烤羊的香味,在空氣中肆意的彌漫,眾人吃的陶醉其中。


    一陣微風掠過,撩起夏侯燕的頭發,她如夢初醒般,借著篝火環顧眾人。


    唯獨不見李歡,她站起身四下尋找,看見李歡立在遠處。


    她走過去,故作輕鬆道:“你的手藝真不錯,家裏開酒樓的?”


    李歡輕聲一笑道:“我在京都有一家酒樓,隻可惜不得不離開,便盤給別人了。”


    “嗯,等這次迴去再買一座。”


    “你武藝高強怎會做匪?”


    夏侯燕眼中閃過悲痛,搖頭道:“往事不提也罷,你出去除了找食物,還打探出什麽消息?”


    “主要是向當地人打探大慎部,知己知彼百戰不殆。


    這些人挺不好收拾,費了一番功夫。”


    夏侯燕會意一笑:“你笑得如此輕鬆,想必是得到情報了。”


    李歡便將撬出來的消息,講給夏侯燕聽。


    二十年前,大慎部也算是草原上的大部族,族中有十萬狼兵,威勢直逼七大部。


    於是那一任族長,便動了歪心思,想要攻打卜丘部,取而代之。


    當時的卜丘部,老族長身死,兩位繼承人奪位,部族中一片混亂。


    所以大慎部的進攻,一路上絲滑無比,長驅直入進到卜丘部的腹地。


    然而卜丘部完成了權力交接,畢竟是老牌大部族,即使是損失個數萬人,也不至於傷筋動骨。卜丘部的新族長,急於建立威望,便傾盡全力,圍剿大慎部。兩個部族的血,染紅了在鐵墨河,二十萬卜丘戰士,將大慎部咬的體無完膚,加上卜丘部的盟友,抄了大慎部的老巢。


    大慎部的十萬戰士,一大半死在鐵墨河,隻有一萬餘眾逃迴部族,向卜丘部乞降。


    卜丘部的族長,奉行斬草除根,那裏肯答應,便想將大慎部滅族,王庭派出使者調和。


    麵對強大的白月部,卜丘部的族長,隻能忍下怨氣。


    但是他提出條件,大慎部要每年進貢五萬頭牛羊,以及五百名女子。


    在之後的二十年裏,每當大慎部有崛起的苗頭,卜丘部就會派兵收割一次。


    “後日,大慎部會挑選出強壯的族人,帶上牛羊遠離牧場。


    而牧場會留下五萬頭牛羊,以及一部分族人,這是一個好機會。”


    “你的意思是,大慎部留守的人,是給卜丘部殺的?”


    “可以這樣認為,每隔五年,卜丘部收割一次。”


    “這些留守的人,甘願等死?”


    “不然能怎樣,不被他人殺死,便被族人殺死,甚至更加殘忍。


    為了討好卜丘部,延續自己的部族,他們什麽都做得出來。”


    夏侯燕倒吸一口冷氣:“胡寇的活法,還真是冷血。


    那你打算如何行事,算上我和小山子他們,滿打滿算也不到二十人。


    這一點人手,想要火中取栗,實在不夠看。”


    “換個角度思考,那些留守的人,可以算是我們的盟友。


    他們之前等死,是因為沒可能活下來,假如有活下去的希望,沒人願意送死。


    眼下我手中無兵,無法長擊草原三千裏,隻好將就著用這些胡寇。”


    夏侯燕漆黑的眼珠,像是璀璨的星辰,匯聚成兩點光芒,射在李歡身上。


    “你一直盯著我幹什麽?嘴角有油,還是淪陷了?”


    “我發現你這招空手套白狼,使的是爐火純青。


    三言兩語把我騙到草原,心思一轉又利用胡寇對付胡寇。”


    “這種事怎麽能說騙呢,我做事向來講究你情我願,你就好好的等著吧,做一個牧羊姑娘。”


    “我才不要做牧羊姑娘,喂你先別走,如何利用這些胡寇,你把話講明白啊!”


    李歡還打探出一則消息,卜丘部每次派兵,前來大慎部收割,都會有一名炎族人跟隨。


    一次還好說,二十年沒有換過人,這就很值得深思,這個炎族人不簡單。


    在碧遊山莊時,李歡聽蓋夫人提起過,前朝老皇在位期間,卜丘部大舉侵襲邊疆,掠走不少炎族人。


    大慎部,卡爾忽拽著卷曲的胡子,在營帳中走來走去。


    少時,千夫長掀開簾子闖進來,開門見山道:“族長,這一次不好辦,那些羔羊想反抗。”


    卡爾忽急躁的說道:“那就殺,殺到他們不反抗為止!”


    “已經殺了兩千,再殺下去,不用等卜丘部過來,我們就把他們殺光了。”


    “卜丘部!”卡爾忽黝黑的臉上,暴起根根青筋,他拽出彎刀,嘴裏大喊著都得死,就要衝出營帳。


    千夫長抱著他的腿道:“族長你千萬不能露麵,一旦你出手斬殺羔羊,日後還怎麽統領族人。”


    “我恨啊!該死的卜丘部,不停的來收割,我們永遠成不了大部,隻能任他們宰割!”


