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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六章


    “戴蒙,我記得在豐收節的時候,是我特意放過你,你才沒有被鎮衛隊抓起來吧?”安德問道。


    他的臉上沒有被恩將仇報的憤怒,甚至還有些溫和,就像在問一個小朋友為什麽打破花瓶。


    安德來到這個世界以後,一直有一種強烈的不安全感,所以他努力討好自己見到的每一個人,即使不需要他討好的人,安德也絕不會與之結仇。


    予人玫瑰、手有餘香。安德不指望自己能做到這一步,但他希望鎮上的每個人,都不要對自己產生敵意。


    安德從未想過,自己看在大家都是孤兒、又是同一個鎮子裏的人份上,才特意放過的戴蒙,會在半夜帶著殺手來殺自己——甚至還要謀害賴爾特夫婦。


    要是戴蒙被脅迫而來,安德不會對他做什麽。


    貪生怕死是人之常情,如果戴蒙為了保住性命出賣自己,安德也不會非常生氣——作為一個孤兒,安德從未把自己和他人的道德水準看得很高。


    安德一直認為,能在行有餘力的時候幫人一把,已經算是道德高尚了;如果要求別人舍己為人,那就是耍流氓,是道德綁架。


    可是,安德已經來了一會兒了,他聽見了兩人對話,戴蒙明顯是兩人中間的主導者,而且對帶人來殺自己這件事,完全沒有任何內疚。


    “————”看著安德平靜的眼神,戴蒙低下了頭。


    過了一會兒,戴蒙低聲問:“肖恩大人呢?”


    “死了。”


    “你殺的?”戴蒙的聲音更小了一些。


    “嗯。”


    “能放過我嗎?”戴蒙的聲音略微大了一點。


    “不能。”


    戴蒙沉默了好一會兒,在月光下,安德可以清楚的看見,兩滴淚水滴落到地麵上。


    “那你想知道什麽?”戴蒙的聲音有些嘶啞。


    “我多少也算對你有恩,你為什麽會帶人來殺我。”安德問。


    “對我有恩?你對我有什麽恩?因為你沒讓鎮衛隊的人抓我?”戴蒙的聲音有些哽咽,但是他的頭漸漸抬了起來:“反正你也不會放過我了,我還怕個毛!”


    “你對我有恩?沒有你,老子現在前途無量!沒有你,鎮衛隊怎麽會抓我?如果有人每天揍你一頓,突然有一天不揍你了,這也算對你有恩?”


    戴蒙越說越激動,他抬起頭,滿臉淚痕,嘶吼道:


    “像你這種幸運兒,怎麽會知道我們這些人的苦處?一樣是孤兒,你在冬天有暖和的房子住、有充足的食物吃,賴爾特夫婦對你像親兒子一樣!


    我們這些人呢?詹妮前年餓死了,那時她才六歲;羅比洛偷麵包被人打斷了腿,去年也死了;我們這些人每天有一頓沒一頓,最好的結果就是長大了給人當長工,勞累一生然後去死!


    哈,你以為我為什麽會帶他們來?隻要我肯賣命,就能被當做盜賊學徒培養,將來也有機會成為職業者出人頭地!可是、可是、可是——”


    一陣劇烈的嘶吼發泄之後,戴蒙漸漸恢複了理智,死亡的恐懼重新占據上風,他嘶吼的聲音越來越小,漸漸變成了乞求:


    “安德、安德大人,您能不能饒過我一次?就這一次!我、我保證離開萊斯特鎮,永遠不迴來,我現在就走,可以嗎?”


    “告訴我,那位殺手從哪裏來,有沒有其他同夥?”說著,安德鬆開布雷迪的脖頸。


    布雷迪身體從接近一米高的地方,直接臉向下、著地。


    可是,除了摔倒地麵上的‘噗通’一聲之外,這位獵人再沒有半點動靜,連手指頭也沒有抽動一下,脖子更是扭曲成一個不自然的角度。


    戴蒙的瞳孔一縮,布雷迪已經死了?隻有死人,才會這麽直挺挺沒有半點反應。


    “安德大人,我、我如果說了,您能放我一次嗎?”戴蒙的聲音有些顫抖,剛剛因為憤懣而爆發的情緒過去以後,他就隻剩下害怕了。


    他從未想過,原本也是孤兒,是他們嫉妒對象的安德,竟然如此可怕。


    鎮上最狠的地痞路易斯,在打斷人手腳的時候麵目猙獰、一副窮兇極惡的樣子,在以前的戴蒙看來,這就是最兇狠的人了;


    前一段時間,兩個外來的神秘人,笑眯眯的當著他們的麵,折斷了路易斯的雙臂,這等兇人頓時讓鎮裏的小地痞們像雞仔一樣乖乖聽命,這些人是真正的狠人。


    然後,他又見到了陰影行者肖恩大人,這位大人根本不用做出任何動作表情,隻要他在場,所有人、包括折斷路易斯雙手的兩個強大高手,全都噤若寒蟬,就算要說話,也顯得小心翼翼。


    可就是這位強大無比,甚至能夠在他和布雷迪眼前憑空消失的肖恩大人,進入到獵人小屋以後,卻再也沒有出來。


    現在,安德正穿著肖恩大人的夜行服,麵無表情的站在自己麵前。


    戴蒙現在隻能像一隻待宰羔羊一般,等待著對方的宣判。


    “可以,如果你的迴答讓我滿意。”這聲音如同天籟,讓戴蒙從地獄迴到人間。


    “一定、一定能讓您滿意!”戴蒙點頭如搗蒜。


    “他們的人大概有十幾個,主要住在平民區第三條巷子裏,以原來老韋拉家為中心,周圍至少有七家人家被收購了,住的都是他們的人。”


    戴蒙如同竹筒倒豆子,稀裏嘩啦的將自己知道的一切都說了出來。


    其實,他就算被帶到臨時據點,陰影行會的人又怎麽會告訴他據點的具體布置?


