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西既平,上浸驕侈。戶部侍郎判度支皇甫閐、衛尉卿、鹽鐵轉運使程異曉其意,數進羨餘以供其費,由是有寵。閐又厚賂結吐突承璀。甲辰,閐以本官、異以工部侍郎並同平章事,判使如故。製下,朝野駭愕,至於市井負販者亦嗤之。裴度、崔群極陳其不可,上不聽。度恥與小人同列,表求自退。不許。度複上疏,以為:“閐、異皆錢穀吏,佞巧小人,陛下一旦置之相位,中外無不駭笑。況閐在度支,專以豐取刻與為務,凡中外仰給度支之人無不思食其肉。比者裁損淮西糧料,軍士怨怒。會臣至行營曉諭慰勉,僅無潰亂。今舊將舊兵悉向淄青,聞閐入相,必盡驚憂,知無可訴之地矣。程異雖人品庸下,然心事和平,可處煩劇,不宜為相。至如閐,資性狡詐,天下共知,唯能上惑聖聰,足見奸邪之極。臣若不退,天下謂臣不知廉恥;臣若不言,天下謂臣有負恩寵。今退既不許,言又不聽,臣如烈火燒心,眾鏑叢體。所可惜者,淮西蕩定,河北底寧,承宗斂手削地,韓弘輿疾討賊,豈朝廷之力能製其命哉?直以處置得宜,能服其心耳。陛下建升平之業,十已八九,何忍還自墮壞,使四方解體乎?”上以度為朋黨,不之省。


    閐自知不為眾所與,益為巧諂以自固,奏減內外官俸以助國用。給事中崔植封還敕書,極論之,乃止。植,祐甫之弟子也。


    時內出積年繒帛付度支令賣,閐悉以高價買之,以給邊軍。其繒帛朽敗,隨手破裂,邊軍聚而焚之。度因奏事言之,閐於上前引其足曰:“此靴亦內庫所出,臣以錢二千買之,堅完可久服。度言不可信。”上以為然。由是閐益無所憚。程異亦自知不合眾心,能廉謹謙遜,為相月餘,不敢知印秉筆,故終免於禍。


    五坊使楊朝汶妄捕係人,迫以考捶,責其息錢,遂轉相誣引,所係近千人。中丞蕭俛劾奏其狀,裴度、崔群亦以為言。上曰:“姑與卿論用兵事,此小事朕自處之。”度曰:“用兵事小,所憂不過山東耳。五坊使暴橫,恐亂輦轂。”上不悅,退,召朝汶責之曰:“以汝故,令吾羞見宰相!”冬,十月,賜朝汶死,盡釋係者。


    上晚節好神仙,詔天下求方士。宗正卿李道古先為鄂嶽觀察使,以貪暴聞,恐終獲罪,思所以自媚於上,乃因皇甫閐薦山人柳泌,雲能合長生藥。甲戌,詔泌居興唐觀煉藥。


    十一月,辛巳朔,鹽州奏吐蕃寇河曲、夏州。靈武奏破吐蕃長樂州,克其外城。


    柳泌言於上曰:“天台山神仙所聚,多靈草,臣雖知之,力不能致,誠得為彼長吏,庶幾可求。”上信之。丁亥,以泌權知台州刺史,仍賜服金紫。諫官爭論奏,以為:“人主喜方士,未有使之臨民賦政者。”上曰:“煩一州之力而能為人主致長生,臣子亦何愛焉!”由是群臣莫敢言。


    甲午,鹽州奏吐蕃引去。


    壬寅,以河陽節度使烏重胤為橫海節度使。丁未,以華州刺史令狐楚為河陽節度使。重胤以河陽精兵三千赴鎮,河陽兵不樂去鄉裏,中道潰歸,又不敢入城,屯於城北,將大掠。令狐楚適至,單騎出,慰撫之,與俱歸。


    先是,田弘正請自黎陽渡河,會義成節度使李光顏討李師道,裴度曰:“魏博軍既渡河,不可複退,立須進擊,方有成功。既至滑州,即仰給度支,徒有供餉之勞,更生觀望之勢。又或與李光顏互相疑阻,益致遷延。與其渡河而不進,不若養威於河北。宜且使之秣馬厲兵,俟霜降水落,自楊劉渡河,直指鄆州,得至陽穀置營,則兵勢自盛,賊眾搖心矣。”上從之。是月,弘正將魏博全師自楊劉渡河,距鄆州四十裏築壘。賊中大震。


