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前行營糧料使於皋謨、董溪坐贓數千緡,敕貸其死,皋謨流春州,溪流封州。行至潭州,並追遣中使賜死。權德輿上言,以為:“皋謨等罪當死,陛下肆諸市朝,誰不懼法!不當已赦而殺之。”溪,晉之子也。


    庚子,以金吾大將軍李惟簡為鳳翔節度使。隴州地與吐蕃接,舊常朝夕相伺,更入攻抄,人不得息。惟簡以為邊將當謹守備,蓄財穀以待寇,不當睹小利,起事盜恩,禁不得妄入其地。益市耕牛,鑄農器,以給農之不能自具者,增墾田數十萬畝。屬歲屢稔,公私有餘,販者流及它方。


    賜振武節度使阿跌光進姓李氏。


    六月,丁卯,李吉甫奏:“自漢至隋十有三代,設官之多,無如國家者。天寶以後,中原宿兵,見在可計者八十餘萬,其餘為商賈、僧、道不服田畝者什有五六,是常以三分勞筋苦骨之人奉七分待衣坐食之輩也。今內外官以稅錢給俸者不下萬員,天下千三百餘縣,或以一縣之地而為州,一鄉之民而為縣者甚眾,請敕有司詳定廢置,吏員可省者省之,州縣可並者並之,入仕之塗可減者減之。又,國家舊章,依品製俸,官一品月俸錢三十緡;職田祿米不過千斛。艱難以來,增置使額,厚給俸錢,大曆中,權臣月俸至九千緡,州無大小,刺史皆千緡。常兗為相。始立限約,李泌又量其閑劇,隨事增加,時謂通濟,理難減削。然猶有名存職廢,或額去俸存,閑劇之間,厚薄頓異。請敕有司詳考俸料、雜給,量定以聞。”於是命給事中段平仲、中書舍人韋貫之、兵部侍郎許孟容、戶部侍郎李絳同詳定。


    秋,九月,富平人梁悅報父仇,殺秦杲,自詣縣請罪。敕:“複仇,據《禮經》則義不同天,征法令則殺人者死。禮、法二事,皆王教之大端,有此異同,固資論辯,宜令都省集議聞奏。”職方員外郎韓愈議,以為:“律無其條,非闕文也。蓋以不許複仇,則傷孝子之心而乖先王之訓;許複仇,則人將倚法專殺,無以禁止其端矣。故聖人丁寧其義於經,而深沒其文於律,其意將使法吏一斷於法,而經術之士得引經而議也。宜定其製曰:‘凡複父仇者,事發,具申尚書省集議奏聞,酌其宜而處之。’則經律無失其指矣。”戊戌,敕:梁悅杖一百,流循州。


    甲寅,吏部奏準敕並省內外官計八百八員,諸司流外一千七百六十九人。


    黔州大水壞城郭,觀察使竇群發溪洞蠻以治之。督役太急,於是辰、漵二州蠻反,群討之,不能定。戊午,貶群開州刺史。


    冬,十一月,弓箭庫使劉希光受羽林大將軍孫瑞錢二萬緡,為求方鎮,事覺,賜死。事連左衛上將軍、知內待省事吐突承璀,丙申,以承璀為淮南監軍。上問李絳:“聯出承璀何如?”對曰:“外人不意陛下遽能如是。”上曰:“此家奴耳,向以其驅使之久,故假以恩私;若有違犯,朕去之輕如一毛耳!”


    十六宅諸王既不出閣,其女嫁不以時,選尚者皆由宦官,率以厚賂自達。李吉甫上言:“自古尚主必擇其人,獨近世不然。”十二月,壬申,詔封恩王等六女為縣主,委中書、門下、宗正、吏部選門地人才稱可者嫁之。


    己醜,以戶部侍郎李絳為中書侍郎、同平章事。李吉甫為相,多修舊怨,上頗知之,故擢絳為相。吉甫善逢迎上意,而絳鯁直,數爭論於上前;上多直絳而從其言,由是二人有隙。


    閏月,辛卯朔,黔州奏:辰、漵賊帥張伯靖寇播州、費州。


    試太子通事舍人李涉知上於吐突承璀恩顧未衰,乃投匭上疏,稱“承璀有功,希光無罪。承璀久委心腹,不宜遽棄。”知匭使、諫議大夫孔癸戈見其副章,詰責不受。涉乃行賂,詣光順門通之。癸戈聞之,上疏極言“涉奸險欺天,請加顯戮。”戊申,貶涉峽州司倉。涉,渤之兄;癸戈,巢父之子也。


