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付文心找到王翌,問他這詩歌是你寫的嗎。


    王翌仍然堅持說是啊當然是我寫給你的。


    付文心說,隻給你一次機會,再說一遍,不然我們連朋友也不能做了。


    這哥們兒終於忍不住痛哭流涕,說是心裏太急才鑄下大錯,但愛你的心一如既往,可以挖給你看看。


    付文心對他說,你不要把精力浪費在我身上了,你這麽優秀,有更多更好的選擇,我不適合你。


    但那哥們兒還是堅持自己的原則,說你可以不喜歡我但我仍然追你追到天涯海角。


    那段時間,袁正遭遇到最強敵手,十分懊惱,問我王翌跟自己比哪家強。


    我告訴他:“王翌懂得攻心,從各種細節上想讓付文心對他產生依賴,這點你比不上他。”


    袁正饒有興趣,瞪著個眼睛望著我:“攻心?那該怎麽攻呢?”


    我說:“孟子說:‘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不贍也;以德服人者,中心悅而誠服也,如七十子之服孔子也。’你以前搞女人,都是以力服人,也就是以你的財力完成泡妞大業,而文心姑娘可沒那麽簡單,你覺得她是愛財之人嗎?”


    “當然不是啦。”袁正想了想又說,“不對啊,我也不是光靠財力啊,我長得這麽帥,風流倜儻……”


    他話還沒說完,我無奈地對著他搖頭:“孺子不可教也,看來你不想聽我的建議了。”


    袁正馬上閉嘴,正襟危坐:“小宇宙哥哥,我不打岔了,你倒是快快說來。”


    “不愛財的人,你得攻擊她的弱點,以德服人啊,”我繼續說,“別說孔子的徒弟了,民國時期什麽王亞樵、杜月笙這些流氓,他們真的是靠槍杆子打天下嗎?當然,槍杆子起到了一點作用,但他們最牛逼的地方不在於會用槍杆子,而在於能夠攻心,隻要攻下了人心,兄弟們死心塌地跟你跟著你玩兒命,那你還擔心啥?談戀愛跟用人道理差不多,古代臣子老把自己比喻成皇上的情人**什麽的,就是這個道理。有的女人錢能給她安全感,這種低級女人對於你來說沒有難度,而有的女人更在乎精神上的依賴,這對於你來說就是挑戰了。”


    “我懂了,你是要我做一個偷心的賊。”袁正一本正經地說。


    “誒,對了。偷心,在她心裏放了一隻蠱,到頭來不想你都難。”


    “那這蠱我該怎麽放進她心裏呢?”袁正蓄勢待發,憋不住了。


    我問:“你擅長什麽?”


    “擼管算嗎?”


    “有沒有其他的。”


    “嗯,”袁正想了想說,“飆車。”


    “有沒有文藝點的特長。”


    袁正又想了想:“音樂!”


    “對了,我們從音樂下手吧。”


    那陣我不知道魂兒去哪裏了,大腦抽風,幫著室友去追自己魂牽夢繞的女孩。這猶如從自己身上割肉來味狼崽一樣,明明知道這狼崽長大了會把自己生吞活剝。


    我寧願付文心被袁正追到也不要被那叫王翌的追到。


    可是,隻有我自己明白,在我跟袁正嬉皮笑臉的唱腔之下,內心真的很累很累。我預感到,在這場看似戲謔的遊戲中,不管結局怎樣,最後我都將體無完膚地收場。


    偷心,仍舊是罪,因為有個“偷”字。


    《追風箏的人》裏有一句話:世界上隻有一樣原罪,偷竊。其他的原罪都跟偷竊相關。如果你殺了一個人,等於偷走了一條生命,偷走了妻子擁有丈夫的權利和孩子擁有父親的權利;如果你說了謊,就是偷走了某人得知真相的權力。


