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或禮備而不至,意勤而不起,則姑內自循省而不敢強致其人,曰:豈吾德之薄而不足慕乎?政之亂而不可輔乎?群小在朝而不敢進乎?誠心不至而憂其言之不用乎?何賢者之不我從也?苟其德已厚矣,政已治矣,群小遠矣,誠心至矣,彼將扣閽以自售,又安有勤求而不至者哉!荀子曰:“耀蟬者,務在明其火,振其木而已;火不明,雖振其木,無益也。今人主有能明其德,則天下歸之,若蟬之歸明火也。”或者人主恥不能致,乃至誘之以高位,脅之以嚴刑。使彼誠君子邪,則位非所貪,刑非所畏,終不可得而致也;可致者,皆貪位畏刑之人也,烏足貴哉!若乃孝弟著於家庭,行誼隆於鄉曲,利不苟取,仕不苟進,潔己安分,優遊卒歲,雖不足以尊主庇民,是亦清修之吉士也。王者當褒優安養,俾遂其誌。若孝昭之待韓福,光武之遇周黨,以勵廉恥,美風俗,斯亦可矣,固不當如範升之詆毀,又不可如張楷之責望也。至於飾偽以邀譽,釣奇以驚俗,不食君祿而爭屠沽之利,不受小官而規卿相之位,名與實反,心與跡違,斯乃華士、少正卯之流,其得免於聖王之誅幸矣,尚何聘召之有哉!


    時又征廣漢楊厚、江夏黃瓊。瓊,香之子也。厚既至,豫陳漢有三百五十年之厄以為戒,拜議郎。瓊將至,李固以書逆遺之曰:“君子謂伯夷隘,柳下惠不恭。不夷不惠,可否之間,聖賢居身之所珍也。誠遂欲枕山棲穀,擬跡巢、由,斯則可矣;若當輔政濟民,今其時也。自生民以來,善政少而亂俗多,必待堯、舜之君,此為士行其誌終無時矣。常聞語曰:‘嶢嶢者易缺,皦皦者易汙。’盛名之下,其實難副。近魯陽樊君被征,初至,朝廷設壇席,猶待神明,雖無大異,而言行所守,亦無所缺;而毀謗布流,應時折減者,豈非觀聽望深,聲名太盛乎!是故俗論皆言‘處士純盜虛聲’。願先生弘此遠謨,令眾人歎服,一雪此言耳!”瓊至,拜議郎,稍遷尚書仆射。瓊昔隨父在台閣,習見故事;及後居職,達練官曹,爭議朝堂,莫能抗奪。數上疏言事,上頗采用之。


    李固,郺之子,少好學,常改易姓名,杖策驅驢,負笈從師,不遠千裏,遂究覽墳籍,為世大儒。每到太學,密入公府,定省父母,不令同業諸生知其為郺子也。


    永建三年戊辰,公元一二八年春,正月,丙子,京師地震。


    夏,六月,旱。


    秋,七月,丁酉,茂陵園寢災。


    九月,鮮卑寇漁陽。


    冬,十二月,己亥,太傅桓焉免。車騎將軍來曆罷。


    南單於拔死,弟休利立,為去特若屍逐就單於。


    帝悉召孫程等還京師。


    永建四年己巳,公元一二九年春,正月,丙寅,赦天下。


    丙子,帝加元服。


    夏,五月,壬辰,詔曰:“海內頗有災異,朝廷修政,太官減膳,珍玩不禦。而桂陽太守文礱,不惟竭忠宣暢本朝,而遠獻大珠以求幸媚,今封以還之!”


