。
以前缺什麽,現在就買什麽。
明箏迴了一句,“我有錢呀。”
剛付完錢的阿桑轉過頭來,聽到這句話一愣,阿桑:“………”
阿尚嗤之以鼻,仿佛跟明箏杠上了似的,似笑非笑地看著明箏。“有錢多有錢啊?”
“多讓你無法想象。”明箏興高采烈地說道。是她花不完的錢。
默默的站著旁聽的阿桑:“……”他真心的為少主的腰包心疼。
阿尚冷笑,“說來聽聽。”
“家裏有幾座金山銀山。”明箏沒等阿尚的譏諷,然後他指了指那一邊,“我還可以再買兩盒桂花糕。”
阿尚氣的笑了,轉身便走。
阿桑也是笑了,覺得小少主有點可愛。
明箏站在原地傻笑起來,粉雕玉鐲幹幹淨淨的模樣笑起來特別漂亮。
阿尚走了幾步發現明箏離開了視線,沒有說什麽。
“怎麽了?”明箏轉頭疑惑地看著他,麵色陰沉地盯著自己。
阿尚這張臉,像是自己欠了他錢似的,不對,她的確欠了他的錢。
明箏逍遙明媚,沒打算理會阿尚,沒想到轉頭的時候便撞上了一個人,剛剛好撞到那人的大腿上,明箏為了保持平衡死死地抓住了那人的長襟,才不使自己的摔倒。
等迴過神來,發現自己手裏坐著的那一撮衣服被皺巴巴的,他抬起頭來退後了兩步,誠心誠意地鞠了一個躬。
那人旁邊的少年認識明箏似的,張大了眼睛,似乎非常的驚訝,在這個地方竟然瞧見了她。
明箏疑惑的看著他。
阿尚,阿桑見機不對,立刻地圍了上來。
“小少主?”少年聲音朗朗,笑著開口。認出明箏來之後,少年的臉色立即緩了幾分。
被明箏撞到的那個人轉了一下目光,低頭看著明箏,然後對著他旁邊的少年人笑著道。“原來這就是小少主呀,失敬。”
那人這般說著,眼裏卻沒有多少的敬意,笑起來眼角便顫巍巍的,像是平靜的湖水被攪動似的,分外的好看。
阿桑同阿尚同時的麵色一僵,事先不由自主地打量著他們兩個人,然後不動聲響地斂下了眸子。
明箏扯著阿桑的袖子,阿桑在後頭看著事情的經過,便上前替小少主道了歉,那兩人似乎僅僅隻是一個偶然遇到的意外,沒有多做糾纏,點了點頭便也就走了。
他們兩個邊走的時候才邊悠閑地說著話,明箏依稀的能聽到那人問著旁邊的少年道。“你老實說,在我不在的時間段裏,魔殿到底發生了什麽事情哦。”
少年傳來了一聲笑。“唉………所發生的事都傳遍了,還用得著我對蘭兄說嗎………”
帶著他們兩個人的身影,漸漸的消失到了自己的視線中,消失於人群之中。
明箏才抬頭,疑惑地看著阿尚,“我出門的時候確定是易容了,對吧。”
阿桑點了點頭,麵容中劃過一絲深思,然後笑著點了點明箏的腦袋。“這三腳毛功夫瞞得過外頭的人可以,功夫稍稍高穿的人一眼看穿也不稀奇,小少主何必記掛在心上呢。”
明箏非常讚同的點了點頭,魔教臥虎藏龍,她早就領教過了的。
阿尚在旁邊報建而立,忍忍了又忍,沒忍不住在心裏吐槽道。小少主,沒想到連走個路都能惹出麻煩事。
阿桑看了看天邊,天色翻湧,他蹲下了身子,溫柔的同明箏對視了一眼。“小少主,該迴去罷。”
“前少主是正邪大戰的時候被剩下的,也不知道是誰的孩子,夫人撿到他的時候,他幾乎已經去了半條命,都不知道能不能養活,夫人說他像個冬天被拋棄的貓兒似的。
夫人很喜歡他,破例讓他跟了自己的姓。夫人當真把他當做親生的兒子養,甚至要求魔主給了他少主的名頭。
前少主也很爭氣,尋常人多少年都沒有求得大道,偏偏前少主柳泫辭十歲步入中階三段,成為百年來有史以來的第一人。因此魔主也很看重他,並且把他當做他們第一個孩子,非常的疼愛……
魔殿的很多老人現在提起前少主,都會目露感傷。
他們都說,前少主他……是一個很好的人。”如果將來有機會讓前少主長大成人,必定會成長了人修仙界為一不二的大人物,為魔界的崛起輝煌……