    但偷心不同於其他,難就難在要被偷對象心甘情願被偷。想要偷一個心有所屬的人的心,無異於牽著牛爬皂角樹,根本搞不了。


    但袁正想挑戰一下,他總喜歡搞搞不了的事。


    在我的建議下,袁正跟幾個玩音樂的狐朋狗友組了一個樂隊。


    他從小玩音樂,常炫耀:“哥走實力派路線。”


    他確實有那麽一丁點兒實力,自己編曲、作詞,整出了十多首歌,沒事躲在家裏幹嚎。他從來沒想到用音樂這東西來泡妞,經我一點撥,腸子悔青了,搖頭感歎:“我怎麽以前沒想到呢?”


    我們在音樂上的欣賞水平基本一致,看到韓國和國產貨,敬而遠之,奚落幾句。我們共同的音樂偶像叫邁克爾?傑克遜,那個把手放在褲襠就能讓無數歌迷昏死的神人。


    我欣賞傑克遜歌中的人道、正義和根植於他靈魂深處的純潔和力量。


    袁正扯得比較遠,說自己的童年跟傑克遜很像,都被困在一個自己不喜歡的牢籠裏。


    那正是五、六歲的孩子們童心大發的時候,當別的孩子都在蕩秋千、捉迷藏、玩水槍時,傑克遜卻不得不把羨慕的眼光從那群嬉笑的孩子身上移開,迴到手中枯燥的樂譜上來。他的童年毫無色彩,他熱愛音樂。


    但是,音樂成為了他童年的一切,占據了他私人的世界,天性的衝動遭到壓抑,致使他心理得上了不治之症——喜歡孩子,願童年長駐。


    著名黑人歌手裏克·詹姆斯說:“他是一個有錢又有名的黑人,他們想不出什麽更好法子來整倒他了!如果你有錢有名又是黑人,你就準備倒黴吧!”做孩子,難免要被傷害。


    袁正說,當他被父親鎖在屋裏被保姆緊盯時,體會到了跟傑克遜一樣的孤獨和無望,他說他沒有自由,沒有活力,要是那會兒早點接觸音樂,現在就是中國的傑克遜了。我踹了他一腳,他哇哇直叫。


    我問他,傑克遜如果不幸逝世了怎麽辦?他說他會自殺殉情。那時,我有種不詳的預感。


    樂隊終於成形了,購買器材全是袁正自掏腰包,也隻能由他掏錢。第一次在學校歌舞房試演要我去做藝術指導,我推辭說身上連半粒音樂細胞都沒有,隻會聽音樂,對樂理知識一竅不通,他媽的一純樂癡。


    袁正堅持我去,要我當樂隊的精神領袖。


    我說,你見過沒扛過槍的傻逼帶兵打仗嗎?還精神領袖,神經病領袖吧。


    他說,今天就見到了啊,指著我說:“你!”


    無奈之下我隻好跟了過去。


    玩音樂的人跟搞文字的比起來更加粗狂感性,體現在外表上便是邋遢不堪、不修邊幅。


    樂隊總共五個人,一眼望去,袁正被承托成了一白馬王子。其它幾個不是打著舌釘留著長發走朋克風,就是胖得像日本相撲運動員。


    我小聲地對他說:“你真心一心機婊,找一堆綠葉來襯托你這朵紅花。”


    袁正神秘兮兮地說:“可別小看了這幫兔崽子兒,個個都是練家子的主兒,待會兒讓你見識一下。不過話說迴來,一個樂隊裏有一個尖孫,足夠了。”


    “什麽叫尖孫?”我不解。


    “我就是啊!”袁正指著自己的胸脯,始終沒告訴我什麽叫“尖孫”。後來才知道這是北京的土話,意指帥哥、美男。如果當時知道這詞的意思,我會忍不住再踹他幾腳。


    他們演奏的第一首歌把老子嚇傻了——《兩隻老虎》。袁正說這首歌看似韻律簡單歌詞幼稚,其實最講配合,五個人隻要一人跟不上節奏,就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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