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七章 酒館
我是不會為白蓮花複仇的 作者:元暮軻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既然南宮淩出人意料地纏了上來,傅恬恬就更沒有理由離開大庭廣眾人多眼睛多的酒館了。她就在這裏待著,南宮淩顧及到人多,哪怕心裏有所懷疑肯定也不敢有什麽過分的舉動的。
嗯,暫且先這麽定下吧。
傅恬恬暫時做了這個決定,開始繼續喝著小酒,吃著小菜。
坐在旁邊的南宮淩,桌子上很快也有了酒有了菜。
但他是個養尊處優的大宗門修士,又不是個喜歡口腹之欲的人。傅恬恬選的這個酒館賣的都是沒有多少靈氣的人間飯食,吃了也沒什麽好處,可能還會在體內積攢雜質,隻是勝在味道好。
酒館裏的東西,在傅恬恬看來就是打發時間的小零食,一點雜質,她多用用功就排出去了。
然而在南宮淩眼中,這卻實在是太過粗劣,簡直與垃圾無異,是萬萬不能下口的。
因此,南宮淩雖然桌子上有酒有菜,他卻不動筷子,隻是原地閉目冥思,還分出一分悄悄觀察背後的傅恬恬,想要等她吃完了飯,好出去跟她找個清靜地方,試探一番。
看傅恬恬又是喝酒又是吃菜,如此低劣的飯食還吃的那麽開心,南宮淩心中疑雲更盛。
師妹同他一樣多年不曾入口凡間飲食,難道僅僅十年,就多了如此多的煙火氣嗎?
南宮淩不解,心中一時有些懷疑這其實並不是李容音,他找錯人了,一時有想,李容音十年來變化如此之大,到底是吃了多少苦,心中萬分疼惜。
然而南宮淩那些內心戲,傅恬恬是不知道的。她隻想讓南宮淩快點兒離開。所有跟李容音可能沾邊兒的行為動作,她是一概避免,反而更多拿出自己前世下館子吃飯的氣勢和動作來。
桌上的小菜是下酒的,本來就不多,被她不斷地伸箸夾夾夾,很快就都要被她吃完了。一壺酒也很快喝光。
傅恬恬敲敲桌子,喚小二過來:“小二,你過來我要加菜!”
小二連忙屁顛兒跑了過來:“客官,您還加點兒什麽?”
小二心裏想,不愧是女修士,喝了一壺烈酒吃了這麽多菜,竟然還要加,跟柔柔弱弱的凡間女子可大不相同。
傅恬恬道:“我想加點兒硬菜,把你們的菜單拿出來。”
小二立馬從袖子裏掏出菜單,給傅恬恬奉上。
“來一隻燒雞,一盤紅燒鯉魚,炒青菜多來幾樣,再來一壇酒!”
傅恬恬豪爽地點菜要酒。說完之後,她在對小二吩咐道:“喝酒小酒盅不夠爽,把你們喝茶的茶碗給我拿一隻來,我要倒酒喝。”
小二有點兒驚訝又有點兒佩服地看著傅恬恬,給她伸了個大拇指:“客官,您真是豪爽,女中豪傑,小的佩服!”
這算什麽?他們的烈酒喝著還不如啤酒度數高,簡直跟雪碧似的,敞開了喝也沒關係呀。傅恬恬不屑地一笑。
很快,傅恬恬點的酒和菜都上來了。
傅恬恬直接端著酒壇子往自己麵前的茶碗裏倒酒。倒了滿滿一碗之後,她端起來直接自然無比地喝了一大口。不算太辣,很香,入口迴味無窮。
傅恬恬滿意地歎息一聲,然後伸筷子,夾菜吃。
李容音是最不喜歡吃魚、也是一點都不會吃魚的。然而傅恬恬卻很會吃魚,傅恬恬要一道紅燒鯉魚,其中一個原因是因為自己真想吃。另一個原因嘛,自然就是因為李容音不愛吃,她特意吃給南宮淩看咯。
傅恬恬開始吃魚,南宮淩神識中看到她如此熟練地剔刺動作,臉上的表情是裝不出來的真喜歡吃,再一次迷惑了。
難道,他真的找錯人了?
