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四月,甲辰,殺辰州別駕汝南王煒、連州別駕鄱陽公謓等宗室十二人,徙其家於巂州。煒,惲之子;謓,元慶之子也。


    己酉,殺天官侍郎藍田鄧玄挺。玄挺女為謓妻,又與煒善。謓謀迎中宗於廬陵,以問玄挺,煒又嚐謂玄挺曰:“欲為急計,何如?”玄挺皆不應。故坐知反不告,同誅。


    五月,丙辰,命文昌右相韋待價為安息道行軍大總管,擊吐蕃。浪穹州蠻酋傍時昔等二十五部,先附吐蕃,至是來降;以傍時昔為浪穹州刺史,令統其眾。


    己巳,以僧懷義為新平軍大總管,北討突厥。行至紫河,不見虜,於單於台刻石紀功而還。


    諸王之起兵也,貝州刺史紀王慎獨不預謀,亦坐係獄;秋,七月,丁巳,檻車徙巴州,更姓虺氏,行及蒲州而卒。八男徐州刺史東平王續等,相繼被誅,家徙嶺南。


    女東光縣主楚媛,幼以孝謹稱,適司議郎裴仲將,相敬如賓;姑有疾,親嚐藥膳;接遇娣姒,皆得歡心。時宗室諸女皆以驕奢相尚,誚楚媛獨儉素,曰:“所貴於富貴者,得適誌也;今獨守勤苦,將以何求?”楚媛曰:“幼而好禮,今而行之,非適誌歟!觀自古女子,皆以恭儉為美,縱侈為惡。辱親是懼,何所求乎;富貴倘來之物,何足驕人!”眾皆慚服。及慎兇問至,楚媛號慟,嘔血數升;免喪,不禦膏沐者垂二十年。


    韋待價軍至寅識迦河,與吐蕃戰,大敗。會大雪,糧運不繼。待價既無將領之才,狼狽失據,士卒凍餒,死亡甚眾,乃引軍還。太後大怒,丙子,待價除名,流繡州,斬副大總管安西大都護閻溫古。安西副都護唐休瓃收其餘眾,撫安西土,太後以休瓃為西州都督。


    戊寅,以王本立同鳳閣鸞台三品。


    徐敬業之敗也,弟敬真流繡州,逃歸,將奔突厥,過洛陽,洛州司馬弓嗣業、洛陽令張嗣明資遣之;至定州,為吏所獲,嗣業縊死。嗣明、敬真多引海內知識,雲有異圖,冀以免死;於是朝野之士為所連引坐死者甚眾。嗣明誣內史張光輔,雲“征豫州日,私論圖讖、天文,陰懷兩端。”八月,甲申,光輔與敬真、嗣明等同誅,籍沒其家。


    乙未,秋官尚書太原張楚金、陝州刺史郭正一、鳳閣侍郎元萬頃、洛陽令魏元忠,並免死流嶺南。楚金等皆為敬直所引,雲與敬業通謀。臨刑,太後使鳳閣舍人王隱客馳騎傳聲赦之。聲達於市,當刑者皆喜躍歡唿,宛轉不已;元忠獨安坐自如,或使之起,元忠曰:“虛實未知。”隱客至,又使起,元忠曰:“俟宣敕已。”既宣敕,乃徐起,舞蹈再拜,竟無憂喜之色。是日,陰雲四塞,既釋楚金等,天氣晴霽。


    九月,壬子,以僧懷義為新平道行軍大總管,將兵二十萬以討突厥骨篤祿。


    初,高宗之世,周興以河陽令召見,上欲加擢用,或奏以非清流,罷之。興不知,數於明堂俟命。諸相皆無言,地官尚書、檢校納言魏玄同,時同平章事,謂之曰:“周明府可去矣。”興以為玄同沮己,銜之。玄同素與裴炎善,時人以其終始不渝,謂之耐久朋。周興奏誣玄同言:“太後老矣,不若奉嗣君為耐久。”太後怒,閏月,甲午,賜死於家。監刑禦史房濟謂玄同曰:“丈人何不告密,冀得召見,可以自直!”玄同歎曰:“人殺鬼殺,亦複何殊,豈能作告密人邪!”乃就死。又殺夏官侍郎崔詧於隱處。自餘內外大臣坐死及流貶甚眾。


    彭州長史劉易從亦為徐敬真所引;戊申,就州誅之。易從為人,仁孝忠謹,將刑於市,吏民憐其無辜,遠近奔赴,競解衣投地曰:“為長史求冥福。”有司平準,直十餘萬。


    周興等誣右武衛大將軍燕公黑齒常之謀反,征下獄。冬,十月,戊午,常之縊死。


    己未,殺宗室鄂州刺史嗣鄭王璥等六人。庚申,嗣滕王修琦等六人免死,流嶺南。


    丁卯,春官尚書範履冰、鳳閣侍郎邢文偉並同平章事。


    己卯,詔太穆神皇後、文德聖皇後宜配皇地礻氏,忠孝太後從配。


    右衛胄曹參軍陳子昂上疏,以為:“周頌成、康,漢稱文、景,皆以能措刑故也。今陛下之政,雖盡善矣,然太平之朝,上下樂化,不宜有亂臣賊子,日犯天誅。比者大獄增多,逆徒滋廣,愚臣頑昧,初謂皆實,乃去月十五日,陛下特察係囚李珍等無罪,百僚慶悅,皆賀聖明,臣乃知亦有無罪之人掛於疏網者。陛下務在寬典,獄官務在急刑,以傷陛下之仁,以誣太平之政,臣竊恨之。又,九月二十一日敕免楚金等死,初有風雨,變為景雲。臣聞陰慘者刑也,陽舒者德也;聖人法天,天亦助聖。天意如此,陛下豈可不承順之哉!今又陰雨,臣恐過在獄官。凡係獄之囚,多在極法,道路之議,或是或非,陛下何不悉召見之,自詰其罪。罪有實者顯示明刑,濫者嚴懲獄吏,使天下鹹服,人知政刑,豈非至德克明哉!”


