烤羊的香味,在空氣中肆意的彌漫,眾人吃的陶醉其中。
一陣微風掠過,撩起夏侯燕的頭發,她如夢初醒般,借著篝火環顧眾人。
唯獨不見李歡,她站起身四下尋找,看見李歡立在遠處。
她走過去,故作輕鬆道:“你的手藝真不錯,家裏開酒樓的?”
李歡輕聲一笑道:“我在京都有一家酒樓,隻可惜不得不離開,便盤給別人了。”
“嗯,等這次迴去再買一座。”
“你武藝高強怎會做匪?”
夏侯燕眼中閃過悲痛,搖頭道:“往事不提也罷,你出去除了找食物,還打探出什麽消息?”
“主要是向當地人打探大慎部,知己知彼百戰不殆。
這些人挺不好收拾,費了一番功夫。”
夏侯燕會意一笑:“你笑得如此輕鬆,想必是得到情報了。”
李歡便將撬出來的消息,講給夏侯燕聽。
二十年前,大慎部也算是草原上的大部族,族中有十萬狼兵,威勢直逼七大部。
於是那一任族長,便動了歪心思,想要攻打卜丘部,取而代之。
當時的卜丘部,老族長身死,兩位繼承人奪位,部族中一片混亂。
所以大慎部的進攻,一路上絲滑無比,長驅直入進到卜丘部的腹地。
然而卜丘部完成了權力交接,畢竟是老牌大部族,即使是損失個數萬人,也不至於傷筋動骨。卜丘部的新族長,急於建立威望,便傾盡全力,圍剿大慎部。兩個部族的血,染紅了在鐵墨河,二十萬卜丘戰士,將大慎部咬的體無完膚,加上卜丘部的盟友,抄了大慎部的老巢。
大慎部的十萬戰士,一大半死在鐵墨河,隻有一萬餘眾逃迴部族,向卜丘部乞降。
卜丘部的族長,奉行斬草除根,那裏肯答應,便想將大慎部滅族,王庭派出使者調和。
麵對強大的白月部,卜丘部的族長,隻能忍下怨氣。
但是他提出條件,大慎部要每年進貢五萬頭牛羊,以及五百名女子。
在之後的二十年裏,每當大慎部有崛起的苗頭,卜丘部就會派兵收割一次。
“後日,大慎部會挑選出強壯的族人,帶上牛羊遠離牧場。
而牧場會留下五萬頭牛羊,以及一部分族人,這是一個好機會。”
“你的意思是,大慎部留守的人,是給卜丘部殺的?”
“可以這樣認為,每隔五年,卜丘部收割一次。”
“這些留守的人,甘願等死?”
“不然能怎樣,不被他人殺死,便被族人殺死,甚至更加殘忍。
為了討好卜丘部,延續自己的部族,他們什麽都做得出來。”
夏侯燕倒吸一口冷氣:“胡寇的活法,還真是冷血。
那你打算如何行事,算上我和小山子他們,滿打滿算也不到二十人。
這一點人手,想要火中取栗,實在不夠看。”
“換個角度思考,那些留守的人,可以算是我們的盟友。
他們之前等死,是因為沒可能活下來,假如有活下去的希望,沒人願意送死。
眼下我手中無兵,無法長擊草原三千裏,隻好將就著用這些胡寇。”
夏侯燕漆黑的眼珠,像是璀璨的星辰,匯聚成兩點光芒,射在李歡身上。
“你一直盯著我幹什麽?嘴角有油,還是淪陷了?”
“我發現你這招空手套白狼,使的是爐火純青。
三言兩語把我騙到草原,心思一轉又利用胡寇對付胡寇。”
“這種事怎麽能說騙呢,我做事向來講究你情我願,你就好好的等著吧,做一個牧羊姑娘。”
“我才不要做牧羊姑娘,喂你先別走,如何利用這些胡寇,你把話講明白啊!”