    辛亥,惠昭太子寧薨。


    是歲,天下大稔,米鬥有直二錢者。


    元和七年壬辰,公元八一二年春,正月,辛未,以京兆尹元義方為鄜坊觀察使。初,義方媚事吐突承璀,李吉甫欲自托於承璀,擢義方為京兆尹。李絳惡義方為人,故出之。義方入謝,因言“李絳私其同年許季同,除京兆少尹,出臣鄜坊,專作威福,欺罔聰明。”上曰:“朕諳李絳不知是。明日,將問之。”義方惶愧而出。明日,上以詰絳曰:“人於同年固有情乎?”對曰:“同年,乃四海九州之人偶同科第,或登科然後相識,情於何有!且陛下不以臣愚,備位宰相,宰相職在量才授任,若其人果才,雖在兄弟子侄之中猶將用之,況同年乎!避嫌而棄才,是乃便身,非徇公也。”上曰:“善,朕知卿必不爾。”遂趣義方之官。


    振武河溢,毀東受降城。


    三月,丙戌,上禦延英殿,李吉甫言:“天下已太平,陛下宜為樂。”李絳曰:“漢文帝時兵木無刃,家給人足,賈誼猶以為厝火積薪之下,不可謂安。今法令所不能製者,河南、北五十餘州。犬戎腥膻,近接涇、隴,烽火屢驚。加之水旱時作,倉稟空虛,此正陛下宵衣旰食之時,豈得謂之太平,遽為樂哉!”上欣然曰:“卿言正合朕意。”退,謂左右曰:“吉甫專為悅媚,如李絳,真宰相也!”上嚐問宰相:“貞元中政事下理,何乃至此?”李吉甫對曰:“德宗自任聖智,不信宰相而信他人,是使奸臣得乘間弄威福。政事不理,職此故也。”上曰:“然此亦未必皆德宗之過。朕幼在德宗左右,見事有得失,當時宰相亦未有再三執奏者,皆懷祿偷安,今日豈得專歸咎於德宗邪!卿輩宜用此為戒,事有非是,當力陳不已,勿畏朕譴怒而遽止也。”李吉甫嚐言:“人臣不當強諫,使君悅臣安,不亦美乎!”李絳曰:“人臣當犯顏苦口,指陳得失,若陷君於惡,豈得為忠!”上曰:“絳言是也。”吉甫至中書,臥不視事,長籲而已。李絳或久不諫,上輒詰之曰:“豈朕不能容受邪,將無事可諫也?”李吉甫又嚐言於上曰:“賞罰,人主之二柄,不可偏廢。陛下踐祚以來,惠澤深矣,而威刑未振,中外懈惰,願加嚴以振之。”上顧李絳曰:“何如?”對曰:“王者之政,尚德不尚刑,豈可舍成、康、文、景而效秦始皇父子乎!”上曰:“然。”後旬餘,於由頁入對,亦勸上峻刑。又數日,上謂宰相曰:“於由頁大是奸臣,勸朕峻刑,卿知其意乎?”皆對曰:“不知也。”上曰:“此欲使朕失人心耳。”吉甫失色,退而抑首不言笑竟日。


    夏,四月,丙辰,以庫部郎中、翰林學士崔群為中書舍人,學士如故。上嘉群讜直,命學士“自今奏事,必取崔群連署,然後進之。”群曰:“翰林舉動皆為故事。必如是,後來萬一有阿媚之人為之長,則下位直言無從而進矣。”固不奉詔。章三上,上乃從之。


    五月,庚申,上謂宰相曰:“卿輩屢言淮、浙去歲水旱,近有禦史自彼還,言不至為災,事竟如何?”李絳對曰:“臣按淮南、浙西、浙東奏狀,皆雲水旱,人多流亡,求設法招撫,其意似恐朝廷罪之者,豈肯無災而妄言有災邪!此蓋禦史欲為奸諛以悅上意耳,願得其主名,按致其法。”上曰:“卿言是也。國以人為本,聞有災當亟救之,豈可尚複疑之邪!朕適者不思,失言耳。”命速蠲其租賦。上嚐與宰相論治道於延英殿,日旰,暑甚,汗透禦服,宰相恐上體倦,求退。上留之曰:“朕入禁中,所與處者獨宮人、宦官耳,故樂與卿等且共談為理之要,殊不知倦也。”