這般驚才豔豔的人物,百年來再也找不到第二個人。
明箏見阿桑半晌沒有動靜,不由自主的問道。“後來呢……”
“後來,前少主他……”阿桑語氣手掌輕輕顫了一下,腦海裏卻仿佛有萬般光影掠過,最終什麽不剩下。隻道。“十一二歲時便逝世了。”
古代這就叫早夭,怪不得沒有聽別人提起。
阿尚也不太好受,夫人因為前少主的死責怪到了魔主的頭上,兩個人鬧得越來越厲害,沒想到分開的時候卻發現已有身孕,但是夫人懷少主的時候,夫人情緒一點都不穩定,並且也不怎麽喜歡少主。生下少主沒幾年之後就鬱鬱寡歡的跟著前少主去了了。
“那……跟現在這般情景又有何關係?”明箏依舊沒有什麽頭緒,難不成前少主是正派人士的遺孤?明箏雖然什麽都不知道,但是聽他們這麽描述,就知道是一個相當完美的人,說是天才也不為過吧。也不知道裴枕流在兄長的陰影下是怎麽挺得過來的。
“夫人為前少主取名為柳泫辭,想必在修仙界你也聽說過這麽個人物。”阿尚冷不丁的說道。
明箏:“………”她還真沒有聽說過。同樣是炮灰,柳泫辭的故事廣為流傳,而自己在第一集就死了。
“前少主柳泫辭是正道之首顧華之流落在民間的幼子。”阿尚微扯了一下唇角,平地一聲驚雷。
明箏知道他的身份特殊,沒有想到既然特殊到如此的地步,這樣算來那前少主就是正道之首,魔道之首共同的孩子,那不得了了。
這麽說來,他死的也大有名堂,很有故事在裏麵,要不然最終為什麽兩家會握手言和。一個大人物的逝世總要引起修仙界動蕩,天下大亂。同樣一個大人物的逝世可以使得敵我兩家會握手言和。
什麽東西等到失去了才知道珍貴,就像羅密歐與朱麗葉,死後才能得到成全。
明箏:………
阿尚輕飄飄的看了明箏一眼,“顧華之是在前少主柳泫辭死後才將前少主認出來的,以前眾人就曾經說過前少主同顧華之相似,尤其是的眸子,但是誰也沒在意誰也沒當一迴事。
前少主死後流了滿地的血,混著混元珠,顧華之才認出了他的身份。”
那時,正道之首顧華之就跪在魔殿的大殿之中,抱著前少主柳泫辭的屍體死都不撒手,竟然眼淚與鼻涕一起下,舉世矚目。一直到前少主柳泫辭下葬之後,顧華之都無法相信,那曾經才豔豔的少年,竟然是他流落在民間多年的兒子。
“巧就巧在這裏,又或者這就是報應吧,至此之後,顧華之就沒有別的孩子了。”
“報應?”阿尚的修辭沒有很講究,沒有說得很仔細,但是明箏也從中推出了其中的名堂,恐怕………前少主柳泫辭是死在顧華之手中的罷,就算不是顧華之,也跟顧華之脫不了關係……
誰叫正派天生一昧除魔味衛道,沒想到柳泫辭太過厲害了,沒有成長便引得眾人忌憚,眾人還沒有等他成長起來便聯手謀害他,顧華之恐怕在出手之前死都沒有想到自己親手的將幹掉了的,竟是是自己的親身兒子……
明箏又想,那可不是嘛,擁有著正派最純正的血統修煉,已經修得了基礎,再陰差陽錯的到了魔道,用最頂級的資源,最上乘的功法,又加上天賦加成,能不驚才豔豔嗎。
“前少主是……葬在風欲晚?”明箏心中隱隱的有了答案。
明箏忍不住想求證那時顧華之的心理麵積有多大………
“嗯。”阿尚漫不經心地應了一下,每當每年這個時候,少主的心情就不是特別的友好。尤其是他看著少主長大的,其中也是經曆了不少的心酸,但是受阻擊碎之後去了佛鄉心態就好了很多。但是心態太好了反而顯得有幾分無欲無求說著他又不動聲色的抬頭看了一眼明箏。少主連這件事情撞上了,他都這般好脾氣的料理了,還料理到底。
“前少主死後,顧華之跪在磨魔殿,求魔族獲得恩特每年近日的時候允許正派派人祭祀前少主。”阿桑又道。他說起正道之主的時候,麵上是一副不屑的模樣,直唿其名,沒有半分的尊重。