李歡還打探出一則消息,卜丘部每次派兵,前來大慎部收割,都會有一名炎族人跟隨。
一次還好說,二十年沒有換過人,這就很值得深思,這個炎族人不簡單。
在碧遊山莊時,李歡聽蓋夫人提起過,前朝老皇在位期間,卜丘部大舉侵襲邊疆,掠走不少炎族人。
大慎部,卡爾忽拽著卷曲的胡子,在營帳中走來走去。
少時,千夫長掀開簾子闖進來,開門見山道:“族長,這一次不好辦,那些羔羊想反抗。”
卡爾忽急躁的說道:“那就殺,殺到他們不反抗為止!”
“已經殺了兩千,再殺下去,不用等卜丘部過來,我們就把他們殺光了。”
“卜丘部!”卡爾忽黝黑的臉上,暴起根根青筋,他拽出彎刀,嘴裏大喊著都得死,就要衝出營帳。
千夫長抱著他的腿道:“族長你千萬不能露麵,一旦你出手斬殺羔羊,日後還怎麽統領族人。”
“我恨啊!該死的卜丘部,不停的來收割,我們永遠成不了大部,隻能任他們宰割!”
“族長你要忍住,這一次又能藏三千戰士,再有十年,就可與卜丘部決戰,為死去的族...羔羊們報仇。”
“十年太久!等草黃馬肥之後,再去燕州掠奪,在那裏藏一萬戰士,讓該死的炎奴,供養我們的戰士。”
“族長英明。”
......
卜丘部這一次,派出的部隊,是由族長的孫子卜丘八統領。
“小王,再有一日路程,就到大慎部的牧場,是時候派出遊騎偵查,以防大慎部暗藏禍心。”
“丁不花,你在草原為奴二十五年,怎麽還是膽小如鼠。
大慎部的族長,是個沒種子的人,用你們炎奴的說法,他是個死太監。
這樣的家夥,沒有膽子反抗,不配做草原人!
我不想派出遊騎,就是給他們機會反抗,待宰的羔羊,沒一點味道。
這袋酒賞給你,好好的為我做事,五萬頭牛羊有你十頭。”
丁不花接住酒袋,小聲抱怨道:“之前的小王,都是賞一百頭...”
叭!
小王卜丘八提著馬鞭,朝丁不花兜頭打去。
“你別忘了自己的身份,牛羊再多也隻是個奴隸,最好別惹怒我。
否則的話,我讓你與大慎部一同死去。”
丁不花先是一臉驚恐,而後幹癟的嘴,扯出一抹自嘲:“小王教訓的是,是我老糊塗了,以為自己是草原人呢。”
卜丘八似乎很滿意這個說法,臉上掛著嘲諷的笑:“你這炎奴倒是想,就你這醃臢樣,連刀都提不起來,你還不如大慎部的沒種玩意,所以你更不配做草原人。”
如果卜丘八,但凡了解炎族人,那他就應該明白,伸手不打笑臉人,打人不打臉。
夜幕時分,丁不花離開營盤八百步,掘了一個淺坑,將自己埋起來。
卜丘部的規矩,炎奴沒資格睡帳篷,無論是酷暑還是嚴冬,都得在外麵待著。
有些奴隸堅持兩年,再也沒能爬出睡坑。
而丁不花堅持二十五年,之所以沒有死去。
是因為他和草原之外,有一個約定,那是“生死”之約。
今晚的星辰格外明亮,以至於丁不花,沒有一絲睡意。
他的身體埋在土裏,腦袋卻很靈活,往左看看,往右瞧瞧,如同頑童手中的撥浪鼓。
但他很快停止擺動,因為他看到一道人影,離他越來越近。
李歡用長劍,頂著對方的咽喉。
“胡寇?玩行為藝術的胡寇?”
丁不花搖搖頭,他已經很拚命,想要從坑中爬出來,無奈對方的速度更快。
他剛把兩隻手抽出來,就被對方擒住。
雖然對方隻有一柄木劍,但他仍不打算反抗。
他仔細的打量著對方,長相俊朗的小郎,兩隻眼珠猶如點漆。
“小子,你認真的看著我。”
李歡今晚出來,是想偵查卜丘部,看對方到底來多少人,也好給大慎部“通風報信”。
因為擔心敵人會放出遊騎,所以李歡一路上小心翼翼。
但直到接近敵人營盤,也沒有見到一騎哨兵,隻看見這個把自己埋起來的老家夥。
“是想告訴我你是炎族人?”
