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訓、鄭注既誅,召六道巡邊使。田全操追忿訓、注之謀,在道楊言:“我入城,凡儒服者,無貴賤當盡殺之!”癸未,全操等乘驛疾驅入金光門,京城訛言有寇至,士民驚噪縱橫走,塵埃四起。兩省諸司官聞之,皆奔散,有不及束帶襪而乘馬者。鄭覃、李石在中書,顧吏卒稍稍逃去。覃謂石曰:“耳目頗異,宜且出避之!”石曰:“宰相位尊望重,人心所屬,不可輕也!今事虛實未可知,堅坐鎮之,庶幾可定。若宰相亦走,則中外亂矣。且果有禍亂,避亦不免!”覃然之。石坐視文案,沛然自若。敕使相繼傳唿:“閉皇城諸司門!”左金吾大將軍陳君賞帥其眾立望仙門下,謂敕使曰:“賊至,閉門未晚,請徐觀其變,不宜示弱!”至晡後乃定。是日,坊市惡少年皆衣緋皂,持弓刀北望,見皇城門閉,即欲剽掠,非石與君賞鎮之,京城幾再亂矣。時兩省官應入直者,皆與其家人辭訣。
甲申,敕罷修曲江亭館。
丁亥,詔:“逆人親黨,自非前已就戮及指名收捕者,餘一切不問。諸司官吏雖為所脅從,涉於詿誤,皆赦之。他人毋得妄相告言及相恐惕。見亡匿者,勿複追捕,三日內各聽自歸本司。”時禁軍暴橫,京兆尹張仲方不敢詰,宰相以其不勝任,出為華州刺史,以司農卿薛元賞代之。元賞常詣李石第,聞石方坐聽事與一人爭辯甚喧,元賞使覘之,雲有神策軍將訴事。元賞趨入,責石曰:“相公輔佐天子,紀綱四海。今近不能製一軍將,使無禮如此,何以鎮服四夷!”即趨出上馬,命左右擒軍將,俟於下馬橋,元賞至,則已解衣跽之矣。其黨訴於仇士良,士良遣宦者召之曰:“中尉屈大尹。”元賞曰:“屬有公事,行當繼至。”遂杖殺之。乃白服見士良,士良曰:“癡書生何敢杖殺禁軍大將!”元賞曰:“中尉大臣也,宰相亦大臣也,宰相之人若無禮於中尉,如之何?中尉之人無禮於宰相,庸可恕乎!中尉與國同體,當為國惜法,元賞已囚服而來,惟中尉死生之!”士良知軍將已死,無可如何,乃唿酒與元賞歡飲而罷。初,武元衡之死,詔出內庫弓矢、陌刀給金吾仗,使衛從宰相,至建福門而退。至是,悉罷之。
開成元年丙辰,公元八三六年春,正月,辛醜朔,上禦宣政殿,赦天下,改元。仇士良請以神策仗衛殿門,諫議大夫馮定言其不可,乃止。定,宿之弟也。
二月,癸未,上與宰相語,患四方表奏華而不典,李石對曰:“古人因事為文,今人以文害事。”
昭義節度使劉從諫上表請王涯等罪名,且言:“涯等儒生,荷國榮龐,鹹欲保身全族,安肯構逆!訓等實欲討除內臣,兩中尉自為救死之謀,遂致相殺,誣以反逆,誠恐非辜。設右宰相實有異圖,當委之有司,正其刑典,豈有內臣擅領甲兵,恣行剽劫,延及士庶,橫被殺傷!流血千門,僵屍萬計,搜羅枝蔓,中外恫疑。臣欲身詣闕庭,麵陳臧否,恐並陷孥戮,事亦無成。謹當修飾封疆,訓練士卒,內為陛下心腹,外為陛下藩垣。如奸臣難製,誓以死清君側!”丙申,加從諫檢校司徒。
天德軍奏吐穀渾三千帳詣豐州降。