顧華之一生也就兩個兒子,大兒子戰死了,小兒子又是被自己親手殺死的,後來又始終沒有孩子,基本上就是孤獨終老的命了。
雖然看著正道之首這般狼狽的樣子,眾人看熱鬧看得很痛快,但是顧華之畢竟是作為前少主的親生父親,這就心裏難免的有些隔閡了,畢竟前少主柳泫辭是魔殿眾人看著長大,寵著長大的。
魔主當年一心的栽培前少主柳泫辭,打算將自己的位置都傳到他的手裏,乍然知道這個消息,沒有惱羞成怒當場大發雷霆就不錯了,便直接將人打發走了。
夫人當年也是很責怪顧華之,所以也是避而不見,隻是後來夫人同魔主分居之後又懷上了少主,期間不知為何心軟了,允許了這個特例,後來便一直沿襲下來了。”
明箏一邊感慨著魔教的人當真是喜歡養到處撿東西來養,一邊想著裴枕流。
稍臾,明箏又歪著腦袋細細的琢磨道:所以每到每年前少主的忌日,順道便可以派人堂而皇之的走進魔殿,萬一是臥底怎麽辦呢。魔主心真大,都這麽多年以來,竟然奇跡的沿襲下來了。
似乎是看出明箏的疑惑,阿桑又道。“魔主外頭有一座獨木橋,必須單槍匹馬地走過,並且所有來的正道必須繳除兵器方可以走過,我們在提防著他的同時,正道也在防備著我們,又怎麽知道魔道又不會翻臉不認人扣他們正道為人質呢,於是這麽多年以來也就這麽兩道互相的小心翼翼的試探著。”
愛的深沉也是真的,後來利用也是真的,這麽多年過去了,再怎麽樣深的感情也會淡掉。
至少有十七年了……
明箏摩擦了下頷,這次派來的人應該挺少,也不知道每次會有多少個人會來祭奠。話說,正道人士的形象便是這般的小白天的嗎?那上次穿著白衣服的那個姑娘呢,明箏瞧著那姑娘也是一臉清風朗朗的模樣。
不過想起這件事情,明箏又頓了一頓,目光灼灼的盯著阿桑,問道,“你是不是給他指錯了位置?”
阿桑笑了笑,沒有解釋。
明箏心裏覺得好笑,也怪小心眼的,也不知道是故意的整治著這些人還是如何,想必正道每次派來的小白菜每次來也總要喝了不少的苦頭吧。
但是明箏也沒有在這件事情糾結很久,那既然今日的日子如此的特殊,那我們還可以……
阿桑溫和地笑了笑,“竟然少主允許了,自然不會變卦。”
換言之,有少主的話在,你可以橫著走了。
明箏品了品,頓是覺得有幾分喜笑顏開,她感覺自己抱到了粗大腿,走向了順風順水的人生的第一章。
本來明箏是挺看不起那些穿書中的,動則便要抱著主角反派大boss大腿的人,狗腿,不要臉,各種趨炎附勢,但是二次元跟三次元並不一樣的,通俗一點的來說,就是站著說話腰不疼。
能抱緊大腿好好的生活,何樂而不為呢?直到真正的去生活,才知道生活的不容易,可不是嗎?況且這條粗大腿別人想抱還抱不住呢。
於是明箏暗暗的發誓,她一定要把這個大腿給抱牢。她想想自己參加臨時考試的時候,臨時抱佛腳的時候也是這般的拚命,他自然不能輸了平時那種氣勢才對。
然後明箏轉身大跨步的心安理得的出去外頭打牙祭,來到這裏一兩個月自由活動的時間還不到兩三天,在那一幢的雲床上躺了整整的一兩個月。
這邊罷了,每天睡飽了之後就是對著苦的難吃的藥。
麵對從來沒有吃過一口肉的生活,真的,說的你無法想象,聽者落淚,聞者悲傷。
況且人類本來就是一個雜食動物。
如果是明箏自己一個人的話,光是走出這無憂殿,迷昏昏都找不著路,況且走出了這個殿堂,他也不知道往哪裏走,畢竟當天裴枕流帶她去的時候,先參加了一場大會,然後裴枕流再帶著她走的,這其中經曆了多少路,她又如何記得。
不過想起這個,明箏手就疼了,腦海中浮現出了一疊一疊厚厚的紙卷,想都不想麵臨著它們。
生病也就這麽一個好處,可以借著這個名頭光明正大的偷懶了,不知道她病好了之後又該麵對著怎樣的折磨呢?