丁不花點點頭,指著眼珠子道:“黑眼珠炎族人的象征。”
李歡握劍的手,加了兩分力氣。
“給胡寇當走狗?”
“已經當了二十五年。”
聽到這句話,李歡反而放下長劍。
“有毅力...”
自從飛將失蹤後,草原之上便再無炎族將軍,是以驕傲自大的胡寇,一到該睡覺的時候,睡得比豬還死。
一老一少,互相試探良久,暫時確定對方“可信”。
丁不花從腰間摘下酒袋,拔開塞子喝了一口。
“小子,這是一袋草原酒,我跟你換一袋中原酒。”
李歡點點頭,接過酒袋子。
丁不花等了片刻,不見李歡有所表示,急切道:“酒呢?”
“我沒帶啊。”
“那你點什麽頭!”
李歡拔開酒塞,聞了一下,皺著眉頭,將酒塞塞迴去。
“前朝在二十二年前,被大炎取代了。”
“我知道。”
“那你還在堅持?”
“除了活下去,我不知道還能做什麽...”
丁不花像是參透生死的賢者,望著幽幽夜空,閃閃的星辰。
但下一瞬,他便破功了,從李歡手中奪迴酒袋。
仿佛剛才所有的沉默,隻是為奪迴酒袋。
“你帶來多少人?”
“算上你,一共十八人。”
丁不花嘴中的酒差點噴出來,哈哈大笑道:“小子,你莫要欺騙老夫,來草原上的炎族將軍,老夫也見過不少,官最小的將軍,手下也有三千精騎。
你帶十八人,哦,還得加上老夫,這一點人敢來草原晃蕩,你以為老夫會信?”
“不少啊,正好組成燕雲十八騎。”
ps:本書的設定,不管是前朝還是大炎,都是炎族人。
一陣微風掠過,撩起夏侯燕的頭發,她如夢初醒般,借著篝火環顧眾人。
唯獨不見李歡,她站起身四下尋找,看見李歡立在遠處。
她走過去,故作輕鬆道:“你的手藝真不錯,家裏開酒樓的?”
李歡輕聲一笑道:“我在京都有一家酒樓,隻可惜不得不離開,便盤給別人了。”
“嗯,等這次迴去再買一座。”
“你武藝高強怎會做匪?”
夏侯燕眼中閃過悲痛,搖頭道:“往事不提也罷,你出去除了找食物,還打探出什麽消息?”
“主要是向當地人打探大慎部,知己知彼百戰不殆。
這些人挺不好收拾,費了一番功夫。”
夏侯燕會意一笑:“你笑得如此輕鬆,想必是得到情報了。”
李歡便將撬出來的消息,講給夏侯燕聽。
二十年前,大慎部也算是草原上的大部族,族中有十萬狼兵,威勢直逼七大部。
於是那一任族長,便動了歪心思,想要攻打卜丘部,取而代之。
當時的卜丘部,老族長身死,兩位繼承人奪位,部族中一片混亂。
所以大慎部的進攻,一路上絲滑無比,長驅直入進到卜丘部的腹地。
然而卜丘部完成了權力交接,畢竟是老牌大部族,即使是損失個數萬人,也不至於傷筋動骨。卜丘部的新族長,急於建立威望,便傾盡全力,圍剿大慎部。兩個部族的血,染紅了在鐵墨河,二十萬卜丘戰士,將大慎部咬的體無完膚,加上卜丘部的盟友,抄了大慎部的老巢。
大慎部的十萬戰士,一大半死在鐵墨河,隻有一萬餘眾逃迴部族,向卜丘部乞降。
卜丘部的族長,奉行斬草除根,那裏肯答應,便想將大慎部滅族,王庭派出使者調和。
麵對強大的白月部,卜丘部的族長,隻能忍下怨氣。
但是他提出條件,大慎部要每年進貢五萬頭牛羊,以及五百名女子。
在之後的二十年裏,每當大慎部有崛起的苗頭,卜丘部就會派兵收割一次。
“後日,大慎部會挑選出強壯的族人,帶上牛羊遠離牧場。
而牧場會留下五萬頭牛羊,以及一部分族人,這是一個好機會。”
“你的意思是,大慎部留守的人,是給卜丘部殺的?”