三月,壬寅,以袁州長史李德裕為氵除州刺史。左仆射令狐楚從容奏:“王涯等既伏辜,其家夷滅,遺骸棄捐。請官為收瘞,以順陽和之氣。”上慘然久之,命京兆收葬涯等十一人於城西,各賜衣一襲。仇士良潛使人發之,棄骨於渭水。丁未,皇城留守郭皎奏:“諸司儀仗有鋒刃者,請皆輸軍器使,遇立仗別給儀刀!”從之。劉從諫複遣牙將焦楚長上表讓官,稱:臣之所陳,係國大體。可聽則涯等宜蒙湔洗,不可聽則賞典不宜妄加!安有死冤不申而生者荷祿!因暴揚仇士良等罪惡。辛酉,上召見楚長,慰諭遣之。時士良等恣橫,朝臣日憂破家。及從諫表至,士良等憚之。由是鄭覃、李石粗能秉政,天子倚之亦差以自強。
夏,四月,己卯,以潮州司戶李宗閔為衡州司馬。凡李訓所指為李德裕、宗閔黨者,稍收複之。
淄王協薨。
甲午,以山南西道節度使李固言為門下侍郎、同平章事,以左仆射令狐楚代之。
戊戌,上與宰相從容論詩之工拙,鄭覃曰:“詩之工者,無若三百篇,皆國人作之以刺美時政,王者采之以觀風俗耳,不聞王者為詩也。後代辭人之詩,華而不實,無補於事。陳後主、隋煬帝皆工於詩,不免亡國,陛下何取焉!”覃篤於經術,上甚重之。
己酉,上禦紫宸殿,宰相因奏事拜謝,外間因訛言:“天子欲令宰相掌禁兵,已拜恩矣。”由是中外複有猜阻,人情恟恟,士民不敢解衣寢者數日。乙醜,李石奏請召仇士良等麵釋其疑。上為召士良等出,上及石等共諭釋之,使毋疑懼,然後事解。
閏月,乙酉,以太子太保、分司李聽為河中節度使。上常歎曰:“付之兵不疑,置之散地不怨,惟聽為可以然。”
乙未,李固言薦崔球為起居舍人,鄭覃再三以為不可,上曰:“公事勿相違!”覃曰:“若宰相盡同,則事必有欺陛下者矣!”
李孝本二女配沒右軍,上取之入宮。秋,七月,右拾遺魏謨上疏,以為:“陛下不邇聲色,屢出宮女以配鰥夫。竊聞數月以來,教坊選試以百數,莊宅收市猶未已;又召李孝本女入宮,不避宗姓,大興物論,臣竊惜之。昔漢光武一顧列女屏風,宋弘猶正色抗言,光武即撤之。陛下豈可不思宋弘之言,欲居光武之下乎!”上即出孝本女。擢謨為補闕,曰:“朕選市女子,以賜諸王耳。憐孝本女宗枝髫齔孤露,故收養宮中。謨於疑似之間皆能盡言,可謂愛我,不忝厥祖矣!”命中書優為製辭以賞之。謨,征之五世孫也。
鄜坊節度使蕭洪詐稱太後弟,事覺。八月,甲辰,流髈州,於道賜死。趙縝、呂璋等皆流嶺南。初,李訓知洪之詐,洪懼,辟訓兄仲京置幕府。先是,自神策軍出為節度使者,軍中皆資其行裝,至鎮,三倍償之。有自左軍出鎮鄜坊未償而死者,軍中征之於洪,洪恃訓之勢,不與。又征於死者之子,洪教其子遮宰相自言,訓判絕之。仇士良由是恨洪。太後有異母弟在閩中,孱弱不能自達。有閩人蕭本從之得其內外族諱,因士良進達於上,且發洪之詐,洪由是得罪。上以本為真太後弟,戊申,擢為右讚善大夫。