    五州雨水。


    秋,八月,丁巳,太尉劉光、司空張皓免。


    尚書偵射虞詡上言:“安定、北地、上郡,山川險厄,沃野千裏,土宜畜牧,水可溉漕。頃遭元元之災,眾羌內潰,郡縣兵荒,二十餘年。夫棄沃壤之饒,捐自然之財,不可謂利;離河山之阻,守無險之處,難以為固。今三郡未複,園陵單外,而公卿選懦,容頭過身,張解設難,但計所費,不圖其安。宜開聖聽,考行所長。”九月,詔複安定、北地、上郡歸舊土。


    癸酉,以大鴻臚龐參為太尉、錄尚書事。太常王龔為司空。


    冬,十一月,庚辰,司徒許敬免。


    鮮卑寇朔方。


    十二月,巳卯,以宗正弘農劉崎為司徒。


    是歲,於竗王放前殺拘彌王興,自立其子為拘彌王,而遣使者貢獻,敦煌太守徐由上求討之。帝赦於竗罪,令歸拘彌國;放前不肯。


    永建五年庚午,公元一三零年夏,四月,京師旱。


    京師及郡國十二蝗。


    定遠侯班超之孫始尚帝姑陰城公主。主驕淫無道;始積忿怒,伏刃殺主。冬,十月,乙亥,始坐腰斬,同產皆棄市。


    永建六年辛未,公元一三一年春,二月,庚午,河間孝王開薨;子政嗣。政憆很不奉法,帝以侍禦史吳郡沈景有強能,擢為河間相。景到國,謁王,王不正服,箕踞殿上;侍郎讚拜,景峙不為禮,問王所在。虎賁曰:“是非王邪!”景曰:“王不正服,常人何別!今相謁王,豈謁無禮者邪!”王慚而更服,景然後拜;出,住宮門外,請王傅責之曰:“前發京師,陛見受詔,以王不恭,使相檢督。諸君空受爵祿,曾無訓導之義!”因奏治其罪,詔書讓政而詰責傅。景因捕諸奸人,奏案其罪,殺戮尤惡者數十人,出冤獄百餘人。政遂為改節,悔過自修。


    帝以伊吾膏腴之地,傍近西域,匈奴資之以為鈔暴;三月,辛亥,複令開設屯田,如永元時事,置伊吾司馬一人。


    初,安帝薄於藝文,博士不複講習,朋徒相視怠散,學舍頹敝,鞠為園蔬,或牧兒、蕘豎薪刈其下。將作大匠翟醫上疏請更修繕,誘進後學,帝從之。秋,九月,繕起太學,凡所造構二百四十房,千八百五十室。


    護烏桓校尉耿曄遣兵擊鮮卑,破之。


    護羌校尉韓皓轉湟中屯田置兩河間,以逼群羌。皓坐事征,以張掖太守馬續代為校尉。兩河間羌以屯田近之,恐必見圖,乃解仇詛盟,各自儆備;續上移屯田還湟中,羌意乃安。


    帝欲立皇後,而貴人有寵者四人,莫知所建,議欲探籌,以神定選。尚書仆射南郡胡廣與尚書馮翊郭虔、史敞上疏諫曰:“竊見詔書,以立後事大,謙大自專,欲假之籌策,決疑靈神;篇籍所記,祖宗典故,未嚐有也。恃神任筮,既不必當賢;就值其人,猶非德選。夫歧嶷形於自然,伣天必有異表,宜參良家,簡求有德,德同以年,年鈞以貌;稽之典經,斷之聖慮。”帝從之。恭懷皇後弟子乘氏侯商之女,選入掖庭為貴人,常特被引禦,從容辭曰:“夫陽以博施為德,陰以不專為義。《螽斯》則百福所由興也。願陛下思雲雨之均澤,小妾得免於罪。”帝由是賢之。