明箏稍加描述她要去的什麽地方,大概有什麽東西。阿尚居高臨下的撇了明箏一眼,似乎覺得不可思議。
阿桑也笑著。似乎也訝異裴枕流竟然會帶明箏去這種地方,然後想著也微微的釋然了,率先的走在了前麵,為明箏領路。
本來阿尚阿桑可以走得很快的,但是明箏的小胳膊小腿又跟不上,又不能大張旗鼓地抬著明箏走,更不可能像少主一般毫無忌憚的抱著她走,於是一行人隻好慢下了步子正好慢吞吞的走著。
阿尚有些頭疼,略帶著幾分嫌棄看著兩個悠哉悠哉的像是廢物一樣的東西。平時阿尚這一段路隻需要幾刻鍾便到了,如今走了整整兩個時辰!
明箏雖然非常的累了,但是她的還是堅持嗯往前邁動著小步子,不知這是不是所謂的望梅止渴,明箏越走越興奮,想到烤雞烤翅,還有這個世界他不了解的特產,各類的美食在她的眼珠子裏都來來迴迴的晃來晃去,她的兩眼便放出了野狼的光芒。
到了不遠的地方便可以聽到熱鬧的叫喝聲,她像是一匹被圈養了許久的楊湛然地衝出了圍欄一般,興奮地在原地蹦了一下,像沒見過世麵一樣東跑跑西跑跑。
要不是阿尚當機立斷的提著後頸將明箏提了起來,說不定明箏一溜煙的就找不到人影了,那個時候他就失職了。
“不要走太遠。”阿尚淡淡的吩咐道。
明箏意味深長的是看著阿尚,然後迴以一個大大的微笑,她心中暗暗的道,這個是當然啦,她一個小豆丁,出門在外身上又沒有錢,她又總不能訛賬吧,現成的財主冤大頭她不敲詐,敲詐誰呢?
阿尚見明箏今天這般的乖覺,有幾分驚訝,眼皮都跳了跳也沒細想,隻當她是哄自己好方便自己的行事。
明箏看著街頭上湧動的各色各樣的人,雖然他們慣常的穿著黑色的服飾,但是偶爾的也會冒出一兩個穿著白色衣裳的人來,她便覺得稀奇的很。
明箏立在原地深深地吸了一口氣,然後緩緩地吐了出來。彎了彎腰嗅了嗅,鼻子裏傳來的各種各樣的食物的香味,口水頓時淌了一地。明箏我們都睜開眼睛來,沒想到這個世界上也有糖葫蘆渣,還有糖人,糖餅,還有各類的糕點,連狗不理包子也是世俗傳承下來的,也不知道真的是自己寫的,還是這個世界所沿襲下來的。
不過這些她聽得多了也不覺得稀奇,反而去另一個攤子上獵奇去了,攤主是一個長得清秀的姑娘,一身黑衣包裹著很好的身材,掌櫃的老板娘的指尖捏出了一朵漂亮的花朵來,引得路上的許多人前來圍觀。
花朵盛開之後又凋謝,輕輕的拿紙巾一碰便又滲開了,像含羞草一樣,非常的稀奇。
有路人悄悄地跟著老板娘的動作比劃了一下,也輕輕地碰了一下花骨朵,驚豔的事的是,不同的人會開出不同的花來,有絢麗,有平庸,有大朵,有小朵,爭奇鬥豔。
明箏多手多腳,忍不住就抬起了指尖,輕輕地往花一碰,沒想到那朵花,竟然當場的灰飛煙滅了………
眾人紛紛的用一種震撼的目光看著明箏,倒吸了一口涼氣,不由自主的離得她遠了一些。
明箏:“………”她該不會是從小辣手摧花。她剛剛還想說不同的話,是不是代表著不同的人品,還好她沒問,要不然。…
拈花的老板娘若有所思地看著小身板著明箏,想了一想,便低下頭將自己手中的那朵花送給了明箏。明箏看著眼前漂亮的小姑娘倒是不敢接受,老板娘溫柔地對著她笑了笑,拍了拍她的腦袋。
明箏見她這麽執著,想來這朵花可能有不同的玄機,然後揚了一個大大的笑眼,小心翼翼地將花接過。
明箏站在原地等了一秒,兩秒,三秒,眼前的花還是沒有凋謝,她一時覺得稀奇,心中非常的喜歡,便同老板娘道了謝。
阿尚默默地將這丟人現眼的小魔主趕緊的提了走人。
阿桑便掩著袖子笑了笑,將兜子裏的貨錢隨手的給了掌櫃的,背著手,看著他們兩個無所顧忌走在前頭,他歎了一口氣。
那時候他又不由得佩服起了少主的先見之明,若真的單單隻將阿尚給了小少主,怕是不用一天的時間,他們會因為霸王餐的原因而被滿街的追打吧。
明箏知道有人給自己的買單,所以拿起東西來大手大腳,毫無顧忌,看到了有什麽稀奇的玩意,都揣進了兜裏,若是自己的兜裏放滿了,便將一些飾品掛在自己的手裏,若不是她隻有四隻手四隻腳,她定是要將街上的東西都搬到府中才好。
還有什麽事情比買買買更開心的呢,還有什麽事情比毫無顧忌的買買買更舒服的呢。
“你幹嘛買那麽多東西啊?吃的完嗎?用的完嗎?”阿尚看著小少主竟然將東西強行地推到了自己的手上,實在看不過眼了,忍不住吐槽。
以前缺什麽,現在就買什麽。
明箏迴了一句,“我有錢呀。”
剛付完錢的阿桑轉過頭來,聽到這句話一愣,阿桑:“………”
阿尚嗤之以鼻,仿佛跟明箏杠上了似的,似笑非笑地看著明箏。“有錢多有錢啊?”