    六月,癸已,司徒、同平章事杜佑以太保致仕。


    秋,七月,乙亥,立遂王宥為太子,更名恆。恆,郭貴妃之子也。諸姬子澧王寬,長於恆。上將立恆,命崔群為寬草讓表。群曰:“凡推己之有以與人謂之讓。遂王,嫡子也,寬何讓焉!”上乃止。


    八月,戊戌,魏博節度使田季安薨。


    初,季安娶洺州刺史元誼女,生子懷諫,為節度副使。牙內兵馬使田興,庭玠之子也,有勇力,頗讀書,性恭遜。季安淫虐,興數規諫,軍中賴之。季安以為收眾心,出為臨清鎮將,欲殺之。興陽為風痹,灸灼滿身,乃得免。季安病風,殺戮無度,軍政廢亂。夫人元氏召諸將立懷諫為副大使,知軍務,時年十一。遷季安於別寢,月餘而薨。召田興為步射都知兵馬使。


    辛亥,以左龍武大將軍薛平為鄭滑節度使,欲為控製魏博。上與宰相議魏博事,李吉甫請興兵討之,李絳以為魏博不必用兵,當自歸朝廷。吉甫盛陳不可不用兵之狀,上曰:“朕意亦以為然。”絳曰:“臣竊觀兩河蕃鎮之跋扈者,皆分兵以隸諸將,不使專在一人,恐其權任太重,乘間而謀己故也。諸將勢均力敵,莫能相製,欲廣相連結,則眾心不同,其謀必泄;欲獨起為變,則兵少力微,勢必不成。加以購賞既重,刑誅又峻,是以諸將互相顧忌,莫敢先發,跋扈者恃此以為長策。然臣竊思之,若常得嚴明主帥能製諸將之死命者以臨之,則粗能自固矣。今懷諫乳臭子,不能自聽斷,軍府大權必有所歸,諸將厚薄不均,怨怒必起,不相服從,則向日分兵之策,適足為今日禍亂之階也。田氏不為屠肆,則悉為俘囚矣,何煩天兵哉!彼自列將起代主帥,鄰道所惡,莫甚於此。彼不倚朝廷之援以自存,則立為鄰道所齏粉矣。故臣以為不必用兵,可坐待魏博之自歸也。但願陛下按兵養威,嚴敕諸道選練士馬以須後敕。使賊中知之,不過數月,必有自效於軍中者矣。至時,惟在朝廷應之敏速,中其機會,不愛爵祿以賞其人,使兩河藩鎮聞之,恐其麾下效之以取朝廷之賞,必皆恐懼,爭為恭順矣。此所謂不戰而屈人兵者也。”上曰:“善!”他日,吉甫複於延英盛陳用兵之利,且言芻糧金帛皆已有備。上顧問絳,絳對曰:兵不可輕動。前年討恆州,四麵發兵二十萬,又發兩神策兵自京師赴之,天下騷動,所費七百餘萬緡,訖無成功,為天下笑。今瘡痍未複,人皆憚戰,若又以敕命驅之,臣恐非直無功,或生他變。況魏博不必用兵,事勢明白,願陛下勿疑。上奮身撫案曰:朕不用兵決矣。“絳曰:陛下雖有是言,恐退朝之後,複有熒惑聖聽者。”上正色厲聲曰:“朕誌已決,誰能惑也!”絳乃拜賀曰:此社稷之福也。


    既而田懷諫幼弱,軍政皆決於家僮蔣士則,數以愛憎移易諸將,眾皆憤怒。朝命久未至,軍中不安。田興晨入府,士卒數千人大噪,環興而拜,請為留後。興驚仆於地,眾不散。久之,興度不免,乃謂眾曰:“汝肯聽吾言乎!”皆曰:“惟命。”興曰:“勿犯副大使,守朝廷法令,申版籍,請官吏,然後可。”皆曰:“諾。”興乃殺蔣士則等十餘人,遷懷諫於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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