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人運著糧食開始往山上走,不過是另辟了一條路,這條路是那些邊軍都不知道的,這條密道據說是當年劉秀逃到這裏的時候開鑿的,但是之後又有別的人在這裏鬧過一些事兒,所以之後這個小的密道漸漸的被越開鑿越大,因為這座山上也出過土匪之類的,並且陳逸也聽說了鹿鳴山有密道這件事情是從一個原來是鹿鳴山的土匪哪裏聽來的,後來陳逸抽時間的時候來過這一趟,之後還真的發現了有這麽一個秘密的密道,但是因為不能活動過多的原因陳逸他們當時隻是發現了一個入口之後就迴去了,這次典韋他們也算是來開荒的,這個地方現在怎麽樣就不知道了,當然從後世來的陳逸深知這種常年無人的密道一定會有大量的二氧化碳,二氧化碳會致人窒息死亡,所以陳逸就把那個密道的入口打開來通風,現在應該能夠讓人平安進入了。那天的情況是這樣的。來,剪輯迴憶殺。


    陳逸跟陳驤說:“這個地方聽說還有原來光武帝留下的密道,之後在這座山上的土匪們不斷地開辟這個密道,讓這個原來一點點人工痕跡的密道完全的被開辟了出來,這個密道一定能夠做很多事,咱們今天帶幾個兄弟去這兒看看,如果能夠找到這條秘道的話將來一定有用,叫起幾個還沒徹底睡著的兄弟,咱們拿著火把現在就走,千萬別讓邊軍那邊的人知道,咱們現在估計還是處於他們的監控之下,這次的行動還是瞞著他們的好,畢竟現在高明還沒有醒(大家自行思考一下這次行動的時間線),咱們還沒有跟他們徹底談攏,現在就走,帶著家夥,不知道這一路上會碰見什麽,走。”陳驤也明白了,馬上去叫了八個人,大家拿著武器和火把就開始跟著陳逸走,陳逸也是聽說這個地方有一個密道,地點就在鹿鳴山的山後一塊兒方形的大石頭後麵,那是一塊兒大青石上麵有兩道很明顯的紅色紋路,現在在晚上其實很難找,而且他們也不能隨隨便便的動用火把,萬一有起夜的人看到這群人的火光,就會有所警覺,那麽之後的合作就不那麽好談了。但是陳逸還是想找到這條神秘的密道,陳逸總覺著這條密道裏麵有一些吸引自己或者對自己有重要作用的地方,這就是傳說中那種所有人都不相信的直覺,不過有的時候還真的是準。


    陳逸他們就借著月光開始在這個山裏走動,現在這個地方太近了,陳逸要求這個必須離村子遠一些才能點起火把,這個時候陳逸才開始慶幸起來自己現在這副身體沒有那討厭的夜盲症,要不然的話在這夜裏就會到處都讓人扶著,那這個糗就出大了,陳逸現在必須保證自己英明神武的樣子出現在自己這二十個侍衛的麵前。說不上什麽好麵子,都是為了生活嘛。


    等到陳逸覺著離得有點遠了,陳逸讓大家把火把點燃了,漢代一般來說是三種點火的方式,1、用木燧;2、用金燧;3、用石敲火。木燧:即鑽木取火。相傳,遠古人民“茹毛飲血“,還不知道取火進行熟食。有一個叫燧人氏的人,(據傳和伏羲氏、神農氏並稱為三皇)見大鳥啄木出火(也有說看到森林自行起火),認為木中藏火,於是“幾經攻治,幾番試驗“,才創造出人工鑽木取火的法子,人類才有了自己取的第一把火。此法後世一直沿襲,曾經曆了數千年之久。這一古老傳說,反映了中國原始時代從利用自然火,進步到人工取火的情況。


    周代,鑽木取火之法已經大行。古代所鑽之木,一年之中,根據不同季節,還要隨時改變。《周禮·月令》規定:春天用柳,夏天用棗杏和桑柘,秋天用柞樹,冬天用槐檀,這叫“改火“或“更火“。因為,古人認為:隻有根據木的顏色,與四時相配,才能得火,反之則不能得火。也就是說,每逢換季之時,就要改新火。到了南朝,當時仍行鑽木取火,但取消過了“更火“這一風俗,不實行改木。取了漢代,仍用金燧取火。當時也叫陽燧。即用銅鏡向日取火,也用艾引火燃燒。到了宋代,仍然流行金燧取火之法。沈括在《夢溪筆談》中有一段詳細的記載:用凹麵銅鏡放在太陽下,其光都聚向內。在離鏡一二寸處,光聚為一點,大如麻菽,觸物即著火。實際上這就是今天的凸麵玻璃鏡。如果我們拿這玻璃鏡,向著太陽,鏡也會聚如豆,再用易燃物放在底下,頃刻間即可得火。古代沒有玻璃,故用金鏡。現代的太陽灶就是從這一道理發展而來的。過去古人出門,身邊都帶著燧。因為那時的燧為尖頂杯,體積很小,都佩帶腰間以備用。但以陽燧取火,有個不足之處,就是天陰或夜晚就不能取到火。故古人往往是“左佩金燧,內佩木燧“。這樣,有太陽就以金燧取火,沒有太陽則以木燧取火。


    不過我們可愛的陳逸既然身為一個未來來的人怎麽可能受得了這種古老的取火方式,畢竟是到了漢代了,在整鑽木取火那一套就實在是有點小諷刺了,於是陳逸想到用打火石來取火,(不知道大家小時候有沒有玩兒過這種打火石,原來上小學的時候門口小賣部就有賣的,這個東西很危險但是卻相當的刺激,後來因為安全性問題就不讓賣了,也是個正確的決定,不過那兩個打火石確實成了一段很奇特的迴憶)古代以石敲火之法,是用鐵片與石相撞,下麵在放著“火絨“,當火星落在絨上,燃燒時,再用“取燈“接引,即取得火。火絨,是艾或紙,加以硝水製成,揉之使軟,極易起火。“取燈“,北方叫“發燭“,以褪皮麻秸做成小片狀,長五六寸,塗硫磺於首,遇火即燃,用以發火。陳逸在這些上麵進行了一點點的改進就是加了一些植物油,讓他能夠更好燒一點,也就是這個時候沒有什麽石油之類的東西,很多技術上的的不方便讓陳逸像創新都不行。好在這個稍微動點腦子就能夠克服並沒有那麽的難。很快眾人敲石點火,點燃了火把。(原來還有杠精說下雨天火把不可能燃得起來,那個,你要是用水去滅那些油的火隻會讓火勢繼續蔓延,水又不是萬能的,水來滅火的原理一個是隔絕氧氣,另一個就是降低溫度。火把難道單純燒的隻是木頭?還是要大力普及消防知識才是。)一行人拿著火把在山中搜尋一陣,天隨人願,大家很快的就找到了那個描述當中的大石頭。


    欲知後事如何,咱們下迴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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