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有了奔頭,秦九章拉車更有動力了。


    為了多了解北京城的情況,他經常主動多拉一小段距離,鑽入胡同裏麵,完成“最後一公裏”。


    今天在前門大街拉了個50歲左右的老學究,前往北長街(緊挨著紫禁城西邊城牆)。


    平素裏,許多車夫拉到胡同口就不進去了,除非多給一個大錢(以後如無特殊聲明,“大錢”、“銅圓”,指的都是“當二十”的大枚銅錢,因為這個用得比較多,包括上海等地,都是如此)。


    但昨天晚上下了一點小雨,地上有些泥濘。


    秦九章注意到老學究穿著一雙很幹淨的皮鞋,看反射光澤,估計剛擦不久。


    這時的一雙皮鞋隨隨便便就要十幾塊大洋,他們很愛惜,不舍得弄髒。


    “我送您到門口吧。”秦九章說。


    老學究推了推眼鏡,很高興:“有勞師傅。”


    往裏隻走了六七十米就到了老學究的家,院子大門明顯比秦九章住的大雜院好上太多。


    老學究下了車,掏出一角二分錢給秦九章。


    秦九章說:“先生,您給多了。”


    “這點路不能讓你白拉。”老學究很有禮貌。


    秦九章沒再推脫:“多謝。”


    “聽你說話,像念過書的人。”老學究說。


    “略知一二。”秦九章說。


    “難得啊,難得!”老學究感慨道,“這樣吧,你等我一會兒,我還要去趟一院,再給你按一角二分如何?”


    “一院”指的就是北大紅樓。


    自從1918年紅樓落成,它就成了民國時期北大的核心校區,被稱為“一院”。


    而更早的公主府校區,也就是曾經的京師大學堂校址,則被稱為了“二院”。(另外還有一些校區。)


    這段距離兩公裏左右,一般隻要八九分錢;何況這個老學究還是商量的口氣,秦九章更願意去文化聖地,便毫不猶豫地答應道:“我等您。”


    老學究於是沒有拿座位上的兩本書和報紙,隻身進了院子。


    秦九章坐在一旁的台階上靜靜等待。


    對車夫來說,這是頂好的活兒,兩趟加起來隻拉不到五公裏,就能掙2角4分錢,比平時多了差不多1角。


    秦九章閑來無事,抄起老學究留下的一份報紙看了起來。


    報紙是英文的:英租界的《字林西報》。


    秦九章感覺看這個比看之前撿的《晨報》還順,因為它起碼是按照自己更熟悉的從左往右方式書寫。


    又過了十幾分鍾,老學究從院子中走出。


    上了車,秦九章便拉著老學究前往北大紅樓。


    車廂裏的老學究突然向秦九章問道:“剛才我出門時,注意到你在看這份英文報紙,難道你能看懂?”


    秦九章說:“略知一二。”


    “剛才你就說略知一二,這個一二到底是多少?”老學究追問。


    “七七八八吧。”秦九章邊跑邊說。


    “七七八八?!”老學究訝道,“這可不是略知一二了!”


    秦九章說:“坦誠講,先生,我挺想買下這份報紙的,就是不知道會不會奪人所愛。”


    “哦?!”老學究更加驚訝,“此話怎講?”


    秦九章說:“我想把報紙上那篇美國作家歐·亨利的《賢人的禮物》翻譯成中文。”


    “你——!”老學究張大嘴,呆呆地看著前麵大汗淋漓拉著人力車的秦九章,震驚地已經不知道說什麽了。


    此時。


    車已拉到北大紅樓門口。


    秦九章穩健地放下車把。


    陽光灑在旁邊嶄新宏偉的紅樓上,熠熠生輝。


    老學究扶著車廂下了車,繼續問道:“你竟然知道歐·亨利,甚至能說出這篇文章的名字!”


    “略知一二。”秦九章笑了笑。


    如果說得通俗一點,《賢人的禮物》的現代名字就是大名鼎鼎的《麥琪的禮物》。


    上過中學課本的文章!


    不過這裏麵藏著一個鮮為人知的小故事:30年代時,民國的譯者犯了錯誤。


    歐·亨利原文的名字叫做《thegiftofthemagi》。


    民國譯者把“magi”音譯成了“麥琪”。


    包括秦九章在內,估計很多學生都以為文中的女主人公叫做“麥琪”,但一看文章發現並不是,女主人公叫做德拉,她的丈夫叫做吉姆。


    那麽麥琪是誰?


    麥琪就是“賢人”。


    實際上,magi指的是耶穌降生時,來朝拜耶穌的三位東方的智者,他們為小耶穌送上了最珍貴的禮物。


    這三人被翻譯為“東方三博士”、或“三賢者”。


    所以magi這個詞還是複數形式,它的單數形式為magus,波斯語中“占星術士”的意思。


    是不是感覺有那麽點熟悉?


    沒錯,因為這些人神秘莫測,被認為會“魔法”,所以magi還衍生出一個很常見的詞——magic(神奇的)。


    至於歐·亨利的傳世名作《麥琪的禮物》,某種意義上是個宗教故事。


    耶穌的誕辰是聖誕節,所以文章還可以翻譯為“聖誕的禮物”。


    歐·亨利提筆寫作時,最初的構想是個不折不扣的聖誕故事。


    故事梗概很簡單,說的是德拉和吉姆,一對二十出頭的年輕夫妻,一個為家庭生活奔波,一個為柴米油鹽發愁,但緊巴巴的生活並沒有減少他們對彼此的愛意。


    聖誕節前一天,傑姆賣掉了金表,換來了德拉心心念念的發梳;而德拉賣掉了金色的長發,換來配得上丈夫金表的表鏈。


    故事結尾是典型的“歐·亨利式結尾”,並進行了升華:


    兩人為彼此準備的珍貴禮物最後都變成了無用之物,而他們卻得到了比任何實物都寶貴的東西——愛。


    這篇文章就此超越宗教範疇,變得家喻戶曉。


    秦九章對中學課本上的文章熟悉程度就不用多說了,他拿起報紙,很流利地讀了起來:


    “onedorandeighty-sevencents.thatwasall……”


    隻讀了兩句,老學究就打斷了秦九章:“我的天!你真的認識!而且口音如此標準,比之英文係教師也不遑多讓。”


    “略知……”


    “小兄弟!”老學究再次打斷秦九章,“你就不要再說略知一二了!我聽了臉上都有點掛不住。這樣,報紙你拿好,今天我還有會議參加,你下周再在這裏等我,可以嗎?”


    “沒問題,”秦九章聳聳肩,“忘了詢問,先生貴姓?”


    “我姓曹,是北大的一名中文係教師,”老學究說,口氣不再隻是禮貌,似乎帶上了一分尊重,“怎麽稱唿小兄弟?”


    “我叫秦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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