    天授元年庚寅,公元六九零年十一月,庚辰朔,日南至。太後享萬象神宮,赦天下。始用周正,改永昌元年十一月為載初元年正月,以十二月為臘月,夏正月為一月。以周、漢之後為二王後,舜、禹、成湯之後為三恪,周、隋之嗣同列國。


    鳳閣侍郎河東宗秦客,改造“天”“地”等十二字以獻,丁亥,行之。太後自名“曌”,改詔曰製。秦客,太後從父姊之子也。


    乙未,司刑少卿周興奏除唐親屬籍。


    臘月,辛未,以僧懷義為右衛大將軍,賜爵鄂國公。


    春,一月,戊子,武承嗣遷文昌左相,岑長倩遷文昌右相、同鳳閣鸞台三品,鳳閣侍郎武攸寧為納言,邢文偉守內史,左肅政大夫、同鳳閣鸞台三品王本立罷為地官尚書。攸寧,士彠之兄孫也。


    時武承嗣、三思用事,宰相皆下之。地官尚書、同鳳閣鸞台三品韋方質有疾,承嗣、三思往問之,方質據床不為禮。或諫之,方質曰:“死生有命,大丈夫安能曲事近戚以求苟免乎!”尋為周興等所構,甲午,流儋州,籍沒其家。


    二月,辛酉,太後策貢士於洛城殿。貢士殿試自此始。


    丁卯,地官尚書王本立薨。


    三月,丁亥,特進、同鳳閣鸞台三品蘇良嗣薨。


    夏,四月,丁巳,春官尚書、同平章事範履冰坐嚐舉犯逆者,下獄死。


    醴泉人侯思止,始以賣餅為業,後事遊擊將軍高元禮為仆,素詭譎無賴。恆州刺史裴貞杖一判司,判司使思止告貞與舒王元名謀反,秋,七月,辛巳,元名坐廢,徙和州,壬午,殺其子豫章王亶;貞亦族滅。擢思止為遊擊將軍。時告密者往往得五品,思止求為禦史,太後曰:“卿不識字,豈堪禦史!”對曰:“獬豸何嚐識字?但能觸邪耳。”太後悅,即以為朝散大夫、侍禦史。他日,太後以先所籍沒宅賜之,思止不受,曰:“臣惡反逆之人,不願居其宅。”太後益賞之。


    衡水人王弘義,素無行,嚐從鄰舍乞瓜,不與,乃告縣官瓜田中有白兔。縣官使人搜捕,蹂踐瓜田立盡。又遊趙、貝,見閭裏耆老作邑齋,遂告以謀反,殺二百餘人,擢授遊擊將軍,俄遷殿中侍禦史。或告勝州都督王安仁謀反,敕弘義按之。安仁不服,弘義即於枷上刎其首;又捕其子,適至,亦刎其首,函之以歸。道過汾州,司馬毛公與之對食,須臾,叱毛公下階,斬之,槍揭其首入洛,見者無不震栗。時置製獄於麗景門內,入是獄者,非死不出,弘義戲唿為“例竟門”。朝士人人自危,相見莫敢交言,道路以目。或因入朝密遭掩捕,每朝,輒與家人訣曰:“未知複相見否?”


    時法官競為深酷,唯司刑丞徐有功、杜景儉獨存平恕,被告者皆曰:“遇來、侯必死,遇徐、杜必生。”


    有功,文遠之孫也,名弘敏,以字行。初為蒲州司法,以寬為治,不施敲樸,吏相約有犯徐司法杖者,眾共斥之。迨官滿,不杖一人,職事亦修。累遷司刑丞,酷吏所誣構者,有功皆為直之,前後所活數十百家。嚐廷爭獄事,太後厲色詰之,左右為戰栗,有功神色不撓,爭之彌切。太後雖好殺,知有功正直,甚敬憚之。景儉,武邑人也。


    司刑丞滎陽李日知亦尚平恕。少卿胡元禮欲殺一囚,日知以為不可,往複數日,元禮怒曰:“元禮不離刑曹,此囚終無生理!”日知曰:“日知不離刑曹,此囚終無死法!”竟以兩狀列上,日知果直。東魏國寺僧法明等撰《大雲經》四卷,表上之,言太後乃彌勒佛下生,當代唐為閻浮提主;製頒於天下。


    武承嗣使周興羅告隋州刺史澤王上金、舒州刺史許王素節謀反,征詣行在。素節發舒州,聞遭喪哭者,歎曰:“病死何可得,乃更哭邪!”丁亥,至龍門,縊殺之。上金自殺。悉誅其諸子及支黨。


    太後欲以太平公主妻其伯父士讓之孫攸暨,攸暨時為右衛中郎將,太後潛使人殺其妻而妻之。公主方額廣頤,多權略,太後以為類己,寵愛特厚,常與密議天下事。舊製,食邑,諸王不過千戶,公主不過三百五十戶;太平食邑獨累加至三千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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