可是傅恬恬用筷子的時候,她右手手腕上的那顆小痣也隨著她的動作不斷跟著晃悠,又仿佛在提醒南宮淩:看,同樣的痣,這就是容音師妹。
傅恬恬吃完幾筷子魚又開始吃雞。上的雞是整隻烤得,鮮香四溢。
傅恬恬也不矜持,直接上手撕開,手裏熟練無比地拿著一根雞翅膀就開始啃,嘴上動作是沒有幾年啃雞翅經驗絕練不出來的熟練。
啃完雞翅膀,傅恬恬用放在旁邊的手絹擦擦嘴角和手指,又喝一大口酒,繼續夾菜、吃魚。
南宮淩看她如此“豪放”又如此落落大方的動作和神情,確實是一向溫柔優雅的李容音從來不會做出來的。
他心中無限糾結,幾乎真的要相信,身後的這人並不是李容音了。
此時已經將近申時,開始陸續有喜歡口腹之欲、或者還沒有辟穀的修士走進酒館喝酒點菜。
一時之間酒館比方才忙了不知多少倍,座位也不夠了。
南宮淩占著座位卻不吃也不動的行為,自然引起了沒有座位人的注意和不滿。
倒是傅恬恬,因為要了一大桌子菜,擺得滿滿當當,她又一直在吃,想拚桌的找不到空間,並不前來打擾。
他們,都跑去了“圍攻”南宮淩。先是客客氣氣地來問他:“這位前輩道友,不知您的桌上還有沒有其他人?我們可否拚個桌?”
得到的是南宮淩毫無感情的冷漠注視。
便有膽子大的去找小二抱怨:“我說小二啊,你們這座位也太少了吧,我還想喝酒呢,沒地坐可怎麽行?”
小二遭到抱怨,自然要來想轍。
他來到南宮淩麵前,雖然因為他修為高,不敢冷言冷語,卻也還是委婉趕人。
“這位客人,您看,咱們酒館客人多,生意忙。不知您吃完了沒有?如果吃完了,您看您,能不能……是吧?”
南宮淩知道他這是不受歡迎了嗎他在酒館裏占著位置卻不吃飯的行為本來也不占理。名門子弟的教養讓南宮淩也忍不了自己這種行為,雖然傅恬恬還沒吃完,他隻好站起身來,也不多說,留下一塊中品靈石就離開了。
小二見南宮淩竟然留下了一塊中品靈石,又是驚又是喜。他把桌子上的靈石拿起來捧在手心裏,遙遙對南宮淩道:“多謝客官打賞!”
隨後小二招唿沒座位的人:“幾位客官請這裏坐!”
嗯,暫且先這麽定下吧。
傅恬恬暫時做了這個決定,開始繼續喝著小酒,吃著小菜。
坐在旁邊的南宮淩,桌子上很快也有了酒有了菜。
但他是個養尊處優的大宗門修士,又不是個喜歡口腹之欲的人。傅恬恬選的這個酒館賣的都是沒有多少靈氣的人間飯食,吃了也沒什麽好處,可能還會在體內積攢雜質,隻是勝在味道好。
酒館裏的東西,在傅恬恬看來就是打發時間的小零食,一點雜質,她多用用功就排出去了。
然而在南宮淩眼中,這卻實在是太過粗劣,簡直與垃圾無異,是萬萬不能下口的。
因此,南宮淩雖然桌子上有酒有菜,他卻不動筷子,隻是原地閉目冥思,還分出一分悄悄觀察背後的傅恬恬,想要等她吃完了飯,好出去跟她找個清靜地方,試探一番。
看傅恬恬又是喝酒又是吃菜,如此低劣的飯食還吃的那麽開心,南宮淩心中疑雲更盛。
師妹同他一樣多年不曾入口凡間飲食,難道僅僅十年,就多了如此多的煙火氣嗎?
南宮淩不解,心中一時有些懷疑這其實並不是李容音,他找錯人了,一時有想,李容音十年來變化如此之大,到底是吃了多少苦,心中萬分疼惜。
然而南宮淩那些內心戲,傅恬恬是不知道的。她隻想讓南宮淩快點兒離開。所有跟李容音可能沾邊兒的行為動作,她是一概避免,反而更多拿出自己前世下館子吃飯的氣勢和動作來。
桌上的小菜是下酒的,本來就不多,被她不斷地伸箸夾夾夾,很快就都要被她吃完了。一壺酒也很快喝光。
傅恬恬敲敲桌子,喚小二過來:“小二,你過來我要加菜!”
小二連忙屁顛兒跑了過來:“客官,您還加點兒什麽?”