    陽嘉元年壬申,公元一三二年春,正月,乙巳,立貴人梁氏為皇後。


    京師旱。


    三月,揚州六郡妖賊章河等寇四十九縣,殺傷長吏。


    庚寅,赦天下,改元。


    夏,四月,梁商加位特進;頃之,拜執金吾。


    冬,耿曄遣烏桓戎末魔等鈔擊鮮卑,大獲而還。鮮卑複寇遼東屬國,耿曄移屯遼東無慮城以拒之。


    尚書令左雄上疏曰:“昔宣帝以為吏數變易,則下不安業;久於其事,則民服教化。其有政治者,輒以璽書勉勵,增秩賜金,公卿缺則以次用之。是以吏稱其職,民安其業,漢世良吏,於茲為盛。今典城百裏,轉動無常,各懷一切,莫慮長久。謂殺害不辜為威風,聚斂整辦為賢能;以治己安民為劣弱,奉法循理為不治。髡鉗之戮,生於睚眥;覆屍之禍,成於喜怒。視民如寇仇,稅之如豺虎。監司項背相望,與同疾痬,見非不舉,聞惡不察。觀政於亭傳,責成於期月;言善不稱德,論功不據實。虛誕者獲譽,拘檢者離毀;或因罪而引高,或色斯而求名,州宰不覆,競共辟召,踴躍升騰,超等逾匹。或考奏捕案,而亡不受罪,會赦行賂,複見洗滌,朱紫同色,清濁不分。故使奸猾枉濫,輕忽去就,拜除如流,缺動百數。鄉官、部吏,職賤祿薄,車馬衣服,一出於民,廉者取足,貪者充家;特選、橫調,紛紛不絕,送迎煩費,損政傷民。和氣未洽,災眚不消,咎皆在此。臣愚以為守相、長吏惠和有顯效者,可就增秩,勿移徙;非父母喪,不得去官。其不從法禁,不式王命,錮之終身,雖會赦令,不得齒列。若被劾奏,亡不就法者,徙家邊郡,以懲其後。其鄉部親民之吏,皆用儒生清白任從政者,寬其負算,增其秩祿;吏職滿歲,宰府州郡乃得辟舉。如此,威福之路塞,虛偽之端絕,送迎之役損,賦斂之源息,循理之吏得成其化,率土之民各寧其所矣。”帝感其言,複申無故去官之禁,又下有司考吏治真偽,詳所施行;而宦官不便,終不能行。


    雄又上言:“孔子曰:‘四十不惑’,《禮》稱強仕。請自今,孝廉年不滿四十,不得察舉,皆先詣公府,諸生試家法,文吏課箋奏,副之端門,練其虛實,以觀異能,以美風俗。有不承科令者,正其罪法。若有茂材異行,自可不拘年齒。”帝從之。胡廣、郭虔、史敞上書駁之曰:“凡選舉因才,無拘定製。六奇之策,不出經學;鄭、阿之政,非必章奏;甘、奇顯用,年乖強仁;終、賈揚聲,亦在弱冠。前世以來,貢舉之製,莫或迴革。今以一臣之言,剗戾舊章,便利未明,眾心不厭。矯枉變常,政之所重,而不訪台司,不謀卿士,若事下之後,議者剝異,異之則朝失其便,同之則王言已行。臣愚以為可宣下百官,參其同異,然後覽擇勝否,詳采厥衷。”帝不從。


    辛卯,初令“郡國舉孝廉,限年四十以上;諸生通章句,文吏能箋奏,乃得應選。其有茂才異行,若顏淵、子奇,不拘年齒。”久之,廣陵所舉孝廉徐淑,年未四十。台郎詰之,對曰:“詔書曰:‘有如顏迴、子奇,不拘年齒。’是故本郡以臣充選。”郎不能屈。左雄詰之曰:“昔顏迴聞一知十,孝廉聞一知幾邪?”淑無以對,乃罷卻之。郡守坐免。


    袁宏論曰:夫謀事作製,以經世訓物,必使可為也。古者四十而仕,非謂彈冠之會必將是年也。以為可事之時在於強盛,故舉其大限以為民衷。且顏淵、子奇,曠代一有,而欲以斯為格,豈不偏乎!然雄公直精明,能審核真偽,決誌行之。頃之,胡廣出為濟陰太守,與諸郡守十餘人皆坐謬舉免黜;唯汝南陳蕃、潁川李膺、下邳陳球等三十餘人得拜郎中。自是牧、守畏栗,莫敢輕舉。迄於永嘉,察選清平,多得其人。


    閏月,庚子,恭陵百丈廡災。


    上聞北海郎顗精於陰陽之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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