    功德使上言:“鳳翔法門寺塔有佛指骨,相傳三十年一開,開則歲豐人安。來年應開,請迎之。”十二月,庚戌朔,上遣中使帥僧眾迎之。


    戊辰,以春州司戶董重質為試太子詹事,委武寧軍驅使,李愬請之也。戊寅,魏博、義成軍送所獲李師道都知兵馬使夏侯澄等四十七人,上皆釋弗誅,各付所獲行營驅使,曰:“若有父母欲歸者,優給遣之。朕所誅者,師道而已。”於是賊中聞之,降者相繼。初,李文會與兄元規皆在李師古幕下。師古薨,師道立,元規辭去,文會屬師道親黨請留。元規將行,謂文會曰:“我去,身退而安全;汝留,必驟貴而受禍。”及官軍四臨,平盧兵勢日蹙,將士喧然,皆曰:“高沐、郭日戶、李存為司空忠謀,李文會奸佞,殺沐,囚日戶、存,以致此禍。”師道不得已,出文會攝登州刺史,召日戶、存還幕府。


    上常語宰相:“人臣當力為善,何乃好立朋黨!朕甚惡之。”裴度對曰:“方以類聚,物以群分。君子、小人誌趣同者,勢必相合。君子為徒,謂之同德;小人為徒,謂之朋黨;外雖相似,內實懸殊,在聖主辯其所為邪正耳。”


    武寧節度使李愬與平盧兵十一戰,皆捷。己卯晦,進攻金鄉,克之。李師道性懦怯,自官軍致討,聞小敗及失城邑,輒憂悸成疾,由是左右皆蔽匿,不以實告。金鄉,兗州之要地,既失之,其刺史遣驛騎告急,左右不為通,師道至死竟不知也。


    元和十四年己亥,公元八一九年春,正月,辛已,韓弘拔考城,殺二千餘人。


    丙戌,師道所署沐陽令梁洞以縣降於楚州刺史李聽。


    吐蕃遣使者論短立藏等來修好,未返,入寇河曲。上曰:“其國失信,其使何罪!”庚寅,遣歸國。


    壬辰,武寧節度使李愬拔魚台。


    中使迎佛骨至京師,上留禁中三日,乃曆送諸寺,王公士民瞻奉舍施,惟恐弗及,有竭產充施者,有然香臂頂供養者。刑部侍郎韓愈上表切諫,以為:“佛者,夷狄之一法耳。自黃帝以至禹,湯、文、武,皆享壽考,百姓安樂,當是時,未有佛也。明帝時,始有佛法。其後亂亡相繼,運祚不長。宋、齊、梁、陳、元魏已下,事佛漸謹,年代尤促。惟梁武帝在位四十八年,前後三舍身為寺家奴,竟為侯景所逼,餓死台城,國亦尋滅。事佛求福,乃更得禍。由此觀之,佛不足信亦可知矣!百姓愚冥,易惑難曉,苟見陛下如此,皆雲‘天子大聖,猶一心敬信;百姓微賤,於佛豈可更惜身命。’佛本夷狄之人,口不言先王之法言,身不服先王之法服,不知君臣之義、父子之恩。假如其身尚在,奉國命來朝京師,陛下容而接之,不過宣政一見,禮賓一設,賜衣一襲,衛而出之於境,不令惑眾也。況其身死已久,枯朽之骨,豈宜以入宮禁!古之諸侯得吊於國,尚令巫祝先以桃茢祓除不祥。今無故取朽穢之物親視之,巫祝不先,桃茢不用,群臣不言其非,禦史不舉其罪,臣實恥之!乞以此骨會有司,投諸水火,永絕要本,斷天下之疑,絕後代之惑,使天下之人知大聖人之所作為,出於尋常萬萬也,豈不盛哉!佛如有靈,能作禍福,凡有殃咎,宜加臣身。”


    上得表,大怒,出示宰相,將加愈極刑。裴度、崔群為言:“愈雖狂,發於忠懇,宜寬容以開言路。”癸巳,貶愈為潮州刺史。


    自戰國之世,老、莊與儒者爭衡,更相是非。至漢末,益之以佛,然好者尚寡。晉、宋以來,日益繁熾,自帝王至於士民,莫不尊信。下者畏慕罪福,高者論難空有。獨愈惡其蠹財惑眾,力排之,其言多矯激太過。惟《送文暢師序》最得其要,曰:“夫鳥俯而啄,仰而四顧,獸深居而簡出,懼物之為己害也,猶且不免焉。弱之肉,強之食。今吾與文暢安居而暇食,優遊以生死,與禽獸異者,寧可不知其所自邪!”


    丙申,田弘正奏敗淄青兵於東阿,殺萬餘人。


    滄州刺史李宗奭與橫海節度使鄭權不葉,不受其節製,權奏之。上遣中使追之,宗奭使其軍中留己,表稱懼亂未敢離州。詔以烏重胤代權,將吏懼,逐宗奭。宗奭奔京師,辛醜,斬於獨柳之下。


    丙午,田弘正奏敗平盧兵於陽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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