九月,丁醜,李石為上言宋申錫忠直,為讒人所誣,竄死遐荒,未蒙昭雪。上俯首久之,既而流涕泫然曰:“茲事朕久知其誤,奸人逼我,以社稷大計,兄弟幾不能保,況申錫,僅全腰領耳。非獨內臣,外廷亦有助之者。皆由朕之不明,向使遇漢昭帝,必無此冤矣!”鄭覃、李固言亦共言其冤,上深痛恨,有慚色。庚辰,詔悉複申錫官爵,以其子慎微為成固尉。
李石用金部員外郎韓益判度支,案益坐贓三千餘緡,係獄。石曰:“臣始以益頗曉錢穀,故用之,不知其貪乃如是!”上曰:“宰相但知人則用,有過則懲,如此則人易得。卿所用人不掩其惡,可謂至公。從前宰相用人好曲蔽其過,不欲人彈劾,此大病也。”冬,十一月,丁巳,貶益梧州司戶。
上自甘露之變,意忽忽不樂,兩軍球鞠之會什減六七,雖宴享音伎雜遝盈庭,未嚐解顏。閑居或徘徊眺望,或獨語歎息。壬午,上於延英謂宰相曰:“朕每與卿等論天下事,則不免愁。”對曰:“為理者不可以速成。”上曰:“聯每讀書,恥為凡主。”李石曰:“方今內外之臣,其間小人尚多疑阻,願陛下更以寬禦之,彼有公清奉法如劉弘逸、薛季棱者,陛下亦宜褒賞以勸為善。”甲申,上複謂宰相曰:“我與卿等論天下事,有勢未得行者,退但飲醇酒求醉耳!”對曰:“此皆臣等之罪也。”
有司以左藏積弊日久,請行檢勘,且言官典罪在赦前者,請宥之,上許之。既而果得繒帛妄稱漬汙者,敕赦之。給事中狄兼謨封還敕書曰:“官典犯贓,理不可赦!”上諭之曰:“有司請檢之初,聯既許之矣。與其失信,寧失罪人。卿能奉職,朕甚嘉之!”
十二月,庚戌,以華州刺史盧鈞為嶺南節度使。李石言於上曰:“盧鈞除嶺南,朝士皆相賀。以為嶺南富饒之地,近歲皆厚賂北司而得之;今北司不撓朝權,陛下宜有以褒之。庶幾內外奉法,此致理之本也。”上從之。鈞至鎮,以清惠著名。
己未,淑王縱薨。
開成二年丁巳,公元八三七年春,二月,己未,上謂宰相:“薦人勿問親疏,聯聞竇易直為相,未嚐用親故。若親故果才,避嫌而棄之,是亦不為至公也。”
均王緯薨。
三月,有慧星出於張,長八丈餘。壬申,詔撤樂減膳,以一日之分充十日。
夏,四月,甲辰,上對中書舍人、翰林學士兼侍書柳公權等於便殿,上舉衫袖示之曰:“此衣已三浣矣!”眾皆美上之儉德,公權獨無言。上問其故,對曰:“陛下貴為天子,富有四海,當進賢退不肖,納諫諍,明賞罰,乃可以致雍熙。服浣濯之農,乃末節耳。”上曰:“聯知舍人不應複為諫議,以卿有諍臣風采,須屈卿為之。”乙巳,以公權為諫議大夫,餘如故。
戊戌,以翰林學士、工部侍郎陳夷行同平章事。
六月,河陽軍亂,節度使李泳奔懷州。軍士焚腐署,殺泳二子,大掠數日方止。泳,長安市人,寓籍禁軍,以賂得方鎮。所至恃所交結,貪殘不法,其不下堪命,故作亂。丁未,貶泳澧州長史。戊申,以左金吾將軍李執方為河陽節度使。
秋,七月,癸亥,振武奏黨項三百餘帳剽掠逃去。
給事中韋溫為太子侍讀,晨詣東宮,日中乃得見。溫諫曰:“太子當雞鳴而起,問安視膳,不宜專事宴安!”太子不能用其言,溫乃辭侍讀。辛未,罷守本官。
振武突厥百五十帳叛,剽掠營田。戊寅,節度使劉沔擊破之。八月,庚戌,以昭儀王氏為德妃,昭容楊氏為賢妃。立敬宗之子休複為梁王,執中為襄王,言楊為杞王,成美為成王。癸醜,立皇子宗儉為蔣王。
