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了。”


    “歡哥……”


    “我說我知道了!”吳盡歡掛斷電話,在原地呆站半晌,他對金說道:“你給鍾先生打個電話,就說今晚我們不住在酒店了,要趕迴y市。”說完,他手指在手機上劃動,訂最近航班的機票。


    長話短說。


    當吳盡歡和金抵達y市,趕到醫院的時候,已經是半夜淩晨。


    在醫院陰冷的太平間裏,吳盡歡看到了來福的遺體。


    在場的眾人,除了高航、孫凱、程光宗等人外,來福的奶奶和妹妹也到了。


    來福還不到十歲的時候,父母便雙亡,他和妹妹一直都是跟著奶奶生活。


    此時,看著躺在冰冷的鐵板上,傷得都不成人形的來福,小姑娘哭得泣不成聲,老太太更是哭昏過去好幾次。如果不是有高航、孫凱等人攙扶,老太太連站都站不起來了。


    白發人送黑發人,其中的痛苦,非親身經曆的人所能體會。


    吳盡歡緩緩走上前去,低頭看著那張灰白的毫無生氣的臉孔,再迴想起他生前總是憨厚傻笑的樣子,眼眶不知不覺的濕熱起來。


    他不會忘記當他在急救室麵臨無血可用的時候,是來福連續捐了兩次的血,把一腳踏進鬼門關的他硬拉了迴來。


    他也不會忘記他曾對來福說過,我們流著相同的血,從此以後你就是我的親兄弟。


    在高航、孫凱這些人中,他對來福的感情是最深的,或許真的是流著相同的血,血濃於水的關係吧。


    可他最想珍稀的人,卻偏偏發生這樣的意外,甚至他連見他最後一麵的機會都沒有。


    這時候,高航走到他近前,遞給他一張紙巾,小聲說道:“歡哥……”


    吳盡歡一怔,不明白高航為何要遞給自己紙巾。見他看著自己的眼睛,他抬起手來,摸了摸臉頰,這才發現,自己的臉上竟然有濕濕的痕跡。


    他已經不記得自己有多久沒哭過了,原來,經曆過那麽多,他還是會流淚的。


    他沒有多說什麽,默默地接過紙巾。


    過了片刻,他嗓音沙啞地問道:“究竟怎麽迴事。”


    “是……是意外。”


    “對方司機呢?”


    “警方說司機跑了,現在還不清楚他人在哪。”


    這真的是意外嗎?如果是意外的話,司機跑什麽?來福沒有駕照,出了車禍,他才是理虧的一方,對方司機就算有責任,但也不會太大,對方司機的跑路,不合情理。


    吳盡歡轉頭看向程光宗,問道:“光宗,你說呢?”


    程光宗看眼吳盡歡,低垂下頭,臉色變換不定,半晌,他低聲說道:“歡哥,借一步說話。”


    吳盡歡深深看了他一眼,而後又看向來福的屍體,忍不住抬起手來,輕輕撫了下屍體的臉龐,一定很冷吧,不過兄弟別急,我一定讓欠你的人,一筆一筆的把帳還迴來!


    他撫摸屍體臉龐的手慢慢握緊成拳頭,深吸口氣,轉身向外走去。


    他才走出一步,突然又停下腳步,對悲痛欲絕的老太太說道:“以後,你就是我的奶奶,我會代來福照顧你,也會照顧好妹妹。”說著話,他又看眼老太太身旁的小姑娘。


    她隻有十六七歲的樣子,據來福說,她才上高一。


    說完話,他快步走出太平間。


    程光宗緊隨其後,跟了出來。到了外麵的走廊裏,程光宗開口說道:“歡哥,我……我覺得此事蹊蹺。”


    “我知道,說我不知道的。”吳盡歡目光如電地凝視著他。


    程光宗垂下頭,小聲說道:“我……我懷疑對方是衝著我來的,對方誤把來福當成我了。”


    吳盡歡微微眯縫起眼睛,問道:“你覺得誰要殺你!”


    “彭征!”程光宗抬起頭來,說道:“我轉投到歡哥這裏,彭征就已經很不滿了,這段時間,我又幫公司做了不少事,彭征早就放出話,說要給我好看,我……我沒想到,他會用這種方式。”


    吳盡歡眼睛眨也不眨地看著程光宗,他銳利的眼神讓程光宗有種錯覺,仿佛一直看進自己的內心深處。


    他吞了口唾沫,坦然地對上吳盡歡的目光。不知過了多久,手機嗡嗡的振動聲打破走廊壓抑的沉默。


    程光宗身子一震,急忙把手機掏了出來,低頭一看,臉色微變,說道:“歡哥,是……是彭征打來的!”


    吳盡歡直接把程光宗的手機拿了過來,看眼來電,而後,他把手機接通。


    “光宗,你小子的命還真大啊,竟然找了個倒黴蛋來做你的替死鬼。”話筒裏傳來粗聲粗氣的話音。


    吳盡歡看眼對麵有些局促不安的程光宗,一字一頓地開口道:“我不是程光宗,我是吳盡歡。”


    “吳盡歡?原來是你小子!你不是迴家養傷了嗎,怎麽,這麽快傷就好了?你小子是他媽屬蟑螂的吧!”