    不過此時為了活命,戴蒙不僅將自己在陰影行會中的見聞說了出來,甚至把自己的種種推測也說了出來。


    他們這種做扒手的孤兒,對鎮子裏的鄉紳聚居區可能不太了解,但是對平民區和貧民區絕對了如指掌,誰家丟了一把木柴他們都能知道,更何況搬家這麽大的事情。所以,即使沒人告訴戴蒙到底出了什麽事,他也能推測出陰影行會占據了那些房屋——當然,具體裏麵的布置變動,他就不知道了。


    這就是地頭蛇的難纏之處,也是陰影行會為什麽要第一時間收伏這些不起眼小混混的原因。


    “安、安德大人,我就知道這麽多了,您看——可以放我走了嗎?”說得口幹舌燥,總算把自己知道的,和猜想的都說了出來以後,戴蒙縮著脖子,小心翼翼的看著安德。


    安德點了點頭。


    “那、那我走了?”戴蒙再次確認。


    安德揮揮手,做出一個‘趕緊滾蛋’的手勢。


    戴蒙不但沒覺得被侮辱,反而大喜過望,轉身抱頭鼠竄。


    可就在他剛剛轉過身去的那一瞬間,戴蒙後腦微微一震,失去了知覺。


    安德慢慢的走上前來,伸手從戴蒙的後腦上拔出暗灰色細劍——那是殺手肖恩的劍。


    “很抱歉,戴蒙,我不能讓一個被我得罪過的人活下去——你說得很對,放過一個人,怎麽能算對他有恩呢?不是每個人都有斯德哥爾摩症的——你的忠告,以後我都會牢牢記住。”


    安德站在戴蒙的屍體前,淡淡的說著:“雖然這樣說有些虛偽,但我能為你做的,也隻有讓你死的沒有痛苦罷了。”


    安德這一劍,直接切斷戴蒙的腦幹,斬斷了他負責傳遞痛感的神經,可以保證戴蒙死的毫無痛苦。


    “不過,今晚的時間還很長,前往冥界的路上,會有人來陪你的。”


    說著,安德將細劍收入劍鞘,轉身朝鎮子方向走去。


    ————————————


    當日,安德從鎮子出發,先到柏啟思的獵人小屋報道,然後在轉到澤維爾的獵人小屋,走的是一個直角。


    而且後麵一段路,是在樹林和林子間穿行,有的地方根本沒有路,所以才用了大半天的時間。


    而從澤維爾的獵人小屋到萊斯特鎮,中間經過沃爾村,走的是一條直線,距離隻有十幾裏地,路也比較好走。


    在月光下,安德身穿暗夜行者套裝,像一道鬼影從小道上飛奔掠過。


    人的奔跑速度雖然比不上四足著地的動物,但是在耐力方麵,卻更有優勢。


    在地球上,非洲有些古老部落,至今依然使用原始武器進行捕獵,他們常用的捕獵方法,就是追逐獵物不停奔跑,直到把獵物活活累死為止,這種奇葩的捕獵方法,絕不是整天坐在電腦前麵碼字的胖子可以想象,但卻的的確確存在於現實世界。


    至於安德,在長途奔襲上更是別有心得。


    安德的技能‘流轉’並不是憑空得來,那是他通過氣血搬運,將五髒六腑勾連一體以後,才被係統屏幕承認的技能。


    也就是說,是安德先做到了氣血運行貫穿五髒,然後才形成的技能。


    但是在氣血貫通五髒之前,安德早就能夠通過氣血搬運,將全身上下的肌肉骨骼協調一致——這可比勾連五髒容易多了。


    所以此刻,在安德全速奔跑的時候,腳步帶動了全身氣血滾滾流轉,隱隱有濤聲在他身邊迴蕩——那不是什麽bgm背景音,而是強橫到極點的氣血在體內奔騰激蕩!


    今晚,是安德第一次殺人。


    第一次殺人的感覺——很好!


    一般人第一次殺人時,往往會出現震驚、惡心、嘔吐等現象。


    可安德並沒有這種感覺,他甚至有一種隱隱的快感。而當他殺死布雷迪的時候,這種快感更是明顯——至於殺死戴蒙,那的確是因為戴蒙對他說的一席話,可也未必沒有殺戮快感在其中作祟。


    安德心中對此隱隱有些不安。


    不過,現在最重要的事不是這個——根據戴蒙的供述,殺手肖恩身後有整整一個組織,其中,至少有一位地位比殺手肖恩更高的人存在。


    安德知道,如果對方下一次動手,來的人就絕不會如此粗心大意,在對方如此詭異的手段下,安德未必能逃出生天。


    所以,今晚、現在、對方正毫無防備,是最好的反撲機會!


    來而不往,非禮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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