小二心裏想,不愧是女修士,喝了一壺烈酒吃了這麽多菜,竟然還要加,跟柔柔弱弱的凡間女子可大不相同。
傅恬恬道:“我想加點兒硬菜,把你們的菜單拿出來。”
小二立馬從袖子裏掏出菜單,給傅恬恬奉上。
“來一隻燒雞,一盤紅燒鯉魚,炒青菜多來幾樣,再來一壇酒!”
傅恬恬豪爽地點菜要酒。說完之後,她在對小二吩咐道:“喝酒小酒盅不夠爽,把你們喝茶的茶碗給我拿一隻來,我要倒酒喝。”
小二有點兒驚訝又有點兒佩服地看著傅恬恬,給她伸了個大拇指:“客官,您真是豪爽,女中豪傑,小的佩服!”
這算什麽?他們的烈酒喝著還不如啤酒度數高,簡直跟雪碧似的,敞開了喝也沒關係呀。傅恬恬不屑地一笑。
很快,傅恬恬點的酒和菜都上來了。
傅恬恬直接端著酒壇子往自己麵前的茶碗裏倒酒。倒了滿滿一碗之後,她端起來直接自然無比地喝了一大口。不算太辣,很香,入口迴味無窮。
傅恬恬滿意地歎息一聲,然後伸筷子,夾菜吃。
李容音是最不喜歡吃魚、也是一點都不會吃魚的。然而傅恬恬卻很會吃魚,傅恬恬要一道紅燒鯉魚,其中一個原因是因為自己真想吃。另一個原因嘛,自然就是因為李容音不愛吃,她特意吃給南宮淩看咯。
傅恬恬開始吃魚,南宮淩神識中看到她如此熟練地剔刺動作,臉上的表情是裝不出來的真喜歡吃,再一次迷惑了。
難道,他真的找錯人了?
可是傅恬恬用筷子的時候,她右手手腕上的那顆小痣也隨著她的動作不斷跟著晃悠,又仿佛在提醒南宮淩:看,同樣的痣,這就是容音師妹。
傅恬恬吃完幾筷子魚又開始吃雞。上的雞是整隻烤得,鮮香四溢。
傅恬恬也不矜持,直接上手撕開,手裏熟練無比地拿著一根雞翅膀就開始啃,嘴上動作是沒有幾年啃雞翅經驗絕練不出來的熟練。
啃完雞翅膀,傅恬恬用放在旁邊的手絹擦擦嘴角和手指,又喝一大口酒,繼續夾菜、吃魚。
南宮淩看她如此“豪放”又如此落落大方的動作和神情,確實是一向溫柔優雅的李容音從來不會做出來的。
他心中無限糾結,幾乎真的要相信,身後的這人並不是李容音了。
此時已經將近申時,開始陸續有喜歡口腹之欲、或者還沒有辟穀的修士走進酒館喝酒點菜。
一時之間酒館比方才忙了不知多少倍,座位也不夠了。
南宮淩占著座位卻不吃也不動的行為,自然引起了沒有座位人的注意和不滿。
倒是傅恬恬,因為要了一大桌子菜,擺得滿滿當當,她又一直在吃,想拚桌的找不到空間,並不前來打擾。
他們,都跑去了“圍攻”南宮淩。先是客客氣氣地來問他:“這位前輩道友,不知您的桌上還有沒有其他人?我們可否拚個桌?”
得到的是南宮淩毫無感情的冷漠注視。
便有膽子大的去找小二抱怨:“我說小二啊,你們這座位也太少了吧,我還想喝酒呢,沒地坐可怎麽行?”
小二遭到抱怨,自然要來想轍。
他來到南宮淩麵前,雖然因為他修為高,不敢冷言冷語,卻也還是委婉趕人。
“這位客人,您看,咱們酒館客人多,生意忙。不知您吃完了沒有?如果吃完了,您看您,能不能……是吧?”
南宮淩知道他這是不受歡迎了嗎他在酒館裏占著位置卻不吃飯的行為本來也不占理。名門子弟的教養讓南宮淩也忍不了自己這種行為,雖然傅恬恬還沒吃完,他隻好站起身來,也不多說,留下一塊中品靈石就離開了。
小二見南宮淩竟然留下了一塊中品靈石,又是驚又是喜。他把桌子上的靈石拿起來捧在手心裏,遙遙對南宮淩道:“多謝客官打賞!”
隨後小二招唿沒座位的人:“幾位客官請這裏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