“可以這樣認為,每隔五年,卜丘部收割一次。”
“這些留守的人,甘願等死?”
“不然能怎樣,不被他人殺死,便被族人殺死,甚至更加殘忍。
為了討好卜丘部,延續自己的部族,他們什麽都做得出來。”
夏侯燕倒吸一口冷氣:“胡寇的活法,還真是冷血。
那你打算如何行事,算上我和小山子他們,滿打滿算也不到二十人。
這一點人手,想要火中取栗,實在不夠看。”
“換個角度思考,那些留守的人,可以算是我們的盟友。
他們之前等死,是因為沒可能活下來,假如有活下去的希望,沒人願意送死。
眼下我手中無兵,無法長擊草原三千裏,隻好將就著用這些胡寇。”
夏侯燕漆黑的眼珠,像是璀璨的星辰,匯聚成兩點光芒,射在李歡身上。
“你一直盯著我幹什麽?嘴角有油,還是淪陷了?”
“我發現你這招空手套白狼,使的是爐火純青。
三言兩語把我騙到草原,心思一轉又利用胡寇對付胡寇。”
“這種事怎麽能說騙呢,我做事向來講究你情我願,你就好好的等著吧,做一個牧羊姑娘。”
“我才不要做牧羊姑娘,喂你先別走,如何利用這些胡寇,你把話講明白啊!”
李歡還打探出一則消息,卜丘部每次派兵,前來大慎部收割,都會有一名炎族人跟隨。
一次還好說,二十年沒有換過人,這就很值得深思,這個炎族人不簡單。
在碧遊山莊時,李歡聽蓋夫人提起過,前朝老皇在位期間,卜丘部大舉侵襲邊疆,掠走不少炎族人。
大慎部,卡爾忽拽著卷曲的胡子,在營帳中走來走去。
少時,千夫長掀開簾子闖進來,開門見山道:“族長,這一次不好辦,那些羔羊想反抗。”
卡爾忽急躁的說道:“那就殺,殺到他們不反抗為止!”
“已經殺了兩千,再殺下去,不用等卜丘部過來,我們就把他們殺光了。”
“卜丘部!”卡爾忽黝黑的臉上,暴起根根青筋,他拽出彎刀,嘴裏大喊著都得死,就要衝出營帳。
千夫長抱著他的腿道:“族長你千萬不能露麵,一旦你出手斬殺羔羊,日後還怎麽統領族人。”
“我恨啊!該死的卜丘部,不停的來收割,我們永遠成不了大部,隻能任他們宰割!”
“族長你要忍住,這一次又能藏三千戰士,再有十年,就可與卜丘部決戰,為死去的族...羔羊們報仇。”
“十年太久!等草黃馬肥之後,再去燕州掠奪,在那裏藏一萬戰士,讓該死的炎奴,供養我們的戰士。”
“族長英明。”
......
卜丘部這一次,派出的部隊,是由族長的孫子卜丘八統領。
“小王,再有一日路程,就到大慎部的牧場,是時候派出遊騎偵查,以防大慎部暗藏禍心。”
“丁不花,你在草原為奴二十五年,怎麽還是膽小如鼠。
大慎部的族長,是個沒種子的人,用你們炎奴的說法,他是個死太監。
這樣的家夥,沒有膽子反抗,不配做草原人!
我不想派出遊騎,就是給他們機會反抗,待宰的羔羊,沒一點味道。
這袋酒賞給你,好好的為我做事,五萬頭牛羊有你十頭。”
丁不花接住酒袋,小聲抱怨道:“之前的小王,都是賞一百頭...”