    稍頓,他又冷笑道:“吳盡歡,別說我沒警告你,程光宗是老子的人,不是你想收就能收的,你要是識趣,就老老實實的把程光宗帶到老子麵前來,否則的話,你的那些兄弟,包括你在內,都會一個一個的給他陪葬!這次死一個,下一次,可就指不定要死幾個了!”


    吳盡歡麵無表情地說道:“彭先生等著我。”


    “怎麽?你現在要把程光宗帶過來?”


    雖然手機在吳盡歡的手裏,但近在咫尺的程光宗也能聽得清楚他二人的對話。


    聽聞彭征的話,他臉色頓變,如果吳盡歡真把他帶走彭征那裏,以彭征的性格和手段,自己最後會是個什麽下場,他再清楚不過。


    “現在不行,明晚吧,我們新賬老賬一起算!”


    “行!小子!老子明晚坐在公司裏等著你,你要是不敢來,你他媽的就是個孬種……”


    不等彭征把話說完,吳盡歡已掛斷電話。他把手機還給程光宗,後者緊張地問道:“歡哥,明晚……”


    “和你沒關係,這件事情,我自己會去處理。”說完,他又補充一句:“別聲張,隻你知道就好。”


    “歡哥,你……”你不會打算一個人去解決這件事吧?他話還沒問出口,吳盡歡走到他近前,拍下他的肩膀,說道:“阿福是代你死的,從現在開始,你不僅要為自己活著,也要為阿福活著!”


    程光宗哽咽出聲,他用手背堵住鼻子,顫聲說道:“歡哥,你放心,從今往後,來福的奶奶,就是我奶奶,來福的妹妹,就是我的妹妹!來福不能盡的孝,我會幫他盡完!”


    “希望你能說到做到,如此,來福也能瞑目了。”


    “歡哥,我可以發誓……”


    “兄弟,我不想聽你要去做什麽,我隻想看你正在做什麽。”說完話,吳盡歡再次拍下程光宗的肩膀,走迴太平間內。


    當晚,吳盡歡等人在醫院附近的招待所訂下兩個房間,安頓好來福的奶奶和妹妹,而後,商議來福的後事。


    翌日,吳盡歡留下金,他一個人早早的出了門,去公園裏跑步。這迴吳盡歡跑步的時間比平時長了許多,斷斷續續的跑了一個多鍾頭,直至筋疲力盡,他才渾身是汗的迴到住處。


    洗澡、換衣後,他出了家門。


    隨意的找到一家小飯館,填飽肚子後,他步行去往商場。


    在商場裏,他大致逛了逛,看到有阿瑪尼的專門店,直接走了進去,挑中一套黑色的西裝。


    西裝價錢不低,要幾萬塊的人民幣,吳盡歡連猶豫都未猶豫,刷卡買了下來。


    買好西裝之後,他又去了y市的批發市場,在這裏又買了一套超大碼的白色運動裝和旅遊鞋。


    吳盡歡現在的身高接近一米七五,而他買的這套運動裝,哪怕是一米九的人穿起來都綽綽有餘,把運動裝套在他身上,簡直像穿著麵口袋似的。


    在批發市場裏上上下下逛了一遍,吳盡歡買了不少零散的東西,等他走出批發市場時,已經是中午了。


    在y市熱鬧的夜店區附近,他找到一家便捷酒店,開了一間房,把自己買的東西都放好,換上新西裝,離開酒店,去到附近的酒吧。


    以前吳盡歡穿的都是休閑裝,給人的感覺年紀很小,現在換上筆挺又合身的西裝,整個人都變得成熟起來。


    他這樣的穿著,和他本身成熟的氣質也特別相符。


    現在是下午,酒吧的人不多,吳盡歡隨便點了杯啤酒和幹果,坐在靠窗的位置,喝口酒,吃幾顆幹果,悠然自在。


    等天色漸暗,到了傍晚的時候,酒吧的人慢慢多了起來,男男女女,燈紅酒綠。


    吳盡歡邊吃著幹果,邊打量著四周的青年男女們。過了一會,他的目光落在坐於吧台前的一名年輕女郎身上。


    他站起身形,不緊不慢地走了過去,在年輕女郎身邊的空位坐了下來,轉頭笑問道:“一個人嗎?”


    年輕女郎很冷淡,已經冷著一張臉,拒絕走了好幾個過來搭訕的人,聽聞又有人搭訕,她微微皺著眉頭,轉過頭來,剛要說話,但話到嘴邊卻沒吐出來。


    她首先看到的是一對漂亮的眼睛,眼形像花瓣,眸子又大又黑又亮,水汪汪的,其中似乎包含了數之不盡的情愫。她呆住一會,才開始看向吳盡歡整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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