河陽軍士既逐李泳,日相扇,欲為亂。九月,李執方索得首亂者七十餘人,悉斬之,餘黨分隸外鎮,然後定。
冬,十月,國子監《石經》成。
福建奏晉江百姓蕭弘稱太後族人,詔禦史台案之。
戊申,以門下侍郎、同平章事李固言同平章事,充西川節度使。
甲寅,禦史台奏蕭弘詐妄。詔遞歸鄉裏,不之罪,冀得其真。
甲申,敕罷修曲江亭館。
丁亥,詔:“逆人親黨,自非前已就戮及指名收捕者,餘一切不問。諸司官吏雖為所脅從,涉於詿誤,皆赦之。他人毋得妄相告言及相恐惕。見亡匿者,勿複追捕,三日內各聽自歸本司。”時禁軍暴橫,京兆尹張仲方不敢詰,宰相以其不勝任,出為華州刺史,以司農卿薛元賞代之。元賞常詣李石第,聞石方坐聽事與一人爭辯甚喧,元賞使覘之,雲有神策軍將訴事。元賞趨入,責石曰:“相公輔佐天子,紀綱四海。今近不能製一軍將,使無禮如此,何以鎮服四夷!”即趨出上馬,命左右擒軍將,俟於下馬橋,元賞至,則已解衣跽之矣。其黨訴於仇士良,士良遣宦者召之曰:“中尉屈大尹。”元賞曰:“屬有公事,行當繼至。”遂杖殺之。乃白服見士良,士良曰:“癡書生何敢杖殺禁軍大將!”元賞曰:“中尉大臣也,宰相亦大臣也,宰相之人若無禮於中尉,如之何?中尉之人無禮於宰相,庸可恕乎!中尉與國同體,當為國惜法,元賞已囚服而來,惟中尉死生之!”士良知軍將已死,無可如何,乃唿酒與元賞歡飲而罷。初,武元衡之死,詔出內庫弓矢、陌刀給金吾仗,使衛從宰相,至建福門而退。至是,悉罷之。
開成元年丙辰,公元八三六年春,正月,辛醜朔,上禦宣政殿,赦天下,改元。仇士良請以神策仗衛殿門,諫議大夫馮定言其不可,乃止。定,宿之弟也。
二月,癸未,上與宰相語,患四方表奏華而不典,李石對曰:“古人因事為文,今人以文害事。”
昭義節度使劉從諫上表請王涯等罪名,且言:“涯等儒生,荷國榮龐,鹹欲保身全族,安肯構逆!訓等實欲討除內臣,兩中尉自為救死之謀,遂致相殺,誣以反逆,誠恐非辜。設右宰相實有異圖,當委之有司,正其刑典,豈有內臣擅領甲兵,恣行剽劫,延及士庶,橫被殺傷!流血千門,僵屍萬計,搜羅枝蔓,中外恫疑。臣欲身詣闕庭,麵陳臧否,恐並陷孥戮,事亦無成。謹當修飾封疆,訓練士卒,內為陛下心腹,外為陛下藩垣。如奸臣難製,誓以死清君側!”丙申,加從諫檢校司徒。
天德軍奏吐穀渾三千帳詣豐州降。
三月,壬寅,以袁州長史李德裕為氵除州刺史。左仆射令狐楚從容奏:“王涯等既伏辜,其家夷滅,遺骸棄捐。請官為收瘞,以順陽和之氣。”上慘然久之,命京兆收葬涯等十一人於城西,各賜衣一襲。仇士良潛使人發之,棄骨於渭水。丁未,皇城留守郭皎奏:“諸司儀仗有鋒刃者,請皆輸軍器使,遇立仗別給儀刀!”從之。劉從諫複遣牙將焦楚長上表讓官,稱:臣之所陳,係國大體。可聽則涯等宜蒙湔洗,不可聽則賞典不宜妄加!安有死冤不申而生者荷祿!因暴揚仇士良等罪惡。辛酉,上召見楚長,慰諭遣之。時士良等恣橫,朝臣日憂破家。及從諫表至,士良等憚之。由是鄭覃、李石粗能秉政,天子倚之亦差以自強。
