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遠一句話,將大帳中所有人的目光,一下子吸引過去。


    夏侯燕一個箭步,衝刺到蒲大頭麵前,拎著他的大腦袋。


    “大頭鬼,你牙齒漏風,心眼打實,在這編排老娘呢,是不是!”


    蒲遠感覺頭暈眼花,伸出長長的舌頭,兩隻手像旱鴨子落水,胡亂的撲騰。


    俞堯很沒義氣的閃到一旁,唯恐引火上身。


    李開物忍不住道:“蒲大頭的嘴臭,確實該安一扇門。”


    墨凡隻顧著彈弄他的琴弦,兩隻眼睛不看外物。


    就在蒲遠感覺快要窒息時,李歡輕輕的咳一聲。


    夏侯燕這才鬆開鎖喉手,恩賜給蒲遠活下去的機會。


    蒲遠脖子上,被勒出紅色印記,他渾不在意,搖了搖碩大的腦袋,又要張口胡咧咧。


    俞堯眼疾手快,兔子般的竄過去,捂著他的嘴巴,笑著對著眾人說道:“這裏沒我的事了,我去到馳風城搬救兵,讓蒲大哥送我一程。”


    夏侯燕語不驚人死不休,冷冷的說道:“原來你好這一口!”


    俞堯支支吾吾的不知如何作答,隻能拉著蒲遠走出去,蒲大頭墜在他身上,顯得關係極為親密。


    李開物補刀道:“這二人相識,也不過三兩日,關係處的這麽好,確實是一見生情,古人誠不欺我!”


    李歡見越說越沒譜,將話題引到正道上:“諸位,剛才墨凡所說的危機,確實是燃眉之急。


    對此你們有什麽想法,不妨群策其力,說出來看看。”


    夏侯燕提著銀錘,就要出去震懾流民,李歡用言語攔住她。


    “惡徒沒鬧事之前,不能對流民動手。”


    夏侯燕氣哼哼的說道:“難道必須等到,惡徒自己跳出來?”


    李歡點點頭道:“沒錯,必須等狐狸露出尾巴。”


    夏侯燕將錘扔到地上,自責道:“我就不該收攏這些家夥,見到危險逃得比兔子還快,見到好處卻又化成惡狼。”


    李歡不在意的說道:“我們這次出來,最主要的就是吸納流民,我跟俞堯都是空手而歸,唯有你收攏五千流民,這是大功勞啊。”


    夏侯燕鳳眸暗淡道:“可是他們會鬧事,這麻煩是我帶來的,卻要你頭疼,我心...愧疚。”


    話鋒一轉,那點女兒柔情,變成屬下的關切,李開物這個書呆子,倒是心思敏感,就要拉著瞎彈弓弦的墨凡離開,好在李歡冷他一眼,才沒有成行。


    “流民的存在,就是一把雙刃劍,裏麵有惡徒也有好人,我們可以從其中,甄選出心地良善的人,讓他們牽製流民中的惡徒。


    至於劉家會派來多少追兵,前路又會遇到多少寇匪,就得看咱們的運氣如何。”


    李開物苦笑道:“沒想到,我等的命運,還要寄托在福緣上。”


    見眾人的神色沉重,李歡便將口中的擔憂,生生的咽迴肚子,倘若再遇到流民攔路,又該如何處置呢?


    夏侯燕等人,心中各有一番思慮,從李歡的營帳中離開。


    李歡解下腰間佩劍,脫下青色外衫,平躺在素色氈毯上,望著營帳的穹頂。


    兩隻手放在腦袋下,充當枕頭的角色,他凝眉苦思一會,忽然坐起來,從繡袋中取出青翠笛子,剛放在嘴邊,又輕輕的放下。


    笛子是諸葛玥所贈,睹物便是思人,隻是在這種境地下,想起小月牙,李歡不由得搖搖頭,自己是否有些脆弱了。


    他將笛子放迴繡袋,從桌子上拿起一團布條,又將佩劍拿過來,橫放在膝頭。


    凝視佩劍良久,他長出一口氣,仔細的將那團布條理順,認真的纏裹著長劍。


    鐵樺木劍,師父蓋雲所贈,此劍的質地雖然堅硬,但是不夠鋒銳,殺傷力不足。


    蓋雲在四十歲時,放下一切利刃,改用此木劍,便是取一個仁字。


    這把劍伴隨李歡,從碧遊山莊到風雲京都,再到破敗的燕州,已經使用的頗為順手。


    但是他決定,將此劍珍藏好,以後不會再使用,在戰場上廝殺,用它終究是太吃虧。


    蒲遠蒲大頭慷慨解囊,將其最為珍貴的長劍,贈予給李歡,劍刃長三尺三寸,淨重九斤九兩。


    劍本名為思歸,李歡覺得不好聽,飽含幽怨之氣,便將其改名為燕返。


    月光非常公平,不管是精銳神臂弓手,還是衣衫襤褸流民,它都一視同仁的普照。


    流民約有五千人,分成大大小小的團體,人數最多的來自青靈鎮,加上半大小子,共有八百號人。


    青靈鎮的人數,之所以有這麽多,全源於其大鄉紳,這位負責青靈鎮事務的領頭人,有十個弟兄,在當地也是一霸,他們這些富貴人家,不像世家大族,都有私兵土堡,可以擋住胡寇的侵擾,隻能棄財保命。


    要說最恨胡寇的人,是他們也不為過,背井離鄉丟掉的不止是土地,還有好幾代累積的財富。


    被胡寇一番禍禍,他們的家財化為雲煙,在這方麵跟流民無二,但在某方麵他們還不如流民,比如對饑餓的忍耐度,以及對施粥人的感恩。


    “大兄,我已探聽清楚,這些看似官兵的人,其實不過是一群反賊。


    馬車上的糧食,是他們從晉陽劉家搶來的,為首的人,叫勞什子李歡,據說是飛將之子。”


    被稱為大兄的人,名叫卜恩福,捋著發黃的胡須,兩眼咕嚕嚕打轉道:“劉家那可是大戶,這夥人膽子還真大,敢對劉氏動手,要是飛將之子,那也就順理成章,國賊之子嘛,自然也是賊。”


    說話這人是卜家老三,名喚卜恩壽,性格最為急躁。


    “大兄,反正這些家夥,也不是什麽好東西,我們把糧食搶過來,再對劉家賣個好,有劉家相助,必能東山再起。”


    “搶,拿什麽搶,你沒見那些背弓漢子,兩隻眼睛死死的盯著我們呢。”


    “我仔細的點數過,這些弓手的人數,隻有七八百人,還有一百多人帶傷。


    我們能用的人,也有八九百人,再加上那些平民,殺掉這夥賊不成問題。”


    自打跟李歡匯合,追風者便沒有露頭,如在人間蒸發,這些人不知底細,便以為追風者就是神臂營。


    卜恩福耷拉著眼皮道:“怎麽用?這些平民都是賤種,別人給他一碗粥,就當成恩人供奉。


    哼,想利用他們對付賊寇,恐怕是不好辦,我倒是想不通,這夥賊的人數不多,是怎麽從劉家,搶來的糧食?”


    卜恩壽笑道:“肯定是因為搶糧食,才死的隻剩下這點人。”


    “你說的有道理...,先試著摸清流民的底,煽動他們鬧事。”


    啪!


    暗處乍起清脆的落地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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