    “族長你要忍住,這一次又能藏三千戰士,再有十年,就可與卜丘部決戰,為死去的族...羔羊們報仇。”


    “十年太久!等草黃馬肥之後,再去燕州掠奪,在那裏藏一萬戰士,讓該死的炎奴,供養我們的戰士。”


    “族長英明。”


    ......


    卜丘部這一次,派出的部隊,是由族長的孫子卜丘八統領。


    “小王,再有一日路程,就到大慎部的牧場,是時候派出遊騎偵查,以防大慎部暗藏禍心。”


    “丁不花,你在草原為奴二十五年,怎麽還是膽小如鼠。


    大慎部的族長,是個沒種子的人,用你們炎奴的說法,他是個死太監。


    這樣的家夥,沒有膽子反抗,不配做草原人!


    我不想派出遊騎,就是給他們機會反抗,待宰的羔羊,沒一點味道。


    這袋酒賞給你,好好的為我做事,五萬頭牛羊有你十頭。”


    丁不花接住酒袋,小聲抱怨道:“之前的小王,都是賞一百頭...”


    叭!


    小王卜丘八提著馬鞭,朝丁不花兜頭打去。


    “你別忘了自己的身份,牛羊再多也隻是個奴隸,最好別惹怒我。


    否則的話,我讓你與大慎部一同死去。”


    丁不花先是一臉驚恐,而後幹癟的嘴,扯出一抹自嘲:“小王教訓的是,是我老糊塗了,以為自己是草原人呢。”


    卜丘八似乎很滿意這個說法,臉上掛著嘲諷的笑:“你這炎奴倒是想,就你這醃臢樣,連刀都提不起來,你還不如大慎部的沒種玩意,所以你更不配做草原人。”


    如果卜丘八,但凡了解炎族人,那他就應該明白,伸手不打笑臉人,打人不打臉。


    夜幕時分,丁不花離開營盤八百步,掘了一個淺坑,將自己埋起來。


    卜丘部的規矩,炎奴沒資格睡帳篷,無論是酷暑還是嚴冬,都得在外麵待著。


    有些奴隸堅持兩年,再也沒能爬出睡坑。


    而丁不花堅持二十五年,之所以沒有死去。


    是因為他和草原之外,有一個約定,那是“生死”之約。


    今晚的星辰格外明亮,以至於丁不花,沒有一絲睡意。


    他的身體埋在土裏,腦袋卻很靈活,往左看看,往右瞧瞧,如同頑童手中的撥浪鼓。


    但他很快停止擺動,因為他看到一道人影,離他越來越近。


    李歡用長劍,頂著對方的咽喉。


    “胡寇?玩行為藝術的胡寇?”


    丁不花搖搖頭,他已經很拚命,想要從坑中爬出來,無奈對方的速度更快。


    他剛把兩隻手抽出來,就被對方擒住。


    雖然對方隻有一柄木劍,但他仍不打算反抗。


    他仔細的打量著對方,長相俊朗的小郎,兩隻眼珠猶如點漆。


    “小子,你認真的看著我。”


    李歡今晚出來,是想偵查卜丘部,看對方到底來多少人,也好給大慎部“通風報信”。


    因為擔心敵人會放出遊騎,所以李歡一路上小心翼翼。


    但直到接近敵人營盤,也沒有見到一騎哨兵,隻看見這個把自己埋起來的老家夥。


    “是想告訴我你是炎族人?”


    丁不花點點頭,指著眼珠子道:“黑眼珠炎族人的象征。”


    李歡握劍的手,加了兩分力氣。


    “給胡寇當走狗?”


    “已經當了二十五年。”


    聽到這句話,李歡反而放下長劍。


    “有毅力...”


    自從飛將失蹤後,草原之上便再無炎族將軍,是以驕傲自大的胡寇,一到該睡覺的時候,睡得比豬還死。


    一老一少,互相試探良久,暫時確定對方“可信”。


    丁不花從腰間摘下酒袋,拔開塞子喝了一口。


    “小子,這是一袋草原酒,我跟你換一袋中原酒。”


    李歡點點頭,接過酒袋子。


    丁不花等了片刻,不見李歡有所表示,急切道:“酒呢?”


    “我沒帶啊。”


    “那你點什麽頭!”


    李歡拔開酒塞,聞了一下,皺著眉頭,將酒塞塞迴去。


    “前朝在二十二年前,被大炎取代了。”


    “我知道。”


    “那你還在堅持?”


    “除了活下去,我不知道還能做什麽...”


    丁不花像是參透生死的賢者,望著幽幽夜空,閃閃的星辰。


    但下一瞬,他便破功了,從李歡手中奪迴酒袋。


    仿佛剛才所有的沉默,隻是為奪迴酒袋。


    “你帶來多少人?”


    “算上你,一共十八人。”


    丁不花嘴中的酒差點噴出來,哈哈大笑道:“小子,你莫要欺騙老夫,來草原上的炎族將軍,老夫也見過不少,官最小的將軍,手下也有三千精騎。


    你帶十八人,哦,還得加上老夫,這一點人敢來草原晃蕩,你以為老夫會信?”


    “不少啊,正好組成燕雲十八騎。”


    ps:本書的設定,不管是前朝還是大炎,都是炎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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