夏,四月,己卯,以潮州司戶李宗閔為衡州司馬。凡李訓所指為李德裕、宗閔黨者,稍收複之。
淄王協薨。
甲午,以山南西道節度使李固言為門下侍郎、同平章事,以左仆射令狐楚代之。
戊戌,上與宰相從容論詩之工拙,鄭覃曰:“詩之工者,無若三百篇,皆國人作之以刺美時政,王者采之以觀風俗耳,不聞王者為詩也。後代辭人之詩,華而不實,無補於事。陳後主、隋煬帝皆工於詩,不免亡國,陛下何取焉!”覃篤於經術,上甚重之。
己酉,上禦紫宸殿,宰相因奏事拜謝,外間因訛言:“天子欲令宰相掌禁兵,已拜恩矣。”由是中外複有猜阻,人情恟恟,士民不敢解衣寢者數日。乙醜,李石奏請召仇士良等麵釋其疑。上為召士良等出,上及石等共諭釋之,使毋疑懼,然後事解。
閏月,乙酉,以太子太保、分司李聽為河中節度使。上常歎曰:“付之兵不疑,置之散地不怨,惟聽為可以然。”
乙未,李固言薦崔球為起居舍人,鄭覃再三以為不可,上曰:“公事勿相違!”覃曰:“若宰相盡同,則事必有欺陛下者矣!”
李孝本二女配沒右軍,上取之入宮。秋,七月,右拾遺魏謨上疏,以為:“陛下不邇聲色,屢出宮女以配鰥夫。竊聞數月以來,教坊選試以百數,莊宅收市猶未已;又召李孝本女入宮,不避宗姓,大興物論,臣竊惜之。昔漢光武一顧列女屏風,宋弘猶正色抗言,光武即撤之。陛下豈可不思宋弘之言,欲居光武之下乎!”上即出孝本女。擢謨為補闕,曰:“朕選市女子,以賜諸王耳。憐孝本女宗枝髫齔孤露,故收養宮中。謨於疑似之間皆能盡言,可謂愛我,不忝厥祖矣!”命中書優為製辭以賞之。謨,征之五世孫也。
鄜坊節度使蕭洪詐稱太後弟,事覺。八月,甲辰,流髈州,於道賜死。趙縝、呂璋等皆流嶺南。初,李訓知洪之詐,洪懼,辟訓兄仲京置幕府。先是,自神策軍出為節度使者,軍中皆資其行裝,至鎮,三倍償之。有自左軍出鎮鄜坊未償而死者,軍中征之於洪,洪恃訓之勢,不與。又征於死者之子,洪教其子遮宰相自言,訓判絕之。仇士良由是恨洪。太後有異母弟在閩中,孱弱不能自達。有閩人蕭本從之得其內外族諱,因士良進達於上,且發洪之詐,洪由是得罪。上以本為真太後弟,戊申,擢為右讚善大夫。
九月,丁醜,李石為上言宋申錫忠直,為讒人所誣,竄死遐荒,未蒙昭雪。上俯首久之,既而流涕泫然曰:“茲事朕久知其誤,奸人逼我,以社稷大計,兄弟幾不能保,況申錫,僅全腰領耳。非獨內臣,外廷亦有助之者。皆由朕之不明,向使遇漢昭帝,必無此冤矣!”鄭覃、李固言亦共言其冤,上深痛恨,有慚色。庚辰,詔悉複申錫官爵,以其子慎微為成固尉。
李石用金部員外郎韓益判度支,案益坐贓三千餘緡,係獄。石曰:“臣始以益頗曉錢穀,故用之,不知其貪乃如是!”上曰:“宰相但知人則用,有過則懲,如此則人易得。卿所用人不掩其惡,可謂至公。從前宰相用人好曲蔽其過,不欲人彈劾,此大病也。”冬,十一月,丁巳,貶益梧州司戶。