叭!
小王卜丘八提著馬鞭,朝丁不花兜頭打去。
“你別忘了自己的身份,牛羊再多也隻是個奴隸,最好別惹怒我。
否則的話,我讓你與大慎部一同死去。”
丁不花先是一臉驚恐,而後幹癟的嘴,扯出一抹自嘲:“小王教訓的是,是我老糊塗了,以為自己是草原人呢。”
卜丘八似乎很滿意這個說法,臉上掛著嘲諷的笑:“你這炎奴倒是想,就你這醃臢樣,連刀都提不起來,你還不如大慎部的沒種玩意,所以你更不配做草原人。”
如果卜丘八,但凡了解炎族人,那他就應該明白,伸手不打笑臉人,打人不打臉。
夜幕時分,丁不花離開營盤八百步,掘了一個淺坑,將自己埋起來。
卜丘部的規矩,炎奴沒資格睡帳篷,無論是酷暑還是嚴冬,都得在外麵待著。
有些奴隸堅持兩年,再也沒能爬出睡坑。
而丁不花堅持二十五年,之所以沒有死去。
是因為他和草原之外,有一個約定,那是“生死”之約。
今晚的星辰格外明亮,以至於丁不花,沒有一絲睡意。
他的身體埋在土裏,腦袋卻很靈活,往左看看,往右瞧瞧,如同頑童手中的撥浪鼓。
但他很快停止擺動,因為他看到一道人影,離他越來越近。
李歡用長劍,頂著對方的咽喉。
“胡寇?玩行為藝術的胡寇?”
丁不花搖搖頭,他已經很拚命,想要從坑中爬出來,無奈對方的速度更快。
他剛把兩隻手抽出來,就被對方擒住。
雖然對方隻有一柄木劍,但他仍不打算反抗。
他仔細的打量著對方,長相俊朗的小郎,兩隻眼珠猶如點漆。
“小子,你認真的看著我。”
李歡今晚出來,是想偵查卜丘部,看對方到底來多少人,也好給大慎部“通風報信”。
因為擔心敵人會放出遊騎,所以李歡一路上小心翼翼。
但直到接近敵人營盤,也沒有見到一騎哨兵,隻看見這個把自己埋起來的老家夥。
“是想告訴我你是炎族人?”
丁不花點點頭,指著眼珠子道:“黑眼珠炎族人的象征。”
李歡握劍的手,加了兩分力氣。
“給胡寇當走狗?”
“已經當了二十五年。”
聽到這句話,李歡反而放下長劍。
“有毅力...”
自從飛將失蹤後,草原之上便再無炎族將軍,是以驕傲自大的胡寇,一到該睡覺的時候,睡得比豬還死。
一老一少,互相試探良久,暫時確定對方“可信”。
丁不花從腰間摘下酒袋,拔開塞子喝了一口。
“小子,這是一袋草原酒,我跟你換一袋中原酒。”
李歡點點頭,接過酒袋子。
丁不花等了片刻,不見李歡有所表示,急切道:“酒呢?”
“我沒帶啊。”
“那你點什麽頭!”
李歡拔開酒塞,聞了一下,皺著眉頭,將酒塞塞迴去。
“前朝在二十二年前,被大炎取代了。”
“我知道。”
“那你還在堅持?”
“除了活下去,我不知道還能做什麽...”
丁不花像是參透生死的賢者,望著幽幽夜空,閃閃的星辰。
但下一瞬,他便破功了,從李歡手中奪迴酒袋。
仿佛剛才所有的沉默,隻是為奪迴酒袋。
“你帶來多少人?”
“算上你,一共十八人。”
丁不花嘴中的酒差點噴出來,哈哈大笑道:“小子,你莫要欺騙老夫,來草原上的炎族將軍,老夫也見過不少,官最小的將軍,手下也有三千精騎。
你帶十八人,哦,還得加上老夫,這一點人敢來草原晃蕩,你以為老夫會信?”
“不少啊,正好組成燕雲十八騎。”
ps:本書的設定,不管是前朝還是大炎,都是炎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