“多讓你無法想象。”明箏興高采烈地說道。是她花不完的錢。
默默的站著旁聽的阿桑:“……”他真心的為少主的腰包心疼。
阿尚冷笑,“說來聽聽。”
“家裏有幾座金山銀山。”明箏沒等阿尚的譏諷,然後他指了指那一邊,“我還可以再買兩盒桂花糕。”
阿尚氣的笑了,轉身便走。
阿桑也是笑了,覺得小少主有點可愛。
明箏站在原地傻笑起來,粉雕玉鐲幹幹淨淨的模樣笑起來特別漂亮。
阿尚走了幾步發現明箏離開了視線,沒有說什麽。
“怎麽了?”明箏轉頭疑惑地看著他,麵色陰沉地盯著自己。
阿尚這張臉,像是自己欠了他錢似的,不對,她的確欠了他的錢。
明箏逍遙明媚,沒打算理會阿尚,沒想到轉頭的時候便撞上了一個人,剛剛好撞到那人的大腿上,明箏為了保持平衡死死地抓住了那人的長襟,才不使自己的摔倒。
等迴過神來,發現自己手裏坐著的那一撮衣服被皺巴巴的,他抬起頭來退後了兩步,誠心誠意地鞠了一個躬。
那人旁邊的少年認識明箏似的,張大了眼睛,似乎非常的驚訝,在這個地方竟然瞧見了她。
明箏疑惑的看著他。
阿尚,阿桑見機不對,立刻地圍了上來。
“小少主?”少年聲音朗朗,笑著開口。認出明箏來之後,少年的臉色立即緩了幾分。
被明箏撞到的那個人轉了一下目光,低頭看著明箏,然後對著他旁邊的少年人笑著道。“原來這就是小少主呀,失敬。”
那人這般說著,眼裏卻沒有多少的敬意,笑起來眼角便顫巍巍的,像是平靜的湖水被攪動似的,分外的好看。
阿桑同阿尚同時的麵色一僵,事先不由自主地打量著他們兩個人,然後不動聲響地斂下了眸子。
明箏扯著阿桑的袖子,阿桑在後頭看著事情的經過,便上前替小少主道了歉,那兩人似乎僅僅隻是一個偶然遇到的意外,沒有多做糾纏,點了點頭便也就走了。
他們兩個邊走的時候才邊悠閑地說著話,明箏依稀的能聽到那人問著旁邊的少年道。“你老實說,在我不在的時間段裏,魔殿到底發生了什麽事情哦。”
少年傳來了一聲笑。“唉………所發生的事都傳遍了,還用得著我對蘭兄說嗎………”
帶著他們兩個人的身影,漸漸的消失到了自己的視線中,消失於人群之中。
明箏才抬頭,疑惑地看著阿尚,“我出門的時候確定是易容了,對吧。”
阿桑點了點頭,麵容中劃過一絲深思,然後笑著點了點明箏的腦袋。“這三腳毛功夫瞞得過外頭的人可以,功夫稍稍高穿的人一眼看穿也不稀奇,小少主何必記掛在心上呢。”
明箏非常讚同的點了點頭,魔教臥虎藏龍,她早就領教過了的。
阿尚在旁邊報建而立,忍忍了又忍,沒忍不住在心裏吐槽道。小少主,沒想到連走個路都能惹出麻煩事。
阿桑看了看天邊,天色翻湧,他蹲下了身子,溫柔的同明箏對視了一眼。“小少主,該迴去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