上自甘露之變,意忽忽不樂,兩軍球鞠之會什減六七,雖宴享音伎雜遝盈庭,未嚐解顏。閑居或徘徊眺望,或獨語歎息。壬午,上於延英謂宰相曰:“朕每與卿等論天下事,則不免愁。”對曰:“為理者不可以速成。”上曰:“聯每讀書,恥為凡主。”李石曰:“方今內外之臣,其間小人尚多疑阻,願陛下更以寬禦之,彼有公清奉法如劉弘逸、薛季棱者,陛下亦宜褒賞以勸為善。”甲申,上複謂宰相曰:“我與卿等論天下事,有勢未得行者,退但飲醇酒求醉耳!”對曰:“此皆臣等之罪也。”
有司以左藏積弊日久,請行檢勘,且言官典罪在赦前者,請宥之,上許之。既而果得繒帛妄稱漬汙者,敕赦之。給事中狄兼謨封還敕書曰:“官典犯贓,理不可赦!”上諭之曰:“有司請檢之初,聯既許之矣。與其失信,寧失罪人。卿能奉職,朕甚嘉之!”
十二月,庚戌,以華州刺史盧鈞為嶺南節度使。李石言於上曰:“盧鈞除嶺南,朝士皆相賀。以為嶺南富饒之地,近歲皆厚賂北司而得之;今北司不撓朝權,陛下宜有以褒之。庶幾內外奉法,此致理之本也。”上從之。鈞至鎮,以清惠著名。
己未,淑王縱薨。
開成二年丁巳,公元八三七年春,二月,己未,上謂宰相:“薦人勿問親疏,聯聞竇易直為相,未嚐用親故。若親故果才,避嫌而棄之,是亦不為至公也。”
均王緯薨。
三月,有慧星出於張,長八丈餘。壬申,詔撤樂減膳,以一日之分充十日。
夏,四月,甲辰,上對中書舍人、翰林學士兼侍書柳公權等於便殿,上舉衫袖示之曰:“此衣已三浣矣!”眾皆美上之儉德,公權獨無言。上問其故,對曰:“陛下貴為天子,富有四海,當進賢退不肖,納諫諍,明賞罰,乃可以致雍熙。服浣濯之農,乃末節耳。”上曰:“聯知舍人不應複為諫議,以卿有諍臣風采,須屈卿為之。”乙巳,以公權為諫議大夫,餘如故。
戊戌,以翰林學士、工部侍郎陳夷行同平章事。
六月,河陽軍亂,節度使李泳奔懷州。軍士焚腐署,殺泳二子,大掠數日方止。泳,長安市人,寓籍禁軍,以賂得方鎮。所至恃所交結,貪殘不法,其不下堪命,故作亂。丁未,貶泳澧州長史。戊申,以左金吾將軍李執方為河陽節度使。
秋,七月,癸亥,振武奏黨項三百餘帳剽掠逃去。
給事中韋溫為太子侍讀,晨詣東宮,日中乃得見。溫諫曰:“太子當雞鳴而起,問安視膳,不宜專事宴安!”太子不能用其言,溫乃辭侍讀。辛未,罷守本官。
振武突厥百五十帳叛,剽掠營田。戊寅,節度使劉沔擊破之。八月,庚戌,以昭儀王氏為德妃,昭容楊氏為賢妃。立敬宗之子休複為梁王,執中為襄王,言楊為杞王,成美為成王。癸醜,立皇子宗儉為蔣王。
河陽軍士既逐李泳,日相扇,欲為亂。九月,李執方索得首亂者七十餘人,悉斬之,餘黨分隸外鎮,然後定。
冬,十月,國子監《石經》成。
福建奏晉江百姓蕭弘稱太後族人,詔禦史台案之。
戊申,以門下侍郎、同平章事李固言同平章事,充西川節度使。
甲寅,禦史台奏蕭弘詐妄。詔遞歸鄉裏,不之罪,冀得其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