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轉眼,時間來到十二月。


    除了熱帶地區外,其餘地方或多或少都換上了羽絨服,棉衣這類厚厚的衣物。


    經曆了顏瑾瑜被綁的事情,在加上工具人林悅從旁協助,夏至順利搬進了顏瑾瑜的住所。並且和林悅達成協議,凡是以後顏瑾瑜去看他比賽,他都要親自送顏瑾瑜迴家。


    這還能說什麽,不答應才是棒槌!


    “夏至,起床吃早餐了。”顏瑾瑜擺上碗筷,最近在學做飯炒菜。


    不知道是妹子天性如此,還是女朋友故意的,不是鹽多就是鹽、糖、味精傻傻分不清楚。


    姐姐,鹽是河沙那種沙粒狀的,糖是小晶體一粒一粒的,味精有長方形顆粒狀的,也有粉末狀的。


    夏至解釋過不下五遍,但她就是分不清楚。


    關鍵還不嚐味道。


    夏至也曾直男的問過顏瑾瑜這個問題,“你炒菜都不自己嚐的嗎?”


    顏瑾瑜大眼睛撲閃撲閃的反問他道:“炒菜還需要自己嚐的?”


    夏至道:“不然呢?”


    顏瑾瑜道:“我看我朋友餐廳裏的廚師都不帶品嚐的。”


    得,就當他什麽都沒說過好了。


    夏至縮在被窩裏,寒冷的天氣讓他不想起床,女朋友的廚藝讓他更加不想起床。


    “扣扣扣!”


    房門被敲響,顏瑾瑜的聲音隨後響起道:“快起來夏至,我給你做了番茄炒雞蛋。”


    “你自己先吃,讓我再睡一會兒。”


    emm?


    想讓我自己當小白鼠?


    怎麽可能。


    顏瑾瑜打開房門,夏至從來都不反鎖,遇到事情的時候方便找他。


    “快起來啦夏至,我還用紅棗,花生等等東西熬了八寶粥喲,聞著特別香。”


    夏至掀開被子道:“姐姐,說了這麽多你都沒說到點上啊。關鍵是您嚐過沒有,到嘴裏的味道如何。”


    顏瑾瑜道:“這不等著你這樣的專家去點評嘛,我自己做的肯定會有偏見對不對。”


    理倒是這麽一個理,但當小白鼠這種事情夏至是真不願意啊。


    “今天最後一次啊,以後不準再做飯炒菜了。看看你這雙手,天生就應該用來彈鋼琴啥的,做飯炒菜可惜了。”為了自己安全著想,夏至什麽話都說的出來,順便還能拉著顏瑾瑜的小手吃點豆腐。


    啪!


    顏瑾瑜一巴掌拍向夏至作怪的手道:“趕緊起床洗漱,今天還要連線法官呢。”


    “遵命,老婆大人!”


    夏至起床洗漱,換上一套黑色休閑西服。


    顏瑾瑜說他穿西服好看,所以衣櫃裏大多數衣服都是西服,襯衫一類的。


    “張嘴,快嚐嚐好不好吃。”顏瑾瑜用期盼的目光看著夏至。


    夏至張嘴。


    入口感覺味道還不錯,沒有想象中的過甜,或者過鹹。


    總算有長進了。


    夏至放心大膽的咀嚼。


    第一口。


    鹹到夏至懷疑人生,雞蛋裏的鹽沒有攪拌均勻。


    “這次我沒有和你開玩笑媳婦,做飯這種粗活以後就交給我來,你負責貌美如花就行。”


    不用說,顏瑾瑜知道自己在廚藝技能的學習道路上又失敗了。


    他覺得學好廚藝的難度不亞於拿最佳女主角,視後、最佳女配角、年度最佳女歌手等等獎項。


    “行了行了,看把你折磨的,以後我不做就是了。”說著,顏瑾瑜伸手端起盤子,想要把精心準備的食物倒掉。


    夏至阻止道:“別,今天除了雞蛋裏的鹽沒有攪拌均勻外,其它都挺正常的。恭喜你媳婦,你終於分清楚鹽、糖、味精的區別了。”


    顏瑾瑜黑著臉:“……”


    前麵說的很受聽,後麵她就想打人了。


    “夏至你過來,到我這麵來。”


    “不要!”


    “放心,我打不死你!”


    夏至:“……”


    兩人在嬉笑打鬧中結束早餐,洗碗這種事情夏至一人承包了。


    顏瑾瑜拿著藍色領帶走到夏至麵前,今天是開庭的日子,自然要打扮好看一點。


    不過不是去法院,而是在網上進行。


    以直播的形式進行審判,講究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當然,一般是小案子,不涉及太多個人隱私的案子。例如qj案,殺人案這類就會在法院審理。


    夏至的案子是超速類型的危險駕駛,又是公眾人物,本就沒有太多隱私,挺適合網絡公開審理的。


    開庭大概有五個步驟。


    1、宣布開庭前確認相關人員是否到達。這裏看視頻連接。


    2、在完成第一步驟後由審判長宣布開庭,接著傳喚當事人,查明姓名、性別、年齡、民族、住址、籍貫、文化程度、職業等等信息。


    3、審判長公布案件來源,雙方進行法庭爭辯。


    這是所有環節中最緊張刺激的,證據的博弈、律師對法律條款的博弈、以原告和被告之間的良心博弈。


    為什麽這麽說呢,有些人為了鑽法律空子,不是精神病都有可能把自己說成精神病。


    夏至現在就在經曆第三個環節。


    法律條款沒什麽爭辯的,隻要不涉及其它安全事故,超速類危險駕駛最多就六個月。


    但法務部不這麽認為,他們今天要做的是無罪辯護。


    第一、夏至的超速動機不是和別人角逐,而是為了救人。


    第二、當時的夏至掌握著最多信息,了解劫匪的每一個行動,搶先到達反而對警方行動有幫助。


    公訴律師不知道收了誰的好處,竟然要把夏至和宋文書等人混為一談,理由就是夏至知道的信息太多了。(注:我國沒有公訴律師一說,檢察院出庭公訴的人都是檢察官,代表國家對被告人提出刑事指控。所以,這裏采用了美、英的部分係統。)


    他覺得這不符合常理,一個人搜集到的信息怎麽比得過警方呢。


    審判長覺得有道理,希望夏至可以演示一遍他是怎麽獲得信息的。


    夏至申請了電腦,隨後就黑進公訴律師電腦找到他收錢的信息和別人的聊天記錄。


    你問我信息怎麽來的?


    告訴你,信息就是這麽來的!


    宋文書幾家下手挺狠的,湊了100w讓公訴律師往死裏整他。


    還好夏至學會了黑客技術,要不然這點真解釋不太過去。


    ps:原計劃這章的內容應該由法律條款的博弈和嘴炮的博弈組成。


    想想還是算了,前麵章節被封就是因為報複發生的地點在警局,我可不想再有章節被封。


    ps2:請原諒沒讓這段劇情燃起來,我是真不敢放飛自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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